金力泰(300225)F10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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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 融资融券

☆公司大事☆ ◇300225 金力泰 更新日期:2025-05-22◇
★本栏包括【1.融资融券】【2.公司大事】
【1.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2.公司大事】
【2025-05-18】
金力泰董事会不同意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出处】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5月16日晚间,金力泰(300225)披露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以0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董事会不同意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亦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据了解,5月7日,金力泰董事会收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海南大禾表示,其目前持有金力泰14.8%股权,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充分考虑金力泰利益及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尽快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非独立董事进行补选。
  金力泰董事会表示,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股权归属存在纠纷并正处于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2025年5月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诉,并定于2025年6月11日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此,有关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股权归属纠纷一般会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三个月内审结并做出生效判决。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现在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无法确定是否为其真实股东的意思表示。如果目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四名董事,若后续海南大禾现有股东的身份被人民法院判决推翻,该等选举会对公司稳定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同时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损害,对管理层、全体职工及各关联方亦会造成重大损害,最终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已超过法定期限,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基于对经营状况的充分认知及履职责任,保障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为当前首要任务,公司董事会需集中精力协调各方资源全力推动年报的编制。公司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凭借对经营方面的全面掌握,已启动年报相关工作加速程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的披露。
  此外,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当前董事会已能保障公司正常决策与运营。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由于被提名人缺乏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的行业经验,难以对战略决策(如技术研发、市场拓展)提供有效建议,可能影响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增加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缺乏必要性。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25-05-17】
大股东提议“开会”,董事会集体反对 
【出处】证券时报e公司【作者】证券时报

  大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竟遭董事会集体反对,这种反常情况最新出现在A股上市公司金力泰中。
  5月16日晚,金力泰(300225)公告,2025年5月16日上午10:00,金力泰举行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经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审议未通过《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不同意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大禾”)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亦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前,2025年5月7日,金力泰董事会于收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海南大禾提请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非独立董事进行补选,同时要求审议关于选举刘锐明、刘小龙、刘雅浪、蔡兆云为金力泰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多份议案。
  最新公告显示,该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独立董事于绪刚、独立董事马维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0票,反对5票,弃权0票。
  公告显示,董事罗甸、董事吴纯超、独立董事于绪刚、独立董事马维华、独立董事唐光泽对该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有三个方面:
  第一,海南大禾股权归属存在纠纷并正处于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2025年5月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诉,并定于2025年6月11日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除特殊情况需延长外,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海南大禾现在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无法确定是否为其真实股东的意思表示。如果目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四名董事,若后续海南大禾现有股东的身份被人民法院判决推翻,该等选举会对公司稳定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同时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损害,对管理层、全体职工及各关联方亦会造成重大损害。
  第二,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已超过法定期限,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基于对经营状况的充分认知及履职责任,保障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为当前首要任务,公司董事会需集中精力协调各方资源全力推动年报的编制。公司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凭借对经营方面的全面掌握,已启动年报相关工作加速程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的披露。
  第三,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当前董事会已能保障公司正常决策与运营。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由于被提名人缺乏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的行业经验,难以对战略决策(如技术研发、市场拓展)提供有效建议,可能影响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增加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缺乏必要性。
  金力泰主营高性能涂料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工业部件以及建筑幕墙的防护与装饰。
  2025年4月23日,金力泰公告,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金力泰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述消息发布后,金力泰股价连续多日大跌。5月6日,金力泰再披露,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5月6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4月25日,全国首例董监高增持“爽约”案胜诉,金力泰时任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被判巨额赔偿。
  金力泰4月30日收报4.22元/股,总市值20.06亿元。

【2025-05-16】
全票反对!金力泰董事会拒开临时股东大会,此前因年报逾期披露遭立案调查 
【出处】21世纪经济报道

  5月16日,金力泰(300225.SZ)公告披露,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议对非独立董事进行补选。然而,该议案以0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告,海南大禾作为金力泰第一大股东,其股权归属仍存在法律纠纷。董事会认为,海南大禾现在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无法确定是否为其真实股东的意思表示。且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补选,而后续海南大禾现有股东的身份被人民法院判决推翻,则该等选举会对公司稳定性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与此同时,董事会还提出,此次提议候补的非独立董事提名人,缺乏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的行业经验,难以对战略决策(如技术研发、市场拓展)提供有效建议,可能影响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增加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缺乏必要性。
  此外,金力泰2024年年报已超法定披露期限,董事会认为,保障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为当前首要任务,公司董事会需集中精力协调各方资源全力推动年报的编制。
  事实上,根据此前公告,金力泰原计划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却因“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无法按时编制。5月6日,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金力泰遭证监会立案。同日,金力泰股票停牌。

【2025-05-16】
金力泰:董事会不同意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AI快讯,5月16日,金力泰(300225.SZ)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海南大禾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议对非独立董事进行补选。董事会审议后认为,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股权归属存在纠纷,且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已超过法定期限,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需集中精力推动年报编制。此外,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缺乏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的行业经验,可能影响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因此,董事会决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25-05-13】
多家上市公司或高管被监管立案 其中5家公司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年报 
【出处】金融时报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或公司高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本站iFinD数据显示,5月1日至5月11日,已有7家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从被调查原因看,*ST恒立、紫天科技、金力泰、天茂集团、ST新潮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2家上市公司高管涉嫌短线交易、内幕交易。
  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家公司未及时出具审计报告被立案
  A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季已经结束,但仍有多家公司未按期“交卷”,监管部门随即依规调查。5月6日,*ST恒立、紫天科技、金力泰、天茂集团、ST新潮同日发布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而上述公司年报“难产”的原因可谓五花八门。
  其中,*ST恒立因临时更换审计机构导致无法按时发布年报。该公司去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表示,以“永拓会计自身现阶段业务繁忙,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承接更多业务,而公司年审工作时间紧迫”为由,临时改聘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会所”)。
  4月29日晚间,*ST恒立在公告中说明了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报告的原因。旭泰会所对*ST恒立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总体审计策略》规定的时间、流程以及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3时后才收到旭泰会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
  *ST恒立进一步表示,基于上述情况,截至4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尚未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也无法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故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导致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紫天科技则是因公司未聘请年审会计师,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紫天科技4月23日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因公司仍未聘请年审会计师,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何会出现审计机构缺位“事故”?对此,紫天科技方面表示,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泰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然而,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亚泰国际发来的《通知函》,告知公司截至2025年4月11日,仍未与其签订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欠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亚泰国际将不再与公司洽谈2024年年审合作事宜。
  3家公司年报中部分信息需要核实
  与*ST恒立和紫天科技因审计报告未及时出具导致年报发布逾期不同,剩余3家因年报“难产”被立案调查的公司,各自暴露出的问题也颇具代表性。
  金力泰5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情况导致公司不能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次提交至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金力泰表示,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抓紧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天茂集团在5月5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2024年年报的编制工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ST新潮的情况也颇为特殊。ST新潮发布公告称,年审会计师团队在美国公司现场审计的3周时间里,公司积极配合审计要求,竭尽全力推进2024年度审计进程。但是因时间过于紧迫,所需材料细致且复杂,部分材料包括审计所需的询证函回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全面收集。因此,公司正按照审计要求进一步补充提供前述资料。
  2家公司高管涉嫌内幕交易等被立案
  除了上述5家公司被立案外,近期,2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因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被监管立案。
  5月9日晚间,迈威生物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大涛通知,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中国证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迈威生物表示,本次事项系对刘大涛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迈威生物是一家全产业链布局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创新型药物和生物类似药。
  昊海生科5月8日发布公告称,因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蒋伟立案。昊海生科表示,该事项与公司股票无关。上述事项系对蒋伟个人的调查,其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蒋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开展调查工作。 (制图:龚甜甜)

【2025-05-12】
谨防上市公司别有用心的“主动退市” 
【出处】国际金融报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密集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事由均为未按规定期限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需要指出的是,未按期披露年报将面临退市风险。笔者认为,对于个别上市公司故意不披露年报的行为,需警惕其可能存在“主动退市”的意图。
  此次收到《立案告知书》的上市公司中,既包括沪市主板的ST新潮,也有深市主板的*ST恒立与天茂集团。此外,深市创业板的金力泰以及另一家Z公司也位列其中。收到《立案告知书》意味着证监会已正式对相关上市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值得注意的是,短期内五家上市公司因年报披露问题同时被立案,这一情况在以往较为罕见。在上述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同时,其股票已被沪深交易所实施停牌措施,导致投资者面临无法交易的困境。
  根据监管规定,上市公司应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报,这是其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年报不仅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窗口,更是投资决策的关键依据。因此,无论从市场秩序维护还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年报披露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每年都有个别上市公司逾期未披露年报的情况发生,成为资本市场一道极不和谐的“风景线”。年报披露难问题,暴露出部分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上述五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的原因各有不同:有的频繁更换审计机构;有的因关键审计证据无法在截止日前获取;有的未能聘请符合资质的审计机构;还有的因重大事项尚未完成核查程序。种种原因,不一而足。
  根据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未按期披露年报确实存在退市风险。以Z公司为例,该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已于2025年2月14日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完成相关年度报告的更正及全面审计工作。然而,Z公司既未聘请合格审计机构,也未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Z公司若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而被停牌,且在随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其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则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由于Z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其股票自2025年3月17日起已被停牌。若后续仍未能完成整改且未披露年报,其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这一结果虽非市场所愿,但很可能成为现实。
  对于Z公司而言,拒不完成整改、不聘请审计机构、未按期披露年报的行为,无异于“自我了断”,也可视为一种变相的“主动退市”行为。
  回溯2014年10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首次在A股市场引入主动退市制度。具有央企背景的国机重装成为该制度实施后的主动退市首例。进入2025年,受经营环境恶化、业绩持续下滑等因素影响,玉龙股份和中航产融也相继启动主动退市程序。然而纵观十余年发展历程,沪深两市选择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仍属凤毛麟角。
  需要警惕的是,市场上可能出现某些动机不纯的“主动退市”行为。例如通过主动退市掩盖重大违规问题,或借此逃避监管追责等情形,这些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针对Z公司这类可能借故实施“主动退市”的企业,监管部门及时启动立案调查确有必要。更为关键的是,必须通过深入调查全面厘清涉事上市公司存在的各类问题,绝不能允许其以退市为手段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2025-05-09】
金力泰信披延迟又遭立案停牌,高管增持“爽约”遭百名投资人索赔 
【出处】华夏时报【作者】胡金华

  华夏时报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
  除法定信批“难产”之外,A股上市公司金力泰(300225.SZ)近期可谓麻烦缠身。因四年前公司时任高管的3亿元虚假承诺至今未实施,被百余名投资人集体起诉,两名投资人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一审判决,开创全国此类案例公开披露先河;又因公司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信披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停牌,股价一度出现连续两个20%跌停。
  5月8日,上海金融法院官微发布了一则有关金力泰因虚假增持承诺被投资者起诉的庭审视频,对两名投资者起诉金力泰、时任公司高管袁翔、罗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针对上述增持未履行的事实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应当对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差额进行赔偿,成为全国首例因增持爽约被判赔偿的案例。
  “预计更多的金力泰投资人会因此起诉公司和时任高管,而且根据公司业已披露的信息,已经有百余位投资者对这三方进行了起诉,提出的赔偿总金额达到5200余万元。”5月9日,一位接手金力泰投资者索赔案件的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透露。
  虚假披露早有“前科”
  尽管金力泰公告表示,对于此次被监管层立案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相关调查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但事实上,金力泰财报数据的“反水”并非第一次。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24年1月4日,金力泰就因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处罚。彼时,金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由其参与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从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下游客户累计订立41份黄金销售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5.09亿元;相对应,金力泰实业与浙江运发等上游供应商订立41份黄金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4.85亿元,贸易标的为1KG/个、Au9999的定制金条。
  然而,上述业务却是以贸易为名,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金力泰实业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上下游实际均由浙江运发指定相关物流、资金形成闭环,金力泰实业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与此同时,金力泰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的真实情况,将上述“黄金贸易业务”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虚增2021年末存货近2.58亿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金力泰将上述业务形成的购销差额计入收入,虚增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8.99万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6.11%,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次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4月29日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其近日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告知函》,因涉及大额资金往来事项和股权转让款事项,事务所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具体而言,其中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事项为:公司2024年度分别向战略备库供应商供应商一、供应商二、供应商三、供应商四、供应商五、供应商六、供应商七、供应商八转出资金累计93111.68万元(呈现季末资金流入,季初资金流出),累计转回93046.62万元,年末余额1787.86万元。根据公司提供的现有的资料及相关证据,事务所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与战略备库供应商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和性质、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涉及股权转让款的事项为:2024年9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2300万元收购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股权,与历史交易构成了反向交易。根据公司提供的现有资料及相关证据,事务所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与厦门怡科之间发生股权转让款的反向交易实质以及最终的资金流向的合理性,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而在此前金力泰发布的2024年业绩快报和2025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数据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32亿元,较上年同期略降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1.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66%;2025年一季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万元至650万元,同比增长71%至147%。
  “目前公司正常经营,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抓紧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各相关方的工作沟通,争取尽快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5月9日,本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金力泰,公司相关人士如此表示。
  高管虚假增持案开索赔先河
  上海金融法院5月8日发布的视频内容显示,4月25日,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两人被判赔偿投资者合计78.35万元。
  同时,金力泰也公告了该诉讼事项,袁某、罗某分别为金力泰原董事长兼总裁袁翔以及现董事长兼总裁罗甸。两人曾于2021年6月15日宣称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但经历了两度延期后,袁翔、罗甸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
  原告代理人指出:“2021年6月15日,金力泰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甸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力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后金力泰两次发布公告,称袁翔、罗甸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别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金力泰公告称袁翔、罗甸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两人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额0元。同年10月20日,上海证监局对袁翔、罗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2月21日,深交所作出《关于对袁某、罗某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原告刘某某、郑某某主张其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某泰股票,而袁某、罗某未履行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要求金某泰、袁某、罗某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被告金力泰公司方面代理人则表示,公司及时发布了公告,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告袁某罗某则表示,无法履行增持承诺,是因为履行能力不足,不存在主观上忽悠式增持的故意或过失,股价下跌主要是由于市场整体和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导致。
  “袁某罗某在首次作出增持承诺时,并没有资金准备,在后续延期过程中也没有积极筹措资金,还用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因此难以认定二人有增持的真实意愿。从承诺增持金额、市场影响等角度看,袁某罗某公开增持承诺信息的披露,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预期产生严重误导,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金力泰公司有2万余户中小投资者,原有的所做的公开承诺,势必成为大量中小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信息,影响广泛,而袁某罗某承诺增持3亿元,在两度延期后增持0元,反差巨大,负面效应明显,众多投资者纷纷涉诉。法院认为从信息披露的全过程看,金力泰尽到了基本的审查义务,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委托第三方机构损失核定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郑某投资损失50余万元和27万余元。”在庭审最后,该案审判长指出。
  据记者了解,这是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此案对于违反承诺或虚假承诺案件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尤其对于防范控股股东实控人通过虚假承诺影响股价的行为会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这个赔偿比例并不高,该案仅从开创性意义上可以接受。也有不少投资者看到此次的诉讼判决后,想要一起起诉索赔。”前述金力泰投资人代理律师指出。
  值得一提的是,金力泰在今年3月27日公告,公司合计收到103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投资者诉讼,其中2人已撤诉,其余101起案件合计涉案金额共计5272.97万元。主要是因袁翔、罗甸增持爽约,以及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4月25日,金力泰又发公告目前公司合计收到103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投资者诉讼,其中7人已撤诉,除上述已一审判决案件外,其余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5-05-07】
年报“难产”,5家A股公司同日被立案调查 
【出处】银柿财经

  5月6日晚间,紫天科技(300280.SZ)、*ST恒立(000622.SZ)、ST新潮(600777.SH)、天茂集团(000627.SZ)、金力泰(300225.SZ)等5家公司先后公告称,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现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调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公司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审计工作受阻,“难产”早有预期
  4月30日晚间,紫天科技公告称,因未聘请年审会计师,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原因系紫天科技的审计工作未有实质性进展。此前的4月22日,紫天科技在风险提示公告中称,公司近日收到2024年度审计机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泰国际”)的《通知函》,其告知,截至2025年4月11日仍未与亚泰国际签订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欠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亚泰国际将不再与紫天科技洽谈2024年年审合作事宜。鉴于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
  对此,紫天科技表示,公司的应对措施为“继续联络审计机构,持续推进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
  事实上,紫天科技年报“难产”早有预期。此前,公司因未聘请会计师,导致未能在限期内完成福建证监局要求的责令整改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3月17日开市起停牌。目前,紫天科技仍处于停牌期间。
  今年2月14日,紫天科技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紫天科技拒不配合监管及检查调查工作、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等问题。福建证监局责令紫天科技在期限届满的3月16日前,对虚假记载情况进行更正并披露相关报告,同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具体情况详见《整改期限将尽,“硬刚”监管的紫天科技还没聘请会计师,股票或将停牌》)
  根据相关规定,整改报告包含的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而在此整改期间,乃至年报、季报披露届满的4月30日,紫天科技始终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继续停牌的紫天科技或正在等待退市“大限”的逼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后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交易或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可能会被终止上市。这意味着,紫天科技的整改期限仅剩2个多月。
  与紫天科技类似,ST新潮年报“难产”也因审计工作受阻。4月30日晚间,ST新潮披露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停牌公告称,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财务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ST新潮还表示,年审会计师团队在美国公司现场审计的三周时间里,公司积极配合审计要求,推进2024年度审计进程。但是因时间过于紧迫,所需材料细致且复杂,部分材料包括审计所需的询证函回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全面收集。公司正按审计要求进一步补充前述资料,将尽快催促公司客户完成回函,以便补充审计所需重要依据,争取在两个月内尽早披露相关定期报告。
  ST新潮的年报“难产”亦早有端倪。在年报披露的关键窗口期,公司曾连续更换审计机构。
  1月27日晚,ST新潮公告,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此次变更,或与ST新潮董事会对被出具否定的内部审计意见存在异议有关。ST新潮表示,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自2022年起连续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
  “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兴华的独立判断,但是对于中兴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否定意见所涉及的内容和依据,董事会有不同的意见。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各项措施已得到较为有效地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ST新潮表示。
  而在短短1个多月之后的3月14日,新聘任的中瑞诚即以“发现所需工作量及专业胜任能力超出拟承接时的预期,现有人力资源和工作安排预期无法按期完成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由,向ST新潮提出辞任申请,明确其无法承接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
  3月20日晚间,ST新潮公告,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于4月7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此时距离4月30日仅有20余日。
  此次被立案调查的*ST恒立,则同样因为审计工作受阻交不出年报,退市风险高悬。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报告的原因,*ST恒立表示,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会所”)对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按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总体审计策略》规定的时间、流程以及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3点后才收到旭泰会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进程受阻。
  旭泰会所是*ST恒立于2024年12月末主动改聘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所”)已连续8年为*ST恒立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永拓会所对*ST恒立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对当年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在此前4月14日的审计进展公告中,*ST恒立承认,公司与旭泰会所在重大会计处理上存在较大分歧,主要体现在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面,如果该部分业务收入最终无法合并计算至公司总的主营业务收入,将导致公司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存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这两家公司事发突然
  与上述三家公司年报“难产”早有端倪不同,此次被立案调查的金力泰与天茂集团交不出年报,则显得事发突然。
  今年4月9日,金力泰正常披露2024年业绩快报与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而在4月23日,金力泰突然宣告称,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5月5日,在停牌公告中,金力泰则表示,前述重要事项的核实查证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
  与金力泰类似,天茂集团亦在今年1月披露了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4年将延续亏损态势,归母净亏损在5亿元至7.5亿元之间。4月28日,天茂集团进行风险提示,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可能无法在预约日期及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

【2025-05-07】
300225,被证监会立案 
【出处】中国证券报【作者】董添

  金力泰(300225)5月6日晚间公告,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当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金力泰5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原定于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情况导致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公司股票已于5月6日开市起停牌。
  被证监会立案
  金力泰5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5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相关调查工作,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5月5日晚间公告,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情况导致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5月6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称,目前公司正常经营,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抓紧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各相关方的工作沟通,争取尽快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一季度业绩预增
  公开资料显示,金力泰是集科研、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工业涂料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摩托车/电动车、农用机械、工程机械和轻工零部件以及建筑幕墙的防护与装饰。
  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32亿元,较上年同期略降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1.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66%。
  公司2025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5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万元至650万元,同比增长71%至147%。

【2025-05-07】
重要公告速递:国芯科技抗量子密码芯片新产品内部测试成功 
【出处】本站C闻【作者】C闻

  投资并购
  苏奥传感:中创新航将取得公司控制权 股票复牌。
  康希通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变更为战略投资。
  信邦智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股票停牌。
  汇纳科技: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股票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
  ST华闻:签署6.1亿元重整投资协议。
  长信科技:拟与福建华锐等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京城股份:天海氢能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
  回购
  东方证券:拟以2.5亿元至5亿元回购股份。
  宁德时代:已回购664.1万股 使用资金总额15.51亿元。
  业绩
  赛力斯:4月新能源汽车销量31488辆 同比增长12.99%。
  公告澄清
  天茂集团: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金力泰: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被证监会立案。
  紫天科技: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被证监会立案。
  2连板新华锦:美国关税政策反复及不确定性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ST恒立:因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被立案。
  大叶股份:滚动市盈率、静态市盈率、市净率严重偏离同行业上市公司合理估值。
  生产经营
  国芯科技:抗量子密码芯片新产品内部测试成功。
  翰宇药业:利拉鲁肽原料药获韩国MFDS受理。
  3天2板日盈电子:目前公司无人形机器人相关业务收入。
  奥普光电:签订2.97亿元光学系统研制合同。
  宜安科技: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注册申请获受理。
  增减持
  香山股份: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6%公司股份。
  老百姓:医药集团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华峰测控:股东拟询价转让392.77万股。
  法本信息:济南汇赢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润泽科技:宁波枫文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0.19%公司股份。
  海兴电力:控股股东协议转让5%股份。
  利通电子:董监高计划减持不超0.1919%股份。
  中化岩土:董事王浩拟减持0.0277%公司股份。
  航宇微:股东颜军拟减持不超2.20%公司股份。 

【2025-05-07】
多家上市公司 因年报“难产”停牌 
【出处】深圳商报

  工业机器人概念股*ST工智面临退市
  【深圳商报讯】(记者 周良成)A股“五一”假期结束后首个交易日,多家公司因年报“难产”停牌,部分公司因财务问题面临退市风险,引发市场关注。
  5月6日起,金力泰、天茂集团、*ST恒立、ST新潮、紫天科技等5家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而停牌。金力泰公告称,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因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导致无法按时披露。
  天茂集团公告称,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2024年年报的编制工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天茂集团2024年业绩预告显示,去年该公司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5亿元-7.5亿元。而*ST恒立公告称,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ST新潮表示,上市公司原定于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但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财务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因此,ST新潮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紫天科技公告称,由于未聘请年审会计师,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 在A股市场中,上市公司有义务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在每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即4月30日前)公布上一年度的年报。如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之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相关公司的后续公告,以便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对于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投资者应特别谨慎,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
  根据数据,5月6日香港股市共124只个股停牌,其中58只个股因业绩原因停牌,26只个股因内幕消息停牌,38只个股因股价敏感信息停牌。
  机器人行业是风口,但从事工业机器人相关业务的*ST工智却面临退市。5月5日晚,*ST工智(000584)公告,已收到深交所送达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工智全称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以来,*ST工智已连续4年亏损。而导致公司被终止上市的是其财务会计报告连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ST工智2024年净亏损约2.15亿元。

【2025-05-06】
一夜五家!立案 
【出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五家上市公司同日被立案。
  5月6日晚,*ST恒立、ST新潮、紫天科技、天茂集团、金力泰先后公告称,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调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目前上述上市公司股票均已停牌。除了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ST恒立,根据相关规定,若其他公司股票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恒立则在4月29日的公告中明确指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第(七)项“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至于为何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五家上市公司则是各有原因。*ST恒立称,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总体审计策略》规定的时间、流程以及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3点后才收到旭泰会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
  *ST恒立进一步表示,基于上述情况,截至4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尚未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亦无法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故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导致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紫天科技则是因公司未聘请年审会计师,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将继续联络审计机构,持续推进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
  天茂集团表示,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2024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天茂集团称。
  金力泰解释道,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情况导致公司不能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次提交至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
  ST新潮表示,因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财务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对于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ST新潮称,年审会计师团队在美国公司现场审计的三周时间里,公司积极配合审计要求,竭尽全力推进2024年度审计进程。但是因时间过于紧迫,所需材料细致且复杂,部分材料包括审计所需的询证函回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全面收集。
  “公司正按照审计要求进一步补充提供前述资料。公司将尽快催促公司客户完成回函,以便补充审计所需重要依据,争取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尽早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ST新潮称。

【2025-05-06】
5家A股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出处】证券时报e公司【作者】证券时报

  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定期报告,部分相关上市公司已在今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已确定立案的公司包括紫天科技、ST新潮、金力泰、天茂集团、*ST恒立。
  被集中立案
  紫天科技(300280)5月6日宣布,公司于当天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紫天科技原定于4月23日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结果公司不仅“爽约”这一预约时间,甚至直到法定期限截止也未能披露财报。
  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的原因,是紫天科技未聘请年审会计师。在半个月前,紫天科技收到亚泰国际发来的《通知函》,告知公司未与该所签订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欠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亚泰国际将不再与公司洽谈2024年年审合作事宜。紫天科技称,公司将继续联络审计机构,持续推进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
  与紫天科技情况类似,ST新潮(600777)、金力泰(300225)、天茂集团(000627)、*ST恒立(000622)也在当天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立案调查原因均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以上被立案公司均表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前案曾被罚款百万元
  对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上市公司展开立案调查,是监管部门的惯常安排。2024年5月,*ST三盛、普利制药、*ST越博等上市公司均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被证监会立案。
  从调查结果来看,以普利制药为例,证监会在调查三个月后开出了金额超百万元的罚单。证监会明确指出,普利制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行为。
  具体来看,证监会对普利制药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目前的交易停牌、立案调查,以上上市公司还将面临退市风险。
  根据交易规则,若相关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相关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目前,以上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上市公司普遍表示,将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争取尽早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5-06】
金力泰:刘*华、郑*润两原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9,082,381.37元 
【出处】本站iNews【作者】机器人

  本站05月06日讯,有投资者向金力泰提问, 董秘您好,贵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中提到,“上述两原告诉讼请求合计为9082381.37元,一审判决执行金额合计为783537.38元”,但是该诉讼请求标的与判决书中双方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不符,案件受理费仅为一万余元,诉讼请求不可能为九百余万元,请问是否披露有误?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刘*华、郑*润两原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9,082,381.37元。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点击进入交易所官方互动平台查看更多

【2025-05-06】
金力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 
【出处】本站iNews【作者】机器人

  本站05月06日讯,有投资者向金力泰提问, 贵司你好,为什么2024年和2025年财报披露不出来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加快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督促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对于定期报告预计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点击进入交易所官方互动平台查看更多

【2025-05-06】
金力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出处】本站7x24快讯

  金力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5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5-05-06】
8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至今仍“难产” 这家公司停牌前为何股价还在涨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截至5月6日下午,A股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季已经结束,但仍有8家公司年报“难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8家公司中的玉龙股份、中航产融和普利退正在主动推进退市事项或者已经确定了将退市。
  另5家公司年报未能按时披露,则是因为重要事项需要核实或者补充等原因。年报“难产”消息下,这5家公司的股票均已停牌。停牌前,多数公司的股价下跌,但也有一家公司——ST新潮股价不跌反涨,成为资金抢夺的“香饽饽”。
  8家公司市值呈现“两极化”
  数据显示,5403家上市公司已披露2024年年报,不过,玉龙股份、中航产融、普利退、ST新潮、紫天科技、金力泰、天茂集团、*ST恒立出现年报“难产”。
  从估值来看,这8家公司市值呈现“两极化”。其中玉龙股份、ST新潮、中航产融和天茂集团4家公司市值超百亿元,中航产融市值甚至达到306亿元。另外4家公司中,金力泰市值大约20亿元,其他3家公司市值均不足20亿元。
  为何这些公司的年报“难产”?
  玉龙股份、中航产融正在主动推进终止上市事项,因此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此外,普利退已经收到深交所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终止上市的决定。
  其他5家公司中,年报“难产”原因各有不同。金力泰是因年报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天茂集团、ST新潮是因为年报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或核实,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
  *ST恒立则表示,公司年报的部分信息需进一步补充。此外,*ST恒立还称,相关审计机构未按约开展审计工作,公司于4月29日下午3点后才收到审计报告等相关专项报告。上述情况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未能审议相关议案,所以无法按期披露。
  此外,紫天科技因未聘请年审会计师,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进而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ST新潮年报“难产”,股价却稳住了
  三家主动推进退市或者已经锁定退市的公司自然不必说,ST新潮、紫天科技、金力泰、天茂集团、*ST恒立等5家公司也进行了风险提示,包括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甚至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上述5家公司股价表现却不尽相同。具体来说,紫天科技早于3月份就已经停牌,ST新潮、金力泰、天茂集团、*ST恒立等4家公司则于5月6日起停牌。
  停牌前,天茂集团、*ST恒立和金力泰公布年报无法按时披露的消息之后,股价均下跌。例如,天茂集团4月28日晚公告无法按时发布年报的消息,公司股票此后连续两天跌停,并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就相关事项,5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天茂集团方面,对方表示“以公告信息为准”。记者注意到,天茂集团当前业绩不佳,2024年预计亏损5亿~7.5亿元。
  相比之下,4月28日晚发布年报“难产”消息之后,ST新潮在4月30日仍然小幅上涨,整个4月份股价更是上涨38.36%。
  这可能与ST新潮正面临两家公司的竞争性要约收购有关,即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伊泰B均拟对ST新潮进行要约收购。
  5月6日,香颂资本董事沈萌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年报制度是上市公司最基本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无法按时披露属于重大问题,无法按时披露年报的企业往往存在极大的经营性风险。

【2025-05-06】
A股年报季落幕,190余家公司财报审计意见“非标”,8家年报“难产” 
【出处】银柿财经

  2024年A股年报季告一段落。据本站iFinD数据,截至5月6日上午,A股5411家公司有5403家披露2024年财报。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191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以下简称“财报”)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
  191家公司中,有99家公司的2024年财报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有72家被出具保留意见,还有20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10余家百亿市值公司财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可以说是非标意见中程度最“轻”的一类。
  按市值来看,财报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99家公司中,市值达到百亿的有人福医药(600079.SH)、三七互娱(002555.SZ)、纳思达(002180.SZ)、新城控股(601155.SH)、ST易购(002024.SZ)、*ST合泰(002217.SZ)、豆神教育(300010.SZ)、电科网安(002268.SZ)、诺泰生物(688076.SH)、航天发展(000547.SZ)、众泰汽车(000980.SZ)等。
  银柿财经注意到,上述11家公司的审计报告出现强调事项段的原因存在共性。多家公司因公司或实控人被立案,且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定论出现强调事项段。如人福医药、三七互娱、豆神教育、诺泰生物、*ST合泰。
  人福医药2024年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
  另外,新城控股和ST易购的强调事项段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有关;航天发展和纳思达有尚在进行中的仲裁或诉讼案件。电科网安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办公商业楼由于开发商涉诉已被查封,目前该开发商已进入破产程序,破产和解仍在推动中。众泰汽车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该冻结情况表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或债务纠纷,可能导致其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它可能预示着公司治理结构的潜在风险”。
  航天发展2024年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
  72家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72家公司中,市值过百亿的有居然智家(000785.SZ)、赢时胜(300377.SZ)、城地香江(603887.SH)、海德股份(000567.SZ)。导致这4家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各异。如城地香江的保留意见和公司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有关,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城地香江2023年度少计营业收入7900.53万元、营业成本7492.01万元等。
  城地香江的审计机构称,其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相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准确,及是否需要就相关事项对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及相关科目的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居然智家的保留意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汪林朋被立案及留置的情况有关。
  居然智家的年报审计机构称:“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汪林朋参与的事项对财务报表存在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性,上述事项的最终调查结果对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影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居然智家2024年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
  ∮笔?024年审计报告显示,赢时胜本期财务报表列示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期末账面价值为21,773.19万元,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3,156.98万元,为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审计机构称,“尽管我们已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验证该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海德股份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系,海德股份管理层未提供有关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减值准备的具体信息,审计机构称因此无法就2024年末海德股份确认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及2024年度确认的债权投资减值损失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年报显示,海德股份2024年末有债权投资50.69亿元,其中部分债权投资已逾期,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余额为1.61亿元,2024年确认债权投资减值损失9095.45万元。
  20家公司因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已“披星戴帽”
  另外还有20家公司2024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ST云创(835305.BJ)、*ST广道(839680.BJ)、*ST锦港(600190.SH)、*ST苏吴(600200.SH)、*ST华微(600360.SH)、*ST海越(600387.SH)、*ST九有(600462.SH)、*ST熊猫(600599.SH)、*ST鹏博(600804.SH)、*ST龙宇(603003.SH)、*ST正平(603843.SH)、*ST工智(000584.SZ)、*ST高鸿(000851.SZ)、*ST奥维(002231.SZ)、*ST人乐(002336.SZ)、*ST金刚(300093.SZ)、*ST吉药(300108.SZ)、*ST天喻(300205.SZ)、*ST东通(300379.SZ)、*ST新元(300472.SZ)等。按规定这些公司的股票均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一般影响较为重大广泛。如*ST苏吴的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提到的关于贸易业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协助骗取出口退税追究刑事责任事项;*ST云创的重大报表项目数据调整无法核实,应收控股股东往来款无法核实事项等。
  *ST苏吴2024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原因
  159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内控审计意见
  除了财报外,审计机构亦会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进行审计。据本站iFinD数据,有159家A股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包括114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8家否定意见和7家无法表示意见。
  银柿财经注意到,是否被出具标准的财报审计意见与是否被出具标准的内控审计意见间,看起来并无绝对关联。如白银有色(601212.SH)因员工串通舞弊,导致铜产品数量短缺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但公司财报仍然是标准无保留意见。
  白银有色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内容
  前述提到的诺泰生物、新城控股财报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但内控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但前述提到的居然智家,其财报因实控人被立案及留置事项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同样因此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8家公司年报“难产”
  除了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以外,截至5月6日上午,仍有8家A股公司未披露2024年报,包括玉龙股份(601028.SH)、中航产融(600705.SH)、ST新潮(600777.SH)、普利退(300630.SZ)、紫天科技(300280.SZ)、金力泰(300225.SZ)、天茂集团(000627.SZ)、*ST恒立(000622.SZ)。
  其中玉龙股份、中航产融均因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申请终止上市因此无法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年报披露。ST新潮称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财务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
  普利退称,因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虚假记载金额之间存在较大差异,鉴于财务报告数据有时间的关联性与延续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对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具有强关联性,所涉及的部分信息尚需进一步核实查清,同时因市场禁入决定,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均出现人员不足的情况,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紫天科技对无法按时披露的原因解释称,由于聘请的审计机构发来《通知函》,告知公司截止2025年4月11日仍未与亚泰国际签订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欠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亚泰国际将不再与公司洽谈2024年年审合作事宜。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2025年4月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力泰称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天茂集团称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ST恒立提到,公司审计机构旭泰会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未按照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总体审计策略》规定的时间、流程以及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3点后才收到旭泰会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

【2025-05-06】
金力泰定期报告再三延迟披露触发停牌,或进入退市倒计时叠加财务数据疑云 
【出处】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5月5日,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或”公司“)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称,因涉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核实查证程序未完成,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股票自5月6日起停牌。这是继4月23日首次发布风险预警后,该公司连续两周未能化解定期报告披露危机。
  公告透露,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情况导致公司不能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次提交至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告表示,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抓紧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各相关方的工作沟通,争取尽快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金力泰曾在4月23日、4月28日、4月29日连续发布三份风险提示公告,强调当前经营正常且正在加快报告编制。
  此前,4月8日,金力泰曾发布2024年业绩快报和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24年业绩快报显示,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7.32亿元,同比微降0.44%,归母净利润3091.06万元,同比大增115.66%,基本每股收益为0.065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6.67%。公司称盈利得益于“毛利率增长”与“成本控制优化”。但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归母净利润贡献456万元,占比近15%,主要来自政府补助(368万元)和投资分红收益(68万元)。
  进入2025年,金力泰业绩延续增长态势。2025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净利润450万元至650万元,同比增71%至147%,然而扣非净利润仅220万元至255万元,同比增幅低至4%至21%,非经常性损益高达240万元至380万元,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超50%。虽然业绩仍处于增长态势,但结合此次年报无法按时披露的情况,不免让市场对金力泰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稳定性产生怀疑。有观点认为,年报编制工作的延迟往往暗示着公司内部财务核算可能存在问题,或是业务运营中出现了难以理清的状况。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金力泰的高管变动颇为频繁,或给公司治理带来挑战。仅2024年,就有董事长兼总裁、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多名高管人员辞职。
  在公司面临财务报告披露问题以及高层频繁变动的同时,金力泰还深陷投资者诉讼的泥潭。3月27日,该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金力泰新增69名自然人投资者起诉,涉案金额2325.23万元,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至此,公司合计收到103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投资者诉讼,其中2人已撤诉,其余101起案件合计涉案金额共计5272.97万元;目前101起案件中,已有2起案件开庭审理,尚未判决;其余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5-05-06】
5月6日盘前停复牌汇总 
【出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5月6日,8家公司临停,包括金力泰、ST新潮、*ST恒立、电投能源、慧博云通等;36家公司复牌,包括理工导航、*ST华微、*ST天微、ST宁科、*ST熊猫、*ST创兴、*ST大晟、*ST东通、*ST声迅等。

【2025-05-06】
重要公告速递: 慧博云通拟购买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 股票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出处】本站C闻【作者】C闻

  投资并购
  寒武纪:拟定增募资不超过49.8亿元。
  慧博云通:拟购买宝德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股票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
  紫金矿业:拟分拆紫金黄金国际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中航产融:转让中航西飞5.76%股份及中航机载0.47%股份,总价款40.67亿元。
  电投能源:拟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股票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
  通裕重工:获准注册10亿元中期票据。
  中大力德:出售上海柯泰克50%股权,交易价格927.77万元。
  双杰电气:拟以2118.83万股金力股份换购佛塑科技。
  回购
  金证股份:拟出售不超过500万股已回购股份。
  万兴科技:获4500万元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
  业绩
  华达科技:获32亿元项目定点。
  复旦张江: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降价幅度不低于35%。
  北汽蓝谷:子公司销量同比增192.53%。
  公告澄清
  永安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勇被留置。
  紫天科技:未聘请年审会计师,无法披露年报,股票停牌。
  天茂集团: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股票停牌。
  金力泰: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股票停牌。
  ST九芝: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5月7日起复牌。
  江苏吴中: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东珠生态:公司对迪洛斯不构成控股关系,且公司与其暂无实质业务合作。
  瑞达期货: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文峰股份:1185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
  沃森生物:董事黄镇辞职。
  宜安科技:放弃控股子公司逸昊金属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增减持
  江波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拟减持不超1.00%公司股份。
  银之杰:何晔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汇洲智能:控股股东及部分董高计划增持2920万元-5840万元公司股份。
  中航机载:中航机载股东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0.47%股份。
  新亚电子:董事及高管拟减持股份。
  中微公司:尹志尧、陈伟文拟分别减持0.045%和0.020%公司股份。 

【2025-05-05】
金力泰: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股票停牌 
【出处】本站7x24快讯

  金力泰公告,因在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涉及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2025-05-01】
9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难产” 
【出处】大众证券报【作者】gloria

  本报讯(记者 刘扬) A股2024年年报披露于30日收官。数据显示,5402家上市公司如期披露2024年年报,玉龙股份、中航产融、ST新潮、普利退、紫天科技、金力泰、*ST中程、天茂集团、*ST恒立9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年报,出现了“难产”的情形。
  从“难产”原因来看,玉龙股份、中航产融均因重大不确定性申请终止上市并推迟年报披露。2家公司主动推进终止A股股票上市工作,因此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
  金力泰因涉及年报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天茂集团、*ST中程、ST新潮均以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或年报部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为由,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此外,*ST恒立表示,由于定期报告部分信息需进一步补充,且审计机构未按约定开展审计工作,公司于4月29日下午3点后才收到审计报告等相关专项报告,导致审计委员会无法审议相关议案,进而无法按期披露。
  普利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有两点。第一,因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与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公司虚假记载金额之间存在较大差异,鉴于财务报告数据有时间的关联性与延续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对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具有强关联性,所涉及的部分信息尚需进一步核实查清。第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均出现人员不足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紫天科技因为欠钱导致审计机构“跑路”。根据紫天科技公告,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亚泰国际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亚泰国际所发来的《通知函》,告知公司截至2025年4月11日仍未与亚泰国际所签订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欠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亚泰国际所将不再与公司洽谈2024年年审合作事宜。截至目前,紫天科技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交易所规则,若公司未能在4月30日前披露年报,交易所将于5月首个交易日实施股票停牌,停牌期限最长两个月。若在停牌期内仍未披露,将面临退市风险警示(*ST),若此后两个月内仍未能完成披露,则将启动中止上市程序。截至目前,仅有普利退明确表示,公司将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的专项鉴证或审计报告的披露工作。值得关注的是,普利退2023年年报延期至2024年7月5日披露。
  “根据监管规则及实践,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披露,或存在财务造假、隐匿重大信息等嫌疑,证监会可能直接立案调查。若公司因内部管理混乱、未配合审计等导致延迟,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违规’而触发调查。此前,ST辅仁、*ST新亿等公司均因未按期披露年报被立案调查。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证监会通过对未按期披露公司立案调查传递对违规零容忍的信号,强化市场对信息披露制度的敬畏。”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3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2025-04-30】
金力泰04月30日主力大幅流入 
【出处】本站AI资讯社【作者】资金大幅流入
金力泰04月30日主力(dde大单净额)净流入3281.39万元,涨跌幅为9.33%,主力净量(dde大单净额/流通股)为1.66%,两市排名55/5146。投顾分析金力泰今日主力净量为正,且值较大,表明主力大幅流入,主动买入明显多于主动卖出。金力泰今日大涨9.33%,主力拉升明显。

【2025-04-30】
金力泰: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出处】银柿财经

  4月28日,金力泰(300225.SZ)公告称,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但由于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因此公司无法在2025年4月29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公司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但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025-04-29】
金力泰自4月29日起被纳入异动股票池  
【出处】本站iNews【作者】机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数据披露,金力泰被纳入异动股票名单。开始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结束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类型为严重异动。严重异动一般是指股票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偏离其基本面或市场整体走势,达到了交易所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例如,连续多个交易日内出现涨停或跌停,或者短时间内涨幅或跌幅超过一定比例等情况,这些都可能被认定为严重异动。当股票出现严重异动时,可能会吸引大量投资者跟风买入或卖出,容易引发市场的非理性行为,导致市场的不稳定。监管部门通过对严重异动股票的监管,能够及时发现和查处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后10个交易日内,连续竞价阶段1分钟内单向申报买入(卖出)单只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金额巨大的,交易所会对该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查看更多异动股票点击功能>>>

【2025-04-28】
金力泰: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出处】本站7x24快讯

  金力泰公告,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因此公司无法在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但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相应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直至终止上市。

【2025-04-28】
金力泰04月28日主力大幅流入 
【出处】本站AI资讯社【作者】资金大幅流入
金力泰04月28日主力(dde大单净额)净流入2458.25万元,涨跌幅为-11.78%,主力净量(dde大单净额/流通股)为1.76%,两市排名33/5150。投顾分析金力泰股价下跌,dde大单净额大幅净流入,涨跌幅与主力走势呈现背离情况,往往可能是庄家在故意打压股价,借机吸筹;也有可能是庄家借势洗盘,清理场中不坚定的筹码,便于后期进一步拉升 。

【2025-04-27】
“大嘴巴”引发“大官司”,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忽悠式增持”赔偿案宣判 
【出处】扬子晚报网

  扬子晚报网4月27日讯(记者薄云峰范晓林)上市公司金力泰高管因4年前“忽悠式”增持,被2位股民告上法庭,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判处金力泰高管赔偿两位股民78万余元。
  金力泰公司股票上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报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因财务信息核实查证未完成,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此次事件说明,上市公司董高监“忽悠式增持”也将要承担司法责任。本站信息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力泰”)、袁翔、罗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经委托第三方机构损失核定,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令被告袁翔、罗甸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万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万元。赔偿合计78.35万元。
  据悉,该案是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称)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本案采用示范判决机制进行审理。
  金力泰系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2021年6月15日,金力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甸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力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此后,金力泰两次发布公告,称袁翔、罗甸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别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9月30日。
  2022年9月30日盘后,金力泰公告称,袁翔、罗甸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同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2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袁翔、罗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据悉,本案对于上市公司董高监违反承诺或虚假承诺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尤其对于防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通过虚假承诺影响股价的行为将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2025-04-27】
金力泰两任董事长增持爽约被判赔偿超78万!财报“难产”,2个“20cm”跌停 
【出处】时代周报

  全国首例董监高增持“爽约”案正式宣判。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两人被判赔偿投资者合计78.35万元。
  当天,金力泰(300225.SZ)也公告了该诉讼事项。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袁某、罗某分别为金力泰(300225.SZ)原董事长兼总裁袁翔以及现董事长兼总裁罗甸。两人曾于2021年6月15日宣称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但经历了两度延期后,袁翔、罗甸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
  金力泰面临的麻烦不止于此,公司财报也“难产”。4月23日晚间,金力泰公告,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的编制工作,且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对于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的具体事项,4月27日,时代周报记者致电金力泰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不清楚该情况。
  4月24日、25日,金力泰连续2个交易日“20cm”一字跌停。截至4月25日收盘,金力泰报收3.65元/股,总市值17.35亿元。公司股票在近三个交易日内累计下跌了41.13%,市值蒸发超12亿元。
  图片来源:金力泰官网
  全国首例,两任董事长增持爽约惹麻烦
  这是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回顾此案,2021年6月15日,金力泰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甸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力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后金力泰两次发布公告,称袁翔、罗甸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别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9月30日。
  2022年9月30日,金力泰公告称袁翔、罗甸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两人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额0元。同年10月20日,上海证监局对袁翔、罗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2月21日,深交所作出《关于对袁某、罗某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原告刘某某、郑某某主张其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某泰股票,而袁某、罗某未履行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要求金某泰、袁某、罗某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2024年5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金力泰、袁翔、罗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2025年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宣判,一审判令被告袁翔、罗甸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万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元。
  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从信披的全过程看,金力泰尽到了基本的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金力泰明知或应知袁翔、罗甸存在虚假陈述,故不应承担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此案对于违反承诺或虚假承诺案件具有很重要的示范意义,尤其对于防范控股股东实控人通过虚假承诺影响股价的行为会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这个赔偿比例并不高,该案仅从开创性意义上可以接受。
  在金力泰的股吧中,也有不少投资者看到此次的诉讼判决后,想要一起起诉索赔。对此,许峰认为,在诉讼时效内投资者起诉的以及观望的,应该会有所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金力泰3月27日公告,公司合计收到103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投资者诉讼,其中2人已撤诉,其余101起案件合计涉案金额共计5272.97万元;主要是因袁翔、罗甸增持爽约,以及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金力泰4月25日公告,目前公司合计收到103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投资者诉讼,其中7人已撤诉。除上述已一审判决案件外,其余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财报“难产”,公司面临“披星戴帽”风险
  金力泰目前更麻烦的还有财报“难产”问题。
  4月23日晚间,金力泰公告,公司原定于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的编制工作,且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披露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情形的,公司股票在相应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深交所还有规定,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即6月底),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加星戴帽);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即8月底),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据金力泰2024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4年实现营收7.32亿元,同比下滑0.44%;归母净利润3091.06万元,同比上涨115.66%。截至2024年末,公司净资产为8.55亿元。金力泰预计今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450万元至650万元,同比上涨71%至147%。
  金力泰表示,2024 年,公司稳步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主动开拓增量市场;公司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聚焦优势产品的优化迭代,叠加客户结构优化、产品结构调整等一系列经营策略的有效实施,促使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随着各项经营策略稳步推进,公司2025年一季度整体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行业影响力与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金力泰财报“难产”,公司股票于4月24日、4月25日连续20cm一字跌停。
  金力泰近期股价走势图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在金力泰发出财报“难产”公告前的4月23日,有大笔资金“出逃”,出现了2023年3月15日以来的最大换手率——21.88%,当日成交额近6个亿,主力净流出2.33亿元。
  财报“难产”公告披露后,金力泰股票急剧缩量。公司股票4月25日全天换手率仅为2.23%,成交额3868万元。截至4月25日收盘,金力泰跌停板上封单仍有65.5万手,合计2.39亿元。
  关于在财报“难产”公告前大笔资金"出逃",公司内部消息是否存在泄露的可能?金力泰证券部上述工作人员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我们的保密工作做得肯定是到位的,股价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
  4月25日,金力泰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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