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建材 浙江板块 鸿蒙概念 传感器 工业互联 贬值受益 国产芯片 人脑工程 智能家居 电商概念 婴童概念 养老概念 大数据
电动床及其配套用品的研发;家用电力器具及其配件的研发;计算机数据传感器的研发;控制器的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的研发及应用;软件开发;电动床及其配件、家具、通用零部件、民用灯具、电机、电源适配器、电子元器件、床垫、床罩、纺织品的制造、加工;电动床及其配件、家具、通用零部件、民用灯具、电机、电源适配器、电子元器件、床垫、床罩、纺织品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下设分支机构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动床及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秉承“创造智能美妙的生活体验”的宗旨,坚持以环保、安全、符合人体工学原理为设计核心,以实现睡眠监测、睡眠干预为发展目标。目前,公司主要通过美国子公司奥格莫森美国和南部湾国际将产品销往北美市场,通过欧洲子公司奥格莫森欧洲拓展欧洲市场,通过国内子公司索菲莉尔、舒福德积极拓展国内市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C21家具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智能家具制造业”。我国在智能家居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一方面,我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人均收入的日益提升、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智能家居产业相关产品的需求将受到明显刺激,智能家居市场需求将得到持续不断的拉动。另一方面,我国人口数量虽多,但智能家居为朝阳产业,了解智能家居并有使用意愿的人口仍占比较少。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2020年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由2608.5亿元增至5144.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51%。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2年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可达6515.6亿元。未来,随着国内移动终端的普及和物联网的推广,预计智能家居发展将进一步提速,市场增长潜力巨大。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自己生活环境的舒适、安全与便利,智能家具系统很好的顺应了人们的这种需求,家具智能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智能家具行业具有不可估量的发展前景。
智能电动床率先出现在欧美市场,公司捕捉到其中的商机,自2005年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智能电动床领域。通过与大型床垫品牌商合作,提高消费者对于智能电动床的认知度。此外,公司不断丰富智能电动床产品的功能,包括震动按摩功能、夜间离床警报、体征数据监测、打鼾干预等,为消费者提供整套睡眠解决方案。凭借优秀的产品性能、丰富的销售渠道,公司以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作为业务的突破口,逐步成为全球智能电动床行业的先行者和领导者。公司在稳固海外市场的同时,着力发展国内市场。公司率先在国内引入“智能电动床”的概念,通过经销商、直营店、电子商务平台多层次的销售模式进行渠道拓展和品牌宣传,塑造“索菲莉尔”智能电动床的品牌形象。通过积累客户资源,掌握核心技术,塑造品牌影响力,公司在智能电动床领域建立起先发优势。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产品设计研发能力的提升,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公司在研发队伍建设、研发设计项目实施、科研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公司立足于现有的稳定研发团队,不断吸收新的优秀人才,满足公司进一步创新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不断强化对现有技术人员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岗位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研发水平。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定位,选择优秀的研发合作伙伴,借助外部科研合作伙伴的力量和资源,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拥有的主要专利共831项(其中133项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4项。2022年1-6月公司及子公司共获得2项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65项外观专利和4项软件著作权。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销售渠道的开拓。公司积极参加各类国内外展会,直接接触潜在客户,向其推介产品和服务。在海外,公司通过与当地知名品牌商的密切合作来共同开发海外市场,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此外,为了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公司聘用当地员工组建本土化的销售、管理团队。国外子公司通过定期与大型床垫企业、家具零售商沟通,获取智能电动床市场销售数据;通过对最终消费者的调查,了解消费者对智能电动床外观、功能、价格的偏好,上述措施有助于公司充分了解客户的痛点和需求,把握市场方向,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国内外积累了丰富且稳定的客户资源,与多家客户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包括美国知名床垫生产销售商舒达席梦思(SSB)、泰普尔丝涟(TSI)。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