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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和销售白酒及玻璃制品。(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公司生产的口子系列白酒是目前国内兼香型白酒的代表品牌。公司生产和销售口子窖、老口子、口子坊、口子酒等系列品牌产品,以充分满足各类型客户的需要。
白酒作为世界主要蒸馏酒品种之一,也是我国特有的传统酒种。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中,白酒始终是大众喜爱的饮品,也承载了文化的流转,酿酒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重要的行业之一。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和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升级转变(比如更关注安全、健康、享受等),白酒行业转向常规增长、市场向名优酒、老品牌和核心产品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公司是安徽省内白酒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生产的口子窖系列产品香气独特,是我国兼香型白酒的代表,2009 年 12 月,公司成为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兼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公司位于皖北地区,毗邻江苏、山东、河南等白酒消费大省,除安徽市场之外,公司产品在周边省份也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公司生产的口子窖系列产品香气独特,是我国兼香型白酒的代表,具有“清澈透明,芳香幽雅,醇厚绵净,香味协调,酒体细腻丰满,空杯留香,风格显著”的特点。2003年,公司主持制定了口子窖酒国家标准《原产地域产品 口子窖酒》(GB 19328-2003)。同时,为促进技术进步,加快口子窖酒品牌发展,持续提高口子窖酒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使口子窖酒标准趋于完善,2007年2月,《地理标志产品 口子窖酒》(GB/T 19328-2007)国家标准通过审定,并于2007年9月19日批准发布。2009年12月,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作为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兼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目前,公司制定的标准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基本要素。在消费者对白酒行业口味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下,白酒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口子窖作为融合了浓香、酱香等多种香型口感特色的兼香型白酒的代表,在细分行业具有领先优势,市场空间潜力巨大。
口子酒源远流长,具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拥有丰富的历史典故,在我国传统的酒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公司产品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尤其是近几年,公司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公司产品的品牌特色,口子窖酒已经从地方名酒成长为全国性品牌。口子系列白酒悠久的历史、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了充分和广泛的认可,并已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权威认定: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 2002 年第 113 号公告,批准对口子窖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5 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口子及图”商标为驰名商标;2006 年,口子牌口子窖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授予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口子商标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8 年,由口子老井、老窖池和酒厂建筑群构成的口子窖遗址,被认定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老井掘于隋唐之际,老窖池始建于元末明初,目前均在沿用;2011年,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国强当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公司在继承传统老口子和口子酒品牌的基础上,顺应消费升级的需求,通过加大科技投入和新产品开发的力度,推出口子坊、口子美酒、口子窖系列中高档白酒产品。目前公司形成了高、中、低档全系列的产品序列。在口感上,在口子窖系列兼香型为特色的基础上,继承和保留了传统品牌浓香型的工艺特点。公司运用改良后的传统酿酒技术生产基酒,从原辅材料入厂到成品酒出厂的全套生产环节,均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管理体系的要求。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口子酒具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在我国传统的酒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公司生产的口子窖系列产品香气独特,是我国兼香型白酒的代表,2012年至2013年的市场占有率为0.55%和0.48%。公司在白酒行业经营多年,具有丰富的白酒生产、销售经验,白酒生产工艺成熟,能够生产高中低档各系列产品,其中中高档白酒主要包括五年型口子窖、六年型口子窖等面向中端市场的产品,是公司销售的主导产品,占公司白酒销售收入的60%以上。2003年,公司主持制定了口子窖酒国家标准《原产地域产品口子窖酒》(GB19328-2003);2007年2月,《地理标志产品口子窖酒》(GB/T19328-2007)国家标准通过审定,并于2007年9月19日批准发布。2009年12月,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作为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兼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2006年,口子牌口子窖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授予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口子商标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专注白酒生产经营领域,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以兼香型口子窖系列白酒为核心,建设高端白酒品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引领兼香型白酒行业,成为兼香型白酒领域领军企业,争取成为国内白酒行业第一集团成员。
2015年年报披露,公司高档白酒产品期内实现营收22.79亿元,同比增长20.4%,产品毛利率74.08%,同比增加0.78个百分点。整体酒类产品实现营收25.4亿元,同比增长14.12%,。产品综合毛利率69.89%,同比增长2.27个百分点。
本项目拟通过技术改造,在保持基酒产能不变的基础上,通过降低普通基酒产能,提高优质基酒产能,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本次技改完成后,公司将东关分厂和溪河分厂原年产 3,000 吨普通基酒改建为年产约 3,000 吨优质和特级基酒,以满足公司优质白酒产量提高对优质基酒的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实力。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27,624.96 万元,年均实现营业收入11,097 万元,净利润5,965万元,总投资收益率28.79%。
陈化老熟技改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的战略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基酒品质和强化产品的独特口感,配合酿造技改项目,全流程、全方位提升公司产品品质而设计的项目。项目总投入28,158 万元,可新增营业收入 20,345 万元,新增净利润 5,114 万元。
包装是成品酒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对白酒产品的形象和食品安全卫生都有重要影响。为满足企业的发展要求,公司投资28,954.80万元建设该项目。年均新增营业收入64,593 万元,净利润4,264万元,总投资收益率19.64% 。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通过建设旗舰店和专卖店,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营销网络,以有效巩固成熟市场,快步推进潜在市场,与现有网络形成重点突出、中心明确、层次分明的高效市场营销网络平台,以扩大市场辐射力、品牌影响力与产品渗透力。总投资12,832.06万元,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效益,主要是扩大市场辐射力、品牌影响力与产品渗透力。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将会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品牌形象的提升产生全方面的积极促进作用。
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增持股份的方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2.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3. 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张国强、孙朋东、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赵杰、仲继华及董事束庆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法人股东 GSCP Bouquet Holdings SRL、陕西天驹实业、安徽黄海商贸、淮北顺达商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口子酒业股份,也不由口子酒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未来三年,公司每年根据实际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且不低于本次利润分配的 40%;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不低于本次利润分配的 20%。
2020年3月25日披露。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50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5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7%。公司称,本次回购旨在进一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结构,同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