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300569)概念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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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300569)所属板块题材

  • 要点一:所属板块

    风电设备 山东板块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预亏预减 转债标的 绿色电力 央国企改革 风能 太阳能 新能源

  • 要点二:经营范围

    金属结构、风力发电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以上不含特种设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发电、电能销售;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站、生物质能源电站建设、运行和维护;海上风电基础管桩、塔筒和海外出口海工装备、安装、销售,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销售;无运输工具承运陆路、海路运输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要点三:风机塔架及其相关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新能源(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和建设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风机塔架及其相关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新能源(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和建设运营,公司主营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 要点四: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隶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营业务为风机塔架的制造和销售,是国内风机塔架生产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下游行业为风力发电行业,国内风电行业的政策和发展趋势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公司经营新能源发电业务(包括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国家对于新能源发电的政策对公司亦会产生重要影响。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国家及各省份规划了巨大的市场增量空间,根据“十四五”规划,我国将在 2021-2025 年间新建约 320GW 风电项目,其中,海上风电约为 65GW,陆上风电约为255GW。

  • 要点五:产能规模优势

    公司为风电塔筒行业的国内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陆海风机塔筒及单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生产和销售规模逐年扩大,产品销量连续多年稳居行业前列。因客户在选择风机塔筒及单桩供应商时,会倾向于选择质量稳定、生产规模较大、保供交付能力强且有稳定业绩的厂商,公司在行业内一直保持着较强的竞争力。

  • 要点六:产品质量稳定

    风机塔筒作为风机的支撑设备,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将对风力发电设备及风电场的运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长期规范运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形成了独具本公司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持有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制造许可证,取得了EN1090和ISO3834国际焊接认证和美国石油协会API认证,为海外出口业务拓展增加了砝码,并通过了电能PCCC产品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钢结构特级资质认证等,产品生产严格按照欧洲标准、美国石油协会标准、国家标准和设计技术规范执行。公司始终重视产品质量的控制,针对行业特点与自身生产情况制订了符合自身条件与客户要求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并持续改进,确保生产的产品满足客户对质量的严格要求,并力求超越客户期望。我司产品质量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

  • 要点七:国资管理优势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具有优秀的精益管理基因,通过实施优才战略,公司拥有一支有能力、有责任心、作风过硬的管理人才队伍。围绕高质量发展主旨,锚定管理流程“微循环”,以职能精进为管理提升的落脚点,以运管分离、问绩考核为抓手,通过实施机构精干化、管理集中化、分工专业化、流程标准化等举措,实现企业经营降本增效。同时,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特别注重加强业务风险评估和监控的管理工作,为企业发展蹄疾步稳、攀高向新提供坚实保障。国资入股进一步提升公司授信水平及融资能力,同时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

  • 要点八:拟发起设立新能源产业并购投资基金

    2017年8月3日公告,公司与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富投资”)、北京锦穗宇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穗宇恒”)签订《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锦穗宇恒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宁波天能兴富新能源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框架协议》,由天能重工、兴富投资、锦穗宇恒三方共同发起设立宁波天能兴富新能源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募集规模不超过4.05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不超过4亿元。

  • 要点九:3.0MW及以上风机塔架生产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总投资22,198.29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0,798.2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含土建及设备投资)19,598.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00万元。

  • 要点十:研发中心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4,052.70万元,项目用地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聚集区,与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共同占地97,550m2(约合146亩)。2014年2月,公司就上述项目用地与胶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总合同面积115,855m2,本项目占地97,550m2)。2016年4月取得“鲁(2016)胶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457号”土地使用证。

  • 要点十一:股利分配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要点十二: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旭承诺:“自天能重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天能重工股份,也不会由天能重工回购该等股份。

  • 要点十三:稳定股价措施

    控股股东在触发日次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控股股东实施增持计划应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自筹,控股股东单次增持的公司权益的股份不低于其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

  • 要点十四:拟定增募资不超5亿元

    2018年7月24日公告,公司拟向包括兮茗投资在内的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002,400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旭持有兮茗投资95%的股权,为兮茗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要点十五:拟公开发行不超7亿元可转债

    2019年4月30日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一期50MW项目、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二期50MW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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