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概念题材

概念题材 投资亮点 财务分析 公司简介

海新能科(300072)所属板块题材

  • 要点一:所属板块

    化学制品 北京板块 破净股 低价股 富时罗素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氢能源 央国企改革 页岩气 节能环保

  • 要点二: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要点三:生物燃料、环保材料、新型煤化工产品、特色化工产品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1、生物燃料的生产和销售;2、环保材料的生产和销售;3、新型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4、特色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要点四:生物柴油行业、焦炭、苯乙烯等大宗商品行业

    1.生物柴油消费市场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域性,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南美、东南亚等地区,其中欧洲是最大消费地区,2020年的消费量占全球35%,同时欧洲也是中国生物柴油主要出口目的地。2021年7月,欧盟提出了旨在进一步控制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排放的一揽子方案《Fitfor55》,该方案要求将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中设定的到2030年交通运输领域可再生能源占比14%的目标翻倍,达到28%。虽然受疫情影响,2020年欧盟交通领域生物柴油使用量终止了自2012年以来连年上涨的趋势,同比大幅下滑14.57%,但是降幅不及使用总量(分母)致使掺混比例仍呈现上涨趋势(9.28%),由于全球领先的生物柴油政策和高柴油轿车普及率,欧盟的生物柴油掺混比例有望继续维持增长态势。REDII对先进生物燃料的定义为符合可持续标准中的温室气体减排标准,并且来自于废弃生物质。对于先进生物燃料,REDII指令要求使用比例必须在2020年达到0.2%,2025年达到至少1%,在2030年达到至少3.5%。欧盟生物柴油原料结构中废弃油脂的占比已从 2012年的 7.7%上升至2021年的22.88%,中国的生物柴油制造商受益于此结构变化。2.报告期,焦炭价格虽然高位,但并未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大幅上升。焦煤供应偏紧背景下,煤价大幅上涨,致使焦企的实际炼焦成本也同样远高于往年同期。国内苯乙烯市场呈现震荡上涨的走势。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从宏观方面看是全球通货膨胀的结果,大宗商品重心均有上涨,反映到苯乙烯便是从原料端直接产生利好影响,纯苯上半年自身资源也偏紧,持续走高;报告期苯乙烯国内外生产装置处于集中检修期,计划外的供应减少较多,内外盘价差使得苯乙烯出口增多,降低了国内需求弱势对价格的利空影响。

  • 要点五:科技创新及规模化应用

    科技创新及规模化应用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紧紧围绕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关系国家永续发展的市场需要,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动力,建立了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公司目前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市场化科研平台,4个自主研发中心和一个甲级工程设计院。

  • 要点六: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持续的自主研发以及合作开发,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壁垒、突出性能表现和独特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并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石化联合会技术创新示范单位、“十三五”中国石油化工“绿色发展典范”荣誉称号等。公司多项核心技术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石化联合会专利奖等荣誉。

  • 要点七:市场认可度优势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公司的大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均来自于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的大型企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公司拥有完善的市场团队和广泛的客户资源,与众多国内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公司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公司曾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 要点八:54名高管拟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3.5亿元

    2017年7月17日公告,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共计54人的通知,将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本次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副董事长林科先生、董事刘明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淑荣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任相坤先生、副总经理蒲延芳女士、副总经理王宁生先生、副总经理袁毅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曹华锋先生、副总经理付兴国先生、财务总监孙艳红女士及43名核心管理人员。

  • 要点九:签订55.66亿元重大经营合同

    2017年6月19日公告,公司与孝义市福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孝化工”)于19日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合作建设“90万吨/年焦油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总价款约为人民币556,60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753,110.15万元的比例为31.75%。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要点十:引入新股东增资子公司

    2016年5月16日公告,公司与子公司河北华晨石化公司、于健、夏凤梅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同意引入新自然人股东于健、夏凤梅,并共同现金出资6000万元对华晨石油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出资4200万元、于健出资900万元,夏凤梅现金9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晨石油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公司持有华晨石油的股份比例将由100%下降至80%,仍为其控股股东;自然人股东于健、夏凤梅将各自持有华晨石油10%股份。华晨石油主营批发汽油、柴油、煤油、煤焦沥青、甲醇、煤焦油、石脑油等;其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2370.67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亏损279.16万元。

  • 要点十一:设立生物质新材料子公司

    2016年4月28日公告,公司与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拟共同出资投资设立“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920万元,以货币及经评估的有效资产作价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2%。合资公司成立后将首先建立经营范围内的生物质加工、生产的扩大试验装置,实现生物质能的高效循环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将为土壤改良、提升肥力、增加农民收入、增产增收等方面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 要点十二:受让三聚鹏飞100%股权

    2016年3月16日公告,全资子公司三聚科技以2997.89万元受让孝义鹏飞持有的三聚鹏飞100%的股权。三聚鹏飞主营业务范围为经销焦油、粗苯、甲醇、氢气、正丁烷、异辛烷、异丁烷等。截止2016年2月29日三聚鹏飞总资产3002.56万元,净资产2997.89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1800元。本次收购可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链条,丰富公司产品种类。

  • 要点十三:受让五大连油100%股权

    2016年3月16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以2200.00万元受让2位自然人于洪章及徐茂鹏持有的五大连油100%的股权。五大连油主要经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及化工产品等。已取得由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易燃液体:低闪点液体、中闪点液体、高闪点液体。本次收购可充分利用五大连油现有的人员、销售渠道等,实现公司在现有销售规模上的继续扩张。截止2015年12月31日五大连油总资产12427.86万元,净资产2263.55万元(评估值2263.7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0917.4万元,净利润139.41万元。

  • 要点十四:受让华晨石油100%股权

    2016年3月16日公告,公司以1800万元受让华晨石油100%的股权。华晨石油主要经营铁路专用线油品接卸业务,并供应山东地炼催化料和焦化料以及内蒙柴油供销业务及其他商贸流通业务。现有成品油批发资质及铁路危货运输资质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其中,铁路专用线工程于2013年10月28日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6月30日完工。铁路建成后,油品装卸每年50万吨,煤炭矿石装卸每年100万吨。截止2016年2月29日,华晨石油总资产 4849.47万元、净资产18,39.11万元(评估值1967.50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49.58万元、净利润-279.16万元。

  • 要点十五:投资2000万美元设立海外子公司

    2016年3月16日公告,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要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规模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通过设立境外子公司,能拓展公司脱硫服务、剂种销售以及其他气体净化相关的业务,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 要点十六:股权激励计划

    2016年1月,公司调整后确定2016年1月14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190名激励对象共计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2015年12月,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36119)的行权价格由17.61元调整为13.40元;首次授予期权的数量由10,200,000份调整为13,260,000份。2013年12月,公司完成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1020万份股票期权,占总股本2.02%。行权价格17.61元/股。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4年,分二期行权,行权数量各为50%。行权条件为:第一个行权期2013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定比2012年扣非)不低于30%、69%,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91%、14.32%;第二个行权期2015年净利润(定比2012年扣非)增长率不低于119.7%,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84%。

  • 要点十七:募资20亿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12月1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向海淀国投、海淀科技、京泽永兴、刘雷及林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合计8943万股,发行价格为22.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三聚环保表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减少公司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同时,公司依托能源净化领域雄厚的技术和经验,对传统煤化工等领域进行改造、升级,通过工业尾气 LNG、煤焦油综合利用大幅度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的整体盈利能力,加快由单纯的催化剂、净化剂等剂种研发、生产、销售向能源净化综合服务商升级转型,同时促使公司产业链向清洁能源及化工原料生产、销售领域延伸,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 要点十八:签订重大协议

    2014年4月,公司与河南省鹤壁市政府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双方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就共同探索推进鹤壁新型煤化工产业的发展达成《合作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框架协议》。鹤壁市人民政府与公司协商,双方拟深入合作,共同推动鹤壁市新型煤化工产业的发展。鹤壁市正在建设的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已获得河南省有关部门评审和批复,拥有可满足建设规模化新型煤化工产业的水、煤、土地等资源和环境容量;公司拥有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清洁转化的核心技术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

  • 要点十九:设立公司-三聚科技

    2011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创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授权三聚科技执行董事或执行董事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文件。公司将主要从事石化、化工、煤化工及能源净化领域的工程化技术开发、项目咨询、项目规划、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该公司的设立顺应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使公司业务管理架构更趋合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50784万元,净利润27816万元。

  • 要点二十:增资三聚科技 

    2012年6月,拟用自有资金65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创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三聚科技注册资本将增至13500万元。三聚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目前主要从事油气田、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非石油化工行业脱硫剂及其它化工催化剂的销售及技术支持,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等领域的工艺及相关技术研发、能源净化产品推广和技术服务。截止至2012年3月31日,三聚科技资产总额37479.33万元,负债总额26241.54万元,净资产11237.80万元。此次增资三聚科技主要是为了扩大三聚科技的经营规模,满足其进一步拓展市场的需要,有利于提升三聚科技的运营能力、有助于其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解决其部分发展资金的需要,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战略及规划。

  • 要点二十一:设立合资公司-香港翰宇 

    2012年3月,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影响力,公司拟与裕进(香港)有限公司在北京市设立“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其中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以及目标地块之上的房屋建筑物出资预估值1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20%;裕进公司出资4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80%。合作公司成立后,将在目标地块建设一个新的以研究开发为基础,以工程设计及转化为核心、以人才培养及引进为主要方式的新型“产学研”基地,发展包括能源净化、硫化物脱除及回收、节能减排等无污染、高科技的产业。

  • 要点二十二:投资新项目

    2012年3月,公司与大庆华奕拟以现金按比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3000万元,大庆华奕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大庆三聚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60%。大庆三聚拟完成增资后实施“3万吨/年苯乙烯抽提装置”项目的建设。项目总投资22,089.70万元,建成后可实现利润合计4,779.64万元。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在石油化工领域实现“一流净化能源专家”主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将对公司核心业务在相关产业的拓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70348万元。

  • 要点二十三: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股东北京中恒天达、林科及张雪凌,董事长刘雷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董监事、高管同为公司股东的林科、张杰等6人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其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东张雪凌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在林科、张杰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25%,在前述两者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 要点二十四:拟定增募资不超过30亿元

    2018年4月24日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海淀科技、国化投资,其中,海淀科技持有公司512,676,62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35%,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100000万元)。

  • 要点二十五:控股股东拟增持不少于2亿元

    2018年10月1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675,044,0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72%)拟自公告日起2个月内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的比例以不会触及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约收购条件为限,增持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 要点二十六:“一县一品”绿色农业生产示范区获得成果验收证书

    2018年11月27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一县一品绿色农业生产示范区近期通过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的成果验收,并获得验收证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合作,建立国家级秸秆炭化还田土壤改良示范区,促进先进生物质炭技术的规模化市场应用。

  • 要点二十七: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7月20日公司对外公告,自2022年7月15日起,公司全称由“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7月20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三聚环保”变更为“海新能科”;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300072”。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上市之初,公司产品包括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其他净化剂(脱氯剂、脱砷剂等)、特种催化材料及催化剂等功能化学品,主要为基础能源工业的产品清洁化、产品质量提升及生产过程的清洁化提供产品、技术、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与能源清洁化和环境保护相关,体现了公司主营业务和实际经营状况。随着国际国内能源化工产业的不断革新,技术的不断迭代,三聚环保近十年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也取得了巨大成绩,公司飞速发展,形成了以悬浮床加氢技术、钌基低压合成按技术、钴基费托合成技术等为核心的,与新能源及能源技术进步相关的成套工艺和产业。特别是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2018年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后,公司开始实施业务战略转型,依托自有核心技术,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符合国家“碳中和”举措、符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方向的清洁能源运营产业。目前,公司在山东莒县年产40万吨生物柴油的生产装置已经生产,外委合作加工生物柴油的产能约20万吨,国际国内原料采购、生产、销售的产业体系正在逐步建立。2021年度,公司与新能源及能源技术进步相关的收入,包括烃基生物柴油、能源产业综合服务以及LNG、液氨等清洁能源相关产品,在公司总收入占比约为33.26%,已经超过30%。近十年,公司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推动实现双碳目标,深入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以生物柴油、催化净化、新型煤化工等为主营业务的能源科技企业。随着公司战略定位与业务发展方向变迁,“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名称已与当下公司主责主业逐渐背离,同时,无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还是多数投资者,均对公司名称更改提出了意见。为了更好地体现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更加直观地反映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价值定位,公司决定对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 要点二十八:海淀区国资中心为公司应收账款转让提供增信

    2018年12月21日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淀区国资中心为三聚环保应收账款转让提供增信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1、原则同意海淀区国资中心为三聚环保向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融资提供年度收益差额补足增信,并承诺收购金融机构无法收回的账款,增信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2.三聚环保通过转让应收账款回笼的资金要专项用于支持完成在建项目,确保在建项目及时投产,由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以下简称海国鑫泰)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海国鑫泰要安排专人对项目建设和还款情况进行监管,督促欠款单位及时还款,避免海淀区国资中心履行差额补足和账款收购责任。3.海淀区国资中心和海国鑫泰、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三聚环保等有关方要严格控制风险。海淀区国资中心应要求海国鑫泰、海淀科技及海淀科技的股东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二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要求三聚环保董事长刘雷、总经理林科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 要点二十九:转让30亿元应收账款

    2019年1月1日公告,2018年12月29日,公司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签署《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将持有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粤财信托,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30亿元人民币,交易约定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为25.862亿元人民币。公司表示,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公司可提前收回资金25.862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将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应收账款转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资金需求,转让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债务人尚未偿付的能源净化综合服务项目款,回款将加快公司对外在建项目的进度,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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