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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LED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电子产品、灯饰、电子封装材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铝合金、不锈钢制作;承接夜景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公司作为全球LED封装及照明应用领域的领军企业,构建了覆盖核心器件研发、LED封装产品制造及全球化品牌市场服务的完整产业链体系。公司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多元化的LED解决方案,业务范围涵盖LED封装、照明灯具、智能照明及物联网应用等核心领域,形成了立体化的LED照明业务架构。
2025年,LED照明行业正处于整体调整与局部创新活力交织的转型阶段。从市场规模、需求特征、企业格局及技术走向等维度来看,其发展呈现出多方面特征。在市场体量上,行业复苏节奏较预期有所放缓,但仍保持着一定的规模基础。这种阶段性调整在产业链各环节表现出差异化:新建安装市场受全球建筑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商业及住宅照明的配套需求进入调整周期;而存量替换市场依托既有的需求根基,尽管增速有所回落,却依然为市场提供着稳定支撑,整体市场正处于结构优化的过渡阶段。需求层面,全球经济环境的阶段性变化推动着市场需求结构的重塑。国际局势的调整加速了供应链的适配进程,企业的资本支出更趋精准,终端客户也倾向于优化库存结构,采购时愈发看重产品的附加值。区域需求呈现出梯度发展的特点:欧美市场聚焦于节能与品质升级,通用照明需求向高端化转型;新兴市场则受基础设施建设的拉动,基础照明需求稳步释放,购买力逐步提升,为市场扩容打下基础。
(一)智能制造与规模化效应凸显公司高度重视自动化与智能化的投入,建立了规模庞大的智慧化工厂,采用先进的自动化设备,实现了智能化、自动化的生产线。通过技术改造和设备迭代,公司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和品质,减少了人员对生产的影响。同时,借助CIM系统和MES系统等数字化管理工具,公司实现了对人员、生产设备、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的严格管控,数据的实时监控使得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此外,公司具备规模化的生产优势,拥有多个生产基地,产品系列完整,抗击风险能力强。随着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公司的规模化效应将日益显现,为公司在照明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品牌优势奠定市场地位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引领,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尤其是海外LEDVANCE品牌业务,拥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其品牌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盛誉。LEDVANCE在创新LED照明系统和智能及通用照明系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独特的品牌优势。此外,公司还拥有多个知名品牌及其系列产品,如木林森、SYLVANIA、光源世家和空净视界等,这些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品牌优势为公司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支持,为公司在照明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借助品牌优势,开拓全球市场,巩固行业地位。(三)研发优势显著公司多年来深耕照明领域,已建立起强大的技术实力,确立了技术创新为行业领先的战略目标。通过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在灯具、智能照明系统以及电子组件等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上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市场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此外,公司积极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探索研究技术课题,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提升了研发效率和新技术水平。(四)客户与渠道资源丰富公司凭借在质量、技术、信誉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以及累积的行业资源和技术整合能力,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和选择。公司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据重要地位,还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办事处和销售网络,业务遍布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丰富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为公司产品的全球化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公司积极与下游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高品质产品和全方位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好评。
2017年8月8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政府补贴人民币6654.7万元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补贴确认为递延收益,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016年3月23日 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严建国持有超时代光源80%的股权,新和绍兴主要从事节能灯、LED灯及其零部件、元器件、配件的生产、销售,为国内最大的LED灯丝灯生产厂家。超时代光源截至2015年12月31 日的资产总额6.28亿元,净资产 1.17亿元;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为4.28亿元,净利润亏损206.77万元。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收购目标集团可以最快的途径取得LED灯丝灯的技术工艺和市场份额,对充实和丰富公司的LED照明产品线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基于并购后的产业协同、整合效益,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作用。
“Lamp 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能够有效提升公司主营LED封装产品的品质和销售规模,并为公司LED灯饰产品生产提供原材料支持。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6,981.92万元,拟建四条生产线,购置各类机器设备及模具1,100多台,对Lamp LED产品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 12 个月,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623,000万只。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3,610.00万元,净利润6,543.24万元。
“SMD 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LED封装产品系列的丰富,旨在推进公司产品多元化,为LED显示屏和LED室内外照明灯提供原材料支持;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将有效降低公司LED应用产品生产对外部原材料供应商的依赖程度。项目总投资14,677.13万元,拟新建两条SMD LED产品生产线,购置各类设备及模具400多台。本项目建设期12个月,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238,000万只。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3,800.00万元,净利润2,390.20万元。
LED应用(显示屏、室内外照明灯和灯饰)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LED封装产品在应用领域的拓展,旨在实现公司LED产品链向终端应用市场的适度延伸及覆盖。项目的投资总额为5,435.92万元,拟建设三条生产线,LED显示屏、室内外照明灯和灯饰产品各一条生产线,购置各类设备和模具60多台,对现有LED应用产品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12个月,设计产能为:LED显示屏产品年产8,500平方米,LED室内外照明灯年产269,000盏,LED灯饰产品年产4,000,000米。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8,192.00万元,净利润1,989.46万元。
“LED产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和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为Lamp LED、SMD LED及LED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更强大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建立工艺先进的生产体系,有效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和技术的先进性,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项目总投资3,144.79万元。研发场地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办公室400m2、实验室1,205.80m2。项目作为本公司的研发中心,效益主要体现为提升研发实力、提高小批量试制产品销售收入,降低研发费用成本。
为了保持公司未来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首次公开发行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在30日内逐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2、由公司回购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4、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允许的其它措施。
控股股东孙清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法人股东榄芯实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其他法人股东小榄城建、深圳宝和林、深圳诠晶、天津安兴、平安财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文彩、郑明波、易亚男、李冠群、刘天明、赖爱梅、周立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8年5月29日公告,5月28日,公司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木林森高科技产业园第四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在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的项目,目前一、二、三期项目已基本达到序时进度,现启动第四期半导体生产项目;该项目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生产、销售。公告称,公司通过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协议,能够实现公司产品的多元化和业务互补,延伸产业链,增加公司盈利点和利润额。
2018年6月4日公告,公司与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木林森高科技产业园第四期项目合同》,拟投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启动第四期半导体封装生产项目。
2018年6月15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收到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补助的通知》(义高新[2018]46号)的文件,同意拨付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3,750万元。公司表示,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15日划拨至义乌木林森公司账户。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3,750万元。
2018年6月20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木林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3749.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6月19日划拨至江西木林森公司账户,该笔补助资金将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
2018年6月29日公告,根据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下发的《井冈山经开区关于支持“1+3”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木林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15,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29日划拨至江西木林森公司账户。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15,000万元。
2018年11月2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木林森于2018年9月26日收到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同意拨付义乌木林森投资建设补助资金5,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日划拨至义乌木林森公司账户,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5,000万元。
2018年11月27日公告,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66,001.7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小榄高性能LED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及偿还有息债务。
本公司已于2017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为GR201744005395,本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