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 广东板块 标准普尔 深股通 中证500 融资融券 深成500 机构重仓 AB股 超超临界发电 绿色电力 北交所概念 央国企改革 参股保险 风能 太阳能 创投 新能源
电力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码头设施租赁;普通货物仓储、装卸、运输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专注于电力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拥有大型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等多种能源项目,通过电网公司向用户提供可靠、清洁的能源。
2022年,煤炭、天然气等燃料价格继续维持高位运行,火电企业经营面临较大挑战。根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于2022年12月公布的交易结果显示,全省2023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年度挂牌交易、年度集中竞争交易的成交均价同比有所提高,其中双边协商成交均价553.88元/千千瓦时,同比上年提高56.84元/千千瓦时。同时,广东省能源局、南方能监局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当一次能源价格波动超出一定范围时,视市场运行情况启动一次性能源价格波动传导机制,推动成本端压力向下游传导。此外,2022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及相关文件,以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上下游协同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综上所述,中长期市场交易电价的提高,有利于上游煤价成本压力合理地向下游疏导,同时煤价若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回落至合理区间,公司的经营压力将得到一定程度释放,盈利展望预期有所提升。
公司主要发电资产位于广东省内,资产规模总额达1,315.04亿元,是广东省属国资控股唯一资产过千亿的上市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广东省装机规模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受托管理装机容量合计3,998.6万千瓦,约占广东省统调装机容量的四分之一。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作为省属重点能源企业,利用其资源、技术、资产规模等优势,一直以来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做大。作为广东能源集团唯一上市公司和主力军,公司始终服从服务于广东省、广东能源集团改革发展大局,深耕电力主业,积极发挥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助力广东省能源改革发展。
“十四五”期间,公司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为指引,实施“1+2+3+X”战略——建设一流绿色低碳电力上市公司,统筹安全与发展,做优做强煤电、气电、生物质发电业务,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氢能、土地园区开发等。公司项目储备丰富,发展前景广阔;主业清晰、结构合理,产业地位和市场份额突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2015年12月29日公告,公司全资控股的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梅县大埔电厂“上大压小”工程(2×6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号机组于2015年12月26日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营。另外,2015年9月25日公告,公司控股公司投建的韶关电厂“上大压小”工程(2×6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2号机组于2015年9月24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营。2015年7月24日公告,公司控股韶关粤江发电投资建设的韶关电厂“上大压小”工程(2×6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首台机组于2015年7月29日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营。
2015年7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不低于8.75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7亿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公司的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求,公司拟将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投资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25亿元)、广东粤电信宜贵子风电场工程项目(4.7亿元)、广东粤电电白白马风电场项目(4.9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改善资本结构,优化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2016年2月16日,证监会受理申请。
2012年1月,为顺应国家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力度,同意公司出资9000万元按照10%的持股比例参股由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新技术示范项目。该项目分海上风电场工程和海岛智能微电网工程两部分,海上风电场工程总装机规模198MW,海岛智能微电网工程包括海岛微源、输电网络、综合能源、控制管理系统、新能源及电网试验中心和海岛与升压站互联工程。公司2015年4月27日公司通过向省风电公司增资5500万元用于注资成立“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30%的广东惠来石碑山风电厂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另外,公司与控股股东粤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超康投资公司组建粤电湛江风力发电公司(公司占70%),进行风力发电项目开发。该公司经营的洋前风电项目(49.5MW)已全部建成投产,徐闻勇士项目(49.5MW)正在施工建设。2011年6月披露,湛江风电公司全资子公司徐闻风电公司拟开发建设徐闻海上风电示范项目(16×3MW),总装机容量48MW,项目总投资89862.33万元,其中资本金31451.82万元,由各股东方按照比例以现金方式注入。公司将向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1.4亿元投资徐闻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2013年4月,公司以 67%的出资比例(现金5.69 亿元),投资建设惠州 LNG 电厂二期热电联产项目,在确保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达到10%的前提下,预期投资回收期约14年。该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权益装机规模,优化电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公司初始投资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6亿元,持有3.5亿股,占9.46%股权。公司持有深能源A(000027)0.32%股权,初始投资1694万元。公司有申能股份(600642)1.28%股权,初始投资23583.79万元。持有国义招标180万股,初始投资360万元。
公司初始投资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6亿元,持有3.5亿股,占9.46%股权,截至2015年6月末,期末账面值为3.56亿元。公司初始投资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5.13亿元,持有5亿股,占25%股权,截至2015年6月末,期末账面值为6.35亿元。公司初始投资1589万元持有深能源A(000027)840万股,0.32%股权,截至2015年6月末,期末账面值为15561万元。公司初始投资23583.79万元持有申能股份(600642)5553.23万股,占1.22%股权,截至2015年6月末,期末账面值为55587.78万元。
根据2015年半年报披露,2015年为湛江徐闻风电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第四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2.5%。此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此外,石碑山、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湛江风力”) 、徐闻风力和惠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惠来风力”) 根据财税 [2008] 156号文《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销售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 的政策。
2015年7月,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未来三年内,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也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