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 重庆板块 2025中报扭亏 机构重仓 化债(AMC)概念 一带一路 央国企改革 西部大开发 成渝特区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拥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证书。目前,所开发项目主要集中在重庆主城。公司房地产开发主要以住宅、社区商业为主,在建在售共三个项目,包括茶园项目、回兴项目,华岩项目。公司目前仍以商品房销售和存量商业运营为主。
(一)全国房地产市场政策环境持续优化2025年上半年,在中央大力推进稳市场政策的引导下,宏观政策组合拳持续落地见效,全国房地产市场工作重心从“止跌回稳”转向“巩固稳定态势”,各地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楼市调控政策持续优化,房地产市场正逐步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国家标准“好房子”规范落地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将更加有力的支撑各地“好房子”建设加快落地,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共同推动行业整体止跌回稳。(二)重庆房地产市场稳步向好态势明显今年上半年,重庆房地产市场持续稳步向好。1—6月,全市住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0.1%,中心城区住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6.9%,连续9个月实现正增长。今年以来,重庆市出台了包括公积金政策优化、补贴与税费优惠、保障性住房扩容、城市更新与融资支持、供给侧管理优化等一系列政策,有效激活市场流动性,房地产市场及土地市场明显回暖。(三)重庆房地产市场发展三大特征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呈现三大特征:一是商品住房量价齐升。今年6月,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环比增长23.5%,成交建面均价同比增长0.3%。二是“好房子”项目供不应求。今年6月,中心城区“好房子”项目销售面积占15%。三是二手住房成交持续增长。1—6月,中心城区二手住房成交同比增长11.4%,连续5个月实现正增长。
公司目前拥有总储备土地计容面积24.15万㎡,权益计容面积17.82万㎡,目前在建计容面积19.66万㎡,可保证未来几年的平稳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建立起项目全周期运营计划,合理规划当期和远期的开发节奏,预测项目全周期利润和现金流,保证公司项目决策的客观性;在工程建设方面,通过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管控体系的严格执行,保证了公司所开发项目的建设成本控制在预期目标内;在财务成本上,通过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多种融资方式相结合,使公司财务成本处于较优秀的水平。公司除房地产开发业务外,还在物业管理、会议展览、市政设施、商业租赁等方面开展经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对冲房地产市场周期波动的风险。公司通过合理运营和严格成本控制,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2015年3月24日公告称,公司拟5.42元/股向新拓投资发行2.4亿股,作价13.068亿元,收购其持有的重庆联隆100%股权、重庆隆骏51%股权、重庆锐智51%股权及腾翔实业100%股权。公司将以此增强在重庆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拟不低于5.87元/股发行不超过7420.78万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356亿元。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交易对手承诺,若本次交易在2015年完成,则标的资产2015-18年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4075.34万元、20220.48万元、22441.97万元及27780.21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6年完成,则标的资产2016-19年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0220.48万元、22441.97万元、27780.21万元及25369.63万元。2015年11月10日公告,证监会未同意公司向新拓投资定增方案。
以14.6亿元收购大股东的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资产以及位于合川市36.6万平米土地使用权,将形成稳定的市政物业资产收益和现金流,未来房地产业务发展获得稳定的土地储备资源支持。会展中心是目前西部地区规模最大,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现代化会展中心之一,08年公司会展经营收入17928.18万元,毛利率为62.17%。09年会展经营收入18436万元,毛利率57.06%。2010年会展经营收入18871.19万元,营业利率51.59%。2011年中期会议展览收入9037.61万元,毛利率53.13%。
2015年2月,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应适当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