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608 *ST阳光 更新日期:2025-04-22◇
★本栏包括【1.最新提醒】【2.最新报道】【3.最新异动】【4.最新运作】
【1.最新简要】 ★2025年一季报将于2025年04月29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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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24-12-31|24-09-30|24-06-30|24-03-31|23-12-31|
|每股收益(元) | -0.1638| -0.0270| -0.0200| -0.0200| -0.3131|
|每股净资产(元) | 3.0803| 3.2320| 3.2197| 3.2187| 3.2388|
|净资产收益率(%) | -5.1043| -0.8200| -0.5900| -0.6200| -9.1271|
|总股本(亿股) | 7.4991| 7.4991| 7.4991| 7.4991| 7.4991|
|实际流通A股(亿股) | 7.4476| 7.4476| 7.4476| 7.4991| 7.4991|
|限售流通A股(亿股) | 0.0515| 0.0515| 0.0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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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
|【分红】2024年度 |
|【分红】2024年半年度 |
|【分红】2023年度 |
|【增发】2007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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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2025年一季报将于2025年04月29日披露 |
|★停牌提示:(2025-04-21):重大事项 停牌 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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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每股资本公积:0.72 主营收入(万元):36767.48 同比增:20.34% |
|2024-12-31每股未分利润:1.01 净利润(万元):-12910.83 同比增:4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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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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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年度 | 三季 | 中期 | 一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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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1638| -0.0270| -0.02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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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3131| -0.0600| -0.03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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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0.5095| -0.0007| -0.04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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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0857| 0.0200| -0.01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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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1400| -0.1100| -0.07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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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新报道】
【2025-04-21】阳光股份:2024年亏损收窄 多措并举开启估值“保卫战”
中证报中证网讯(王珞)日前,阳光股份(000608)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及系列公告。
报告期内,阳光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68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2.78亿元(扣除托管
费收入及其他、同一控制下业务的期初到合并日收入后的金额),归母净利润﹣1.2
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43.19%。
因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阳光股份于4月21日停牌1天,于22日开盘起复牌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阳光股份”变更为“*ST阳光”。
阳光股份公告显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
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59元);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
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29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为此,公司系统性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退市风险应对、加速经营改善等系列举措
,争取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总结来看,一是改善存量基本面,提升存量项目的
出租率和出租单价,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盘活闲置资产的速度,回流资
金,优化公司资产配置与运营效率。
二是发力增量项目,重点关注大湾区以及周边城市核心地段的优质商业项目,聚焦
中小型存量商业项目,扩大商业运营项目规模,提升公司整体品牌价值,增加营业
收入。
三是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并购重组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通过与外部机
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合资公司等方式,收购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并购标的。此外
,还包括鼓励控股股东/董监高增持、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
多方面内容。
阳光股份介绍,对于公司而言,今年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营收。结合公司披露的《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
核意见》来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为8299.89
万元,这就是去年新承租的沙井京基百纳广场被阳光股份接手之前的收入。这意味
着,在整体出租率与租金水平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该项目2025年预计能为上市
公司贡献约8000万元的增量收入。
【3.最新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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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动时间 | 2024-11-08 | 成交量(万股) | 14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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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动类型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 |成交金额(万元)| 1137.300 |
| | 偏离值累计达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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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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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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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证券营| 21193032.00| 109010.00|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路证券营| 17322282.00| 9275.00|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证券营| 11982004.00| 1125780.00|
|业部 | | |
|机构专用 | 10882780.25| 20300975.0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国路证券营| 8809625.00| 7105867.00|
|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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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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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元) | 卖出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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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专用 | 10882780.25| 20300975.00|
|机构专用 | 6413714.00| 14777270.8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2040687.00| 11502635.3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495111.00| 9199121.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深润大| 335492.00| 11897629.00|
|厦证券营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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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25-04-19【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与深圳市京
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房地产”)签署《委托租赁服务协议》,京
基房地产委托深圳瑞和整体为其持有的京基一百大厦(以下简称“标的物业”)的租
赁招商及租户管理等事务提供服务,每期服务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以一个自
然季度为一期。服务期限一年六个月,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了更
好的开展招商和租户管理等事务,深圳瑞和拟与京基房地产签署《委托租赁补充协
议一》,拟将原合同服务期限延长3年,委托服务费自2025年1月1日变更为每年固定
服务费700万元加奖励服务费240万元,并调整部分委托方式。
【公告日期】2025-02-12【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阳光
新业”)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泰”)拟与京
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
团借款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可提前归还本金和
利息。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措施,本借款用于满足北京星泰及公司业务发展及短期资金周转需要。20200916:
股东大会通过。20210827:根据目前实际经营的需要,北京星泰拟和京基集团签署
《借款展期协议》,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团申请上述1.7亿元人民币借款展期,展期
期限为原合同借款期限顺延12个月,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仍为年化利率5%,利息
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偿还利息。除《借款展期协议》约
定内容外,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20210915:股东大会通过202
20830:鉴于北京星泰经营情况,北京星泰拟和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二》,
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团申请上述1.7亿元人民币借款展期,借款期限自原合同借款到
期日的次日起展期12个月,即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9月16日,展期借款利率
维持不变,仍为年化利率5%,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偿
还利息。20220917:股东大会通过20231027:为了保证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北京
星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三》,申请上述1.7亿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6
个月,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3月16日,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
际使用天数计算。20231115:股东大会通过20250124:为了保证日常经营的顺利开
展,北京星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展期协议五》,申请上述1.7亿元
借款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3月16日,展期借款利
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20250212: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5-02-12【类别】关联交易
【简介】1、关于向京基集团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的基本情况(1)2020年9月,为满
足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泰”)业务发展及短期资金周转需要,北京星泰
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北
京星泰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5%。
本借款为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详
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2020-L48号、2020-L51号、9月16日的2020-L
59号公告)。(2)2021年9月及2022年8月、2023年10月北京星泰分别与京基集团签署
《借款展期协议》及《借款展期协议二》、《借款展期协议三》,北京星泰向京基
集团申请上述1.7亿元人民币借款展期,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3月16日,展期
借款利率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偿还借款本金时一并偿还利息(详细
情况请参见刊登于2021年8月27日的2021-L35号、2021-L37号、9月15日的2021-L41
号、2022年8月30日的2022-L43号、2022-L45号、9月17日的2022-L51号、2023年10
月27日的2023-L27号、2023-L29号、11月15日的2023-L31号公告)。(3)为了保证日
常经营的顺利开展,北京星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展期协议四》,申请
上述1.7亿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3月16日,展
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2、关于向京基集团申请87,2
07,916.67元借款展期的基本情况(1)2022年7月,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北京星泰
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合同》,北京星泰拟向京基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化利率3.5%,北京星泰有权提前归还本金和利息。本借款为
信用借款,北京星泰不向京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详细情况请参见
刊登于2022年7月16日的2022-L41号、2022-L42号公告)。截至2023年7月,公司剩余
未归还本金人民币1.25亿元。(2)2023年10月北京星泰与京基集团签署《借款展期
协议》,申请上述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1.25亿元借款展期,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
2024年1月14日,展期借款利率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详细情况请参见
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2023-L27号、2023-L29号、11月15日的2023-L31号公告)
。截至2024年1月14日公司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87,207,916.67元。(3)为了保证
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北京星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展期协议二》,申
请上述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币87,207,916.67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后
的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月14日,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
计算。20240201:股东大会通过20250124:为了保证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北京星
泰拟与京基集团签署《统借统还借款展期协议三》,申请上述剩余未归还本金人民
币87,207,916.67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12个月,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1月
14日,展期借款利率维持不变,利息按资金实际使用天数计算。20250212:股东大
会通过
【公告日期】2009-04-11【类别】资产交易
【简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9日与
成都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成都A-ZTown商业楼买卖合同》,宏诚展业拟购
买成都新资开发建设的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2号项目(推广名:A-ZTown)的商
业楼。双方经过协商,成都A-ZTown商业楼买卖基本价款合计约为30,000万元,最
终转让价格尚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各项前
提条件下,依据上述评估方法和程序,宏诚展业拟购买的成都A-ZTown商业楼于200
7年8月31日时的公允价值经评估后为30,500万元,根据评估结果,瑞景阳光购买北
京A-ZTown商业楼项目的最终交易价格为60,000万元;宏诚展业购买成都A-ZTown商
业楼项目的最终交易价格为30,000万元。
【公告日期】2007-12-06【类别】资产交易
【简介】星泰公司和北京新资针对全部酒店物业签署酒店物业预售合同,星泰公司
在酒店物业预售合同项下以毛坯房的状态将酒店物业预售予北京新资,酒店物业预
售房价总计人民币25,205 万元。
【公告日期】2007-10-25【类别】资产交易
【简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 年9 月19 日
与成都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成都A-Z Town 商业楼买卖合同》,宏诚展业
拟购买成都新资开发建设的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2 号项目(推广名:A-Z Town
)的商业楼。双方经过协商,成都A-Z Town 商业楼买卖基本价款合计约为30,000
万元,最终转让价格尚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
的各项前提条件下,依据上述评估方法和程序,宏诚展业拟购买的成都A-Z Town
商业楼于2007 年8 月31 日时的公允价值经评估后为30,500 万元,根据评估结果
,瑞景阳光购买北京A-Z Town商业楼项目的最终交易价格为60,000万元;宏诚展业
购买成都A-Z Town商业楼项目的最终交易价格为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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