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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600989)F10档案

宝丰能源(600989)公司概况 F10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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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600989 宝丰能源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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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Ningxia Baofeng Energy Group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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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证券代码|600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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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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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19-05-16            |
├────┼───────────┼────┼───────────┤
|法人代表|刘元管                |总 经 理|刘元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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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黄爱军                |独立董事|李耀忠,张鸣林,孙积禄  |
├────┼───────────┼────┼───────────┤
|联系电话|86-951-5558031        |传    真|86-951-5558030        |
├────┼───────────┴────┴───────────┤
|公司网址|www.baofengenerg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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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bfny@baofengenergy.com                                  |
├────┼────────────────────────────┤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
|        |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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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
|        |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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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高端煤基新材料(多种牌号聚烯烃及聚烯烃改性产品)生产及销|
|        |售;现代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甲醇、乙烯、丙烯、混合C5、|
|        |轻烃、混合烃、MTBE甲基叔丁基醚、丙烷、1-丁烯、纯苯、混苯|
|        |、二甲苯、重苯、非芳烃、液化气、中温沥青、改质沥青、蒽油|
|        |、洗油、混合萘、酚油、轻油、硫磺、硫酸铵、液氧、液氮、氯|
|        |化钠、硫酸钠、液氩等)生产及销售;焦化产品(焦炭、粗苯、|
|        |煤焦油)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焦炭(煤)气化|
|        |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矿用设备生产及维修;压力容器、|
|        |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发、人事|
|        |管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
|        |相关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主营业务|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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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注册资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
|        |  1、宝丰有限设立.                                    |
|        |宝丰有限系由党彦宝、凯威投资(注1)和党彦峰共同出资设立 |
|        |的有限责任公司。宝丰有限成立于2005年11月2日,法定代表人 |
|        |党彦宝,注册资本10,000万元。                            |
|        |2005年10月26日,宁夏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宝丰有限设立时|
|        |的股东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宁五洲验字〔2005|
|        |〕第33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记载,宝丰有限申请登记的注册 |
|        |资本为10,000万元,由党彦宝、凯威投资和党彦峰分两期于2007|
|        |年10月25日之前缴足。第一期出资金额为2,000万元,其中党彦 |
|        |宝、凯威投资和党彦峰出资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600万元和40|
|        |0万元,应于2005年10月26日之前缴足。截至2005年10月26日, |
|        |宝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各股 |
|        |东均以货币出资。                                        |
|        |2005年11月2日,宝丰有限取得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 |
|        |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00021200177) |
|        |,载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党彦宝,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缴|
|        |2,000万元),营业期限自200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1日止, |
|        |经营范围为:煤化工。                                    |
|        |根据宝丰有限设立时有效的《公司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
|        |有关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
|        |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
|        |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
|        |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
|        |    2005年10月25日,股东党彦宝、凯威投资和党彦峰共同向银|
|        |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承诺函》:由于资金紧|
|        |张,特申请分期出资,第一期出资额为2,000万元,于2005年12 |
|        |月26日前缴足;第二期于2007年10月26日前缴足。            |
|        |就本次缴纳注册资本事宜,宝丰有限设立时有效的《公司法》未|
|        |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注册资本,但是:        |
|        |    (1)该次分期缴付注册资本系全体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不 |
|        |会构成对任何股东的违约。                                |
|        |    (2)宝丰有限股东已在2006年按承诺足额缴付剩余认缴注 |
|        |册资本,未侵害公司债权人权益。                          |
|        |    (3)我国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已允许公司分期缴付注册 |
|        |资本。                                                  |
|        |    (4)宝丰有限分期缴付注册资本事宜已经工商行政主管部 |
|        |门核准予以登记,并取得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
|        |营业执照》。                                            |
|        |  2、宝丰有限历史沿革.                                |
|        |  (1)2006年4月,缴纳第二期出资及第一次增资.         |
|        |  2006年3月15日,宝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             |
|        |1)根据公司所签订的四份《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公司分别欠 |
|        |党彦宝和党彦峰15,700万元和1,600万元;                   |
|        |    2)股东一致同意并批准公司所欠党彦宝和党彦峰的欠款转 |
|        |为对公司的出资;                                        |
|        |    3)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21,700万元,增加 |
|        |的注册资本11,700万元由党彦宝出资;                      |
|        |    4)各股东尚未缴足的出资于2006年4月15日前予以补齐,即|
|        |党彦宝补缴4,000万元,凯威投资补缴2,400万元,党彦峰补缴1,|
|        |600万元;                                               |
|        |    5)党彦宝增加的出资于2006年4月15日前履行完出资义务;|
|        |    6)增加注册资本后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党彦宝占比77%,|
|        |凯威投资占比14%,党彦峰占比9%;                         |
|        |    7)根据上述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                   |
|        |2006年4月19日,宁夏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 |
|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宁五洲验字〔2006〕第109号)。根 |
|        |据该验资报告记载,截至2006年4月19日,宝丰有限收到各股东 |
|        |第一期欠缴的注册资本8,000万元和股东党彦宝缴纳的新增注册 |
|        |资本11,700万元,共计19,700万元。其中股东党彦宝、党彦峰以|
|        |债转股缴纳17,300万元,凯威投资以货币缴纳2,400万元。     |
|        |2006年4月21日,宝丰有限取得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 |
|        |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000000214) |
|        |,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为21,700万元(实收资本为21,700万元)。|
|        |就本次缴纳第二期出资和增资事宜,党彦宝和党彦峰本次以债权|
|        |转股权未经评估,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2005年10月27|
|        |日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
|        |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但是:          |
|        |    1)党彦宝和党彦峰以债权转股权事宜已经宝丰有限全体股 |
|        |东一致同意,并未给宝丰有限其他股东和债权人造成实际损失。|
|        |2)2017年6月12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价值分|
|        |析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1025号),对该次用于转股的|
|        |债权进行价值分析,截至价值分析基准日(即2006年3月31日) |
|        |该等债权的价值合计为17,300万元,其中,党彦宝持有的债权价|
|        |值15,700万元,党彦峰持有的债权价值1,600万元。           |
|        |3)该次增资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复核。 |
|        |4)该次增资已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予以登记,并取得该工 |
|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5)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8月17日出具《证明|
|        |》,对本次债权转股权的合法性予以确认:“宝丰能源2006年4 |
|        |月的债权转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出资形式的要求和《|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宝丰能源因前述债权出资导致的实|
|        |收资本变更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该出资已经实缴到位,真实|
|        |有效。”                                                |
|        |    6)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7年10月27日出具《关于宁夏宝丰 |
|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宜的承诺函》:“宝丰能|
|        |源于2006年4月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21,700万元。在此 |
|        |过程中,本人和党彦峰分别以4,000万元债权和1,600万元债权作|
|        |为出资缴付公司设立时承诺认缴注册资本的第二期出资4,000万 |
|        |元和1,600万元;本人并以11,700万元债权作为出资缴付公司新 |
|        |增注册资本11,700万元。本人和党彦峰用于出资的上述债权真实|
|        |、合法、有效。如因上述出资事宜导致宝丰能源遭受损失的,本|
|        |人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的损失。”                  |
|        |    此外,本次增资完成后,宝丰有限注册资本构成中的货币出|
|        |资比例低于30%,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
|        |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        |百分之三十”。但是:                                    |
|        |    1)该等行为并未给宝丰有限股东和债权人造成实际损失。 |
|        |2)我国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已不再对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比 |
|        |例作出强制性规定。                                      |
|        |  3)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予以认可并办理了变更登记。   |
|        |  (2)2007年10月,第二次增资.                        |
|        |2007年7月30日,宝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2|
|        |1,700万元增至50,000万元,股东党彦宝以货币形式增资13,300 |
|        |万元、凯威投资以货币形式增资15,00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
|        |程。                                                    |
|        |2007年10月26日,宁夏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
|        |出具了《验资报告》(宁永信验字〔2007〕113号)。根据该验 |
|        |资报告记载,宝丰有限原注册资本为21,700万元,本次增加注册|
|        |资本28,300万元。经审验,截至2007年10月26日,宝丰有限已收|
|        |到由股东党彦宝、凯威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8,300万元,出|
|        |资形式为货币。                                          |
|        |2007年10月30日,宝丰有限取得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
|        |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000000214) |
|        |,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实收资本为5亿元)。          |
|        |  (3)2008年1月,第三次增资.                         |
|        |根据2004年8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纪 |
|        |要》(2004年第15次),银川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12月21日出具|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办理马莲台矿井采矿权有关事宜的函|
|        |》,同意宝丰投资(注5)在宁东能源重化工项目区投资建设煤 |
|        |、电、高载能、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并将横城矿区马莲台矿井交|
|        |由宝丰投资开采建设,作为项目的配套资源。                |
|        |2006年1月4日,宝丰投资和宝丰有限签订《采矿权投资转让协议|
|        |》,宝丰投资将马莲台煤矿首采区矿面积为7.0899平方公里的采|
|        |矿权转让给宝丰有限;以评估价值作为投资依据,双方协商确定|
|        |宝丰投资对宝丰有限的出资份额。                          |
|        |2006年3月3日,宝丰有限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
|        |《采矿许可证》。                                        |
|        |燕葆建材于2007年5月吸收合并宝丰投资并相应承继宝丰投资的 |
|        |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                                  |
|        |2007年11月30日,宝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        |50,000万元增至112,500万元,由燕葆建材以马莲台煤矿首采区 |
|        |采矿权评估作价62,500万元进行增资,北京中煤思维咨询公司就|
|        |马莲台煤矿首采区采矿权出具了《宁夏宝丰能源有限公司马莲台|
|        |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煤思维评报字〔2007〕第046号), |
|        |评估价值为65,058.78万元。                               |
|        |2007年12月28日,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对|
|        |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建华(宁)〔验〕字 |
|        |〔2007〕第019号)。根据该验资报告,宝丰有限原注册资本为50|
|        |,000万元,本次宝丰有限拟增加注册资本62,500万元,变更后公|
|        |司注册资本为112,500万元。截至2007年12月28日,宝丰有限已 |
|        |收到燕葆建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2,500万元,出资形式为马莲|
|        |台煤矿采矿权出资。                                      |
|        |2008年1月8日,宝丰有限取得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
|        |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000000214), |
|        |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为112,500万元(实收资本为112,500万元)。|
|        |就本次增资事宜,燕葆建材用于对宝丰有限出资的马莲台煤矿首|
|        |采区采矿权已于2006年3月3日办理至宝丰有限名下,并且北京中|
|        |煤思维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宝丰能源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
|        |采矿权评估报告》(中煤思维评报字〔2007〕第046号)所载评 |
|        |估目的为“宝丰有限拟以马莲台煤矿首采区进行抵押”,评估委|
|        |托人为“宝丰有限”。但是:                              |
|        |    1)燕葆建材以马莲台煤矿首采区采矿权向宝丰有限增资事 |
|        |宜已经宝丰有限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未给宝丰有限其他股东和|
|        |债权人造成实际损失。                                    |
|        |2)2017年6月28日,陕西中和同盛矿业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了《宁夏宝丰能源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采矿权价值咨询报告》(|
|        |陕同评咨字〔2007〕3001号),对该次用于增资的采矿权进行评|
|        |估,截至基准日(即2007年12月28日)马莲台煤矿首采区采矿权|
|        |的评估值为66,201.80万元。                               |
|        |3)该次增资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复核。 |
|        |4)该次增资已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予以登记,并取得该工 |
|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5)本次出资涉及的马莲台煤矿首采区采矿权业已办理到宝丰有 |
|        |限名下。                                                |
|        |6)宁夏人民政府在其出具的《关于推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 |
|        |有限公司上市的函》(宁政函〔2017〕95号)中确认:“宝丰能|
|        |源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历次出资均已经实际足额缴纳到位,符|
|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资产产权清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会|
|        |议(2004年第15次)已按相关政策将马莲台煤矿配置给宝丰投资|
|        |,因纳税属地管理原则,宝丰投资将上述矿权出资注入宝丰能源|
|        |作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宝丰能源所属马莲台煤矿、四股泉煤矿|
|        |均已依法办理并取得《采矿许可证》,相关采矿权取得的手续合|
|        |规,采矿权权属清晰。”                                  |
|        |    7)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8月17日出具《|
|        |证明》,对本次采矿权出资的合法性予以确认:“按照宁夏自治|
|        |区国土资源厅认可的宝丰投资与宝丰能源签署的《采矿权投资转|
|        |让协议》中宝丰投资将政府配置给宝丰投资的马莲台煤矿首采区|
|        |采矿权作价出资给宝丰能源的约定。2007年12月燕葆建材因吸收|
|        |合并宝丰投资承继前述以采矿权出资的权利,并办理以采矿权对|
|        |宝丰能源增资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008年1月经宁东工商局登 |
|        |记核准,变更公司股东权利,燕葆建材以采矿权作价62,500万元|
|        |增资入股,变更后宝丰能源注册资本为112,500万元。其中非货 |
|        |币出资70.93%,货币出资29.07%。上述采矿权出资经会计师事务|
|        |所验证已实缴到位,真实有效。”                          |
|        |    8)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7年10月27日出具《关于宁夏宝丰 |
|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宜的承诺函》:“宝丰能|
|        |源于2007年12月将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至112,500万元。新 |
|        |增注册资本62,500万元由本人实际控制的燕葆建材以马莲台煤矿|
|        |首采区采矿权出资。燕葆建材用于出资的采矿权真实、合法、有|
|        |效。如因上述出资事宜导致宝丰能源遭受损失的,本人将足额赔|
|        |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的损失。”                            |
|        |    此外,本次增资完成后,宝丰有限注册资本构成中的货币出|
|        |资比例低于30%,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
|        |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        |百分之三十”。但是:                                    |
|        |    1)该等行为并未给宝丰有限股东和债权人造成实际损失。 |
|        |2)我国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已不再对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比 |
|        |例作出强制性规定。                                      |
|        |  3)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予以认可并办理了变更登记。   |
|        |4)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8月17日出具《证明|
|        |》,确认“货币出资比例低于30%事宜确有阶段性不规范之处, |
|        |宝丰能源也按公司法要求在2008年7月现金增资87,500万元整改 |
|        |到位。”                                                |
|        |    (4)2008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7年12月28日,宝丰有限股东通过决议。同日,股权转让相关|
|        |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注册资本。        |
|        |2007年12月28日,宝丰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与前次增加注册|
|        |资本一并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2008年1月8日,宝|
|        |丰有限取得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
|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000000214)。                 |
|        |  (5)2008年7月,第四次增资.                         |
|        |2008年7月8日,宝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112,|
|        |500万元增至200,000万元,由股东凯威投资以货币形式增资87,5|
|        |0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2008年7月11日,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对 |
|        |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建华〔宁〕〔验〕 |
|        |字〔2008〕第013号)。根据该验资报告,宝丰有限本次增资前的|
|        |注册资本为112,500万元,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87,500万元,由 |
|        |股东凯威投资于2008年7月11日前缴足。经审验,截至2008年7月|
|        |11日,宝丰有限已收到凯威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87,500万元|
|        |,全部以货币出资。                                      |
|        |2008年7月25日,宝丰有限取得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商行 |
|        |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00000021|
|        |4),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实收资本20亿元)。       |
|        |  (6)2012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
|        |同日,股权转让相关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
|        |注册资本。                                              |
|        |2012年8月27日,宝丰有限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
|        |  (7)2012年12月,第五次增资.                        |
|        |2012年12月20日,宝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        |200,000万元增至250,000万元,由股东宝丰集团以货币形式增资|
|        |50,00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2012年12月25日,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所对|
|        |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建华〔宁〕〔验〕|
|        |字〔2012〕第02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宝丰有限本次增资前 |
|        |注册资本为20亿元,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由宝丰集团于2|
|        |012年12月25日前一次缴足。经审验,截至2012年12月25日,宝 |
|        |丰有限已收到宝丰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亿元 |
|        |,全部以货币出资。                                      |
|        |2012年12月27日,宝丰有限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000000214),载 |
|        |明公司注册资本为25亿元(实收资本25亿元)。              |
|        |  (二)股份公司设立及其后股本的变化情况.             |
|        |  1、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根据2013年11月12日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和2013年11月25日公|
|        |司创立大会决议,宝丰有限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
|        |设立股份公司。根据安永华明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
|        |2013〕审字第61004853_A01号)所载,宝丰有限截至2012年12月|
|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721,623,498.82元,其中专项储备金额11|
|        |7,331,647.33元。                                        |
|        |公司由党彦宝和党彦峰2名自然人及宝丰集团为发起人。整体变 |
|        |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60,000万元,股本总额460,000万元,每|
|        |股面值1元。                                             |
|        |2013年11月25日,安永华明对本次整体变更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        |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1004853_A01号)。根据|
|        |该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宝丰能源全体发起人已按发|
|        |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宝丰有限账面净资产金额4,72|
|        |1,623,498.82元,其中专项储备金额117,331,647.33元,扣除专|
|        |项储备后净资产4,604,291,851.49元折股,股份总额为460,000 |
|        |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净资产账面价值4,291,851.49元作为 |
|        |资本公积。                                              |
|        |2013年12月15日,中和评估出具《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
|        |股份制改造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利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        |和评报字〔2013〕第YCV1118号)。                         |
|        |根据该报告,截至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宝丰有限经评估的净|
|        |资产值为501,025.42万元。                                |
|        |2013年12月17日,宝丰能源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000000214),载 |
|        |明公司注册资本为460,000万元(实收资本460,000万元),公司|
|        |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
|        |为“煤炭开采,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
|        |销售。渣油催化裂化、焦油及焦油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肥|
|        |料(硫酸铵)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废气综合利用制甲醇、烯烃、苯加氢的项目建设。以下经营项|
|        |目由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规定期限内经营:汽油、柴油|
|        |、液化气的生产销售。”                                  |
|        |    2、2013年12月,宝丰能源第一次增资,暨变更为中外合资 |
|        |股份有限公司.                                           |
|        |2013年11月24日,中和评估对东毅环保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        |并出具了《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核实资产所涉及的股权全部权|
|        |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3〕第YCV1110号 |
|        |),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东毅环保经收益法评估后的|
|        |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6,348.49万元。                      |
|        |2013年12月18日,宝丰能源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        |,同意向东毅国际定向增发1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由东毅|
|        |国际以其持有的东毅环保80%股权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 |
|        |册资本变更为580,00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东毅 |
|        |国际与宝丰能源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约定每股面|
|        |值1元,由东毅国际以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认购。              |
|        |2013年12月18日,东毅环保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并批准公司股|
|        |东东毅国际将其持有的公司80%股权以向股东宝丰能源出资的形 |
|        |式转让给股东宝丰能源。                                  |
|        |2013年12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东毅国|
|        |际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出资并购设立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的批复》(宁商发〔2013〕397号),同意东毅国际以其持有 |
|        |的东毅环保80%股权作价120,000万元对宝丰能源进行增资,同意|
|        |宝丰能源投资方于2013年12月签署的章程和2013年12月18日签署|
|        |的增资协议。                                            |
|        |2013年12月24日,安永华明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        |报告》(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1004853_A02号)。根据该验|
|        |资报告记载,截至2013年12月18日,东毅国际增资款项已全部缴|
|        |足。                                                    |
|        |2013年12月25日,中和评估对宝丰能源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股东|
|        |全部权益出具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
|        |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
|        |13〕第YCV1131号)。根据该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
|        |1月30日)宝丰能源总资产评估价值为2,104,034.86万元,总负 |
|        |债评估价值为1,578,122.36万元,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525,912.|
|        |50万元。                                                |
|        |2013年12月26日,宝丰能源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000000214),载 |
|        |明公司注册资本580,000万元,实收资本580,000万元,公司类型|
|        |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外商投资比例|
|        |低于25%)。                                             |
|        |2014年1月3日,宝丰能源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发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
|        |宁字〔2013〕0019号),载明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比|
|        |例小于25%),投资总额为580,000万元,注册资本为580,000万 |
|        |元。                                                    |
|        |  3、2014年11月,宝丰能源第二次增资.                  |
|        |2014年9月19日,宝丰能源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
|        |,同意公司增发80,000万股股票,增加注册资本80,000万元,全|
|        |部由东毅国际以现金认购,并同意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和相应修改|
|        |公司章程。                                              |
|        |同日,东毅国际与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约定每股面值|
|        |1元,由东毅国际以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认购。                |
|        |2014年9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宁夏宝 |
|        |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宁商〔资〕发〔2014〕|
|        |222号),同意宝丰能源股本总额由58亿股增加为66亿股,每股 |
|        |面值1元。新增股本全部由香港注册的东毅国际以现汇认购,同 |
|        |意宝丰能源股东于2014年9月19日签署的公司章程和增资协议。 |
|        |2014年11月4日,宝丰能源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 |
|        |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641200000000214),载明公司 |
|        |注册资本为660,000万元。                                 |
|        |2014年12月15日,安永华明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        |报告》(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1004853_A01号)。根据该验|
|        |资报告,截至2014年12月12日,宝丰能源已收到东毅国际缴纳的|
|        |新增股本789,299,960.54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
|        |2015年12月25日,东毅国际与恒信德能源(注10)签订《借款协|
|        |议书》,约定东毅国际向恒信德能源借款10,700,039.46元,用 |
|        |于缴纳东毅国际对宝丰能源尚未缴足的出资,恒信德能源同意将|
|        |10,700,039.46元借给东毅国际并将该等款项直接支付至东毅国 |
|        |际指定的宝丰能源账户,该等出资缴纳对应的股份所享有的权利|
|        |和义务均由东毅国际享有和承担。                          |
|        |2016年3月30日,安永华明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
|        |报告》(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1004853_A01号)。根据该验|
|        |资报告记载,东毅国际于2014年12月12日以港币999,999,950.00|
|        |港元向宝丰能源投资,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789,299,960.54元|
|        |,尚有人民币10,700,039.46元注册资本未缴足。             |
|        |2015年12月25日,根据东毅国际和恒信德能源签订的《借款协议|
|        |书》,恒信德能源向东毅国际提供借款人民币10,700,039.46元 |
|        |用于缴纳上述欠缴的注册资本,由恒信德能源将该款项直接支付|
|        |到东毅国际指定的宝丰能源账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宝丰能|
|        |源已收到恒信德能源汇入的代东毅国际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10,7|
|        |00,039.46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
|        |鉴于上述代出资行为未履行相关外汇管理程序,宝丰能源、东毅|
|        |国际与恒信德能源于2017年6月20日签署了《借款协议书之补充 |
|        |协议》,约定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借款协议书》解除,|
|        |东毅国际于2017年6月23日前以港币汇兑10,700,039.46元人民币|
|        |作为出资款支付至宝丰能源账户,宝丰能源则将恒信德能源代东|
|        |毅国际支付的出资款10,700,039.46元人民币退还至恒信德能源 |
|        |的账户。                                                |
|        |2017年7月17日,安永华明出具《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对宁夏 |
|        |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置换专项说明》,证明于2017年|
|        |6月23日,宝丰能源已收到东毅国际缴纳的置换出资款港币12,40|
|        |0,000元,按照2017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
|        |汇率0.87496折算为人民币10,849,504元,其中人民币10,700,03|
|        |9.46元作为东毅国际置换出资的股本,剩余人民币149,464.54元|
|        |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截至2017年6月23日止,宝丰能源 |
|        |的累计实收资本仍为660,000万元。                         |
|        |就本次增资事宜,东毅国际向恒信德能源借款的行为未履行外汇|
|        |管理的相关程序。但是:                                  |
|        |    (1)代出资行为并未给宝丰能源其他股东和债权人造成实 |
|        |际损失。                                                |
|        |    (2)代出资行为及出资置换均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
|        |计师事务所审验。                                        |
|        |    (3)恒信德能源于2017年8月22日出具《确认函》,确认:|
|        |“其代东毅国际向宝丰能源缴付10,700,039.46元的增资款属于 |
|        |其贷给东毅国际的款项,不构成股份代持,恒信德能源并不直接|
|        |或间接持有宝丰能源任何权益。宝丰能源已将恒信德能源代东毅|
|        |国际缴付的出资款全额退还恒信德能源;恒信德能源与东毅国际|
|        |、宝丰能源就上述代为支付出资款事宜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
|        |纷。”                                                  |
|        |    (4)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于2017年7月19日|
|        |出具《证明》,确认:“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未发现宝丰能源|
|        |在宁夏辖区存在逃汇、非法套汇等外汇违规行为。”          |
|        |    (5)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于2017年7月31日出具《证明》|
|        |,确认:“宝丰能源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企业,其|
|        |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批准或备案的重要事项均按照有关外|
|        |资管理的法律法规经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的批准或备案;|
|        |2014年至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监管的职责范围内,未发|
|        |现有违反相关外资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
|        |    4、2017年7月,宝丰能源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7年5-6月,宝丰集团分别与博润天成及张长利、樊世荣等15 |
|        |个合伙企业及境内自然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宝丰集团将|
|        |其持有的宝丰能源140,273万股(占宝丰能源总股本的21.25%) |
|        |股份以每股3.80元的价格转让给上述主体。                  |
|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若发行人未能在新股东首笔股权转让价|
|        |款支付日起36个月内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完成首次|
|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则宝丰集团将按照股份转让价款加8%年费|
|        |率回购新股东受让的全部股份。回购条款自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
|        |递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失效。若发行人上市失|
|        |败或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则回购条款自动恢复效力。          |
|        |2017年7月26日,宝丰能源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就本次股权转让 |
|        |后的公司章程完成备案。                                  |
|        |2017年10月,宁夏商务厅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        |编号:宁夏商务资备201700043号),对本次股权变更及企业基 |
|        |本信息变更等公司信息予以备案。                          |
|        |  5、股本变化情况.                                    |
|        |2019年5月9日,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夏宝丰能源集|
|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        |782号)核准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 |
|        |民币普通股(A股)73,3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12元,|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54,963,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        |币154,963,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0|
|        |0.00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安永|
|        |华明(2019)验字第61004853_A01号验资报告验证。          |
|        |    截至本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7,333,360,000.|
|        |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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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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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19-04-30|上市日期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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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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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73336.0000|每股发行价(元)      |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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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15496.3200|发行总市值(万元)    |815496.32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800000.0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3.34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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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6.01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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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25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07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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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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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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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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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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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交联合羚跃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 |     子公司     |     98.59|
|限合伙)                             |                |          |
├──────────────────┼────────┼─────┤
|北京北交联合羚跃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 |     子公司     |     99.01|
|限合伙)                             |                |          |
├──────────────────┼────────┼─────┤
|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夏宝丰能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夏宝丰能源煤炭选配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焦化二厂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夏煤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新疆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鄂尔多斯市蒙宝建材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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