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991 至正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3◇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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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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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Shenzhen Original Advanced Compounds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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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证券代码|603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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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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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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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17-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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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施君 |总 经 理|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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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王帅 |独立董事|周利兵,卢北京,董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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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21-54155612 |传 真|86-21-64095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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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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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zzdh@sh-origina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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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光华街社区恩平街1号东部工业区E|
| |4栋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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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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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低烟无卤阻燃(HFFR)热塑性化合物和辐|
| |照交联化合物以及其他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绝缘塑料,销售自|
| |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
| |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
| |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
| |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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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业务及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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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公司前身为2004年12月成立的上海至正潘德那聚合物有限公司。|
| |2014年5月9日,经至正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以有限公司截至20|
| |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995.32万元按1:0.8007的比例折|
| |合股份总额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995.32万元计入资|
| |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6月2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注册号为31000|
| |040040912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 |
| | 1、有限公司设立。 |
| |2004年9月12日,至正企业和苏威潘德那签订《投资协议书》, |
| |决定共同投资组建至正-潘德那聚合物(上海)有限公司(暂用 |
| |名),注册资金160万美元,双方投资比率各占50%。2004年9月2|
| |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022004091|
| |50006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使用“上 |
| |海至正潘德那聚合物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
| |2004年12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出具闵外经发(2004)|
| |961号《关于上海至正潘德那聚合物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
| |合同、章程的批复》,批准设立至正潘德那,投资总额为228万 |
| |美元,注册资本160万美元;其中至正企业以等值于164,312美元|
| |的设备和等值于635,688美元的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50%;苏|
| |威潘德那以80万美元现汇出资,占注册资本50%;首期出资在营 |
| |业执照签发后3个月内到位总额15%,余额在2年内全部到位。 |
| |2004年12月16日,至正潘德那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
| |沪闵合资字【2004】225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 |
| |准证书》,并于2004年12月27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 |的企合沪总字第037488号(闵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8日出具的申信|
| |外验(2005)01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2月24日止,至正|
| |潘德那已收到至正企业和苏威潘德那第一期缴纳的注册资本800,|
| |243.06美元,占认缴注册资本的50.02%。 |
| |其中,至正企业缴纳了人民币1,961,146.00元(折合注册资本23|
| |5,931.06美元),以及经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
| |《资产评估报告》(沪上会部评报字【2004】270号)的实物出 |
| |资(包括生产研发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汽车等)1,357,904.|
| |00元(折合注册资本164,312.00美元);苏威潘德那缴纳了400,|
| |000美元。 |
| |根据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5日出具的申 |
| |信外验(2005)040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6月1日,至正 |
| |潘德那已收到至正企业和苏威潘德那的第二期注册资本799,756.|
| |94美元,占认缴注册资本的49.98%,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其中|
| |,至正企业缴纳了人民币3,310,600.00元(折合注册资本399,75|
| |6.94美元),苏威潘德那缴纳了400,000美元。连同第一期出资 |
| |,至正潘德那已收到至正企业和苏威潘德那缴纳注册资本160万 |
| |美元。 |
| |2005年7月6日,至正潘德那取得注册资本到位后的注册号为企合|
| |沪总字第037488号(闵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7年5月11日,至正潘德那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决议,苏威潘德 |
| |那将其持有的至正潘德那50%股权转让给源创国际,至正企业放弃|
| |优先购买权。同日,苏威潘德那和源创国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经股东协商,转让价格为0.56美元/单位出资额(美元), |
| |合计445,000美元。根据股权转让当事方出具的确认文件,本次 |
| |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支付对价已经全部支付。源创国际是|
| |一家于2005年5月25日在萨摩亚成立注册的国际公司,国际公司 |
| |编号为21370,其注册办事处位于OffshoreChambers,P.O.Box217|
| |,Apia,Samoa。 |
| |2007年11月2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沪工商注名预核字|
| |第0220071122000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
| |准使用“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 |2007年12月12日,该项股权转让及更名事宜取得上海市闵行区人|
| |民政府闵外经发(2007)804号《关于上海至正潘德那聚合物有 |
| |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同意。股权转让后,至正企业和|
| |源创国际分别持有至正有限50%的股权。 |
| |2007年12月21日,至正有限取得批准号为商外资沪闵合资字【20|
| |04】225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08年2月19日,至正有限取得注册号为310000400409129(闵行|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3、第一次增资。 |
|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发行人独立性,同时根据|
| |业务发展需求扩大生产规模,发行人控股股东至正企业拟将其原|
| |有生产设备、商标、专利、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以增资方式注入发|
| |行人以增强发行人市场竞争能力。 |
| |由于土地及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流程较复杂,至正企业分两次增|
| |资,于2008年以生产设备、商标、专利对至正有限进行第一次增|
| |资,于2010年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对至正有限进行第二次增资。|
| |2008年4月28日,至正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由至正企业对其新增 |
| |注册资本59万美元(其中无形资产39万美元,生产设备20万美元|
| |)。此次增资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
| |字第DZ070634050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增资价格为1|
| |.01美元/单位出资额(美元)。2008年9月4日,本次增资取得上|
| |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闵外经发(2008)708号《关于上海至正道 |
| |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至正有限的投资总额|
| |由原来的228万美元增加至288万美元,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60万 |
| |美元增加至219万美元。2008年9月10日,至正有限取得批准号为|
| |商外资沪闵合资字【2004】225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
| |企业批准证书》。 |
| |2008年9月23日,上海正达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正达会外 |
| |验(2008)06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9月18日,至正|
| |有限已收到新增实收资本299,314.38美元,其中实物出资(机器|
| |设备及办公设备等)124,830.13美元,无形资产出资174,484.25|
| |美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219万美元,实收资本189.93万美元 |
| |。至正企业于2008年6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转移 |
| |手续,用作上述无形资产出资,并于2008年9月18日投入此项专 |
| |利权,专利权转移手续当时尚在办理中。 |
| |上述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已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
| |于2007年11月21日出具了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070634050号《资 |
| |产评估报告》,其中实物资产评估值合计人民币85.14万元(折 |
| |合注册资本124,830.13美元),无形资产评估值人民币119万元 |
| |(折合注册资本174,484.25美元)。 |
| |2008年11月17日,经至正有限董事会决议,至正企业增资方式由|
| |原“无形资产39万美元、生产设备20万美元”变更为“无形资产|
| |39万美元、生产设备12.2万美元、货币出资7.8万美元”。2008 |
| |年11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批准至正有限提交的闵外经|
| |简审(2008)253号《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修改申请表》, |
| |同意出资方式变更。 |
| |2008年12月18日,上海正达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正达会外|
| |验(2008)08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12月17日止, |
| |至正有限已收到新增实际出资297,449.04美元,其中290,685.62|
| |美元计入实收资本,差额6,763.42美元列入资本公积。 |
| |上述新增实际出资297,449.04美元中货币出资78,000美元,无形|
| |资产(商标)出资219,449.04美元。至正企业于2008年9月22日 |
| |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权转让,该4项商标权用作 |
| |上述无形资产出资,商标权转让当时尚在办理中。上述无形资产|
| |已经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于2008年12月15日出|
| |具了沪港评报(2008)第211号《商标权无形资产评估报告》,4|
| |项商标评估值为150万元(折合注册资本219,449.04美元)。连 |
| |同第一期出资,至正有限已收到新增实际出资合计59.68万美元 |
| |,新增注册资本59万美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219万美元,实 |
| |收资本219万美元。 |
| |2009年1月4日,至正有限取得增资后注册号为310000400409129 |
| |(闵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至正有限该次增资计入注册资本的实际投入为实物出资124,830.|
| |13美元、无形资产出资387,169.87美元、货币出资78,000.00美 |
| |元,与至正有限本次增资的相应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及|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文件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
| | 4、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9年5月30日,经至正有限董事会决议,源创国际将其所持至 |
| |正有限36.53%股权转让给纳华公司,至正企业放弃优先购买权。|
| |2009年5月30日,源创国际与纳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 |转让价格参考2009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至正有限净资产,经股东 |
| |协商确认为0.88美元/单位出资额(美元),合计700,000美元(|
| |折合人民币4,795,000元)。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支 |
| |付对价已经全部支付。 |
| |2009年7月16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出具闵商务发(2009)3|
| |37号《关于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 |,同意将源创国际持有至正有限36.53%的股权转让给纳华公司。|
| |此次股权转让后,至正有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本|
| |次股权转让经上海信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截至2009年6月3|
| |0日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义会专(2009)第37 |
| |号《鉴证报告》,经审验,至正有限本次股权变更前的注册资本|
| |为219万美元,实收资本为2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270,677.4|
| |0元。2009年7月20日,至正企业和纳华公司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
| |过程中因汇率计算方式变动(将原美元出资按当期汇率折算为人|
| |民币,原人民币出资按当期实际人民币金额计算)而影响的人民|
| |币出资额和实际持股比例作出声明,确认本次转让完成后至正企|
| |业和纳华公司分别持有至正有限61.67%与38.33%的股权。 |
| |2009年7月27日,至正有限向工商管理部门递交了股权变更申请 |
| |,依据上海信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公司注册资|
| |本为人民币1,727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727万元。但是根据|
| |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投入无形资产必须按照收到产权变更|
| |登记证时才能确认资本到位,(由于专利商标事务所相关变更手|
| |续期限很长,当时公司尚未收到变更登记证),故本次确认公司|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7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458万元(已|
| |扣除2008年投入专利技术119万元和商标150万元)。 |
| |2009年7月28日,至正有限取得增资后注册号为310000400409129|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至正有限缴回《中华人民共和国|
|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完成了外资转内资过程中相关部门变|
| |更登记手续。 |
| |该次股权转让后,至正有限的注册资本为1,727万元,其中,至 |
| |正企业对至正有限的出资为人民币1,065万元,纳华公司对至正 |
| |有限的出资为人民币662万元;该等注册资本数额与上海信义会 |
|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义会专(2009)第37号《鉴证报告》|
| |所确认的数额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
| | 5、第三次、第四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
| |2009年7月29日,至正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纳华公司将其持 |
| |有至正有限1.8%股权转让给至正企业,纳华公司与至正企业签署|
|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后至正企业和纳华公司分别持有至|
| |正有限63.47%与36.53%的股权。 |
| |根据至正企业与纳华公司的说明,由于在第二次股权转让即至正|
| |有限注册资本由美元向人民币进行折算时,至正企业在至正有限|
| |的股权比例由63.47%下降至61.67%,所以双方经协商一致将纳华|
| |公司所持有的1.8%股权转让给至正企业以恢复至正企业在至正有|
| |限的原有持股比例。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支付|
| |对价并未实际支付。同时,双方均已就此进行书面确认:双方对|
|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不进行支付一事不存在任何争议,相应标的股|
| |权亦不存在权属纠纷。 |
| |2009年7月30日,经至正有限临时股东会同意,至正企业将其持 |
| |有公司15%股权转让给王光明,其余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至正 |
| |企业与王光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参考2009年5月3|
| |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和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出具的沪万隆评报字(2009)第96号《评估报告》,协商确认此|
| |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16元/单位出资额(元),合计300万元。股|
| |权转让后至正企业、纳华公司与王光明分别持有至正有限48.47%|
| |、36.53%与15%的股权。 |
| |2009年7月31日,至正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将至正有限注册 |
| |资本由1,727万元增加至2,763.27万元。增资价格为1.16元/单位|
| |出资额(元),由海澜集团有限公司、吴琛珩和余楠分别出资现|
| |金人民币1,0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863.5|
| |58万元、86.356万元、86.356万元,认缴后分别占增资后注册资|
| |本的31.251%、3.125%与3.125%。 |
| |2009年8月19日,上海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正达会 |
| |验(2009)80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8月17日,至正|
| |有限收到新增注册资本10,362,700元,由海澜集团、吴琛珩和余|
| |楠一次性缴足,均为货币出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11,552,700元|
| |,其中无形资产1,190,000元系2008年至正企业用作增资的专利 |
| |权完成转移登记。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2,763.27万元,实收资本|
| |2,613.27万元。 |
| |2009年8月28日,至正有限就第三次、第四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 |
| |增资事项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申请变更登记。2009|
| |年9月7日,至正有限取得此两次股权转让及此次增资后注册号为|
| |31000040040912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009年12月8日,上海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正达会 |
| |验(2009)113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10月27日,连|
| |同第一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27,632,700元,实收资本为|
| |27,632,700元。 |
| |此次新增实收资本1,500,000元系至正企业2008年用作增资的商 |
| |标权完成转让。 |
| |2009年12月17日,至正有限取得实收资本到位后注册号为310000|
| |40040912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6、第三次增资。 |
| |2010年4月7日,至正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至正企业向其新增|
| |出资1,092.97万元,其中货币出资88万元,房屋出资276.79万元|
| |,土地使用权出资728.18万元。 |
| |此次增资以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银信汇业评|
| |报字(2010)第A051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增资价格|
| |为1元/单位出资额(元)。 |
| |2010年4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信会 |
| |师报字(2010)第2437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4月29|
| |日止,至正有限已收到至正企业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10,929,690|
| |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38,562,390元,实收资本38,562,390元|
| |。 |
| |其中货币出资880,000元,土地使用权出资7,281,820元,房屋出|
| |资2,767,870元。2010年4月29日,至正有限就出资的房屋及土地|
| |办妥所有权及使用权过户和交接手续,取得沪房地闵字(2010)|
| |第021170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述房屋、土地经上海银信|
| |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沪银信汇业评报字(2010)|
| |第A051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2,76|
| |7,870.21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7,281,824.00元。 |
| |2010年6月8日,至正有限取得增资后注册号为310000400409129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7、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10年11月8日,至正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吴琛珩、余楠分 |
| |别将其持有公司的2.24%股权作价110万元转让给至正企业,其余|
| |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吴琛珩、余楠与至正企业签署《股权转让|
| |协议》,转让价格由股东协商确定,均为1.27元/单位出资额( |
| |元)。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支付对价已经全部支付。|
| |2011年8月1日,至正有限取得转让后注册号为310000400409129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8、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9月28日,海澜集团、王光明与至正企业签署《股权转让 |
| |协议》,海澜集团、王光明分别将其持有至正有限的22.39%、6.|
| |72%股权分别作价1,300万元和390万元转让给至正企业,转让价 |
| |格由股东协商确定,均为1.51元/单位出资额(元)。2012年10 |
| |月19日,至正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纳华公司|
| |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支付对价已经|
| |全部支付。 |
| |2012年11月15日,至正有限取得转让后注册号为31000040040912|
|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9、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
| |2014年5月9日,至正有限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 |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上|
| |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2014年4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 |
| |师报字【2014】第15011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3年12月|
| |31日,至正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995.32万元。 |
| |2014年5月10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
| |4)沪第250号《评估报告》,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 |至正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6,673.39万元,较原账面净资产4,995.|
| |32万元增值33.59%。 |
| |2014年5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 |
| |会师报字【2014】第151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12|
| |月31日至正有限净资产4,995.32万元按1:0.8007的比例折合股份|
| |总额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4,000万元, |
| |超出部分995.3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4年5月26日,至正企业和纳华公司签订《上海至正道化高分 |
|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设立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
| |4,000万股。同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成立股份公司等相关议案。 |
| |2014年6月2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注册号为31000|
| |040040912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 |
| | 10、第四次增资。 |
| |2014年9月25日,泰豪银科、泰豪兴铁与至正道化签订《投资协 |
| |议》,共计投入3,500万元人民币,投资价格均为6.00元/单位出|
| |资额(元)。泰豪银科投入1,500万人民币,其中250.06万元人 |
| |民币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46%,1,249.94 |
| |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泰豪兴铁投入2000万人民币,其中333.|
| |41万元人民币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7.27%,1|
| |,666.59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 |
| |2014年9月29日,至正道化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述投资事宜 |
| |,投资总额3,500万元中583.47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占公司 |
| |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2.73%,其余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
| |截至2014年10月9日,至正道化收到上述3,500万元货币出资,并|
|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0月13日|
|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88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
| |完成后,至正道化注册资本达到4,583.47万元,实收资本为4,58|
| |3.47万元。 |
| |2014年11月11日,公司取得注册号为310000400409129的《企业 |
|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4,583.47万元。 |
| | 11、第五次增资。 |
| |2014年12月,安益大通、国元创投、泰豪兴铁分别与至正道化签|
| |订《投资协议》,共计投入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价格均为6.0|
| |0元/单位出资额(元),其中安益大通投入4,500万元,其中750|
| |.0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3.43%,3,749.98 |
|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国元创投投入1,000万元,其中166.67万 |
| |元作为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99%,833.33万元作为 |
| |资本公积金。泰豪兴铁投入500万元,其中83.34万元作为注册资|
| |本,416.66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泰豪兴铁合计持股|
| |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7.46%。 |
| |2014年12月12日,至正道化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上述投资事宜|
| |,投资总额6,000万元中1,000.03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占公 |
| |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7.91%,其余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583.50万元。 |
| |2014年12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
| |会师报字【2014】第15160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4年12|
| |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1,000.03万元,变更后累计|
| |注册资本5,583.50万元,实收资本5,583.50万元。 |
|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注册号为310000400409129的《企业 |
| |法人营业执照》。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
|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0 |
| |号)核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70万股,发|
|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共计募集资金19,840.70万元,扣除|
| |发行费用2,226.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14.00万元 |
| |。 |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463号 |
| |《验资报告》。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74,534,998.00元,注 |
| |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光华街社区恩平街1号东 |
| |部工业区E4栋304,现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268|
| |号。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7-02-24|上市日期 |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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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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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187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0.61 |
├──────────┼─────┼──────────┼─────┤
|发行费用(万元) |2226.70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9840.7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7614.00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2.73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5.28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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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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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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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深圳市正信共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苏州桔云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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