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因素☆ ◇002504 东光微电 更新日期:2014-08-06◇
★本栏包括【1.投资评级及研究报告】【2.资本运作】
【投资评级及研究报告】
【2.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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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公告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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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担保 |2014-06-3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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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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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担保 |2014-06-3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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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 |2014-06-09 | 254156|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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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8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 |
| |、李晓蕊签订了《重组框架协议》。根据上述《重组框架协议》|
| |,公司本次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两个部分,具|
| |体方案如下:(一)资产置换公司拟以截至预估基准日除6,000.|
| |00万元货币资金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
| |天陆、李晓蕊合计持有的弘高设计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 |。经评估机构预估,上述置出资产的预估值约为64,583.43万元 |
| |,而置入资产——弘高设计100%股权的预估值约为280,000.00万|
| |元。本预案中标的资产的相关数据尚未完成评估,与最终评估的|
| |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二)发行股份购买|
| |资产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本预案中以置|
| |入资产与置出资产预估值差额进行估算)——即约215,416.57万|
| |元,由公司依据交易对方各自持有的弘高设计股权比例向其发行|
| |股份购买。东光微电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 |易日均价,即7.98元/股。据此计算,公司向全体交易对方合计 |
| |发行股份约26,994.56万股。上述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互为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
| |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
| |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
| |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
| |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成为上市公司|
| |关联方的情形的,视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前,何宁夫妇|
| |合计持有弘高慧目91.71%股权、弘高中太95.26%股权,弘高慧目|
| |和弘高中太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重组完成后,交易对方弘高慧|
| |目、弘高中太将合计持有公司约59.90%股权并成为公司的控股股|
| |东,何宁夫妇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本次重组构成关|
| |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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