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 审计报告 |
| 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109号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目 录 | 页 次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0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电 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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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109号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阳光诺和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阳光诺和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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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一)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
阳光诺和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二)及附注五、注释38。
阳光诺和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1,222,248,593.56元,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1,220,349,410.23元。本期阳光诺和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仿制药药学研究服务、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创新药及改良型新药研发服务、知识产权授权、权益分成五类业务。由于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阳光诺和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是阳光诺和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同时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阳光诺和公司务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估阳光诺和公司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阳光诺和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实施细节测试程序:①选取仿制药药学研究服务样本,检查合同及已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支持性文件,复核仿制药药学研究服务的履约进度及完工百分比确认依据,包括经客户确认的项目进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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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②选取临床试验服务样本,检查合同及结算资料,复核临床试验服务的履约进度及完工百分比计算表,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已按照阳光诺和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③选取创新药及改良型新药研发服务样本,检查合同及已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支持性文件,复核履约进度依据,包括经客户确认的项目进度确认函;④针对知识产权授权收入,查阅签订的授权及合作协议,了解授权和合作的机制、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等,检查知识产权授权的履约情况,复核授权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⑤针对权益分成收入,检查客户销售数据结算文件,复核根据分成比例确认权益分成收入是否准确。
(4)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收入及毛利率是否出现异常变动的情况;
(5)选取样本向客户函证相关项目的进度情况;
(6)选择报告期重要客户进行访谈。
四、其他信息
阳光诺和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阳光诺和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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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阳光诺和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阳光诺和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阳光诺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阳光诺和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阳光诺和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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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阳光诺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阳光诺和公司不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6.就阳光诺和公司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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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 (项目合伙人) | 程罗铭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 麦家辉 | ||
|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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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1.有限公司阶段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有限”),系由利虔、刘宇晶于2009年3月共同出资组建。组建时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上述出资已于2009年3月5日经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通鉴[2009]验字第01805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2009年3月9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核发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为1101070117341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股份制改制情况诺和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诺和有限整体变更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至2020年1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截至2020年1月31日止,诺和有限经审计后净资产共118,664,344.29元,共折合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前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上述事项已于2020年3月21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2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91110107685771683F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注册地和总部地址经过历年的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权变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1,200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一层,实际控制人为利虔。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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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药学研究服务、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户,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5户,减少2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附注三、(十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三、(十七))、收入的确认方法(附注三、(三十二))等。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则计提。管理层根据其判断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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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以此来估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公司未必可追回有关余额,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来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
(2)合同资产减值的估计。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收入的确认方法。本公司I- IV期临床试验服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需要管理层对I- IV期临床试验服务项目作出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包括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待投入成本,以及已投入成本的可收回性。如上述要素与原来估计金额不同,将对I- IV期临床试验服务合同完工百分比产生影响。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合并净利润的5.00%的 |
| 单笔金额重大的应付款项 | 金额≥500万元 |
|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大于500万元 |
(七)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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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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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八)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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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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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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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九)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1)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十)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十一)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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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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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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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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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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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
(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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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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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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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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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二)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一)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银行承兑汇票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 商业承兑汇票 | 在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应收票据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 | 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
(十三)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一)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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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
|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00 |
| 1-2年 | 10.00 |
| 2-3年 | 30.00 |
| 3-4年 | 50.00 |
| 4-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十四)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十五)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一)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
|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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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5.00 |
| 1-2年 | 10.00 |
| 2-3年 | 30.00 |
| 3-4年 | 50.00 |
| 4-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十六)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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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一)
6.金融工具减值。
(十八)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十九)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七)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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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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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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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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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二十)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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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十二)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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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三)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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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二十四)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产品。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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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软件产品 | 3-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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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二十七)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二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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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2.离职后福利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3.辞退福利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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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三十)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三十一)股份支付
1.未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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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1)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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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职工自愿退出股权激励计划的,本公司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三十二)收入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仿制药药学研究服务;
(2)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3)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服务;
(4)知识产权授权;
(5)权益分成。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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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仿制药药学研究服务
① 一次性交付成果的项目
对于公司向客户提供某项药品部分阶段药学研究服务,并一次性交付成果的项目,在相关服务交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合同约定和历史经验,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按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关服务交付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对于公司向客户转让药学研究服务成果的项目,公司在完成交付并取得客户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该类项目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② 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
对于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在项目达到某一里程碑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的收入。公司按照项目到达各个里程碑时完成的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并结合平均结算比例,确定了统一的里程碑和形象进度,作为履约进度的确认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里程碑之间的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结转计入当期成本,按同等金额确认该阶段所提供的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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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完成某个里程碑时,会出具研究成果资料,经客户确认后公司依据确认文件确认收入。
(2)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① I- IV期临床试验服务
该类项目周期通常在1年以上,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履约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预计总成本=期末已发生的成本+预计项目完结前尚要发生的成本。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② 生物等效性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该类项目周期通常在1年以内,在相关服务交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合同约定和历史经验,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按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关服务交付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3)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服务
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关键里程碑节点确定履约进度。里程碑节点包含结果性、价值驱动型事件(如完成III期临床试验、提交新药上市申请(NDA)并获受理、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等)、过程性步骤(交付合同明确约定的阶段性成果)。
当达到合同约定的里程碑事件,且本公司已向客户交付该里程碑对应的研究成果并经客户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的里程碑进度确认相应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里程碑之间的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结转计入当期成本,按同等金额确认该阶段所提供的劳务收入。
该类项目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4)知识产权授权
本公司于合同开始日评估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是一项可区别于合作安排中其他履约义务的单项履约义务。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同时满足合同要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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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且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提供某项服务三项条件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在当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给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时确认为收入。
(5)权益分成
权益分成收入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由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并约定从客户特定产品的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权益分成产生的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权益分成方式,在收到客户的定期的销售数据结算文件后,根据分成比例确认权益分成收入。
(三十三)合同成本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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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政府补助
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2.政府补助的确认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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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三十六)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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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二十三)使用权资产、三/
(三十)租赁负债。
(三十七)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三十八)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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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计估计变更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备注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 | 13%、6%、1% | 注1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 |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 |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 |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 序号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1 | 本公司 | 15% |
| 2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 3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4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5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6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15% |
| 7 |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8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9 | 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5% |
| 10 |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0% |
| 11 |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 |
| 12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13 | 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股权转让) | 20% |
| 14 | 北京美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 15 | 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被注销) | 20% |
| 16 | 北京诺核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17 | 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18 | 上海益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19 | 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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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20 | 嘉兴益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21 | 成都诺核国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22 | 北京阿尔纳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1)本公司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251100572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2)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41100629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3)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41100766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4)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取得编号为GR20255100254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5)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251100627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6)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43201819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7)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取得编号为GR20255100486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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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8)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取得编号为GR2025310000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9)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子公司2025年度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注释1.货币资金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库存现金 | 5,377.36 | 2,408.06 |
| 银行存款 | 458,995,829.17 | 565,549,352.20 |
| 其他货币资金 | 3,164,256.31 | 12,574.37 |
| 合计 | 462,165,462.84 | 565,564,334.63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存在银行存款冻结金额为3,000,000.00元,系子公司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反诉江西璟瑞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冻结对方银行存款时被要求的保全。
注释2.交易性金融资产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小计 | 75,000,000.00 | 30,000,000.00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75,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75,000,000.00 | 3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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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3.应收票据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2,358,164.65 | 7,661,669.55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减:坏账准备 | --- | --- |
| 合计 | 2,358,164.65 | 7,661,669.55 |
2.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分类列示
| 类别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2,358,164.65 | 100.00 | --- | --- | 2,358,164.65 |
|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 | 2,358,164.65 | 100.00 | --- | --- | 2,358,164.65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 合计 | 2,358,164.65 | 100.00 | --- | --- | 2,358,164.65 |
续:
| 类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7,661,669.55 | 100.00 | --- | --- | 7,661,669.55 |
|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 | 7,661,669.55 | 100.00 | --- | --- | 7,661,669.55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 合计 | 7,661,669.55 | 100.00 | --- | --- | 7,661,669.55 |
3. 本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类别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44 页
| 类别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 | --- | --- | --- | ---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56,032.80 | --- | 1,034,708.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合计 | --- | 56,032.80 | --- | 1,034,708.00 |
5. 本报告期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6. 本报告期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注释4.应收账款1.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385,608,986.62 | 264,746,608.75 |
| 1-2年 | 151,617,195.89 | 163,147,446.28 |
| 2-3年 | 119,254,898.51 | 55,223,363.97 |
| 3-4年 | 38,350,968.32 | 38,929,482.65 |
| 4-5年 | 30,959,679.45 | 16,131,482.73 |
| 5年以上 | 17,131,426.49 | 4,339,017.96 |
| 小计 | 742,923,155.28 | 542,517,402.34 |
| 减:坏账准备 | 161,138,497.97 | 100,262,444.12 |
| 合计 | 581,784,657.31 | 442,254,958.22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7,998,229.65 | 5.11 | 37,998,229.65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704,924,925.63 | 94.89 | 123,140,268.32 | 17.47 | 581,784,657.31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704,924,925.63 | 94.89 | 123,140,268.32 | 17.47 | 581,784,657.31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45 页
| 类别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合计 | 742,923,155.28 | 100.00 | 161,138,497.97 | 21.69 | 581,784,657.31 |
续:
| 类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7,590,229.65 | 6.93 | 37,590,229.65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504,927,172.69 | 93.07 | 62,672,214.47 | 12.41 | 442,254,958.22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504,927,172.69 | 93.07 | 62,672,214.47 | 12.41 | 442,254,958.22 |
| 合计 | 542,517,402.34 | 100.00 | 100,262,444.12 | 18.48 | 442,254,958.22 |
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单位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6,848,229.65 | 36,848,229.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1,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37,998,229.65 | 37,998,229.65 | 100.00 | |
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385,358,272.67 | 32,023,272.45 | 8.31 |
| 1-2年 | 151,168,292.11 | 23,612,487.23 | 15.62 |
| 2-3年 | 118,102,709.51 | 35,430,812.85 | 30.00 |
| 3-4年 | 31,826,178.22 | 15,913,089.11 | 50.00 |
| 4-5年 | 11,544,332.20 | 9,235,465.76 | 80.00 |
| 5年以上 | 6,925,140.92 | 6,925,140.92 | 100.00 |
| 合计 | 704,924,925.63 | 123,140,268.32 | 17.47 |
续:
|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64,311,811.55 | 13,215,590.59 | 5.0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46 页
|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2年 | 161,996,524.78 | 16,199,652.48 | 10.00 |
| 2-3年 | 48,787,574.57 | 14,636,272.37 | 30.00 |
| 3-4年 | 19,607,046.67 | 9,803,523.34 | 50.00 |
| 4-5年 | 7,035,197.16 | 5,628,157.73 | 80.00 |
| 5年以上 | 3,189,017.96 | 3,189,017.96 | 100.00 |
| 合计 | 504,927,172.69 | 62,672,214.47 | 12.41 |
5.本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类别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7,590,229.65 | 408,000.00 | --- | --- | --- | 37,998,229.65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62,672,214.47 | 60,564,472.18 | --- | 96,418.33 | --- | 123,140,268.32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62,672,214.47 | 60,564,472.18 | --- | 96,418.33 | --- | 123,140,268.32 |
| 合计 | 100,262,444.12 | 60,972,472.18 | --- | 96,418.33 | --- | 161,138,497.97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已计提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余额 |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其合同资产汇总 | 265,644,705.38 | 114,026,838.95 | 379,671,544.33 | 33.01 | 79,946,122.95 |
注释5.应收款项融资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125,170.77 | 12,953,178.70 |
坏账准备情况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47 页
注释6.预付款项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45,708,430.30 | 94.00 | 76,043,410.56 | 88.07 |
| 1至2年 | 3,812,689.42 | 2.46 | 9,997,446.33 | 11.58 |
| 2至3年 | 5,481,151.00 | 3.54 | 303,576.38 | 0.35 |
| 合计 | 155,002,270.72 | 100.00 | 86,344,433.27 | 100.00 |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16.13 | 2025年 | 项目尚未完成 |
| 中润药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12.90 | 2025年 | 项目尚未完成 |
| 厦门再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4,565,387.17 | 9.40 | 2025年 | 项目尚未完成 |
| 国通(成都)新药技术有限公司 | 12,663,207.55 | 8.17 | 2025年 | 项目尚未完成 |
| 北京大学医学部 | 10,000,000.00 | 6.45 | 2025年 | 项目尚未完成 |
| 合计 | 82,228,594.72 | 53.05 |
注释7.其他应收款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6,651,168.07 | 10,158,328.21 |
| 合计 | 6,651,168.07 | 10,158,328.21 |
(一)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2,538,080.49 | 3,617,533.31 |
| 1-2年 | 1,438,720.89 | 829,697.33 |
| 2-3年 | 581,238.33 | 1,453,256.17 |
| 3-4年 | 1,426,259.17 | 9,697,872.10 |
| 4-5年 | 9,125,731.84 | 543,643.00 |
| 5年以上 | 1,162,057.00 | 770,039.00 |
| 小计 | 16,272,087.72 | 16,912,040.91 |
| 减:坏账准备 | 9,620,919.65 | 6,753,712.70 |
| 合计 | 6,651,168.07 | 10,158,328.21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48 页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合作意向金 | 7,437,500.00 | 7,547,500.00 |
| 保证金 | 7,261,918.95 | 7,615,820.91 |
| 社保代扣代缴 | 940,126.26 | 959,889.87 |
| 备用金及其他 | 632,542.51 | 788,830.13 |
| 合计 | 16,272,087.72 | 16,912,040.91 |
3.按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披露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第一阶段 | 16,272,087.72 | 9,620,919.65 | 6,651,168.07 |
| 第二阶段 | --- | --- | --- |
| 第三阶段 | --- | --- | --- |
| 合计 | 16,272,087.72 | 9,620,919.65 | 6,651,168.07 |
4.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6,272,087.72 | 100.00 | 9,620,919.65 | 59.13 | 6,651,168.07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16,272,087.72 | 100.00 | 9,620,919.65 | 59.13 | 6,651,168.07 |
| 合计 | 16,272,087.72 | 100.00 | 9,620,919.65 | 59.13 | 6,651,168.07 |
续:
| 类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6,912,040.91 | 100.00 | 6,753,712.70 | 39.93 | 10,158,328.21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16,912,040.91 | 100.00 | 6,753,712.70 | 39.93 | 10,158,328.21 |
| 合计 | 16,912,040.91 | 100.00 | 6,753,712.70 | 39.93 | 10,158,328.21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49 页
5.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组合中,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538,080.49 | 126,904.00 | 5.00 |
| 1-2年 | 1,438,720.89 | 143,872.09 | 10.00 |
| 2-3年 | 581,238.33 | 174,371.50 | 30.00 |
| 3-4年 | 1,426,259.17 | 713,129.59 | 50.00 |
| 4-5年 | 9,125,731.84 | 7,300,585.47 | 80.00 |
| 5年以上 | 1,162,057.00 | 1,162,057.00 | 100.00 |
| 合计 | 16,272,087.72 | 9,620,919.65 | 59.13 |
续:
|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3,617,533.31 | 180,876.67 | 5.00 |
| 1-2年 | 829,697.33 | 82,969.73 | 10.00 |
| 2-3年 | 1,453,256.17 | 435,976.85 | 30.00 |
| 3-4年 | 9,697,872.10 | 4,848,936.05 | 50.00 |
| 4-5年 | 543,643.00 | 434,914.40 | 80.00 |
| 5年以上 | 770,039.00 | 770,039.00 | 100.00 |
| 合计 | 16,912,040.91 | 6,753,712.70 | 39.93 |
6.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2月31日 | 6,753,712.70 | --- | --- | 6,753,712.70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883,669.85 | --- | --- | 2,883,669.85 |
| 本期转回 |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 其他变动 | -16,462.90 | --- | --- | -16,462.9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0 页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2月31日 | 9,620,919.65 | --- | --- | 9,620,919.65 |
7.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2025年12月31日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1 | 四川先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作意向款 | 7,437,500.00 | 5年以内 | 45.71 | 5,533,110.00 |
| 2 | 北京昌发展医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租房保证金 | 2,804,405.46 | 1-2年、4-5年、5年以上 | 17.23 | 1,945,934.55 |
| 3 | 北京牵煌擎苍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50,017.00 | 5年以内 | 3.38 | 421,298.40 |
| 4 | 北京世纪星空影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18,369.92 | 5年以内 | 3.19 | 343,076.40 |
| 5 | 北京金伟凯医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10,864.00 | 1-2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1.91 | 261,520.60 |
| 合计 | 11,621,156.38 | 71.42 | 8,504,939.95 |
注释8.存货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2,870,588.86 | --- | 12,870,588.86 | 14,565,375.91 | --- | 14,565,375.91 |
| 库存商品 | 651,096.47 | --- | 651,096.47 | 410,167.02 | --- | 410,167.02 |
| 生产成本 | 342,194.46 | --- | 342,194.46 | 63,598.44 | --- | 63,598.44 |
| 委托加工物资 | 152,202.35 | --- | 152,202.35 | --- | --- | --- |
| 发出商品 | 11,886.35 | --- | 11,886.35 | 7,249.08 | --- | 7,249.08 |
| 合计 | 14,027,968.49 | --- | 14,027,968.49 | 15,046,390.45 | --- | 15,046,390.45 |
注释9.合同资产1. 合同资产情况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药学研究服务 | 256,990,913.06 | 48,066,811.62 | 208,924,101.44 | 194,776,131.00 | 25,956,439.14 | 168,819,691.86 |
| 临床试验及生 | 144,875,706.22 | 22,690,520.33 | 122,185,185.89 | 154,378,406.58 | 11,109,226.54 | 143,269,180.04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1 页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物分析服务 | ||||||
| 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服务 | 5,364,897.22 | 445,822.96 | 4,919,074.26 | --- | --- | --- |
| 合计 | 407,231,516.50 | 71,203,154.91 | 336,028,361.59 | 349,154,537.58 | 37,065,665.68 | 312,088,871.90 |
2.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 | |||
| 计提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药学研究服务 | 25,956,439.14 | 22,144,266.52 | --- | 31,841.67 | -2,052.37 | 48,066,811.62 |
|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 11,109,226.54 | 11,581,293.79 | --- | --- | --- | 22,690,520.33 |
| 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服务 | --- | 445,822.96 | --- | --- | --- | 445,822.96 |
| 合计 | 37,065,665.68 | 34,171,383.27 | --- | 31,841.67 | -2,052.37 | 71,203,154.91 |
注释10.其他流动资产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理财产品 | 8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9,432,279.65 | 8,297,360.96 |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37,121.92 | 1,481,689.73 |
| 待摊房租、维修费用及其他 | 3,001,675.86 | 2,641,220.51 |
| 合计 | 92,471,077.43 | 32,420,271.20 |
注释11.长期股权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2024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
| 一.联营企业 | ||||||
| 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228,797.11 | --- | --- | --- | 2,020,056.54 | --- |
| 广东隽华诺药业有限公司 | 711,088.35 | --- | --- | --- | -439,842.67 | --- |
| 天津安默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000,000.00 | --- | 37,856.73 | --- |
| 福州诺和环球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900,000.00 | --- | -72,075.27 | --- |
| 合计 | 25,939,885.46 | --- | 1,900,000.00 | --- | 1,545,995.33 | ---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2 页
续: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5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联营企业 | ||||||
| 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7,248,853.65 | --- |
| 广东隽华诺药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271,245.68 | --- |
| 天津安默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1,037,856.73 | --- |
| 福州诺和环球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827,924.73 | --- |
| 合计 | --- | --- | --- | --- | 29,385,880.79 | |
注释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 其他权益工具分项列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23.68 | 20,000,023.68 |
| 北京艺妙神州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 上海元码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 |
| 北京伦福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 |
| 上海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杭州质子心宠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 |
| 深圳市瑞德制药有限公司 | 3,157,895.00 | --- |
| 合计 | 74,657,918.68 | 20,000,023.68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 项目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确认的 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 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战略性投资 | --- | --- | --- | --- | --- |
| 北京艺妙神州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战略性投资 | --- | --- | --- | --- | --- |
| 上海元码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战略性投资 | --- | --- | --- | --- | --- |
| 北京伦福科技有限公司 | 战略性投资 | --- | --- | --- | --- | --- |
| 上海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战略性投资 | --- | --- | --- | --- | --- |
| 杭州质子心宠科技有限公司 | 战略性投资 | --- | --- | --- | --- | ---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3 页
| 项目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确认的 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 深圳市瑞德制药有限公司 | 战略性投资 | --- | --- | --- | --- | --- |
注释1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衍生金融工具 | 113,666.26 | 111,782.15 |
| 权益工具投资 | 55,250,000.00 | 59,750,000.00 |
| 其中:北京昌科知衡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赣州壹云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750,000.00 | 25,750,000.00 |
| 台州仲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500,000.00 | 24,000,000.00 |
| 合计 | 55,363,666.26 | 59,861,782.15 |
注释14.固定资产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固定资产 | 138,854,388.62 | 158,083,174.32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合计 | 138,854,388.62 | 158,083,174.32 |
(一)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 账面原值 | |||||
| 1.2024年12月31日 | 234,943,259.95 | 4,539,105.16 | 13,786,499.00 | 3,075,438.85 | 256,344,302.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87,095.74 | 314440.19 | 1,099,928.07 | 186,592.89 | 8,288,056.89 |
| 购置 | 6,687,095.74 | 314440.19 | 1,099,928.07 | 186,592.89 | 8,288,056.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30,643.50 | --- | 1,368,778.42 | 7,239.84 | 3,206,661.76 |
| 处置或报废 | 1,830,643.50 | --- | 1,368,778.42 | 7,239.84 | 3,206,661.76 |
| 4.2025年12月31日 | 239,799,712.19 | 4,853,545.35 | 13,517,648.65 | 3,254,791.90 | 261,425,698.09 |
| 二. 累计折旧 | |||||
| 1.2024年12月31日 | 86,590,764.64 | 2,384,727.65 | 7,690,549.20 | 1,595,087.15 | 98,261,128.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019,275.13 | 668,192.84 | 1,712,171.09 | 496,345.05 | 25,895,984.11 |
| 本期计提 | 23,019,275.13 | 668,192.84 | 1,712,171.09 | 496,345.05 | 25,895,984.11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4 页
|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25,988.62 | --- | 559,401.77 | 412.89 | 1,585,803.28 |
| 处置或报废 | 1,025,988.62 | --- | 559,401.77 | 412.89 | 1,585,803.28 |
| 4.2025年12月31日 | 108,584,051.15 | 3,052,920.49 | 8,843,318.52 | 2,091,019.31 | 122,571,309.47 |
| 三. 减值准备 | |||||
| 1.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4.2025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 四. 账面价值 | |||||
| 1.2025年12月31日 | 131,215,661.04 | 1,800,624.86 | 4,674,330.13 | 1,163,772.59 | 138,854,388.62 |
| 2.2024年12月31日 | 148,352,495.31 | 2,154,377.51 | 6,095,949.80 | 1,480,351.70 | 158,083,174.32 |
2.期末不存在闲置的固定资产3.期末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注释15.使用权资产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 账面原值 | ||
| 1.2024年12月31日 | 94,991,983.90 | 94,991,983.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16,432.26 | 13,716,432.26 |
| 租赁 | 13,716,432.26 | 13,716,432.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014,731.17 | 29,014,731.17 |
| 4.2025年12月31日 | 79,693,684.99 | 79,693,684.99 |
| 二. 累计折旧 | ||
| 1.2024年12月31日 | 41,464,293.56 | 41,464,293.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497,895.00 | 22,497,895.00 |
| 本期计提 | 22,497,895.00 | 22,497,895.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328,251.77 | 23,328,251.77 |
| 4.2025年12月31日 | 40,633,936.79 | 40,633,936.79 |
| 三. 减值准备 | ||
| 1.2024年12月31日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4.2025年12月31日 | --- | --- |
| 四. 账面价值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5 页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1.2025年12月31日 | 39,059,748.20 | 39,059,748.20 |
| 2.2024年12月31日 | 53,527,690.34 | 53,527,690.34 |
注释16.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情况
|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 一. 账面原值 | ||
| 1.2024年12月31日 | 12,336,588.04 | 12,336,588.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74,388.29 | 3,274,388.29 |
| 购置 | 3,274,388.29 | 3,274,388.2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2,484.54 | 342,484.54 |
| 4.2025年12月31日 | 15,268,491.79 | 15,268,491.79 |
| 二. 累计摊销 | ||
| 1.2024年12月31日 | 6,925,930.31 | 6,925,930.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57,235.78 | 3,657,235.78 |
| 本期计提 | 3,657,235.78 | 3,657,235.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572.20 | 46,572.20 |
| 4.2025年12月31日 | 10,536,593.89 | 10,536,593.89 |
| 三. 减值准备 | ||
| 1.2024年12月31日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4.2025年12月31日 | --- | --- |
| 四. 账面价值 | ||
| 1.2025年12月31日 | 4,731,897.90 | 4,731,897.90 |
| 2.2024年12月31日 | 5,410,657.73 | 5,410,657.73 |
2.期末本公司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注释17.商誉1.商誉账面原值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 企业合并形成 | ||||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20,510,847.34 | --- | --- | 20,510,847.34 |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546,388.65 | --- | 5,546,388.65 | --- |
| 合计 | 26,057,235.99 | --- | 5,546,388.65 | 20,510,847.34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6 页
2.商誉减值准备公司收购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经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对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商誉发生减值。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本公司将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即将全部主营业务经营性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无形性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相一致。
4.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商誉对应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根据管理层批准的上述资产组五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5年以后的永续现金流量按照详细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确定。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关于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商誉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负数,采用成本途径确定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远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故不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关键参数
公司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计算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进行商誉减值测算关键参数及测试结果如下:
| 项目 | 折现率 | 依据 |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15.50%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
注1: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制药企业和新药研究机构提供专业临床研究技术服务的合同研究组织,其建立了临床试验研发平台(下辖医学及临床运营两大研发平台)、SMO平台、第三方稽查平台及数据管理统计平台四大专业平台,为临床试验的实施提供系统性的专业支持,以降低项目的研发风险、帮助客户节约研发经费,并提高项目产业化转化的速度,为企业的发展持续的提供助力。诺和德美现有团队成员均来自外企、大型CRO公司及国内知名药企,拥有丰富的创新药物及新药的临床研究经验,涵盖了肿瘤类、糖尿病类、心血管类、神经类、内分泌类、抗感染类、戒毒类、中药类等治疗领域的药物。根据在手合同和未来业务的预测,2026年至2030年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34.38、3%、2%、1%、1%。
公司收购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商誉减值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7 页
准备;经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对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商誉发生减值。注释18.长期待摊费用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本期其他减少额 | 2025年12月31日 |
| 租入房屋装修费 | 48,275,557.81 | 1,866,206.79 | 19,498,387.47 | --- | 30,643,377.13 |
注释19.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241,962,572.53 | 36,522,689.15 | 144,081,822.50 | 21,673,917.61 |
| 可抵扣亏损 | 317,589,676.44 | 59,506,625.81 | 239,136,485.24 | 41,744,309.97 |
| 股份支付 | 30,680,631.81 | 4,655,526.55 | --- | --- |
| 租赁负债 | 47,383,381.82 | 7,750,298.80 | 49,066,881.50 | 7,837,212.58 |
| 预计负债 | 1,213,540.00 | 182,031.00 | --- | --- |
| 合计 | 638,829,802.60 | 108,617,171.31 | 432,285,189.24 | 71,255,440.1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使用权资产 | 39,059,748.20 | 6,402,251.96 | 53,527,690.34 | 8,462,804.9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50,908.84 | 102,266,262.47 | 7,216,370.84 | 64,039,069.3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50,908.84 | 51,343.12 | 7,216,370.84 | 1,246,434.15 |
注释20.其他非流动资产
| 类别及内容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设备工程预付款 | 28,707,822.18 | 1,616,333.10 |
| 股权投资款 | 2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48,707,822.18 | 11,616,333.10 |
注释21.短期借款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信用借款 | 483,794,671.88 | 265,154,477.09 |
| 保证借款 | 15,000,000.00 | 44,000,000.0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8 页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35,522.78 | 236,784.56 |
| 合计 | 499,130,194.66 | 309,391,261.6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6,201,950.00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129C194202500047。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6,201,950.00元。
2.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2,990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129C194202500046。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归还借款1,800万元,剩余未归还借款1,190万元。
3.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5,000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129C194202500045。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5,000万元。
4.本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1,000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129C194202500077。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1,000万元。
5.本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1,000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129C194202500076。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1,000万元。
6.本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订额度为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020000071-2025年(昌平)字01466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9,649,651.93元。
7.本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3,890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91492025280087,相关融资额度协议合同编号为BC2025031900000978。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3,890万元。
8.本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3,000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91492025280051,相关融资额度协议合同编号为BC2025031900000978。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3,000万元。
9.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昌平支行签订9,000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2024)邮银昌平GS009。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归还借款20.41元,剩余未归还借款89,999,979.59元。
10.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101.20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202502185RL00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9 页
101.20万元。
11. 本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订3,000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202502185RL01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3,000万元。
12. 本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订2,018.34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202502185RL01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2,018.34万元。
13.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4,004.55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202502185RL029。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4,004.55万元。
14.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5,000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110XY251106T000105。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4,000万元。
15. 本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的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CN11006253314-230206。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777万元。
16. 本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1,249.31万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ZX25090001652097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12,493,179.00元。
17.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2,326万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ZX25110001744104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23,260,011.36元。
18. 本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签订10,000万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5)京银授额字第001439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1,938万元。
19.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订2,000万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7700LK23C4L91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2,000万元。
20.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与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G16E2550061。相关授信合同编号为G16E2550061,授信额度1000万元,相关保证合同编号编号为BG16E2550061Z,保证人为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500万元。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0 页
21.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签订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的额度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5)京银授额字第001691号。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5)京银授额字第001691号-担保01,保证人为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1,000万元。
22.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签订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的额度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5)京银授额字第001688号。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5)京银授额字第001688号-担保01,保证人为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1,000万元。
23.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借款额度为500万元的额度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310010715628552637。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剩余未归还借款2,999,000.00元。
注释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付委外款 | 41,120,909.29 | 23,369,727.12 |
| 应付材料款 | 7,970,089.89 | 7,307,099.01 |
| 应付费用款 | 1,906,630.39 | 3,565,058.67 |
| 应付设备工程款 | 1,745,305.88 | 3,454,221.58 |
| 合计 | 52,742,935.45 | 37,696,106.38 |
2.报告期内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位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未偿还或结转原因 |
|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尚未结算 |
| 卓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尚未结算 |
注释23.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药学研究服务 | 149,993,195.16 | 175,228,197.38 |
|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 149,157,665.70 | 146,199,595.71 |
| 合计 | 299,150,860.86 | 321,427,793.09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1 页
注释24.应付职工薪酬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 短期薪酬 | 37,384,765.00 | 263,774,414.72 | 271,806,566.01 | 29,352,613.71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29,507.83 | 23,104,513.54 | 23,230,513.93 | 1,303,507.44 |
| 辞退福利 | 64,400.00 | 3,182,114.02 | 3,158,014.02 | 88,500.00 |
| 合计 | 38,878,672.83 | 290,061,042.28 | 298,195,093.96 | 30,744,621.15 |
2.短期薪酬列示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6,442,372.15 | 237,795,638.16 | 245,723,341.09 | 28,514,669.22 |
| 职工福利费 | --- | 3,208,719.35 | 3,208,719.35 | --- |
| 社会保险费 | 868,614.03 | 13,203,883.02 | 13,263,830.56 | 808,666.49 |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 832,827.46 | 12,595,510.14 | 12,650,219.18 | 778,118.42 |
| 工伤保险费 | 29,856.24 | 519,131.59 | 521,189.00 | 27,798.83 |
| 生育保险费 | 5,930.33 | 89,241.29 | 92,422.38 | 2,749.24 |
| 补充医疗保险 | --- | 195,596.83 | 195,596.83 | --- |
| 工会及职工教育经费 | --- | 31,443.19 | 31,443.19 | --- |
| 住房公积金 | 73,778.82 | 9,339,134.17 | 9,383,634.99 | 29,278.00 |
| 合计 | 37,384,765.00 | 263,774,414.72 | 271,806,566.01 | 29,352,613.7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 基本养老保险 | 1,387,187.93 | 22,386,134.18 | 22,508,913.02 | 1,264,409.09 |
| 失业保险费 | 42,319.90 | 718,379.36 | 721,600.91 | 39,098.35 |
| 合计 | 1,429,507.83 | 23,104,513.54 | 23,230,513.93 | 1,303,507.44 |
注释25.应交税费
| 税费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企业所得税 | 31,142,731.80 | 6,602,399.77 |
| 增值税 | 7,937,558.67 | 9,804,061.22 |
| 个人所得税 | 127,992.48 | 256,276.6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7,969.12 | 117,688.92 |
| 教育费附加 | 52,647.08 | 70,763.21 |
| 地方教育附加费 | 35,098.06 | 47,175.46 |
| 印花税 | 87,350.88 | 123,330.72 |
| 合计 | 39,471,348.09 | 17,021,695.92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2 页
注释26.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 4,094,689.97 | 2,330,157.89 |
| 合计 | 4,094,689.97 | 2,330,157.89 |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一)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 款项性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付费用 | 1,055,670.95 | 831,325.43 |
| 保证金 | 2,539,732.98 | 995,512.19 |
| 应付分成款 | 330,613.76 | 243,613.46 |
| 员工报销款 | 110,645.81 | 191,815.30 |
| 代扣代缴社保 | 58,026.47 | 60,026.47 |
| 其他 | --- | 7,865.04 |
| 合计 | 4,094,689.97 | 2,330,157.89 |
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注释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631,348.59 | 24,780,183.58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200,000.00 | 19,299,600.00 |
| 合计 | 36,831,348.59 | 44,079,783.58 |
注释28.其他流动负债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待转销项税 | 6,426,324.93 | 6,703,632.39 |
| 已背书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56,032.80 | 1,034,708.00 |
| 合计 | 6,482,357.73 | 7,738,340.39 |
注释29.长期借款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质押借款 | 67,200,000.00 | 86,400,000.0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3 页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 | 99,6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200,000.00 | 19,299,600.00 |
| 合计 | 48,000,000.00 | 67,200,000.00 |
长期借款说明:
1.本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9,600万元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0872017,质押物为本公司所持有的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质押合同编号为:0872017_001,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还款2,880万元。
注释30.租赁负债
| 剩余租赁年限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47,383,381.82 | 59,901,978.58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631,348.59 | 24,780,183.58 |
| 合计 | 29,752,033.23 | 35,121,795.00 |
注: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365,076.53元。
注释31.预计负债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 未决诉讼 | --- | 1,282,640.00 | --- | 1,282,640.00 | 诉讼失败 |
注释32.递延收益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 | --- | --- | --- | 详见表1 |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2,520,000.00 | 1,740,000.00 | 686,952.50 | 3,573,047.50 | 详见表1 |
| 合计 | 2,520,000.00 | 1,740,000.00 | 686,952.50 | 3,573,047.50 |
1.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本公司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九、政府补助(二)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注释33.股本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增(+)减(-) | 2025年12月31日 | |||
| 增加注册资本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12,000,000.00 | --- | --- | --- | --- | 112,000,000.00 |
本期股本无变动。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4 页
注释34.资本公积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5年12月31日 |
| 股本溢价 | 369,540,975.40 | --- | --- | 369,540,975.40 |
| 其他资本公积 | 6,321,075.47 | 30,680,631.81 | --- | 37,001,707.28 |
| 合计 | 375,862,050.87 | 30,680,631.81 | --- | 406,542,682.68 |
资本公积的说明:
1.其他资本公积:根据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自2025年6月开始直至2027年10月结束,在2025年6月和2025年10月向公司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272.18万份,合计确认股份支付8,436.98万元。其中,2025年确认股份支付3,068.06万元。注释35.库存股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5年12月31日 |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 | --- | 99,999,979.59 | --- | 99,999,979.59 |
1.公司于2024年12月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3.3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72.17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3%,回购最高价格为45.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34.05元/股,回购均价为36.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68,608.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注释36.盈余公积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2025年12月31日 |
| 法定盈余公积 | 49,412,559.99 | 6,587,440.01 | --- | 56,000,000.00 |
注释37.未分配利润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 563,362,443.26 | 415,889,091.47 |
| 追溯调整金额 | --- | --- |
| 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 563,362,443.26 | 415,889,091.47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03,867,316.47 | 177,409,487.37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587,440.01 | 11,456,135.58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5 页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7,812,349.37 | 18,48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42,829,970.35 | 563,362,443.26 |
注释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220,349,410.23 | 560,648,353.72 | 1,076,867,708.76 | 537,277,960.12 |
| 其他业务 | 1,899,183.33 | 151,596.77 | 1,606,113.98 | 55,823.97 |
| 合计 | 1,222,248,593.56 | 560,799,950.49 | 1,078,473,822.74 | 537,333,784.09 |
2.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分解信息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仿制药药学研究服务 | 338,481,578.65 | 227,331,062.74 | 558,683,282.39 | 215,816,047.59 |
|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 522,563,234.62 | 325,543,499.01 | 511,650,813.59 | 321,461,912.53 |
| 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服务 | 248,364,897.22 | 7,773,791.97 | --- | --- |
| 知识产权授权 | 100,000,000.00 | --- | --- | --- |
| 权益分成 | 10,939,699.74 | --- | 6,533,612.78 | --- |
| 合计 | 1,220,349,410.23 | 560,648,353.72 | 1,076,867,708.76 | 537,277,960.12 |
3.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情况
|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5年度 |
| 1 | 客户1 | 207,698,849.96 |
| 2 | 客户2 | 152,671,496.71 |
| 3 | 客户3 | 100,000,000.00 |
| 4 | 客户4 | 78,951,382.04 |
| 5 | 客户5 | 76,342,481.24 |
| 合计 | 615,664,209.95 |
注释39.税金及附加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印花税 | 537,943.08 | 670,980.0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54,917.24 | 675,304.95 |
| 教育费附加 | 615,536.09 | 389,976.61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10,357.44 | 259,984.44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6 页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车船税 | 4,120.00 | 4,130.00 |
| 合计 | 2,622,873.85 | 2,000,376.00 |
注释40.销售费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职工薪酬 | 18,069,348.75 | 17,816,763.26 |
| 居间服务费 | 27,489,758.33 | 13,852,283.52 |
| 业务招待费 | 1,446,407.12 | 3,572,602.78 |
| 差旅费 | 1,654,289.08 | 2,015,026.88 |
| 业务宣传费 | 1,274,430.99 | 579,888.87 |
| 折旧及摊销 | 1,046,166.60 | 701,456.69 |
| 中介服务费 | 298,727.00 | 2,141,378.13 |
| 办公费及其他 | 1,434,993.76 | 3,461,136.85 |
| 合计 | 52,714,121.63 | 44,140,536.98 |
注释41.管理费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职工薪酬 | 66,017,622.90 | 73,826,108.87 |
| 折旧及摊销 | 8,371,492.77 | 9,057,035.84 |
| 中介服务费 | 18,417,890.23 | 8,644,771.97 |
| 房租物业费及其他 | 5,998,878.61 | 5,872,277.64 |
| 办公费 | 3,070,148.74 | 4,518,044.75 |
| 业务招待费 | 6,827,340.78 | 2,174,259.71 |
| 交通费差旅费 | 1,538,602.52 | 2,205,683.57 |
| 股权激励 | 30,680,631.81 | --- |
| 合计 | 140,922,608.36 | 106,298,182.35 |
注释42.研发费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委外研发 | 90,499,151.55 | 65,888,884.81 |
| 职工薪酬 | 37,671,743.50 | 52,910,975.36 |
| 材料费 | 11,270,437.14 | 25,350,998.19 |
| 折旧及摊销 | 15,629,258.73 | 18,397,156.89 |
| 房租及物业费 | 2,813,876.49 | 3,049,625.69 |
| 检测维修费 | 411,884.40 | 1,138,657.68 |
| 其他 | 3,262,907.28 | 5,207,892.09 |
| 合计 | 161,559,259.09 | 171,944,190.71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7 页
注释43.财务费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利息支出 | 16,453,036.02 | 16,106,675.43 |
| 减:利息收入 | 2,578,402.76 | 5,668,460.02 |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71,045.56 | 57,296.42 |
| 合计 | 13,945,678.82 | 10,495,511.83 |
注释44.其他收益1. 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政府补助 | 19,070,621.70 | 16,288,486.26 |
| 生育津贴 | 740,375.84 | 978,418.96 |
| 国税局个税返还 | 334,846.21 | 262,719.53 |
| 合计 | 20,145,843.75 | 17,529,624.75 |
2.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本公司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九、政府补助(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注释45.投资收益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45,995.33 | -4,679,857.41 |
| 顺流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3,526.53 | --- |
| 理财投资收益 | 1,328,178.94 | 548,197.07 |
| 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 | 1,353,845.67 | 2,311,859.52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06,747.38 | --- |
| 合计 | 4,968,293.85 | -1,819,800.82 |
注释46.信用减值损失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0,972,472.18 | -35,038,223.8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883,669.85 | -2,600,159.12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6,643,721.30 |
| 合计 | -63,856,142.03 | -44,282,104.25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8 页
注释47.资产减值损失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商誉减值损失 | -5,546,388.65 | ---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4,171,383.27 | --- |
| 合计 | -39,717,771.92 | --- |
注释48.资产处置收益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11,281.05 | ---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856,481.07 | --- |
| 合计 | 645,200.02 | --- |
注释49.营业外收入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收入 | 618.00 | 2,123.89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 | 5,135.89 |
| 其他 | 1,694.38 | 11,207.00 |
| 合计 | 2,312.38 | 18,466.78 |
计入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收入 | 618.00 | 2,123.89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 | 5,135.89 |
| 其他 | 1,694.38 | 11,207.00 |
| 合计 | 2,312.38 | 18,466.78 |
注释50.营业外支出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251,127.87 | 311,444.34 |
| 对外捐赠、赞助费 | --- | 10,000.00 |
| 违约金、滞纳金及其他 | 2,868,559.98 | 1,398,689.18 |
| 合计 | 3,119,687.85 | 1,720,133.52 |
计入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列示如下: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251,127.87 | 311,444.34 |
| 对外捐赠、赞助费 | --- | 10,000.0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9 页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违约金、滞纳金及其他 | 2,868,559.98 | 1,398,689.18 |
| 合计 | 3,119,687.85 | 1,720,133.52 |
注释51.所得税费用1. 所得税费用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9,408,913.05 | 31,184,759.89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1,170,412.48 | -24,210,407.75 |
| 合计 | -1,761,499.43 | 6,974,352.1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利润总额 | 208,752,149.52 | 175,987,293.72 |
|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1,312,822.43 | 26,398,094.06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6,795.44 | -648,573.80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及其他 | -2,999,496.26 | 6,874,350.38 |
| 研发加计扣除 | -30,121,621.04 | -25,649,518.50 |
| 所得税费用 | -1,761,499.43 | 6,974,352.14 |
注释52.现金流量表附注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6,083,843.14 | 10,337,001.56 |
| 政府补助收入 | 20,123,669.20 | 15,223,486.26 |
| 存款利息收入 | 2,578,402.76 | 5,668,460.02 |
| 受限货币资金减少 | 12,979,506.17 | --- |
| 合计 | 41,765,421.27 | 31,228,947.84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费用性支出 | 88,649,702.73 | 60,880,628.14 |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7,058,807.95 | 11,122,230.51 |
| 受限货币资金增加 | 3,000,000.00 | 12,979,506.17 |
| 合计 | 98,708,510.68 | 84,982,364.82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0 页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收到设备款 | --- | 25,000,000.00 |
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回购公司股票支出 | 99,999,979.59 | --- |
| 购买少数股权支付的现金对价 | --- | 96,000,000.00 |
| 经营租赁支出 | 23,000,649.22 | 20,867,099.43 |
| 合计 | 123,000,628.81 | 116,867,099.43 |
注释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10,513,648.95 | 169,012,941.58 |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63,856,142.03 | 44,282,104.25 |
| 资产减值准备 | 39,717,771.92 | ---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5,895,984.11 | 25,378,898.91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2,497,895.00 | 22,953,117.01 |
| 无形资产摊销 | 3,657,235.78 | 1,691,145.47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498,387.47 | 18,473,714.6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5,200.02 |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1,127.87 | 309,320.4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453,036.02 | 16,106,675.43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68,293.85 | 1,819,800.8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227,193.15 | -25,110,187.7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95,091.03 | 899,780.0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18,421.96 | -637,224.08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1,197,111.22 | -326,365,831.62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421,353.56 | 70,224,970.99 |
| 其他 | 40,660,137.98 | 12,979,506.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208,253.38 | 32,018,732.25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1 页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59,165,462.84 | 552,584,828.4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52,584,828.46 | 690,931,123.82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419,365.62 | -138,346,295.36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现金 | 459,165,462.84 | 552,584,828.46 |
| 其中:库存现金 | 5,377.36 | 2,408.0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58,995,829.17 | 552,569,846.0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64,256.31 | 12,574.37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9,165,462.84 | 552,584,828.46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
注释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账户冻结 |
| 应收票据 | 56,032.80 | 56,032.80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注释55.租赁作为承租人的披露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情况详见注释15、注释30和注释5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计入损益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1,365,076.53 | 1,753,881.48 |
| 短期租赁费用 | 5,707,221.75 | 8,021,543.31 |
六、研发支出
按费用性质列示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委外研发 | 90,499,151.55 | 65,888,884.81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2 页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职工薪酬 | 37,671,743.50 | 52,910,975.36 |
| 材料费 | 11,270,437.14 | 25,350,998.19 |
| 折旧及摊销 | 15,629,258.73 | 18,397,156.89 |
| 房租及物业费 | 2,813,876.49 | 3,049,625.69 |
| 检测维修费 | 411,884.40 | 1,138,657.68 |
| 其他 | 3,262,907.29 | 5,207,892.09 |
| 合计 | 161,559,259.08 | 171,944,190.71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1,559,259.09 | 171,944,190.71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新设子公司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股权取得方式 | 持股比例(%) | |
| 直接 | 间接 | ||||
| 1 | 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5-04-07 | 设立 | 100 | --- |
| 2 | 上海益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5-05-08 | 设立 | --- | 50 |
| 3 | 嘉兴益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5-07-11 | 设立 | --- | 50 |
| 4 | 成都诺核国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25-09-01 | 设立 | --- | 50 |
| 5 | 北京阿尔纳科技有限公司 | 2025-11-17 | 设立 | 100 | --- |
2. 减少子公司
(1)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健培联医学研究院(普通合伙)签署《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诺和德美以 200万元现金对价将其持有的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中健培联。2025年12月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200万元。
(2)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被注销。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3 页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1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100 | --- | 设立 |
| 2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100 | --- | 企业合并 |
| 3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技术开发 | 100 | --- | 设立 |
| 4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100 | --- | 企业合并 |
| 5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无锡市 | 无锡市 | 技术开发 | 80 | --- | 设立 |
| 6 |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 | 技术开发 | 60 | 7 | 设立 |
| 7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60 | --- | 设立 |
| 8 | 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技术开发 | 100 | --- | 设立 |
| 9 |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技术开发 | 100 | --- | 设立 |
| 10 |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市 | 南京市 | 技术开发 | 70 | --- | 设立 |
| 11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开发 | 51 | --- | 设立 |
| 12 | 北京美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 | 70 | 设立 |
| 13 | 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51 | --- | 设立 |
| 14 | 北京诺核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60 | --- | 设立 |
| 15 | 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 | 东莞市 | 技术开发 | 100 | --- | 设立 |
| 16 | 上海益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开发 | --- | 50 | 设立 |
| 17 | 嘉兴益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市 | 嘉兴市 | 技术开发 | --- | 50 | 设立 |
| 18 | 成都诺核国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技术开发 | --- | 50 | 设立 |
| 19 | 北京阿尔纳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100 | --- | 设立 |
(1)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阳光诺和公司持有赣州壹云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74%的表决权,根据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南京和润至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合伙企业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多数由普通合伙人委派,阳光诺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赣州壹云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常财务、经营决策不具有控制权,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技术开发 | 12.3377 | --- | 权益法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4 页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广东隽华诺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技术开发 | 15 | --- | 权益法 |
| 天津安默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技术开发 | --- | 25 | 权益法 |
注:(1)公司持有成都西宏妍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2.34%的股权比例,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先生于2023年10月10日起担任其董事,故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成都西宏妍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更名为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完成股改,股改后更名为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持有广东隽华诺药业有限公司15%的股权比例,公司法人及总经理刘宇晶先生担任其董事,故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3)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安默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比例,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金晨担任其董事,故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九、政府补助
(一)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政府补助款项0元。
(二)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注1:本期无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注2:本期无返还的政府补助。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利润表列报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收益 | 18,070,621.70 | 16,288,486.26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负债项目
| 负债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注1) | 加:其他变动 (注2) | 2025年12月31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2,520,000.00 | 1,740,000.00 | --- | 686,952.50 | --- | --- | 3,573,047.5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520,000.00 | 1,740,000.00 | --- | 686,952.50 | --- | --- | 3,573,047.5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5 页
| 利润表列报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9,070,621.70 | 16,288,486.26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 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五)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 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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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公允价值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二)期末公允价值计量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1层次 | 第2层次 | 第3层次 | 合计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75,000,000.00 | --- | 75,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5,125,170.77 | 15,125,170.7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74,657,918.68 | 74,657,918.6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55,363,666.26 | 55,363,666.26 |
| 资产合计 | --- | 75,000,000.00 | 145,146,755.71 | 220,146,755.71 |
(三)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四)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采用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根据本金加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收益,并考虑产品信用风险后确定。
(五)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应收款项融资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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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不具有活跃市场报价,且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 名称 | 关联关系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 利虔 | 实际控制人 | 27.59 | 27.59 |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安徽百奥药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副总经理童元峰的配偶担任董事的公司 |
|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张颖担任合肥未来母公司董事(2024年11月已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
|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陈巧担任董事的公司 |
|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江苏西宏母公司董事 |
| 润美时光(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润美时光母公司董事 |
| 山东艾格林制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持股25% |
(五)关联方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购买商品 | 2,791,656.00 | 5,670,300.00 |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购买商品、权益分成 | 10,789,232.72 | 3,006,104.37 |
| 安徽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购买商品 | --- | 27,15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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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山东艾格林制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59,783.00 | 1,568,278.00 |
| 天津安默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64,640.05 | --- |
| 合计 | 14,205,311.77 | 10,271,832.52 |
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78,945,721.66 | 66,348,362.63 |
|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253,145.05 | 9,709,268.96 |
| 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020,921.99 | 5,774,637.37 |
|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311,320.75 | 430,513.70 |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销售商品 | 5,660.38 | 103,207.55 |
|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471.70 | 82,547.17 |
| 润美时光(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264.15 | 17,641.51 |
| 合计 | 83,986,864.18 | 82,466,178.89 |
4.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8,780.00 | 122,408.00 | 23,615.29 | 15,071.53 | --- | 989,860.96 |
| 合计 | 208,780.00 | 122,408.00 | 23,615.29 | 15,071.53 | --- | 989,860.96 | |
5.关联担保情况
(1)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25年9月30日 | 2026年9月30日 | 否 |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25年9月18日 | 2026年9月1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2025年9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500万元。
2.2025年9月8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9 页
同,为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2025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8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
(2)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本公司 | 10,000,000.00 | 2025年9月18日 | 2026年9月1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 2025年9月8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2025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8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0,070,872.33 | 13,182,609.77 |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账款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7,857,250.87 | 3,018,504.28 | 11,234,715.10 | 1,121,804.49 |
| 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791,800.00 | 1,148,806.42 | 4,775,800.00 | 498,071.77 |
|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10,754.71 | 1,679.89 | 2,322,075.46 | 693,933.96 |
|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141,000.02 | 177,990.20 | 1,383,200.01 | 69,169.91 |
|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8,867.92 | 5,936.70 | 14,292.44 | 714.62 |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3,754.72 | 586.49 | 3,754.72 | 187.74 |
| 润美时光(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396.23 | 282.23 | --- | --- |
| 合计 | 35,866,824.47 | 4,353,786.21 | 19,733,837.73 | 2,383,882.49 |
(2)预付账款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 | 285,000.00 |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400,000.00 |
| 合计 | --- | 68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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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7,160.00 | 1,716.00 | 232,694.97 | 11,634.75 |
(4)应付账款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143,000.00 | --- |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9,227,784.12 | 20,000.00 |
| 合计 | 9,370,784.12 | 20,000.00 |
(5)合同负债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470,310.02 | 6,055,309.30 |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49,280.00 | 66,981.13 |
|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20,500.00 |
| 润美时光(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5,660.38 |
| 合计 | 6,519,590.02 | 6,148,450.81 |
(6)其他应付款
| 关联方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30,613.76 | 117,381.80 |
十三、股份支付
(一)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自2025年6月开始直至2027年10月结束,在2025年6月和2025年10月向公司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272.18万份,合计确认股份支付8,436.98万元。其中,2025年确认股份支付3,068.06万元。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 未决诉讼
(1)2025年5月,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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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判决书((2024)赣01民初395 号),一审判决如下:(1)解除江西璟瑞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 年2 月1 日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2022 年3月18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及2023 年5 月25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二》;(2)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江西璟瑞药业有限公司已支付合同款项729.50万元和购买设备费用14万元、冷链运输费用31,200元、临床保险费42,340元,共计7,508,540.00元;(3)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4)驳回江西璟瑞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二审已于2025年8月7日、2026年3月18日分别开庭,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2)2025年6月,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制药”)就“替格瑞洛(90 mg)”项目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2025年8月,公司就恒生制药关于“替格瑞洛(90 mg)”的诉讼提起反诉,要求恒生制药向公司支付研发费用及滞纳金并承担本案保全保险费用、全部诉讼费用(含保全费),暂合计为人民币7,418,394.44元。同期,公司就“头孢西丁钠(0.5、1.0g)”“盐酸氨溴索注射液(2 ml:15 mg)”“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2 ml:0.3 g、4 ml:0.6 g)”“注射用泮托拉唑钠(40 mg)”“注射用奥美拉唑钠(40 mg)”等共计 24 个品种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向恒生制药提起诉讼,要求恒生制药向公司支付研发费用及滞纳金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暂合计为人民币40,670,942.46元。上述案件中,涉及“替格瑞洛(90 mg)”“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米力农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噻肟钠”“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奥普力农注射液”“帕瑞昔布钠注射剂”等相关事项,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阳光诺和与恒生制药已分别就前述部分已判决案件提起上诉,其余案件尚未作出一审判决,相关事项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与关联方存在部分相同客户的情形
本公司与关联方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部分相同客户的情形,本公司与关联方均基于自身的服务或产品,与上述客户独立签订合同、独立结算,不存在销售相同产品或提供相同服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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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应收账款1.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315,204,362.34 | 253,471,992.26 |
| 1-2年 | 147,685,120.81 | 136,428,645.11 |
| 2-3年 | 94,374,570.18 | 45,114,327.09 |
| 3-4年 | 33,946,081.73 | 36,890,448.51 |
| 4-5年 | 33,199,749.85 | 15,783,915.24 |
| 5年以上 | 19,685,482.42 | 3,667,624.17 |
| 小计 | 644,095,367.33 | 491,356,952.38 |
| 减:坏账准备 | 135,017,698.15 | 89,177,064.59 |
| 合计 | 509,077,669.18 | 402,179,887.79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7,513,229.64 | 5.82 | 37,513,229.64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606,582,137.69 | 94.18 | 97,504,468.51 | 16.07 | 509,077,669.18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553,024,045.24 | 85.86 | 97,504,468.51 | 17.63 | 455,519,576.73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53,558,092.45 | 8.32 | ---- | ---- | 53,558,092.45 |
| 合计 | 644,095,367.33 | 100.00 | 135,017,698.15 | 20.96 | 509,077,669.18 |
续:
| 类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7,270,229.65 | 7.59 | 37,270,229.65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54,086,722.73 | 92.41 | 51,906,834.94 | 11.43 | 402,179,887.79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428,335,637.82 | 87.17 | 51,906,834.94 | 12.12 | 376,428,802.88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5,751,084.91 | 5.24 | --- | --- | 25,751,084.91 |
| 合计 | 491,356,952.38 | 100.00 | 89,177,064.59 | 18.15 | 402,179,88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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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单位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6,363,229.64 | 36,363,229.6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1,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37,513,229.64 | 37,513,229.64 | 100.00 | |
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91,958,223.66 | 24,261,728.40 | 8.31 |
| 1-2年 | 130,617,178.59 | 20,402,403.30 | 15.62 |
| 2-3年 | 91,250,403.33 | 27,375,121.00 | 30.00 |
| 3-4年 | 23,630,717.64 | 11,815,358.82 | 50.00 |
| 4-5年 | 9,588,325.17 | 7,670,660.14 | 80.00 |
| 5年以上 | 5,979,196.85 | 5,979,196.85 | 100.00 |
| 合计 | 553,024,045.24 | 97,504,468.51 | |
续:
|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33,353,620.34 | 11,667,681.01 | 5.00 |
| 1-2年 | 133,282,448.18 | 13,328,244.82 | 10.00 |
| 2-3年 | 35,998,463.80 | 10,799,539.14 | 30.00 |
| 3-4年 | 16,510,130.88 | 8,255,065.44 | 50.00 |
| 4-5年 | 6,673,350.45 | 5,338,680.36 | 80.00 |
| 5年以上 | 2,517,624.17 | 2,517,624.17 | 100.00 |
| 合计 | 428,335,637.82 | 51,906,834.94 | 12.12 |
5.本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类别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7,270,229.65 | 242,999.99 | --- | --- | --- | 37,513,229.64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51,906,834.94 | 45,597,633.57 | --- | --- | --- | 97,504,468.51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51,906,834.94 | 45,597,633.57 | --- | --- | --- | 97,504,468.51 |
| 合计 | 89,177,064.59 | 45,840,633.56 | --- | --- | --- | 135,017,698.15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84 页
注释2.其他应收款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409,904,034.82 | 383,731,134.91 |
| 合计 | 409,904,034.82 | 383,731,134.91 |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1. 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46,556,767.99 | 82,847,124.74 |
| 1-2年 | 68,341,380.18 | 75,533,496.55 |
| 2-3年 | 72,974,910.55 | 134,104,117.62 |
| 3-4年 | 134,104,117.62 | 82,265,559.85 |
| 4-5年 | 81,483,722.18 | 3,435,915.00 |
| 5年及以上 | 14,121,177.00 | 10,847,504.00 |
| 小计 | 417,582,075.52 | 389,033,717.76 |
| 减:坏账准备 | 7,678,040.70 | 5,302,582.85 |
| 合计 | 409,904,034.82 | 383,731,134.9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往来款 | 406,053,872.54 | 377,204,530.78 |
| 合作意向金 | 7,437,500.00 | 7,547,500.00 |
| 保证金 | 4,001,210.98 | 3,995,652.98 |
| 社保代扣代缴 | 89,492.00 | 111,034.00 |
| 备用金及其他 | --- | 175,000.00 |
| 合计 | 417,582,075.52 | 389,033,717.76 |
3.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417,582,075.52 | 100.00 | 7,678,040.70 | 1.84 | 409,904,034.82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11,528,202.98 | 2.76 | 7,678,040.70 | 66.60 | 3,850,162.28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406,053,872.54 | 97.24 | --- | --- | 406,053,872.54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85 页
| 类别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组合 | |||||
| 合计 | 417,582,075.52 | 100.00 | 7,678,040.70 | 1.84 | 409,904,034.82 |
续:
| 类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389,033,717.76 | 100.00 | 5,302,582.85 | 1.36 | 383,731,134.91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11,829,186.98 | 3.04 | 5,302,582.85 | 44.83 | 6,526,604.13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77,204,530.78 | 96.96 | --- | --- | 377,204,530.78 |
| 合计 | 389,033,717.76 | 100.00 | 5,302,582.85 | 1.36 | 383,731,134.91 |
4.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组合中,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账龄 | 2025年12月31日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731,092.00 | 36,554.60 | 5.00 |
| 1-2年 | 980,292.98 | 98,029.30 | 10.00 |
| 2-3年 | 319,700.00 | 95,910.00 | 30.00 |
| 3-4年 | 1,196,300.00 | 598,150.00 | 50.00 |
| 4-5年 | 7,257,106.00 | 5,805,684.80 | 80.00 |
| 5年以上 | 1,043,712.00 | 1,043,712.00 | 100.00 |
| 合计 | 11,528,202.98 | 7,678,040.70 | 66.60 |
续:
|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612,276.98 | 80,613.85 | 5.00 |
| 1-2年 | 407,550.00 | 40,755.00 | 10.00 |
| 2-3年 | 1,196,300.00 | 358,890.00 | 30.00 |
| 3-4年 | 7,407,106.00 | 3,703,553.00 | 50.00 |
| 4-5年 | 435,915.00 | 348,732.00 | 80.00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86 页
| 账龄 | 2024年12月31日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5年以上 | 770,039.00 | 770,039.00 | 100.00 |
| 合计 | 11,829,186.98 | 5,302,582.85 | 44.83 |
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2月31日 | 5,302,582.85 | --- | --- | 5,302,582.85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375,457.85 | --- | --- | 2,375,457.85 |
| 本期转回 |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 2025年12月31日 | 7,678,040.70 | --- | --- | 7,678,040.70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2025年12月31日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19,449,857.69 | 5年以上 | 28.61 | --- |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74,517,300.93 | 5年以内 | 17.84 | --- |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53,359,854.27 | 5年以上 | 12.78 | --- |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34,176,977.70 | 5年以内 | 8.18 | --- |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31,400,000.00 | 5年以内 | 7.52 | --- |
| 合计 | 312,903,990.59 | 74.93 | --- |
注释3.长期股权投资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296,891,347.13 | --- | 296,891,347.13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87 页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7,520,099.33 | --- | 27,520,099.33 |
| 合计 | 324,411,446.46 | --- | 324,411,446.46 |
续: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3,040,200.00 | --- | 233,040,2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5,939,885.46 | --- | 25,939,885.46 |
| 合计 | 258,980,085.46 | --- | 258,980,085.46 |
1.对子公司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初始投资成本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974,054.69 | --- | 26,974,054.69 | --- | --- |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127,000,000.00 | 4,419,118.55 | --- | 131,419,118.55 | --- | --- |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30,410,200.00 | 30,410,200.00 | 2,679,951.52 | --- | 33,090,151.52 | --- | --- |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744,730.69 | --- | 6,744,730.69 | --- | --- |
|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54,777.91 | --- | 3,154,777.91 | --- | --- |
| 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586,540.36 | --- | 3,586,540.36 | --- | --- |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83,853.74 | --- | 5,183,853.74 | --- | --- |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3,705,588.38 | --- | 16,705,588.38 | --- | --- |
|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000.00 | 350,000.00 | --- | --- | 350,000.00 | --- | --- |
|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258,912.50 | --- | 3,258,912.50 | --- | --- |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 --- | 5,100,000.00 | --- | ---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88 页
| 被投资单位 | 初始投资成本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科技有限公司 | |||||||
| 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80,000.00 | 9,180,000.00 | 143,618.79 | --- | 9,323,618.79 | --- | --- |
| 北京诺核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 --- | 12,000,000.00 | --- | --- |
| 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 --- |
| 北京阿尔纳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合计 | 153,040,200.00 | 233,040,200.00 | 63,851,147.13 | --- | 296,891,347.13 | --- |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2024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
| 一.联营企业 | ||||||
| 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228,797.11 | --- | --- | --- | 2,020,056.54 | --- |
| 广东隽华诺药业有限公司 | 711,088.35 | --- | --- | --- | -439,842.67 | --- |
| 合计 | 25,939,885.46 | --- | --- | --- | 1,580,213.87 | --- |
续: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5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联营企业 | ||||||
| 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7,248,853.65 | --- |
| 广东隽华诺药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271,245.68 | --- |
| 合计 | --- | --- | --- | --- | 27,520,099.33 | --- |
注释4.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749,455,825.30 | 330,852,691.51 | 773,838,591.38 | 433,215,602.36 |
| 其他业务 | 1,349,238.95 | --- | 55,309.73 | --- |
| 合计 | 750,805,064.25 | 330,852,691.51 | 773,893,901.11 | 433,215,602.36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89 页
2.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分解信息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药学研究服务 | 269,541,145.49 | 199,126,564.65 | 532,746,992.22 | 248,137,444.74 |
|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 175,610,082.85 | 124,247,300.26 | 235,620,596.88 | 185,078,157.62 |
| 知识产权授权 | 100,000,000.00 | --- | --- | --- |
| 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服务 | 193,364,897.22 | 7,478,826.60 | --- | --- |
| 权益分成 | 10,939,699.74 | --- | 5,471,002.28 | --- |
| 合计 | 749,455,825.30 | 330,852,691.51 | 773,838,591.38 | 433,215,602.36 |
注释5.投资收益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80,213.87 | -5,060,114.54 |
| 理财投资收益 | 1,043,124.15 | 281,746.15 |
| 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 | 1,353,845.67 | 2,311,859.52 |
| 合计 | 3,977,183.69 | -2,466,508.87 |
十八、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4,690.15 | -309,320.4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070,621.70 | 16,288,486.2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28,178.94 | 548,197.0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66,865.60 | -1,392,346.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4,846.21 | 547,698.9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110,047.03 | 2,607,657.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81,777.94 | 771,754.59 |
| 合计 | 12,269,646.43 | 12,303,303.63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2025年度 | ||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36 | 1.86 | 1.86 |
财务报表附注 第 90 页
| 报告期利润 | 2025年度 | ||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25 | 1.75 | 1.75 |
续:
| 报告期利润 | 2024年度 | ||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21 | 1.58 | 1.5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02 | 1.47 | 1.47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