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义务。 现本委员会对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时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4 月8 日,经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专门 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提名沈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 与陈巧女士、朱慧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通过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共召开8 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5 年4 月8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4 月24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5 月12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8 月28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9 月25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10 月29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10 月31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2025 年11 月25 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募投项目转让的 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
2025 年4 月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董 事会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 远”)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 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 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 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 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其根据计划定期完成 相应的任务,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况。
(四)对内部控制治理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了科学、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提出建议或意见,强化了内控工 作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 政旦志远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 保障了公司2025 年度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委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 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 计监督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2025 年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将继续为公司提供专业化的审计监督服务,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 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署:
朱慧婷
沈红
陈巧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6 年4 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