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阳光诺和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7,8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70,618,507.55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后,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467,181,492.45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已迁移至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于2021年6月16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47,402,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490,398,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30号)。
2、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537,800,000.00元,扣减承销保荐费后实际到账金额为490,398,000.00元。2025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利息收入为1,034,113.50元;2025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6,240,160.27元。公司累计收到募集
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利息13,141,755.7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77,686,068.92元(含部分发行费用支出)。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632,543.5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1) | 490,398,000.0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 | 377,686,068.92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1)-(2) | 112,711,931.08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金额(4) | 40,000,000.0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 | 0.0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利息收入金额(6) | 13,141,755.76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7)=(3)-(4)-(5)+(6) | 98,632,543.53 |
注1: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部分发行费用支出。注2: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包括:子公司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速科用”)为公司募投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转让美速科用股权后其使用的12,778,856.69元募集资金已归还至阳光诺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的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1年
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昌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具体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19119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19101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110943202110302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昌平支行 | 321360100100340407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170122000002518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321360100100340516 | 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营业部 | 77170122000002671 |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128908996810401 |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新增控股子公司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新增控股子公司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2021年9月以上新增实施主体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5980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5956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5873 |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8828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61343 | 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61319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61368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新增控股孙公司美速科用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2022年9月公司及美速科用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
| 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170122000020872 |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4)。因募投项目“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公司同意将已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的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其他的募集资金专户,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5980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8828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61319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61368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2024年
月
日,公司披露《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因募集资金项目已经结项,公司已将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的二个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其他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待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已全部支付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19101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5956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
月
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月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由“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变更为“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由“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变更为“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智肽”)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德美”)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公司募集资金具体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对应建设募投建设内容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170122000002518 | 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321360100100340407 | 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 |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51904471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 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326660100100859561 | 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 |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 651906472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 技术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2025年8月2日,公司披露《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2)。因募集资金项目已经结项,公司已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营业部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其他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营业部 | 77170122000002671 |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 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170122000020872 |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2025年8月9日,公司披露《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4)。因募集资金项目已经结项,公司已将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其他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19119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5873 |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2025年
月
日,公司披露《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因募集资金项目已经结项,公司已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其他的募集资金
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110943202110302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321360100100340516 | 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128908996810401 |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
2025年
月
日,公司披露《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6)。因募集资金项目已经结项,公司已将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其他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61343 | 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昌平支行 | 321360100100340407 | 63,880,092.64 |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170122000002518 | 13,318,007.42 |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51904471 | 15,799,982.02 |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51906472 | 0.00 |
| 广东诺和智肽生物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6660100100859561 | 5,634,461.45 |
| 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分行昌平支行 | ||
| 合计 | 98,632,543.53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及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4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6月16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10,000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 | 2025年8月28日 | 2026年8月27日 | 2025年8月28日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1年6月16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阳光诺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定制结构性存款 | 封闭式 | 3,000 | 2025.09.08 | 2025.12.08 | 2025.12.08 | 0 | 1.0%或1.6% | 11.97 |
| 阳光诺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2024年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4876号 | 保本浮动型 | 3,000 | 2024.12.24 | 2025.3.24 | 2025.3.24 | 0 | 2.3% | 17.01 |
| 阳光诺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2025年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501912号 | 保本浮动型 | 3,000 | 2025.3.26 | 2025.6.25 | 2025.6.25 | 0 | 1.0%-2.0% | 10.14 |
| 诺和智肽 | 兴业银行昌平支行 | J2631(3个月) | 大额存单发行 | 1,000 | 2025.12.26 | 2026.3.26 | 2026.3.26 | 1,000 | 1.1% | 2.75 |
| 诺和智肽 | 兴业银行昌平支行 | J2631(6个月) | 大额存单发行 | 3,000 | 2025.12.26 | 2026.6.26 | 2026.6.26 | 3,000 | 1.3% | 19.5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13,189.77万元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其中“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投资总金额为5,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创新药研发项目”投资总金额为15,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189.77万元,自有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810.23万元。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13,189.77万(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诺和德美以
万元现金对价将其持有的美速科用7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健培联医学研究院(普通合伙)。
美速科用为公司募投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已予以结项。美速科用累计取得募集资金17,288,713.22元(含利息9,856.53元),其中4,500,000元为诺和德美支付给美速科用的注册资金,剩余12,778,856.69元已归还至阳光诺和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将用于投入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美速科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09,856.53元(含利息9,856.53元),暂未产生相关经济效益。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诺和德美已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项200万元并归还至阳光诺和募集资金专户,相关款项未来将用于投入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051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阳光诺和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阳光诺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阳光诺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67,181,492.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240,160.2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31,897,7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0,274,568.9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8.23%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是 | 184,404,100.00 | 167,338,939.12 | 167,338,939.12 | 0.00 | 167,338,939.12 | 0.00 | 100.00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 是 | 130,337,300.00 | 90,071,386.90 | 90,071,386.90 | 12,512,967.01 | 90,071,387.69 | 0.79 | 100.00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是 | 62,032,400.00 | 33,864,345.11 | 33,864,345.11 | 4,131,095.61 | 33,864,345.11 | 0.00 | 100.00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是 | 107,386,100.00 | 62,309,123.82 | 62,309,123.82 | 2,905,324.47 | 62,309,123.82 | 0.00 | 100.00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否 | - | 81,897,700.00 | 94,676,556.69 | 2,318,593.18 | 2,318,593.18 | -92,357,963.51 | 2.45 | 2028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 | 否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4,372,180.00 | 4,372,180.00 | -45,627,820.00 | 8.74 | 2027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84,159,900.00 | 485,481,494.95 | 498,260,351.64 | 26,240,160.27 | 360,274,568.92 | -137,985,782.72 | 72.3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报告期内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及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40,000,000.00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13,189.77万(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坚持谨慎、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81,897,700.00 | 94,676,556.69 | 2,318,593.18 | 2,318,593.18 | 2.45 | 2028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4,372,180.00 | 4,372,180.00 | 8.74 | 2027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131,897,700.00 | 144,676,556.69 | 6,690,773.18 | 6,690,773.18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德美”)以200万元现金对价将其持有的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速科用”)7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健培联医学研究院(普通合伙),美速科用为公司募投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已予以结项。美速科用累计取得募集资金17,288,713.22元(含利息9,856.53元),其中4,500,000元为诺和德美支付给美速科用的注册资金,剩余12,778,856.69元已归还至阳光诺和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将用于投入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于洋 | 于春宇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