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3 月,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25 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5 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 年付息 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批准,公司已行使赎回 权并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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