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药业(600842)投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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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药业(600842)交易提示

新闻 公告 提示 问董秘
(600842) 中西药业: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
公告日期:2009-03-31 00:00:00
(1)审议公司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0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审议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审议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00842)“ST中西”公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
(600842)“ST中西”公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18日刊登《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上海信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谊药业)在因其代为公司向银行偿还到期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而获得相应债权后,将公司以及债务反担保人-民生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担保)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要求公司清偿其代为偿还的本息和反担保人民生担保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  现根据有关规定,将该案的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中院于2003年1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案件审理,并于2003年2月25日作出了《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判决书》项下的原告为信谊药业,被告为公司和民生担保。  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判决如下:  1、公司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信谊药业人民币25367532.81元。  2、公司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信谊药业自2002年9月30日起至《判决书》生效之日止的利息(以人民币25367532.81元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利率计付)。  3、民生担保对公司上述第1、2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生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4、对信谊药业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5、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共计人民币264205.32元由公司和民生担保共同负担(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二中院缴纳)。  截至公告日止,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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