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688699)概念题材 板块题材_爱股网

明微电子(688699)概念题材

概念题材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公司简介

明微电子(688699)所属板块题材

  • 要点一:所属板块

    半导体 广东板块 专精特新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半导体概念 MiniLED 国产芯片 LED 深圳特区

  • 要点二:经营范围

    集成电路的生产;集成电路及相关电子应用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和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须取得主管部门的资格证书后方可经营)。

  • 要点三:主营业务

    在半导体产业链的协同支持下,公司一直坚持“以创新为驱动、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创新机制,紧密结合国内外市场发展的需求开展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不断进行新产品研发和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来满足下游市场多样化的细分需求,并且集中研发力量做好细分行业的典型应用,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显示驱动类、线性电源类和电源管理类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和家电等领域。

  • 要点四:行业背景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公司所属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1.3电子核心产业”之“1.3.1集成电路”;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中的“1.3.4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中的“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属于国家高度重视和鼓励发展的行业。

  • 要点五:核心竞争力

    (一)深耕核心技术,技术积累更丰富公司较早进入并聚焦LED驱动芯片领域,高度重视技术积累和专利储备,在专利数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成果方面,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63项专利技术,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67项,实用新型专利81项,国外发明专利15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286项;软件著作权14项。(二)产品优势公司一直关注产品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已取得多项国内外核心技术专利,产品部分技术指标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优势。公司LED显示驱动产品具有显示刷新率高、亮度对比度高、显示清晰、工作功耗低等特征,广泛应用于各类户内、外和MiniLED显示屏及其显示控制卡驱动,并逐步拓展至Micro LED屏应用;景观亮化产品自适应编址智能化程度高、应用环境兼容强、产品应用可靠性好、易于调试和维护等特征,广泛应用在楼宇亮化、室内外照明和各类情景照明环境;LED照明驱动产品器件耐压高、调光兼容性高、待机功耗低、支持快速而稳定的开关切换调光调色、芯片支持灯具适应不同线网供电电压、灯具元器件少和可靠性高等特征,应用于各类室内外照明和智能照明环境。(三)供应链灵活性优势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已拥有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和较强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公司在晶圆制造供应端已与中芯国际、TowerJazz、合肥晶合等大型晶圆制造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产品供货能力和竞争力;公司具备工艺制程调试和高压器件开发技术,能保证产品在不同的晶圆厂间快速高效切换,缩短产品切换时间、提升供货能力。同时在Fabless经营模式上,适当向下游延伸,提前布局并稳步提升封测产能,对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等环节进行精细化管控,有效促使产业链高效运转以及成本控制,并保证产品和服务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四)品牌优势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驱动IC领域的企业,二十多年来一直专注于驱动IC设计研发,品牌优势积累丰厚。公司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出发点,秉承“创新、品质、求精、共赢”的技术路线理念,技术先行带动产品品质和性能的双向提升,产品广受市场好评,良好的口碑使公司在LED驱动IC领域树立了优质的品牌形象。大型客户为保持其品牌形象、产品质量和成本优势。在选择供应商时对技术水平、产品品质和供应稳定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能够与大型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对公司品牌高度认可的表现。

  • 要点六: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 要点七: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要点八: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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