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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系统分析;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网络商务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从事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销售;信息系统集成;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工程服务、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芯片的设计、研发、生产、测试、加工、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致力于通过打造具备高性能、高性价比及高适配性的推理芯片,推动AI加速普及。基于“算法芯片化”核心能力底座,构建了“算法分析—指令集定义—芯片架构设计—工具链开发”的AI推理芯片研发流程,并形成了包括NPU产品Nova系列、AI推理芯片DeepEye系列和DeepEdge系列、及大模型IFMind在内的AI推理相关产品及服务,实现在企业级、消费级、行业级三大类场景的应用。
报告期内人工智能技术尤其是大模型技术快速迭代与推理成本的颠覆性下降共同引发了推理应用的爆炸性增长。DeepSeek等国产开源模型的出现,无需完整的训练周期即可进行特定场景的优化,进一步降低开发壁垒。此外,国产芯片替代的进展亦为大规模落地创造了更可靠的硬件基础。根据灼识咨询报告,中国AI推理芯片相关产品及服务行业正高速增长。市场规模由2020年的人民币113亿元增至2024年的人民币1,626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4.9%,并预期将于2029年增至人民币13,830亿元,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3.4%。与此同时,中国智能设备行业正经历快速增长,尤其是在消费场景方面,AI已从迭代算法改进发展到计算基础设施的稳健进步,推动了基础硬件的创新,并将逐步重新定义硬件产品。大模型正在催化两条并行的硬件演进路径,包括由AI快速发展催生的全新产品类别的AI原生产品及通过整合AI能力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改造而产生的AI赋能产品。根据灼识咨询报告,中国消费级智能设备的市场规模由2020年的人民币2,321亿元增至2024年的人民币4,853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0.3%,预计到2029年将达到人民币9,136亿元,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3.5%。
(一)AI推理芯片先行者,技术积淀铸就竞争壁垒公司是AI推理芯片的先行者,是全球第一批提出NPU驱动的AI推理芯片概念并商业化落地的公司。十多年来,公司坚持算法芯片化的先进理念,打造了软硬一体、正向循环的技术能力。公司已经推出四代NPU及兼具高性能与高性价比的业内领先AI推理芯片,支持单一视觉小模型到复杂多模态大模型等应用。(二)强大的研发能力植根于算法芯片化方法,AI推理效率卓越凭借算法芯片化能力,公司建立了IFIC底座,从算法分析—指令集定义—芯片架构设计—工具链开发,研发多代NPU及AI推理芯片。透过整合工具链开发,公司的IFIC底座可确保最佳效率及场景适应性。(三)具备跨场景迁移能力及快速的市场化响应能力公司的核心优势在于稳固的技术根基与精准市场应变能力。凭借IFIC底座、AI推理芯片与算法的研发实力,以及深刻的市场洞察,公司能快速捕捉多变的市场需求,并将其转化为解决客户痛点的成熟产品及服务。(四)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累和服务经验积淀铸造品牌形象作为市场的领导者,公司在特定场景应用上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具备成熟的大规模部署能力。公司与各重要领域的蓝筹客户保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其中包括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以及在全球市场领先的消费电子公司。(五)把握中国AI市场发展机遇的先行者,供应链保障自主可控依托中国AI产业的广阔市场空间和高速增长态势,公司凭借三大战略要素成为国内卓越的AI推理芯片开发商业化的市场参与者。公司的竞争优势来自长期致力于满足中国特定市场的需求,以及在端边云部署等多种AI应用场景的技术适应性。(六)具有战略视野的管理团队及经验丰富的研发人才公司的管理团队由具有突出的技术专长、丰富的管理经验及卓越的战略眼光的人才组成。创始人兼董事长陈宁博士是全球范围内少数具有丰富算法研发和芯片架构设计经验的专家人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陈宁及其一致行动人明德致远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首发前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且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实现盈利后,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可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着眼于公司产品服务体系升级以及技术研发实力提升,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发生变化。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城市AI计算中枢及智慧应用研发项目、面向场景的下一代AI技术研发项目、基于神经网络处理器的视觉计算AI芯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本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需要,则超募资金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做出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