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 电力 热力服务 浙江板块 绿色电力 垃圾分类 节能环保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陆地管道运输;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情况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世茂能源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世茂能源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通过焚烧处置将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报告期内,能源电力行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双碳”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能源安全保障为首要任务,加快构建多元能源供给体系,推动重塑能源供需格局,推进形成消费侧转型合力,加快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
热电联产指利用锅炉产生的蒸汽对外供热,同时在供热过程中利用汽轮发电机产生电能的生产方式,是热能与电能的联合高效生产。热电联产一般采用“以热定电”的原则,主要目标为满足所在区域热负荷的需要,并根据热负荷的需要制定最佳运行方案并同时进行发电。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未来较长时间内不会出现行业性的技术迭代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改进新的燃烧技术,锅炉和汽轮机组向超高压、亚临界等更高参数的方向发展,以及不断实现更高要求的超低排放等,即向更高效、更节能、更环保的方向发展。
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保持较快增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体来说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以焚烧处理为主,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与垃圾焚烧相关的内容,2024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标准》,新增二噁英季度在线监测,重点区域试点月度监测,烟气中二噁英类排放限值收紧至0.05ng TEQ/m3;飞灰处置方面,“飞灰资源化利用率≥30%”为鼓励性条款;强制要求焚烧厂周边有稳定热用户时,必须采用热电联供模式等内容。2024年12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全省新建(含搬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全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7年底前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提出了5方面重点治理任务,包括:严格新改扩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准入、高质量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垃圾焚烧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协同开展减污降碳、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2025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各地结合实际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量,鼓励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飞灰零填埋。
我国在全球双碳和能源转型的背景下,践行“双碳”战略,可再生能源保持高速度发展、高比例利用、高质量消纳的良好态势,为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转型、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外贸出口、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国家统筹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全力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新成效。
公司位于余姚市滨海新城,作为区域性热电联产企业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及周边电镀、食品园区提供集中供热。根据2018年5月公布的浙江省大湾区建设战略,包括中意宁波生态园在内的宁波前湾新区是浙江湾区经济的重要布局。中意宁波生态园是浙江省唯一、全国仅有的8个国际合作生态产业园之一。园区总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以企业为核心,多家企业入选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和宁波市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吉利整车制造等一批旗舰型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投产。作为前湾新区西部新兴产业区的主体,中意宁波生态园布局新材料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四大产业基地,紧随着中意宁波生态园的快速发展,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公司于2009年完成一期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并开始扩建二期垃圾焚烧项目,于2011年完成建设投产,成为国内较早进入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投产后,余姚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除厨余垃圾中进行生化或堆肥处理的部分、可回收垃圾中进行资源再利用的部分及有害垃圾外,均由公司负责焚烧处理。一般情况下,一旦在一个县市区已经建立了垃圾焚烧项目,后续其他企业将难以进入该地区。这主要是由于两方面原因:(1)一个地区的生活垃圾数量虽然每年有所增加,但基本稳定,垃圾焚烧处理企业的建设规模往往与该地区的生活垃圾数量相匹配;(2)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属于邻避项目,一旦当地已有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新项目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在余姚地区具备固废处理的先发优势,也为公司发展成为余姚地区的静脉产业园创造了优良条件。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长期服务于公司,在十余年的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公司获得“垃圾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定A级”,并多次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公司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构建5S现场管理体系,并建立了完善、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且严格地运用在企业运行的各个方面,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目前,公司已上线管控一体化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生产经营的全程数字化管理。
坚持以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为主导,建立了成熟的技术研发体系,并培养了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营模式。公司持有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包括调整现有垃圾处理技术、燃煤热电联产技术等,以提高供电供汽运作效率,并在环保和节能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作为国内较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及具备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还荣获了“宁波节能先进单位”、“浙江省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宁波市级绿色工厂”、“浙江省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等称号。公司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积极与同行业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