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品 江苏板块 融资融券 转债标的 雅下水电概念 房屋检测 装配建筑 新材料
建筑新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的研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及代理土木工程设备与检测仪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供应商,在土木工程材料领域,已形成科研开发、规模生产和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完整体系。在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和聚羧酸系减水剂企业十强评比中,2014年-2022年连续多年排名第一。
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企业数量较多,规模企业较少,行业集中度偏低,国内企业占据了我国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市场竞争主要集中在本土企业之间,并已开始逐步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跨国公司在国内仅参与局部细分市场竞争。随着我国对环保、能耗等绿色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加之各地执行“退城入园”政策,中、小型外加剂企业的发展受到环保、能源政策的限制。同时,由于混凝土原材料日益复杂,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水泥等建筑材料集约化使用的要求提升,混凝土制品市场对于具有较高技术性能的外加剂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的依赖度提升。加之大型建筑公司和施工单位逐步实施集中采购和战略性合作,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呈现出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的趋势。近年来,行业头部企业依托规模及产业链优势,体现出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抗风险能力。领先企业依托自身研发、生产和服务优势,能为客户提供高性能混凝土整体解决方案,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行业地位有所提高。
公司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批准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先进土木工程材料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系行业内唯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昌文院士、刘加平院士分别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和主任。公司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有“江苏省功能性聚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平台,设有高性能减水剂、功能性助剂、功能性水泥基材料、水泥基材料裂缝控制、高性能混凝土、交通工程材料、外加剂应用技术、新技术示范与推广等八个专业研究所和分析测试中心,研发用房面积5万平方米,配有动静态光散射仪、环境扫描电镜、温度应力试验机、X射线衍射分析仪、UTM万能试验机、混凝土流变仪等宏观和微观分析仪器设备500余台,研究条件居全球同行业领先水平,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了平台支撑。
公司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主营产品减水剂获工信部“单项冠军产品”。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荣获“江苏省上市公司创新百强”、“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工业强省六大行动重点项目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以其优异的产品性能、稳定的产品质量、专业的技术服务,赢得了用户的信赖,也赢得了市场。公司产品成功应用于港珠澳大桥、川藏铁路、太湖隧道、江苏田湾核电站、四川溪洛渡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广东阳江风电、南京地铁、安哥拉陆阿西姆水电站、孟加拉帕德玛大桥、坦桑尼亚姆特瓦拉港口等国内外水利、能源、交通、市政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独特的顾问式营销服务和工程一体化解决方案,建立了覆盖全国的产业基地和销售服务网络,提高了快速响应能力,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公司基于多年来雄厚的技术储备和科技进步成果,以一流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基础,以研发中心先进的试验条件为依托,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服务范围覆盖全国所有省、市、区;加强服务团队建设,公司营销服务人员全部为混凝土及相关专业人员。产品使用前,提供应用技术的全面解决方案和施工技术指导书;产品使用中,技术服务人员深入现场跟踪指导;产品使用后,及时评估与总结。在提供优质产品的同时,公司还会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组织专家深入施工现场,协助用户解决技术难题。
计划总投资52,274.1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3,148.48万元,流动资金9,125.63万元。项目主要产品为高效减水剂,设计产能65万吨,主要产品为萘系高效减水剂30万吨、脂肪族系高效减水剂20万吨、氨基磺酸盐系高效减水剂10万吨等。
计划总投资23,843.8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9,731.77万元,流动资金4,112.08万元。项目主要产品为功能性材料,设计产能20万吨,包括混凝土裂缝控制材料7万吨、功能性水泥基材料6万吨和混凝土耐久性提升材料7万吨。
计划总投资9,881.0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090.98万元,流动资金1,790.10万元。项目主要产品为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设计产能20万吨,包括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15万吨、萘系高效减水剂4万吨等。
计划总投资7,726.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226.70万元,研发费用及流动资金1,500.00万元。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研发中心将成为公司新技术的储备基地、量产测试基地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具备国际先进的技术研发水平。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赵子安(董事长兼总经理)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2019年1月29日公告,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69,68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收购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58%股权、年产62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2月27日公告,公司拟在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项目预计总投资3.9亿元。该基地围绕用于交通、市政、桥梁等领域的高性能工程纤维、特种建筑高分子材料开展研发、生产和制造。公司与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上述项目签署投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