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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家用电器研发;五金产品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好太太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家居企业,深耕以织物智能护理为代表的智能家居领域二十余载,产品与服务涵盖全屋织物智能护理、智能看护、智能光感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以智能晾衣机与智能锁为代表的智能家居单品,公司围绕智能家居领域展开布局,产品逐步延伸至智能窗帘、电热毛巾架、智能面板、开关等智能家居产品。
1、近年来,智能晾衣架行业在智能家居普及、消费升级、政策支持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快速发展,有望在智能家居补贴、以旧换新等政策激励下进一步刺激需求。2、智能家居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进步,智能家居产品逐渐丰富多样,从智能安防、智能家电到智能健康监测等多个领域,为用户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和智能化的生活体验。同时,智能家居行业的细分赛道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如智能家电、智能安防等赛道相对成熟,而智能厨房、智能娱乐、智能卫浴等赛道则处于快速发展中,市场接受度逐年增长,但整体渗透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公司始终保持匠心与时俱进,坚持技术研究不动摇,坚持开放创新不动摇,沿着客户需求主动变革。围绕“研究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产品研发思路,公司不断完善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三级研发体系。公司已经建立起完善的产品体系,产品开发从单一产品设计过渡到智能家居新品设计、延伸设计与功能设计。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与国内顶级设计机构、设计团队以及设计院校之间的合作,先后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就晾衣机、指纹锁等智能家居产品的相关前沿技术展开深度合作。
公司通过持续引入新技术、新模式,对工厂进行科学布局、整厂规划、减少作业流程、降低用工成本、提升作业效率。工厂内持续投入使用各类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物流周转类自动化设备等)、推动各类核心部件的自制进程,以最大程度实现少人、无人车间和关键部件的生产自主可控,推动产品生产制造全过程提效。
公司已构建多元立体的渠道网络,线上线下实现协同发展。在对线下渠道实施分层分级的基础上,公司已在全国布局多家专卖店,同时实现超过一万家的网点布局。通过多年积累,公司的多元线下渠道网点已成为公司强有力的竞争护城河,低线城市和空白市场的深度覆盖有助于公司触达更多用户,巩固领先优势。同时,公司大力实施线下零售转型,以零售标杆城市打造、以旧换新活动等方式,通过体系化的零售赋能和以战代练,实现零售能力的系统提升及零售业绩的稳步增长。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8,699.3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6,212.9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部分,占总投资额的94.89%;铺底流动资金2,486.3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11%。项目达产后,智能晾衣机年产160万套;智能家居电器年产140万套智能垃圾桶年产32万套;加湿器年产22万套;除湿器年产22万套;空气净化器年产32万套;智能插座年产32万套。
本项目拟投资19,386.61万元。本项目是公司为全面布局智能家居产品线的前瞻之举。本项目虽然不直接产生效益,但对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可以起到间接的促进作用,项目建设本身就是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一部分,是公司长远发展的技术基础与保障。
本项目投资总额27,442.76万元。本项目计划增加现有经销商门店样品和VI形象升级的补贴投入,并增加门店店铺数量,其中:计划建设现有产品专卖店300个,形象分销网点3,000个;建设子品牌专卖店300个,形象分销网点3,000个。本项目不单独计算财务收益,但项目实施后将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显著的拉动效应。
项目投资总额为4,929.3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879.3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本项目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它的效益更多的体现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优化业务流程等方面,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有较强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沈汉标、王妙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启动稳定股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