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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为数字化营销全案服务业务、广告媒介代理业务、酒类销售业务等。公司数字化营销全案服务业务是指以客户和产品营销需求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创意设计、视频制作、广告策略、广告执行、广告评估等全案营销服务,为客户提供媒介执行业务之外的整合营销增值服务,并通过向客户收取创意策划制作费或者通过创意策划服务获得媒介代理服务增量获得盈利。近年来,经过不断的资源积累、行业探索和服务能力打造,公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内容营销服务能力,并有效带动全案业务进一步升级。目前,公司全案业务合作的主要媒介渠道为电视媒体和互联网媒体。
全球经济的波动性与不确定性已成为新常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25年《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将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从3.3%下调至2.8%,几乎所有主要经济体的增速均被调低。然而,危机往往孕育新机,很多企业正通过“稳拓新域”的经营策略,在变局中探索增长新范式。根据CTR媒介智讯广告数据库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中国城镇快速消费品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4.2%,展现出强劲开局,但行业发展仍面临竞争加剧、需求不足、外部环境复杂等多重挑战。品牌方和零售商需要从消费者需求出发,充分认知消费者“场景碎片化、追求质价比”的特点,通过线上线下业态协同布局应对市场变化。
(一)数据赋能优势报告期内,在辰月科技数字化领域的加持下,有助于公司开拓大数据领域,推进公司“品牌+内容”双引擎驱动发展战略,借助大数据技术促进营销业务,拓展产业链资源,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推进公司业务的全面快速发展。(二)优质的人才资源公司拥有专业、高效并能快速进行认知迭代升级的人才团队。人力资源是广告营销公司最突出的软实力之一,公司拥有具备专业广告营销知识、丰富的营销经验并对公司具有高忠诚度的人才团队,并已逐步构建且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招聘、晋升、激励等有效机制。报告期内,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公司重点加强了内容营销相关的策划、执行等业务人才的培养,为公司大力开展内容营销业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媒体资源整合能力公司拥有广泛而深入的全媒体合作网络和全媒体资源整合能力。在传统广告领域,十余年的深度合作使得公司与央视、省级(省级卫视及省级地面频道)、地市级的数百家媒体以及数字媒体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快速配合适合的平面、户外、广播及生活圈等媒体资源。(四)客户资源优势通过多年来与国内外品牌客户及国际4A公司客户的合作,公司掌握了丰富、稳定、多样的客户群体,同时专业和优质的服务也为公司赢得了较高的客户黏性,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和转型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五)数字化营销全案服务能力广告品牌营销全案策划业务是指以产品为基础,品牌为核心全面调整企业与市场经营状态的策划活动。其中包括品牌策划、产品策划、渠道和招商策划、终端策划、产品上市策划、品牌传播与推广策划、广告策划等。公司坚持为广告主创造完整的“广告创意产业链”价值,提供从市场研究、品牌管理、创意设计、视频制作到广告策略、广告执行、广告评估等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帮助客户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结构中优化营销资源配置。(六)内容营销资源报告期内,公司扩大布局内容板块,借助愚恒影业优秀的内容制作能力和丰富的综艺、影视剧资源,短视频制作、直播带货等,并结合自身的营销基础,在为客户打造高品质的内容营销服务、营销效果的同时,加速业务转型,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6年5月10日晚间发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计划参与总人数不超过101人,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000万元,并按照1:1.5比例募资后以不超过1亿元用于购买及持有公司股票,预计涉及公司股票上限约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上限约为3%。参加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101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10人及其他员工不超过91人。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000万元,共4000万份份额,每份份额为1.00元。
公司以募集资金9722.33万元投资“创意制作基地建设项目”,在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创意制作基地,是集创意设计、创意制作、影视前后期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意产业基地,是公司的创意产业核心所在;另外,项目购买国内外先进的摄影设备,灯光系统和后期剪辑系统等相关制作设备;项目建成后,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和全面的广告全案服务,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45158.5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507.10万元。以募集资金30380.22万元投资“媒体资源建设项目”,旨在补充公司媒介代理及全案服务业务营运资金,以支撑公司规模的扩张。
本次创意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为 6,859.72 万元,建设期5个月,本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45,158.51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507.10 万元,主要经济指标如下:年销售收入45,158.51万元;利润额4,507.10万元;净利润3,380.26 万元;投资回收期5.62 年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25.90%;总投资收益率46.36 % 。
本项目充实公司营运资金,提升大型核心客户服务能力,推动全案业务进一步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充实公司营运资金,确保对优质媒介资源的把控,对媒介代理及全案服务业务的发展及盈利均构成有力支撑。公司未来三年需补充的营运资金为 33,610.62 万元,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 30,380.22 万元,实际缺口部分将通过利润滚存积累和进一步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加以解决。
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方小琴夫妇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上海台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公司股份。
2017年11月27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18年5月23日公告,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5月30日公告,截至2018年5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增持计划的增持期限届满,实际累计增持金额为3,354.63万元,累积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0%,已超过增持计划区间下限但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