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601226)概念题材 板块题材_爱股网

华电科工(601226)概念题材

概念题材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公司简介

华电科工(601226)所属板块题材

  • 要点一:所属板块

    工程机械 北京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机器人概念 超超临界发电 工程机械概念 氢能源 一带一路 央国企改革 燃料电池 风能 太阳能 核能核电

  • 要点二:经营范围

    设计、安装、调试及委托生产大、中型火电、水电、风电及核电、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港口、交通、市政、冶金、建材、粮食行业的重工装备、散装物料输送系统、管道系统、空冷系统、施工机械、起重机械和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要点三:主营业务

    本公司作为工程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业务集工程系统设计、工程总承包以及核心高端装备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致力于为客户在物料输送系统工程、热能工程、高端钢结构工程、海洋工程、工业噪声治理工程、氢能、光伏等方面提供工程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 要点四:行业背景

    (一)物料输送行业物料输送系统工程适用于有大宗散货装卸、储存、输送需求的行业,涉及工程设计服务、机械制造、工程建设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工程整体解决方案和产品系统化集成高端研发设计服务,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该行业兼具工程设计服务业和重型机械制造业的诸多基本特征,与国民经济增长和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具有周期性特点,不过因下游行业众多,其周期性不利影响相对较小。(二)热能工程行业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三大主机以外的电站配套设备均为辅机,这些设备直接关系到发电机组的稳定运行,具有可靠性要求高、制造难度大等特点。公司的热能工程业务为电站提供四大管道系统、直接/间接空冷系统以及电厂综合能效提升及灵活性改造服务。电站四大管道系统行业、电站空冷系统行业、电厂综合能效提升及灵活性改造行业的发展受火电增量投资及存量改造的规模和增长幅度影响较大,而电厂增量投资和存量改造规模又与国家宏观经济密切相关,因此热能工程行业与宏观经济的周期基本一致。(三)高端钢结构工程行业公司的钢结构业务主要为电力、港口、码头、矿山、石化等工业企业提供承受大载荷的钢结构产品及工程总承包服务,按照服务领域划分,属于重型钢结构行业。本公司钢结构业务发展历史早,汇聚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并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在钢结构行业尤其是电力行业重型钢结构领域得到了客户广泛认可。(四)海上风电工程行业我国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海域面积广阔,近海海上风电可开发量超过1亿千瓦,深远海风电理论可开发量约45亿千瓦,综合考虑通航安全、海底管线、海洋油气、生态环境、军事等影响因素后,深远海风电技术可开发量约15亿千瓦,行业发展空间较大。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我国将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推进一批百万千瓦级的重点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完善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推动一批百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国内海上风电逐步呈现“大型化”“深远海”“漂浮式”“融合发展”“智能化”“集群化”发展特点。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7,982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404万千瓦,全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量达到4,127万千瓦。“十四五”期间,我国广东、山东、浙江、海南、江苏、广西等沿海省份陆续出台海上风电规划,规划并网规模超65GW,开工规模超85GW。自然资源部2024年底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对海上风电项目空间布局、节约集约、用海审批、生态用海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深远海基地化开发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统筹能源安全和低碳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长期来看,海上风电临近沿海负荷中心,在推动整个能源供应结构改善方面具有独特的战略地位。(五)工业噪声治理工程行业我国高污染行业(煤电、石油、化工等)已先后经历了快速发展期、过渡期和退化期。2015年后,煤电建设放缓,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逐渐增大。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家将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这为环保行业中的噪声治理细分行业带来较好的发展机遇。(六)氢能行业氢能作为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是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已成为世界各国加快能源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战略选择。发展绿氢是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需要。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能源法》明确将氢能纳入能源管理体系,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氢能的能源地位,并明确国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91号),旨在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 要点五:核心竞争力

    (一)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二)专利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专利1,559项,其中发明专利303项,国际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242项,外观专利1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98项,其中新增发明专利48项,国际专利1项。上述新增专利主要是为保护公司在相关专业领域自主技术研发和创新过程中取得技术成果而申请的专利,这些研发的技术或产品属于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高端智能制造、港口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上述技术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已应用于电解水制氢产品核心材料和装置、海上风电深远海施工关键技术及装备、海上风电升压站及输电技术、火电厂综合能效提升、智慧港机、光伏发电、智能输送和维护技术、智能化料场、长距离绿色输送技术、电厂噪声综合治理技术、高端钢结构等。(三)非专利技术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针对海上换流站面临的重量大、建造周期长、运输安装难等诸多挑战,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研发了一套新型海上换流站产品方案,该方案相比传统海上换流站,建造工期更短、重量更轻的优势,可大幅提高深远海项目送出工程经济性。基于我国复杂的海洋地质条件和海况,公司成功研发出一套新型TLP漂浮式风机基础结构方案,该方案是国内首个获得DNV认证的TLP漂浮式风机基础方案,具有高刚度、高耐波性等特点,与传统半潜式相比,在位运动量小、浮体结构重量轻、用海面积节约,能够在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在绿氨制备及掺烧成套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曹妃甸重工牵头联合地方高校开展绿氨制备及掺烧成套关键技术研究,已申报2025河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本项目立足于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力争解决低负荷炉内燃烧越不充分,发电煤耗剧增,导致基于燃煤量的碳核算数值愈发突出的问题。公司开发的《节能低碳散料带式输送系统成套技术》,于2025年1月20日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在传统带式输送技术上,结合可记忆低滚动阻力胶带技术、多点驱动分布非等功率平衡控制技术、下运发电储能技术等,保证输送设备可靠、高效运行的同时,大大降低散料运输过程的碳排放,环保效益突出。公司充分发挥“国家火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熔盐储热试验基地”中试平台作用,开展熔盐储热用换热器、电加热器、蒸发器等关键设备的技术攻关,提升熔盐储罐、输盐管道等现场安装能力,具备熔盐储能技术应用推广能力。公司主编的《钢结构冷却塔技术规程》《燃煤电厂封闭煤场技术规程》《榫卯连接网格结构技术规程》三项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颁布实施,标准聚焦电力行业复杂空间结构技术难点,对相关结构在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制作、安装和验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力行业空间结构领域的影响力。由公司作为主要完成单位的《智能跟踪光伏支架》团体标准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填补了智能跟踪光伏支架领域的行业标准空白,引导行业向技术创新方向发展,标准的实施为公司跟踪支架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有利于更好地开拓光伏领域市场。公司开展了“高效智能化工业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科技研发工作,通过构建一个集高精度监测、实时数据分析、智能预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实现工业噪声污染的精准监控与高效管理,预计2025年12月完成。本研发可以为工业企业防治工业噪声污染,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提供依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有推广应用前景。(四)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直接拥有土地使用权,下属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8宗,总面积1,027,719.94平方米;公司未直接拥有海域使用权,下属子公司拥有海域使用权2宗,总面积为5.0119公顷。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新增的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五)软件著作权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54项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软件著作权10项。(六)行业资质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重要资质。(七)其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专有设备、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源要素、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源要素等其他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 要点六:牵头联合体中标13.68亿风电建安项目

    2017年9月27日公告,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公司,与业主方、发包人签署了《中电投大丰H3#300MW海上风电项目单桩与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塔架制造、风电机组设备安装、海缆敷设及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合同》,合同金额为13.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33.50%。该项目是公司继滨海北H1、H2两个项目后,第三个以施工总承包模式承接的国家电投集团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任务。

  • 要点七:签署3.06亿元合同

    2016年11月9日公告,公司与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输煤系统(D标段)协议,暂估总价为30558.0654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从码头卸船机来料皮带接卸开始至煤仓间皮带机整个输煤系统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及设备供货、安装。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94%。

  • 要点八:中标18亿元整装海上风电项目

    2016年9月21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北区 H2#400MW 海上风电场单桩与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塔架制造、风电机组设备安装、海缆敷设及海上升压站建造与安装招标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约为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35.01%。该项目是截至目前国家核准的最大的整装海上风电项目,中标该项目对于稳固公司海上风电工程的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将尽快与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就合同内容进行洽谈并签订正式合同。

  • 要点九:控股股东增持

    2015年9月16日公司公告,控股股东中国华电工程集团于2015年9月15日增持55万股公司股份,增持平均价9.8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截至2016年3月末,华电工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29亿股,占总股本63.13%。

  • 要点十:海上风电系统工程

    2015 年 8 月,公司签订中电投江苏滨海北区 H1#100MW海上风电项目基础施工、塔架制造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是国内首个以“四合一”施工总包模式承接的海上风电项目,合同金额3.76亿。公司海上风电业务从筹备阶段步入发展阶段:设立海洋与环境工程事业部,在拥有海上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华电 1001 号”)的基础上,整合市场上船机施工资源,在制造及施工方面已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通过战略合作的方式与国内外科研院、设计、分包单位建立或续签了合作框架协议。

  • 要点十一:增资对曹妃甸重工、重工机械

    公司募集资金5200万元对曹妃甸重工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对重工机械进行增资。华电曹妃甸重工主营大型物料输送设备生产制造,华电重工主营高端钢结构产品及物料输送设备生产制造。2015年,两家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1356.8万元、2036.6万元。

  • 要点十二: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工程

    “ 十二五” 期间,国内电力、采矿、港口等基础性行业将保持稳步增长,国家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使得环保、高效的大型装备受到市场青睐,这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机遇。本项目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延伸,项目投产后将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拓展产品的高端应用领域、强化公司业务的纵深发展,从而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项目投资总额为54,760 万元,将建设一座联合厂房(内含原材料车间、钢结构车间、变电所等)、一座表面处理厂房(内含大型喷丸室和喷漆室)、露天装场和码头等,并配套建设公用动力和配电、环保、消防等设施以及厂区管网系统、道路、围墙。项目产品为排土机、转载机、浮吊、连续卸船机、集装箱岸桥、海上风电塔基。预计项目计算期年均销售收入为102,542.75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2,402.75万元。

  • 要点十三: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

    随着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亟需扩大核心高端物料输送装备的产能以及核心零部件的自给率。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重工机械作为物料输送装备及配套系统的生产基地,将与曹妃甸重工等形成优势互补,同时有利于巩固公司作为工程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地位并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2 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电气控制系统联合生产车间及配套的仓库和试验室、焊培中心、理化试验室等;将原有结构制造车间改造为机加工车间;购置电气控制系统生产设备以及机加工、组装和检测设备等。 项目产品为堆取料机、翻车机、电气控制系统、机加工件,预计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为48,504.27万元,利润总额5,818.84 万元。

  • 要点十四: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武汉华电的高端钢结构订单数量不断上升,产能已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本项目实施后,武汉华电将新建生产车间,购置优质生产设备,同时结合研发设计实力改进工艺流程,丰富高端钢结构产品的类型,提高高端钢结构产品的产能及质量,以满足国内外客户的需求。项目投资总额为23,936.62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联合厂房、焊培中心、理化实验室以及购置设备等。 项目产品为火电锅炉钢结构、胶带机钢结构、桥梁钢结构、建筑钢结构。项目建成达产年实现销售收入44,572.65万元,利润总额4,303.01 万元。

  • 要点十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作为工程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工程试验十分必要,新产品和新系统的开发、设计均需要配套完备的工程实验室。另外,随着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未来公司将面临更多不同行业、不同条件对设备系统的特定需求。本项目旨在抓住机遇加大研发投入、升级研发平台,建设先进的实验室、配置高端研发软件,对不同工况、气候、设计参数、运输物料材质等条件下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模拟,在设计和技术研发阶段对设备部件、结构进行不断优化改进,持续提升产品的环保节能等性能,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项目投资总额为16,522 万元,项目内容包括建设研发中心大楼、采购先进的工程模拟及远程监测等软硬件设施、引进高端的技术人才。项目顺利建成后,公司将立足于主营业务的同时拓展相关领域,执行科研课题的研发:一方面巩固物料输送系统工程、热能工程和高端钢结构工程等主营业务的核心技术优势,另一方面开展主营业务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拓展公司的科研领域,从深度和广度上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 要点十六: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若公司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公告其回购计划,或公司未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回购计划履行相应措施,则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刊物上公开说明未按照承诺采取相应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照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履行相应的措施,则未能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要求增加薪资和津贴,直至其按照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

  • 要点十七:股利分配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实施如下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上公司每年分配一次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利润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要点十八:签署4.34亿元合同

    2017年11月17日公告,公司与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300兆瓦示范工程单桩风机基础施工合同》,合同金额约为4.3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0.64%。本项目是我国渤海湾海域开工建设的首个海上风电项目。

  • 要点十九:签署2.76亿元煤场封闭EPC项目

    2018年3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签署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煤场扬尘治理改造项目(EPC)》,合同金额为27,590万元人民币。

  • 要点二十:签订7.4亿元设备供货合同

    2018年6月14日公告,近日公司与深圳钰湖电力签署2×F 级改进型热电联产项目机岛设备合同,合同金额约7.4亿元,该金额占公司去年营业收入的15.3%。

  • 要点二十一:已被纳入“双百企业”名单

    2018年8月14日公告,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决定选取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在2018-2020年期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公司已被纳入双百企业名单。

  • 要点二十二:签署了2.1亿元EPC总承包合同

    2018年8月21日公告,公司与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了《动力站输煤系统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1,456.72万元人民币。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45%。

  • 要点二十三:签署14.5亿元重大合同

    2018年9月18日公告,公司与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签署了《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300MW海上风电场试桩、风机基础制作与施工、风机安装及海缆敷设工程合同》,合同金额约为14.49亿元人民币。

  • 要点二十四: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3年2月24日公司对外公告,根据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已不在公司任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雪峰、王文峰、邹广宇、庞春华、杨新彩等 5人持有的共计 350,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499774),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对前述 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35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完成注销。本次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167,010,000 股 减 少 至1,166,660,000 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要点二十五:控股股东筹划向公司注入郑机院100%股权

    2019年3月2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将所持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入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可以增强公司的技术实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要点二十六:签署2.74亿元供货合同

    2019年1月4日公告,近日,公司与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业主方)、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包方)签署了《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盂县电厂2×100万千瓦发电项目四大管道管材、管件及配管设备供货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74亿元。

  • 要点二十七:签订2.4亿元工程总承包合同

    2019年3月12日公告,公司与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了《工业气体岛项目卸储煤装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3,980.21万元人民币。

  • 要点二十八:签订逾4亿元海外工程承包合同

    2019年5月8日公告,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连同联合体成员与业主方中国铝业几内亚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几内亚Boffa铝土矿矿山项目原矿运输C05~C08带式输送机系统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40,352.26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责任分工对应的合同价格为27,251.77万元。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公司责任分工对应的合同金额27,251.7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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