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药 江西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预亏预减 机构重仓 合成生物 有机硅 光刻机(胶) 人造肉 病毒防治 锂电池
药品制造、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舒巴坦酸、托西酸舒他西林、舒他西林碱、舒巴坦匹酯、他唑巴坦、美罗培南、亚胺培南、哌拉西林、AA6、舒巴坦钠;销售:三乙胺、二乙胺、正丁醇、二氯甲烷、四氢呋喃、乙醇、乙酸乙酯、丙酮、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溴素(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4年8月30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以抗感染药物原料药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并逐步开始无菌原料药和制剂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于公司多年来医药行业经验累积形成的质量管理与 EHS 管理能力,以及扎实的化工工艺技术、工程装备技术等优势,对于电解液添加剂产品涉及的卤化等化学反应、物料分离、产品提纯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公司有多个生产基地,能够联合运作,便于新能源产品的综合布局。因此,结合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较高的成长性,公司在子公司奥通药业和富祥科技分别投资建设了“年产 6,000t 锂电池添加剂项目”和“年产 10,000 吨 VC和 2,000 吨 FEC 项目”。为把握全球 CDMO 产能转移、我国 CDMO 业务快速发展的机遇,公司基于自身丰富的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经验、扎实的工艺开发和高标准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积极投资布局 CDMO 业务。
1.近年来,国家原料药发展政策出台、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常态化推进等多因素推动原料药行业高质量发展。2021 年 11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政策鼓励原料药企业强化原料药合成工艺及发展模式的创新,广泛使用绿色环保技术设备,推动产业聚集,产业链协同发展,参与国际医药产业分工,全面开放发展。该政策的出台凸显了国家有关部门对原料药产业发展的重视,对原料药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电解液是锂离子电池四大主材之一,是锂离子电池中离子传输传导电流的作用,是电池充放电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根据开源证券发表的研究报告,预计 2025 年全球锂电池电解液出货量有望超过 250 万吨。电解液添加剂是电解液体系中的关键原料,对电解液的浸润性、阻燃性能、成膜性能等均有显著的影响。其中用量最大的为 VC、FEC 等成膜添加剂,可以帮助生成负极的 SEI 膜,一方面可以阻止溶剂分子进入对电极造成破坏,另一方面可以阻止电解液在表面的进一步氧化分解。伴随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的巨大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发展前景,VC、FEC 等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会同步增长,产业发展前景广阔。3.受益于近年来我国医药研发投入规模稳步增长、CDMO 企业不断革新技术平台和研发能力、以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新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等政策的实施、加上我国具有数量可观的研发人才资源和成本优势,使得我国 CDMO 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
1.医药板块:公司系 β-内酰胺类酶抑制剂的专业生产商,公司不断建立健全生产链条,并通过不断的研发和工艺改进,向全球客户提供了优质的产品,得到了国内外诸多知名客户的认可,发展成为舒巴坦、他唑巴坦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通过自主研发、引进吸收与工艺放大,完成了培南类产品完整生产链的布局,也是碳青霉烯类产品的重要供应商。自2016 年收购奥通药业之后,公司成功切入抗病毒药物领域,目前已成为洛韦类药物中间体全球主要的供应商之一,并且那韦类药物中间体生产设施已建成投产,产能逐步释放。2.新能源板块: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系列化,公司一方面构建了从 EC—CEC—VC/FEC 产品链以及相关副产物循环利用,另一方面打造了 VC、FEC、BOB 等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系列产品。
公司一直重视产品生产技术的革新与工艺的改进优化,围绕反应物绿色替代、反应工序优化、反应操作简化、反应条件精细控制等核心工艺,开发了大吨位一锅法生产技术、催化氧化反应技术、手性合成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技术工艺,有效克服了传统技术工艺的不足,大幅提高了相关产品的单锅处理能力、大幅提高了反应收率,有效降低了生产污染物排放,降低了生产的直接成本和环保成本。目前,公司已成立研究院,并引进具备丰富研究经验和厚实研究能力的研发技术团队,着力于公司原有产品的工艺优化和生产技术革新,且不断跟踪产品领域前沿,推动公司产品迭代升级和加强产品技术储备,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公司主要原料药产品的质量标准均参照美国药典(USP)、欧盟药典(Ph.Eur.)等国外药典标准制定,且不低于国家药典标准及同类药品注册标准。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公司得到了以费卡、阿拉宾度等为代表的国外知名厂商,以及珠海联邦、齐鲁制药和海南通用三洋等国内知名厂商认可。公司向美国 FDA 递交了舒巴坦产品、哌拉西林产品和美罗培南母核产品的注册文件;向日本 PMDA 递交了他唑巴坦产品、哌拉西林产品、舒巴坦产品和舒巴坦钠产品的注册文件;他唑巴坦产品、舒巴坦产品、他唑巴坦二苯甲酯、美罗培南母核、亚胺培南母核、美罗培南侧链、厄他培南侧链等产品及中间体也通过与客户联合申报注册的方式,在我国、美国、欧洲、日本等药政市场递交了联合注册申请且部分市场已获准上市销售。
发行人重视优质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多年来依托优质的产品品质、严格的质 量控制体系,拥有了一批稳定而优质的客户。根据欧美规范市场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剂产品上市时需将其所用原料药产品及生产厂商信息一同上报并接 受审查,制剂厂商对供应商的选择挑剔、严格且慎重,一旦确定便不轻易更换, 两者从而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目前拥有包括费卡、阿拉宾度在内的稳定 国外客户,产品可以直销欧洲市场;国内知名制药企业在供应商选择方面亦较为严苛,发行人目前拥有珠海联邦、哈药集团和华北制药等在内的、在我国抗菌药物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客户,产品销售稳定。优质客户稳定、持续的需求为发行人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
本项目利用发行人子公司江西祥太的现有土地,建设2个生产车间和环保等配套公用设施。项目主要产品为高品质他唑巴坦,建成达产后,产能为50吨/年。项目总投资为11,5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9,7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84.35%,铺底流动资金为1,8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5.65%。
本项目利用发行人子公司江西祥太现有土地,建设包括药物合成、工艺路线优化、反应条件优化及分离纯化平台,分析检测平台,信息平台,中试车间等配套设施在内的药物研发中心。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991.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19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00.0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需求,重点满足原材料采购、技术改造、控制财务费用等方面的需要。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2013 年1月15日,为了加快培南生产线建设,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景德镇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A101A13002),取得 2,600 万元的 3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利率为浮动利率,利率按照 3 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15%确定。发行人分别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2013 年 1 月 21 日取得了1,000 万元、1,600 万元的贷款,2013 年实际执行利率为 7.0725%,利率水平高于发行 人取得的其他短期贷款利率。发行人拟安排 2,600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该笔 贷款,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并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水平。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建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 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 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公司原则上应当每年度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 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如果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2018年11月8日公告,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许春霞提议公司尽快启动股票回购的相关程序,建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制定相关回购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11月11日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1亿元-2亿元,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3月29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富祥生物医药项目,投资总额50亿元。富祥股份表示,为了提升公司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在景德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电投景德镇发电厂西南侧投资建设富祥生物医药项目,项目用地约1001亩,总投资50亿元,建设年产2500吨手性药物、1200吨生物制药、5亿片(包/支)药物制剂的生产基地。富祥股份表示,本次签订合同主要是投资建设富祥生物医药项目,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产业技术优势和产业集聚效应,推进产业链的延伸和优化,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另外可充分发挥项目选址临近国道、高速、高铁站、机场以及内河港口的交通优势,充分利用景德镇发电厂的直供电、蒸汽、水等能源集约优势,全面降低综合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整体市场竞争力。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布局,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将继续加快项目建设,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