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 陕西板块 专精特新 养老金 创业板综 MSCI中国 深股通 中证500 创业成份 融资融券 深成500 基金重仓 转债标的 第四代半导体 碳交易 工业大麻 小金属概念 西部大开发 锂电池 新材料 节能环保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吸附分离材料以及围绕吸附分离材料形成的配套系统装置和吸附分离技术一体化的柔性解决方案。
吸附分离材料是功能高分子材料的一种,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吸附分离技术是制造业的基础技术,是实现高效提取、浓缩和精制的重要分离手段,在下游生产过程中起到分离、纯化的作用,在金属资源、生命科学、水处理与超纯化、食品加工、节能环保、化工与催化等领域获得广泛应用。
公司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专业技术背景和长期的行业工作经验。高管团队具有厚重的专业技术背景、良好扎实的学科素养和丰富的产业经验,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实战型科研专家团队。管理风格务实且富有创新精神、企业文化包容进取。核心管理人员均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年富力强,具有20年以上的专业及工业经验,创新活跃,对公司文化与价值观的认同,团队稳定。近年来在国际化战略的引领下,公司加快了行业顶级海内外人才的引进,形成专业经验丰富、管理风格务实创新的国际化管理团队。
为响应客户对吸附分离技术更加专业化的要求,公司结合材料制造、应用工艺、系统装置三方面技术优势,率先提出成套吸附分离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模式,可满足不同客户的柔性需求。多来年,该业务模式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公司开发出阀阵式连续离子交换装置、多路阀装置、模拟移动床连续色谱系统、高通量工业制备色谱等系统设备。公司已承担上百项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客户区域涵盖国内、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等,覆盖食品加工、植物提取、盐湖提锂、生物医药等诸多下游领域。为支持项目高效执行,公司还建成了远程调试中心,可以在公司总部对异地项目进行安装、调试指导,这些都将对整线项目的实施起到良好的支撑和保障,有利促进了业务模式引领发展。
公司产品和技术在金属资源、生命科学、食品加工、环保和化工等新兴应用领域的产业化,推动了下游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工艺升级。在资源与新能源板块,公司业务有序梯次展开:盐湖卤水提锂技术,扩大了国内盐湖卤水资源可开发范围,大幅提升国内碳酸锂供给能力,增加国内碳酸锂资源开发行业的话语权;公司的镓提取树脂和技术,带动了国内树脂法提镓工艺的升级,显著提高了镓提取能力。在抗生素领域,公司的吸附分离材料和技术成功对国外产品形成替代,大幅降低了国内抗生素企业的生产成本,提升了国际竞争力。公司的酶载体产品,在国内首先大规模生产实现 CPC 酶法裂解工艺生产 7-ACA,是头孢类抗生素生产的重大技术进步。在生命科学领域,研发和销售表现活跃:多肽固相合成载体用于 GLP-1 类药物、胸腺肽等生产,核酸固相合成载体用于寡核苷酸药物合成,层析介质、色谱填料产品获得市场认可并形成销售量。在超纯水领域,无论是公司生产的 UPW 均粒树脂,还是超纯水的出水质量,均对标国际一流企业。
2023年2月6日公司对外公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投罗钾公司罗布泊盐湖老卤提锂(5000吨/年)综合利用工程吸附系统采购(二次)”中标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1.标段/包名称:国投罗钾公司罗布泊盐湖老卤提锂(5000吨/年)综合利用工程吸附系统采购(二次)(000645-22ZB1319/01);2.中标单位: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中标金额:49,710,905.00元;4.招标人: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罗钾”)。本次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9,710,905.00元,约占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4.16%,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项目为新疆地区罗布泊盐湖首个产业化提锂项目,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吸附法盐湖提锂案例又丰富新的资源属性,同时再次强化公司在提锂领域的技术实力,并对公司资源及新能源业务领域发展起到积极影响。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湿法冶金分离材料产业化项目” 、“工程中心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和“分离纯化装置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分别为8,200万元、6,900 万元、3,000万元和7,43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无论从政策导向、财政投入、市场环境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产品都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因此,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成后,公司现有产品的质量、技术先进性都将得到大幅度提高,不但有利于巩固和深化公司与原有客户的合作关系,而且有利于开拓新的客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产品在目标市场的占有率将会持续上升,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将会大幅提高,对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积极的影响。此外,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都将大幅度增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田晓军、深圳鹏博、北京瀚天、关利敏、苏碧梧、华夏君悦、顾向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月静、寇晓康、田晓军、关利敏、苏碧梧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 120%,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为 1,000 万元。控股股东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其上年度自公司获取薪酬税后金额的 30%及上年度自公司获取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50%的孰高者;12 个月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自公司获取薪酬(税后)总额的 60%及上年度自公司获取现金分红(税后)总额的孰高者;单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12 个月内累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018年6月15日公告,公司近日与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签订 3000t/a 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467,837,314.29元。公司表示,本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105.31%。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重大依赖。
2019年2月28日公告,公司近日与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签订4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623,783,085.72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98.70%,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