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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球制造、销售;滚子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通用机械及零配件、轴承、五金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润滑油、仪器仪表、电气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精密轴承滚动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为轴承滚动体,包括轴承钢球和轴承滚子,为国内精密轴承钢球领域的龙头企业。
国内滚动体行业的产品结构中,加工精度低、使用寿命短的低附加值成品滚动体仍占多数,“十四五”期间,国家对关键机械设备部件的轴承国产化率要求的提高,将拉动对高附加值精密滚动体的市场需求。通常,精密滚动体的生产和研发需要长期的技术积累,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来满足高端精密滚动体的性能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另外,高端下游客户对滚动体企业认证的周期较长,如斯凯孚集团(SKF)的认证周期为两到三年,使得精密滚动体市场的进入壁垒较高。随着精密滚动体市场需求的扩大,能够批量化生产高精密滚动体的企业数量相对固定,市场需求将逐步向大型滚动体生产企业集中,因此未来精密滚动体的市场集中度将不断提高。
公司具备国际先进的轴承钢球生产的全套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产品部分性能指标高于国际标准,多项技术工艺水平国际领先,在精密镦压、连续热处理、钢球表面强化、树脂砂轮精研、轴承滚动体无损多层次检测等方面拥有核心技术。公司充分利用国际积累优势,从德国、日本、比利时、意大利等国家进口了先进的制造、检验设备,精密制造能力领先同业。公司的圆锥滚子产品完成系列产品开发及开始客户测试,高端专用滚子已通过国家轴承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现阶段主要供应斯凯孚、天马、福赛。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专利权139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
公司生产实现数字化管理,采用行业领先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生产计划、制造、质量及物流管理全面数字化,确保每批成品球的品质能够对各种质量问题的球批进行精准追溯。公司推行单机智能化、生产线自动化,ABB智能机器人的导入,自我开发的专用智能设备,改善过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质量风险,节省人力成本,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能够基于各类客户标准进行定制化生产,针对各类客户对轴承钢球的特定性能要求,来调整相关工艺,如风电轴承钢球的前道镦压工艺主要采用进口设备精密热镦工艺,增强球体内部组织的紧密性,满足风电钢球长寿命的要求。目前,公司已通过汽车行业IATF16949:2016专项认证体系、ISO14001:2015和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的核心管理和研发团队都具有二十年以上的钢球行业从业经历,在钢球的制造、生产和销售、业务拓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作为国内钢球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具备强大的科研技术实力,公司拥有国内行业唯一的一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滚动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该中心是公司培养滚动体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基地,同时,公司还建有省级博士后工作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公司储备了各类专业人才。从成立之初,公司始终本着“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念,引进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引入科学适用的人才测评及薪酬体系,进一步优化公司员工结构,形成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的人才发展环境。通过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充分利用在长三角经济圈的人才区位优势,进一步引进一批高端研发人才、培养一批中高端研发人才,使得公司的人才优势得以延续,这是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正常运转的强大基础。
2017年2月20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现金收购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月18日,公司与奉化市金燕钢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燕钢球”)全体股东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197,422,025.48元收购金燕钢球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金燕钢球将成为力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金燕钢球专业从事微小型轴承钢球的生产和销售,产品规格为φ1.588mm~φ6.747mm,金燕钢球与力星股份在产品规格上具有较强互补。
2016年1月4日晚间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5.7亿元。募投项目包括:年产16000吨精密圆锥滚子扩产改造项目,拟使用2.7亿元;JGBR美洲子公司年产8000吨轴承钢钢球项目,拟使用1.5亿元;智能化钢球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拟使用0.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0.7亿元。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年产16000吨的精密轴承圆锥滚子扩产改造项目,采用公司近年来工艺上取得的新成果,实现批量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产品将进一步拓展,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建设美洲子公司轴承钢钢球生产基地,是公司“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推进。
该募投项目投产后拟新增产能1.53万吨,主要是基于公司目前拥有的核心技术,如球坯热镦新工艺、光球磨削量精确控制工艺、 球坯热处理优化工艺、球坯强化新工艺、树脂砂轮精研工艺等来进行生产,新增产能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项目总投资为24,291.9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991.97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3,300万元,其余流动资金由公司自筹,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项目建成达产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6,211.54 万元(税后),实现利润总额为6,182.76万元,总投资收益率25.45%,投资回收期4.59(所得税后)。项目的产能利用率达到46.68%即可实现收支平衡,远低于发行人目前的产能利用率,因此项目风险性较小、经济效益较好。
该募投项目实施着重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测试,在现有技术工艺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提高产品生产效率,保障产品品质,同时推进公司在轨道交通滚子、四代轿车轮毂钢球等滚动体领域的高、精、尖产品的研发,完善产品体系,拓展市场空间。项目总投资为5,723.38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主要内容为建造建筑面积为5,760平方米的技术研发设计中心综合楼和为中心配备 24 台高精度检测设备和40台试验用生产设备。上述设备可为研发项目的快速、有序进行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12 月。滚动体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投入正常运营后,公司将凭借此先进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平台,巩固和扩大公司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强化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和提高行业地位。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时,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 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由公司回购股票;(2)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3)由公司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形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a.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b.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c.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符合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或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股东施祥贵、时艳芳、赵高明等32名自然人股东(除刘定妹、褚本正以外)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银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施祥贵、赵高明、张邦友、汤国华、王嵘、董绍敬、陈芳、沙小建承诺:如本公司(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股东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刘定妹及自然人褚本正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2011年12月23日(增资完成的工商登记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股票。发行人股东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刘定妹及自然人褚本正从股东时艳芳处以受让方式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8年8月9日公告,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万元的资金总额内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8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
2018年9月16日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8%,最高成交价为13.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63.8万元。
2019年2月18日公告称,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变更为施祥贵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施祥贵先生。根据公告,因南通银球已完成清算注销,其法人资格丧失需对所持力星股份的股份办理非交易过户,从而导致南通银球各股东持有的力星股份权益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