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 浙江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合成生物 机器人概念 CRO 医疗器械概念 中药概念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主要业务为制药装备,是国内知名的口服固体制剂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具体业务板块可细分为口服固体制剂设备及智能工厂业务、生物及无菌制剂用水设备及配液系统工程业务、智慧物流业务、医药研发服务及机器人业务等;具体主要产品包括粉体工艺设备、固体制剂设备、中药提取设备、流体工艺设备、智能物流系统、医药研发一致性评价及检测服务、智能机器人等,主要应用于制药行业,还可应用于保健品、食品、酒、化妆品及新能源等相关领域行业用户。目前公司可以为制药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集成化、智能化的固体制剂智能工厂整线设备及配套工艺设计方案,具备工艺设计能力及核心设备的研发、制造能力。
公司所处的制药设备制造行业长期以来都是医药工业重点发展领域之一,属于产业政策支持领域;且近年来,化学药产业、中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智能物流产业、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及机器人等产业一直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支持;除此之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2016)和《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等政策的实施将加速促进制药企业对化学药品仿制药固体制剂设备的需求;上述行业政策对于我国制药装备行业及公司的中长期经营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企业获得良好发展的政策环境。
(一)技术研发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与浙江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及温州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合作,积极探索并建立一套产学研合作的成功模式;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省级企业研究院、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头企业以及公司研发部门组成的定位明确的研发组织体系。通过多年来持续的技术研发创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006项,其中发明专利156项(美国专利6项)。(二)优质的客户资源、品牌优势及整线设备提供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在保证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挖掘新行业、新客户资源,凭借高附加值的整线设备提供能力和良好口碑服务于客户,公司整线设备提供能力和品牌优势突出。(三)健全的产品体系公司部分产品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核心产品的品质、性能逐年提升,与国外先进产品相近,具备了进口替代的实力,而价格远低于国外进口设备,满足了客户对工艺精度、稳定性能和经济成本等的多重需求,在性价比方面有很强的竞争力。(四)全链条深度服务理念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大健康产业,进一步打通制药设备上下游产业链,从制药设备供应商,逐步发展为向制药企业客户提供工艺开发、设备整线采购、项目申报等制药一站式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经营重心由生产向服务的转移,公司不仅可实现企业业务的扩张,将业务触手向利润空间更大的服务领域延伸,更能够进一步构建产业生态,提供综合性服务,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打开局面。(五)立体化的营销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各类营销及售后服务活动,通过网络平台聚焦行业热点,分享观点和见解,发布产品信息;通过网络视频提供即时的技术咨询、售后安装,解决疑难问题;公司还联合国内著名医药设计院、行业知名专家举办智能化工厂、固体制剂整线、中药提取整线解决方案、智能物流系统、制药用水系统、原料药系统及制药信息化等各类网络研讨会;同时,公司也积极现场参与国际国内展会、参与大型招投标等渠道进行推广。此外,结合公司在国内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西安、昆明、武汉、长沙、佛山和温州等地设立的办事机构和在国外择优选取资质较好、具有良好信誉的国际代理经销商,做到销售/售后服务工程师24小时待命、36小时到达现场、360度一站式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和“增加客户使用的愉悦体验”为核心的360度全方位产品与服务标准。
2015年12月8日晚间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910万元。募资中,18910万元拟投入智能化中药提取生产线项目,11000万元拟投入制药装备工业4.0实验中心项目,5000万元拟补充营运资金。公司目前的客户主要集中于制药企业。此次公司拟投产的智能化中药提取生产线项目若能顺利实施,将完善公司产品布局,新增的中药提取类设备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中药类、保健品类产品生产客户的需求,优化公司现有客户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大健康产业总体布局,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布局打下基础。研发设计能力是形成未来制药设备企业差异化竞争和国际化竞争的关键点,而智能化、自动化是高端制造业整体发展方向和内在需求。公司本次拟投资建设的制药装备工业4.0实验中心项目将在生产过程智能化、产品智能化、制药设备+互联网、制药工业大数据应用、机器人在制药机械生产和制药过程的应用等制药机械领域的几大关键、共性的核心技术进行突破,将为制药设备的智能化生产以及提升制药企业的智能化水平起到积极作用,为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促进公司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发挥重要作用。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现金收购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迦南飞奇60%的股权,迦南飞奇主营业务是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工业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立体仓库、智能物流系统等,产品可用于医药、食品、保健品、精细化工、仓储物流等行业,能应用于公司固体制剂智能工厂整线生产智能物流的转运工序环节。因此,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可加速向固体制剂智能工厂整线延伸,加快公司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迈进的步伐,提升公司在医药行业智能物流装备板块的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客户需求。
2015年11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现金3025万元收购张庭涛、谈世宏、王洪海持有的北京莱米特科技有限公司55%的股权,延伸公司产业链。交易对方承诺莱米特2015—2018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万元、625万元、781万元和976万元。莱米特主要生产的粉体密闭生产系统属于前处理环节的重要设备,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将加速向前后端产品线延伸,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为满足制药行业对固体制剂设备的大量需求,公司拟投资 14,946.08 万元建设制药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扩建生产基地,引进包括数控车床、万能铣床、装配流水线、激光切割机等在内的一系列先进生产设备,以扩充公司制粒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列、清洗系列、包衣机、混合料斗等优势产品的生产能力,解决公司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矛盾。
为提高公司产品研发设计能力以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投资 5,523.20万元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拟新建研发大楼 1 栋,由研发实验室、应用实验室(中试车间)、分析检测实验室和配套办公室、档案室组成。目前,国产制药设备与进口产品尚存在一定的技术差距。在进口产品的影响之下,制药装备行业向高端化、集约化发展是必然之路。
为提高公司营销与服务能力,公司拟投资 1881 万元建设本项目,主要包括以租赁物业方式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建立营销分公司;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提高公司偿付能力,公司拟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2000 万元。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控股股东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非自然人股东南京比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方亨志及自然人股东方志义、方正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周真道、孙国龙、陈永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控股股东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方亨志及其关联股东方志义、方正、黄斌斌承诺:10 个交易日内拟定增持计划,明确增持数量、方式和期限,对外公告,并于公告后 60 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计划。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方志义、方正、黄斌斌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实施完毕,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董事会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参照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回购价格和数量区间,拟定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个交易日内,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