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威(300167)概念题材

概念题材 投资亮点 财务分析 公司简介

*ST迪威(300167)所属板块题材

  • 要点一:所属板块

    互联网服务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预盈预增 ST股 算力概念 数据中心 氢能源 超清视频 人工智能 全息技术 国家安防 在线教育 智慧城市 深圳特区

  • 要点二: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技术开发,智慧城市相关软件、硬件设计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采购及售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和技术服务包括咨询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包括运行维护、数据处理、运营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设计、制造及销售;激光工程投影仪、激光电影放映机、激光电视的生产、销售;安防工程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无线数据终端的研发及生产;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咨询(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通讯设备、通讯软件及系统集成的生产;增值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电信业务经营。

  • 要点三:综合信息化建设

    公司定位于国内领先的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商、全球领先的激光显示产品制造商。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多年积累的信息技术,面向智慧城市领域,构建全方位的服务能力,涵盖智慧城市顶层规划、方案设计、建设实施及运营管理等的综合业务。目前已涉及到的业务领域有数据储存和传输等综合服务及各种智慧城市的应用系统,包括平安城市、视频会议、智慧交通、智慧城管、应急指挥、电子政务、智慧产业园、跨境电商、智慧旅游、智慧教育等。

  • 要点四:智慧城市行业

    城市发展需要依靠改革、科技、文化三轮驱动,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要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智慧城市建设正迎来越来越好的机遇。展望2016年,在国家的重点扶持推动下,智慧城市将更快速、更深入地推进。在“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战略进一步落地实施的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将获得更好的基础条件。 据世界银行测算,一个100万人口以上的智慧城市建成,在投入不变的条件下,实施全方位的信息化将增加城市的发展红利2.5到3倍。

  • 要点五:技术与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公司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多年来,公司基于最初的视频处理核心技术,不断向纵深的视频智能分析技术、激光视频显示技术发展,并结合公司积累的物联网通讯技术不断为细分市场制造创新点。另外,公司以自身的创新产品为核心,与友商的产品进行技术整合,发挥各自的创新优势进行系统集成,形成整体的智慧视频和智慧物联解决方案,为城市智慧化和行业智慧化的发展提供有特色的思路。在智慧园区方面,基于公司对于行业新技术的研发,应用以及整合为政府的园区找到精确的定位,依此进行新型园区的规划设计、实施、运营等一体化服务,打造产业升级的新模式,并基于核心的智慧视频和智慧物联技术,为园区赋能。

  • 要点六: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公司创立之初,主要致力于视讯类业务,并在该领域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如党政、公安、交通、军队、教育等,也为公司打下了坚实的品牌基础。同时,这些客户大部分也是城市智慧化服务的需求方,因此使得公司能够成功进入该业务领域,并取得快速发展。公司在智慧城市的建设领域起步较早,成功的实施了第一批智慧城市(如:蚌埠、婺源)的试点项目,积累了良好的客户关系与品牌知名度。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自己的客户资源优势及品牌优势,大力拓展市场空间,尽快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 要点七:技术及人才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十分重视人才团队的建设,一方面立足于现有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也不断引进高端人才,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积累了充足的技术力量,汇集了一大批技术精湛,实战经验丰富,吃苦耐劳的核心技术人员,已经初步完成了智慧化综合服务领域、应用技术领域相关专业人才的积累。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申请有效专利54件,获得授权54件,其中已获发明专利27件,实用新型22件,外观设计5件。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111件,软件登记产品证书36件,注册商标27件。

  • 要点八:与中光学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5年8月6日公告,控股子公司中视迪威与中光学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光学集团是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的大型光电企业。双方在2015年将面向商用及工程投影机市场展开产品开发合作;双方将发挥各自在激光光源及光机系统的制造优势,互相支持协作,努力降低制造成本,完善制造工艺,提升激光投影机产品批量制造水平。双方将就相关合作细节,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承诺将携手共同推进本协议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涉及品牌及市场渠道等相关细节,双方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要点九:与诚亿时代签订全国光纤租用服务协议

    2015年6月,公司与诚亿时代正式签订关于全国范围内光纤径路的租用和服务协议。诚亿时代拥有全国长度约17438公里的一条光缆的产权及该径路使用权,并同意将上述光缆中的4芯纤芯及对应的该径路使用权独家租用给迪威视讯;诚亿时代租用给迪威视讯的光纤为6.652标准,用于迪威视讯内部联网和自身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目前从事的CDN和IDC业务),上述光缆租赁期为20年,光纤租用费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另行约定。通过此次与诚亿时代的合作,公司可形成鄂尔多斯IDC基地加上全国范围内的光纤路线的核心资源优势,这样一方面将使得公司具备为全国范围内的客户提供数据传输和备份的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更高品质以及更高性价比的服务。同时,也为公司未来在云计算大数据领域的业务延伸和拓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和发展前景。

  • 要点十:与华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4年10月,公司与华为签署关于在中国区内就在迪威解决方案中全面采用华为数据、网络、云计算等产品技术方案进行全方位合作的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公司与华为的战略合作,是双方基于对全国智慧城市领域的探索和研究达成的共同理念和认识。双方同意在智慧城市等相关项目上全面合作,华为公司将利用自身技术、产品和组织优势,为公司在项目实施中的产品方案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并依托项目所在地服务机构提供后续服务保障支持;公司承诺在其全国智慧城市项目中采用华为公司的产品方案;合作模式:建立月度联席会议的协商机制、组建战略合作专项小组、联合市场调研和市场推广、全球项目拓展合作、技术和解决方案合作、建立全球沟通渠道等。公司将利用华为在技术、产品和组织方面的优势,在全国快速推进智慧城市项目,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 要点十一:重大合作框架协议 

    2013年6月,公司与扬州市美科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扬州市智慧科技馆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将以BT方式投资、建设和移交,建设期预计为20个月,投资概算约为7亿元,项目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两到三年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要点十二:中标贵州"智慧产业园" 

    2013年11月,公司与深圳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确定为贵州碧江经济开发区"智慧产业园"(一期)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95亿元。公告称,中标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175.59%,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工作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要点十三:签订智慧阿拉善经济开发项目协议

    2014年4月,公司与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签订关于“智慧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书项目工程建设总体规模约为5亿元。根据“智慧阿拉善经开区”建设规模和具体需求,工程建设总体规模为5亿元,实施内容包括智慧教育、智慧工业园区、智慧交通、智慧政务、智慧平安等。项目总体建设周期为3年,即2014~2016年建设完成。公司表示,如果未来能够签订正式BT合同,公司将按具体项目施工完成验收后确认收入,根据工程进度,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两到三年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要点十四: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签署合作协议书 

    2013年4月,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签署合作协议书。在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负责总金额为15至20亿元人民币的信息产业化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若此次协议中的各个项目能顺利合作,将大幅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将在项目完成后获取合理的利润回报。

  • 要点十五:控股山东鸿昌 

    2014年7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960万元收购菏泽开发区永成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鸿昌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山东鸿昌”)40.83%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在收购股权交割完成日起十日内向山东鸿昌注入资金1000万元,届时公司持股比例将增至51.03%。据介绍,山东鸿昌经营范围为电子工程,通信工程设计、安装、维护;智能化工程安装、施工及维护施工。其201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3.00万元,净利润为97.72万元。同时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2014年至2016年分别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00万元、1000万和1300万元。迪威视讯表示,本次收购可以提升在智慧城市的网络规划,项目建设施工能力。同时公司通过投资山东鸿昌的方式介入通信工程技术服务领域,使得公司在智慧城市建设整体解决方案上得以往更广泛的领域延伸,从而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

  • 要点十六:自愿锁定承诺 

    控股股东安策恒兴、实际控制人季刚及安策恒兴股东(季刚之父)季昌保,股东汪沦等5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东方富海、上海诚业、浙商创投、华睿投资、深港优势、深港产学研、常州科隆以及莫少红等10人共同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理人员均承诺: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 操作说明:手指放在表上向左滑动可以查看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