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品 江苏板块 创业板综 预盈预增 低空经济 一带一路 通用航空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一直以来都专注于高等级公路沥青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得益于登陆资本市场,公司沥青业务的销售规模和盈利水平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由于沥青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等特点,为了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保障公司业绩的稳定与增长,公司于2015年成立了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开始进入通用航空产业,主要为客户提供通航运营和通航产业服务业务。
1.我国交通运输发展正处于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优化网络布局的关键期、提质增效升级的转型期,将进入现代化建设新阶段。高速铁路覆盖80%以上的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铁路、高速公路、民航运输机场基本覆盖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城市,综合交通网总里程达到540万公里左右。高速公路建成里程15万公里,公路通车里程500万公里,高速铁路营业里程3万公里,铁路营业里程15万公里。由此可以看出,为更好地支撑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专业沥青行业前景广阔,市场需求潜力仍较大。2.随着2018年通航政策改革务实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卓有成效,政策引导效果开始显现,政策体系建设提上日程,通航创新创业之风兴起,航空科普文化活跃,航展飞行活动呈多元化发展。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民用航空系统,满足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通用航空蓬勃发展,基础设施大幅增加,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运营环境持续改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通用机场达到500个以上,通用航空器达到5000架以上,飞行总量达到200万小时。由此可以看出,通用航空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整个行业具有蓬勃发展的巨大潜力。
经过多年的精心经营,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公司在国内外享有良好的声誉,公司相关产品在国内外客户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优势。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通过行业媒体杂志、网站、微信等渠道加大品牌和产品的宣传,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目前公司可以提供五大类十八个等级的系列产品,包括通用型SBS改性沥青、SBR改性沥青、EVA改性沥青、PE改性沥青、普通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高速铁路专用乳化沥青、高粘度改性沥青、高弹性改性沥青、废橡塑改性沥青、环氧改性沥青、50#至110#道路石油沥青、高强度结构沥青料、彩色沥青等产品。
公司管理团队由具备丰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的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组成,自创业之始即组成具有技术专家、营销精英、经营管理等互补人才构成的管理团队;在运营管理方面,公司强调稳健发展,注重风险控制,实施健康的财务体系,稳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持续保持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017年7月21日公告,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周德洪,计划以自有资金自2017年7月21日起6个月内,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400万至800万股。
2015年1月28日公告称,根据公司海外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新加坡宝利以自筹资金在俄罗斯投资设立宝利俄罗斯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营业范围为:公路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养护,沥青新材料生产、销售等。公司表示,设立宝利俄罗斯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发展中亚及东欧地区道路业务的支点,有利于促进公司改性沥青销售及道路工程总包业务在上述地区的开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1.95亿元于4个项目、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万吨/年高强度结构沥青料项目5200万元”(39.88%)、“10万吨/年废橡塑改性沥青项目4500万元”(54.61%)、“改性沥青生产及仓储项目5000万元”(54.04%)、“5万立方米重质燃料油、基质沥青储罐扩建项目4800万元”(75.44%)。以上项目都达产后公司将实现通用型改性沥青产能提高22.22%、新增高强度结构沥青料2万吨/年、废橡塑改性沥青10万吨/年和乳化沥青3万吨/年的产能。预计将每年新增营业收入89554万元、新增营业利润10345万元。高强度结构沥青料项目和废橡塑改性沥青项目建设期是11个月,仓储项目在建,储罐扩建项目建设期6个月。截止到2015年末以上项目累计实现收益4957.15万元。
2014年8月15日公告,公司近日签订了沥青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合计36282.32万元。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16%。
2013年11月,公司与西安华通就天然气业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西安华通拥有屈家岭华通100%股权,华通高铁岭分公司、华通潘家湾分公司、华通华县分公司分别系西安华通在湖北省嘉鱼县高铁岭镇、嘉鱼县潘家湾镇、陕西省华县设立的分公司,拥有在该等地区从事天然气经营的独家特许经营权。公司拟以自有现金收购或/和通过增资方式取得西安华通所持上述标的公司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股权、西安华通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上述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收购优质城镇天然气运营资产,进入清洁能源领域,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综合盈利能力。
2012年6月,为加快宜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宜兴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宜兴市滆湖东路工程BT项目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宝利建设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负责项目融资建设,并承担期间风险;宜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拆迁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宝利建设按本项目建成移交给宜兴市交通运输局或指定单位后,按约定时间逐年收回投资和收益。本项目建安费用50,000万元人民币,工程投资回购期为5年,回购比例为30%:25%:25%:15%:5%。
2012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宜兴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宜兴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宜兴市滆湖东路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移交(BT)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40,157,722元人民币,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8.24%。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该合同对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较小,对2013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013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宝利沥青有限公司分别与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A1标段项目经理部、A3标段项目经理部签订《成自泸赤高速(泸州段)项目路面沥青采购供应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49,986,240元人民币,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39%。根据该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将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013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吉林市城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合作签订《吉林市城建基础设施投资框架协议》。协议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1.44%。根据该协议约定的投资回报和工程投资还款期,将对公司2013年及以后三个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011年7月股东大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宝利沥青有限公司,用于建设10万吨/年聚合物改性沥青、3万吨/年乳化沥青生产及3.5万m3重交沥青仓储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8619万元,建设期1.5年,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新增年销售收入70500万元,税后利润2217万元。2010年12月,公司计划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湖南宝利沥青,用于建设“年产6万吨聚合物改性沥青、2万吨乳化沥青和4万吨重交沥青仓储新建项目。项目投入总额10084.0万元。一期计划在2011年5月投产,二期计划2012年5月投产。预计项目正常年份利润总额为2151.8万元。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设立“吉林宝利沥青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年产3万吨聚合物改性沥青、1万吨乳化沥青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6194.4万元。计划在2011年7月投产。预计项目正常年份利润总额1055.1万元。该项目已于2013年6月完成,截止到2015年末累计实现收益1118.19万元。
2013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8日签订了《吉林市经八路工程项目代建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26%,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回报和项目投资还款期,对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对公司2015年及以后三个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014年7月,公司与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LM1标段施工项目部、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路面工程LM2标段项目经理部订了沥青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合计30339.23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35%。公司表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将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2014年4月,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海浩、刘玲合计持有的一同环保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拉开了公司进军环保产业谋求外延式增长的序幕。预案显示,赵海浩、刘玲合计持有的一同环保100%股权交易作价预估为32,500万元,上市公司将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对价。其中,上市公司将以现金方式支付10,500万元;以发股份方式支付22,000万元,按7.43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9,609,690股。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 25%。发行价格不低于6.6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15,695,067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一同环保100%股权。公司总股本预计不超过557,304,757股。一同环保主要从事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高频高压电源等节能减排领域的技术研发、工程总承包以及运营业务。在钢铁行业脱硫脱硝领域有所建树后,着手进入电除尘提效改造、高频高压电源、脉冲电源等领域,正逐渐将自己打造为全方位的烟气治理企业。
2015年10月15日早间又公告,公司与俄罗斯直升飞机股份公司就双方共同开发中国市场,进行俄产直升飞机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俄直于2006 年成立,是俄罗斯“国防工业”子公司,管理直升机资产。目前俄直是莫斯科“米里”直升机公司、“卡莫夫”直升机公司、乌兰-乌德航空工厂、喀山直升机公司、罗斯托夫直升机公司、莫斯科“前进”机械制造公司、斯度宾机械制造生产企业、直升机服务公司等一系列公司的管理公司。
2015年11月25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与俄罗斯直升机股份公司在莫斯科签订了《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与俄罗斯直升机股份公司4架Ka-32A11BC型直升机交付合同》。公司本次向俄直公司购买的四架Ka-32A11BC型直升机将用于直升机融资租赁项目,即通过上海成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销售给国内客户。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我国通用航空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开展直升机融资租赁项目将有利于公司快速切入通用航空产业市场,为公司发展提供新动力,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转型升级发展的战略。
本公司(母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获得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32000611),有效期为三年。2014年9月2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复审,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2014年至2016年减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023年2月2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周德洪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秀凤因筹划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的控制权变更。鉴于该事项属于公司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宝利国际,证券代码:300135)自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周德洪先生与周秀凤女士与江苏东祁于2023年2月1日在上海签署了《江苏东祁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与周德洪先生和周秀凤女士关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江苏东祁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与周德洪先生和周秀凤女士关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周德洪与江苏东祁签署了《江苏东祁工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与周德洪先生关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协议”)。鉴于交易各方已签署《投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利国际,股票代码:300135)自2023年2月2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