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设备 广东板块 深股通 固态电池 无人机 充电桩 锂电池 深圳特区
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电线电缆、PVC管材;普通货运;电线电缆的检测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属于电力电缆类,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
虽然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但相比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仍存在产品同质、创新不足等客观问题,缺乏全球性的较高品牌知名度以及技术附加值。产品结构方面,高端产品研发不足,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国内市场需求占主体,行业内企业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方面,我国电线电缆企业数量较多,普遍规模较小,行业市场集中度低。未来,通过兼并重组、出清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企业等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行业集中度将得到逐步提高。
(一)产品质量优势公司在采购、生产、售后服务等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并建立了高效的质保体系,注重从硬件平台建设、工艺系统完善、管理模式提升等方面持之以恒地推进产品精益制造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以优良的工艺水准、科学的管理和完善的检测手段,严格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有力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可靠性。(二)品牌优势“金龙羽”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考验,在深圳乃至广东地区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已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进而转化为美誉度和信任度,产品多年来一直保持畅销。(三)技术优势公司坚持以创新促发展,不断自主研发,推陈出新,坚持不懈地研发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电线电缆产品,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使公司的创新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前列。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主导的专业化发展战略。(四)管理优势电线电缆行业作为传统的制造业,成本管理水平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近年来公司狠抓成本管理,确保成本管理优势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五)区位优势公司位于国内最早建立的经济特区深圳,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电线电缆企业之一,产品主要服务于广东省内客户。广东是我国的经济强省,也是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配套产业齐全,区域产业化促进了技术、人才和信息的集中与流动,从而形成了区域产业聚集效应,是国内电线电缆行业主要的产业集聚区之一。
本项目总投资16,791.49万元。本项目通过新建阻燃耐火生产线,改造现有厂房,包括导体车间、低压车间、电线车间等,进一步提升公司高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及市场占有率。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148,000公里高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生产能力,产品类别包括低烟无卤电线电缆、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耐火低烟无卤电线电缆、耐火电线电缆、阻燃电线电缆等。
本项目拟使用资金总量5,340.3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投资4,113.40万元,占比77.03%,基本预备费411.34万元,占比7.70%,研发启动费用815.60万元,占比15.27%。研发中心虽然没有直接创造利润,但是,研发设计中心的建设将有力地提高新产品的开发速度和开发质量。对公司提高产品的技术量,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幅度增加产品的市场份额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181.70万元,其中场地投入921.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8.95%;设备投入161.7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08%;备货35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1.00%;品牌建设及推广1,1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4.57%;其他启动资金649.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0.04%。营销网络建设,是公司的一项长期战略投入,有利于消化公司扩产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新增产能,将显著提升公司未来的经济效益和整体竞争力。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股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有水承诺: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