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药 四川板块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深成500 合成生物 创新药 阿兹海默 单抗概念 中药概念 西部大开发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社会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秉承“研发、制造、销售及传播专业创新的医药产品和知识,从根本上去改善患者个人体能和社会医疗效能,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进步——康健世人、弘济众生”的企业宗旨;始终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在核心治疗领域,深入研究、专业创新、专业合作”的经营理念;坚持创新与合作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以产品创新和产业合作双驱动,推进公司高质量、高速度、健康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包括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和医疗器械(主要是眼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2 年度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医药产品需求具有刚性,而且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提高。在国家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 8 大措施中,有 7 项与医药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在深化医改体制、健全医保制度、完善医疗体系、加强疾病防治、强化保健服务、促进中药发展、保障药品安全等方面均明确了具体任务和目标。其中,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将已上市创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列入医保目录,加快中药标准化建设,提升中药产业水平,深化药品医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等都是直接触动制药行业脉搏的有利政策,进一步鼓励医药企业创新,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随着全球贸易的进一步复杂化,国内医药企业融入医药行业的全球竞争呈现出更加全面和激烈的态势。跨国医药企业的产品加快进入国内市场,从大型医院向中小型医院延伸,从单纯产品销售发展到产品销售与新药开发兼顾,覆盖范围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扩展。在国内市场,国内医药企业与跨国医药企业的竞争愈发激烈,这迫切需要国内医药企业不断创新、全面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在主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坚持创新式的发展,体现了长远战略布局能力和持续专业创新能力。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出发点,依据病种病机和病程的不同特点,针对性地开发了中成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不同类别的药品,使药品特性与临床需求更加匹配,进一步巩固了在核心治疗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在核心治疗领域,深入研究、专业创新、专业合作。公司以重点技术领域的积累为基础,不断“创新”新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手段。
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防治及呼吸科、消化科等多发常见病的治疗和眼科、脑科重大疾病的治疗上已形成了具有康弘特色的产品布局优势。
公司集中资源,将持续在眼科、脑科、肿瘤等领域加大投入深入研究、专业创新,不断推出临床迫切需要的高品质新产品,形成了梯级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的在研产品系列。
随着公司产品销售量的快速增长以及新研发产品的陆续上市, 股份公司本部 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考虑到成都市未来城市建设发展方向, 目前公司位于成都市蜀西路 36 号的固体口服制剂生产基地已不适合再进行工业 扩建。为此,公司拟投资 29,659.17 万元,用于固体口服制剂异地改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异地改扩建项目作为创新药企业,为在行业激烈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公 司研发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加,现有研发场地、设备条件、实验室环境、技术及管理人才已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制约了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为此,公司 拟投资 17,586.85 万元。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满足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丸剂)的生产,优化工 艺布局,公司计划利用 3 年时间,拟投资约 12,462.9 万元,建造具有国内先进 水平的药材前处理提取车间与制剂生产线。
公司除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以外全部 40 位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股东上海财晟、袁斌、雷小刚、刘亮、陈舜臣、王新仁、高博书、汪国祥均承诺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除委托刘东良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向社会公众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利润分配形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坚持现金分红为主每年向股东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2018年11月7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济生堂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关于五加益智颗粒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济生堂申报的五加益智颗粒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该药物进行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