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 云南板块 低价股 预盈预增 机构重仓 ST股 工业大麻 中药概念
开发、研究、生产、销售中、西医药制剂及原料,制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自 1996 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现代中成药及高端化学仿制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致力于供应疗效确切、质量可控、消费者可负担的药品,成为以创新引领、研发驱动的慢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近年来,公司还先后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创新药研发、高端化学仿制药研发、工业大麻种植、药品代理服务等业务,并逐步战略布局大健康产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成药和化学仿制药,剂型均为冻干粉针剂,在售代表性产品包括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注射用降纤酶等药品,主要用于心脑血管类疾病的治疗。公司在研产品主要为治疗心脑血管类、代谢性疾病的高端化学仿制药和创新药,剂型以固体口服制剂为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方式的变化,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以及人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医药卫生支出稳步增加,将持续惠及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新一轮医药卫生政策改革和“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药品注册和质量管理政策要求不断完善提升,并加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尤其是随着医保支付、集中带量采购和合理用药政策的推行,医药行业传统格局逐步被打破,各细分行业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伴随复杂严峻的经济和市场环境,医药制造业在政策和市场双重压力中前行。
公司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制剂生产线,并对相关设备及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荣获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最佳工艺革新奖”。公司秉承“匠心”制造精神,长期以来对植物提取和药品制造工艺深入探索,将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系统与生产线深度融合,主要产品已实现原料制剂一体化,对从原料到制剂的全产业链进行精准质量控制并建立全周期质量风险管控体系,依托原料制剂一体化优势,打造“高品质、高效率、低成本、低能耗”的医药行业智能制造标杆,实现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高度统一,建立了以 GMP 标准智能工厂为载体,以关键制造环节智能化为核心,以数据互联为支撑的现代化医药制造中心。随着药品 MAH 制度的细化执行,医药制造中心的专业化地位将日渐重要,公司具备承接医药 CMO 制造能力并已承接集团内业务,在先进制造领域的优势将逐步显现。
公司长期聚焦心脑血管及代谢类疾病等慢病治疗药物研发,本着纯粹、求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构建高端化学仿制药与创新药相结合的研发体系,已形成约 60 种产品梯队的化学仿制药开发后备资源库,致力于研发出疗效确切、临床急需的高质量药品。公司以“仿创并举、内修外引”的研发策略,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级多肽药物研发企业科技创新中心、高端化学仿制药研发平台、创新药研发平台,巩固多肽药物研发平台的区域领先优势,引入全球先进技术及团队,与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保持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实现多元平台构建,分散研发风险、提高研发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约 60人的研发团队,其中正高级职称 1 人、副高级职称 6 人。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项目 2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1 项,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 1 项,多年来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 10%,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超过 10%,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战略升级转型及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 1 个化学创新药及 3 个化学仿制药获准开展临床试验。
公司主导产品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是灯盏花乙素的单体成分制剂,其纯度超过 98%,拥有近 20 项发明专利,完全能够按照化学药标准来衡量,是国内一直探讨的中西医结合方法及理论的典型案例,连续两次被列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由公司起草的灯盏花素及注射用灯盏花素质量标准被载入《中国药典》。作为中药注射剂,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产品疗效确切、质量稳定可控,不仅符合中医中药理论,还可以用现代西医理论来解释其良好的临床疗效和罕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013 年以来,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不良反应发生率已由“偶见”(0.143%)降低至“罕见”(0.069%),并已被《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临床路径释义》等权威用药指南分册收载推荐。公司通过循证医学的方法路径,按照国家一类新药的标准取得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的相关证据,并用以推动学术推广和临床应用。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注射用灯盏花素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建成后,本公司注射用灯盏花素的生产能力将大幅提高,产能有限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司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也将显著增强,产品质量将得到有力保证,有利于本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有利地位、抓住有利机遇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根据当前及未来心脑血管疾病用药市场情况和国家医药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投资能力、技术实力及灯盏花综合开发利用情状、区域灯盏花药材种植现状等因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注射用灯盏花素5,000万支。项目原投资估算为25,771.24万元,现预计总投资为34,500万元,包括建安工程投资16,212万元、设备投资13,899万元(含进项税)、无形资产投资1,10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7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72万元。预计总投资与原设计投资估算差异主要体现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投资方面,该部分投资差异总计8,227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本公司原设计方案在新版GMP出台之前即已制定完成,新版GMP出台之后,本公司在原有设计方案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调整。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3,455.00万元,净利润7,612万元。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投产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68%,财务净现值为7,994万元,投资回收期(静态)为8.34年(含建设期4年)。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前述条件发生后,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按以下顺序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当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不影响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