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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咨询;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新车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开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灯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城乡市容管理;交通设施维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业务从早期传统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研发、销售、生产逐步向服务型企业转化。随着 LED、激光等新光源、新技术的发展,客户现场及工作需求的不断升级变化,公司将工作环境照明产品与互联网相结合,发挥 LED 产品+控制器+服务平台的产品组合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照明解决方案,推动客户照明系统朝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1)世界变局加快演变,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态势以及中国在 2023 年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要全面落实“双循环”战略,这些都将对中国整个工业企业发展提出了全新要求,技术升级、结构化改革、效率提升的要求对工矿企业节能、提效、生产安全等的要求更加迫切,使得专业照明领域将更加追求高技术、高品质的产品,给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2)随着 LED 光源在商业照明和民用照明领域的渗透,给工业照明行业有了比较好的推动,在双碳目标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双重浪潮下,工业照明环境中高节能、高可靠性照明解决方案需求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3)随着 5G、IOT、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智能化成为照明行业的大势所趋。照明行业本身也正在经历着新技术、新材料的变革。照明系统也在逐步与一些现代化技术进行融合,对于有过成功经验和技术储备的企业来讲,未来会有更大的发展机遇。
公司基于不同行业细分市场,建立了贴近客户、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行业子公司/行业事业部制,在全国设有11个专业化的行业子公司/行业事业部,行业子公司/行业事业部下设约190个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下设1000多个服务部,基本覆盖了全国专业照明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的服务工程师团队可以针对不同行业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现场可立即把客户需求语言和场景转化成产品技术语言,通过市场情报体系反馈给各行业和集团,配合并行的IPD和供应商一体化体系实施联动,使公司具有较高应对客户需求的反应能力。
公司以新技术应用储备为基础,每年修订和确定未来3年产品路标,技术规划;同时根据挖掘的客户需求,确定当年新产品研发计划,配合IPD管理体系、供应商一体化,快速、低成本、高质量把客户需求转化为产品,满足了不同市场的客户个性化需求,建立了稳定的多元化客户结构,也为公司为客户提供工业管家式服务奠定了基础。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2233项国内专利和254项PCT国外发明专利,其中国内专利包括发明专利1957项、实用新型81项、外观设计195项。公司的技术创新得到行业认可,先后荣获“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设计红星奖”、“创新中国·百强上市公司”、“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等荣誉。
为了持续经营和目标实现,在行业子公司/行业事业部、供应链管理部、各职级部门导入了自主经营,使之清晰的展现各价值工作方向和管理重点,拉动经营者自主的进行量入为出的经营。自主经营机制清晰界定了各部门的责、权、利,并将责、权用金额予以量化,通过经营产出的分享,在激发全员积极性的同时,也为做大事业提供了所需的物质保障。同时,权力下放给行业子公司/行业事业部,激发了经营的主动性,提高了其管理能力。通过活用自主经营报告、深入自主经营管理机制,激发了全员积极性,使公司、部门、员工成为命运共同体,各部门形成了一股合力,企业的运营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
2017年3月22日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浙江沪乐51%股权,交易金额为11,730.0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为51%,现金对价为49%。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为2,652,904股,发行价格不低于22.55元/股。为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费用,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982.30万元。
本项目拟以公司东莞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东莞松山湖新建照明灯具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并购置生产及检测设备。项目的总投资为33,585.2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6,799.14万元(含土地购置费4,23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786.14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预计每年将新增特殊环境照明设备产能100万套。项目主要建设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灯具生产厂房和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其中厂房共计三层,一层主要用于物料和成品仓储;二层主要用于固定产品装配线、固定产品物料配发及辅助加工;三层主要用于移动产品装配线、线路板生产线、成品返修区及终检、成品包装、移动产品物料配发等。
特殊环境照明企业的技术能力和解决方案是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标准。因此,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建立以研发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优势作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强大的研发能力成为公司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通过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可以为公司开发并掌握核心技术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逐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总投资为14,481.3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657.3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24.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研发大楼,项目用地面积约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800平方米,同时购置一批先进的研发、测试设备,创造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测试和产业化研发环境,建立功能独立、测试设备完善的中试部门。
公司向来重视营销网络的建设,并已形成了覆盖电力、冶金、铁路、油田、石化、公安、消防、煤炭、部队、港口、场馆、民航、船舶和机械制造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行业所在领域的全国营销体系。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销售团队在当地长期驻点,不断加强与现有客户的沟通和交流,同时拓展新的客户。本次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营销网络的触角将大大延伸,形成对目标客户的有效覆盖,进一步贴近销售终端,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和售后服务的及时性,扩大市场占有率。项目总投资为6,977.4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943.1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34.34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建设目标为通过在营销网络整合、品牌管理、物流仓储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全方位建设,扩大销售网络、提升品牌价值,增加销售收入。同时,通过该项目公司还将优化整合供应链,提高效率和信息化程度,降低运营成本,更好的满足不同地区的用户需求。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战略需要,建立对投资者连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若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过10%,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明杰、徐素夫妇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周明杰、李彩芬、黄修乾、陈艳、陈少凤、马少勇、杨志杰、陈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向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情形,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以下顺序依次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公司回购;(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直至消除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