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品 山东板块 融资融券 预盈预增 天然气 壳资源
丙烯酰胺的生产;丙烯腈批发(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丙烯酰胺、表面活性剂、油田助剂、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水处理剂、造纸助剂、选矿及印染助剂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加工;环境治理;高新技术项目及产品的开发、生产与经营;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进出口业务。(以工商登记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精细化工、环保水处理及商品贸易,精细化工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公司是行业领先的三次采油和水处理重要原材料——聚丙烯酰胺生产供应商。公司的产品包括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表面活性剂、稠油降粘剂等系列产品,服务市场包括油气开发、废水处理、选矿、造纸、印染等。下游客户集中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是中石化、中石油重要的供应商。
从宏观环境看,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扩散蔓延,结束时间无法准确预测,地缘政治冲突和国际贸易摩擦使得全球经济环境不稳定性增大,经济复苏前景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受国际环境影响,国内经济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但我国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完整的产业体系和丰富的宏观调控经验等基础保障下,新的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国民经济发展将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表面活性剂等系列产品,服务市场包括油气开发、废水处理等。随着国际局势变动,石油作为支持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能源,需求保持增长,国际油价有一定幅度回升,石化行业呈现周期性利好的发展趋势,同时在短期内也缓解了公司经营压力。
公司拥有专门的技术开发团队,并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多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相继承担了多项国家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形成了一整套自主专有的微生物法丙烯酰胺、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表面活性剂等生产工艺和技术,产品系列丰富,可满足不同领域客户的需要,已拥有28项专利技术,核心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公司针对高温高盐高硬稠油采出水资源化处理领域,进行技术攻关,攻克了油田水精细化除油、高效除硅、深度软化脱盐等多项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难度稠油采出水资源化工艺技术,整体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拥有先进的微生物法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一体化生产装置。近年来,公司通过内部技术优化和外部市场开拓,在生产能力、市场规模、成本控制、品牌形象等方面均有大幅提升,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6年10月31日公告,吴昊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达到21.69%,成为公司拥有最多表决权的单一大股东,吴昊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此前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自然人吴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宝莫股份3415万股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58%。同时,上述股东将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共计9861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的表决权委托给吴昊行使。
2017年6月18日公告,公司股东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石河子康乾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夏春良与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96,698,03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本次交易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33元/股,总金额为1,385,682,770元人民币。
2016年6月17日公告,与CAIRN INDIA LIMITED签订PAM采购扩展合同。公司曾于2015年3月与CAIRN INDIA LIMITED签订了《PAM供应合同》,约定由公司向CAIRN INDIA LIMITED销售PAM粉末状部分水解聚丙烯酰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CAIRN INDIA LIMITED对公司产品质量和服务给予充分认可,聚合物驱油取得了良好的增油效果。双方签订了《PAM供应合同扩展合同》。计划延长原合同供货期至9月30日,追加PAM粉末状部分水解聚丙烯酰胺采购量,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机制及国际市场丙烯腈价格变动趋势,预计合同金额为3840万美元。CAIRN INDIA LIMITED是印度最大的独立油气开发商和产品供应商,为全球增长最快的能源企业之一。宝莫股份表示,公司长期从事采油用聚丙烯酰胺产品的生产、研发,且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扩展合同的能力,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资源,保证该扩展合同顺利履行。
公司围绕能源环保主题,积极构建一体化油气业务产业链,形成了油田化学品、油气勘探开发、油气技术服务、环保工程相互协同的产业格局,各产业配合促进,具有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型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
2015年6月2日晚间披露重组预案,公司计划以不低于7.88元/股,非公开发行4.1亿股,募资约32.3亿元,用于收购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酸化压裂、连续油管及钻修井作业服务项目以及锐利能源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公告显示,宝莫股份此次的定增受到多家著名机构追捧,包括英纳威投资、泽熙增煦、黄伟江、一龙伟业、千石资本成立并管理的千石资本¬盈海定增资产管理计划、普临投资、博龙基金、信实资产成立并管理的信实长期价值1号基金、华宝兴业成立并管理的华宝兴业星通定增十号专户、悦达泰和共10名投资者。其中,泽熙增煦将认购8160万股,认购金额6.43亿元。
2016年8月29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康乾投资、公司董事长夏春良与自然人吴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向后者转让公司5.58%股份,及让渡占公司总股本16.11%的表决权。如上述协议最终实施并完成,吴昊在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比例将达到21.69%,成为公司拥有单一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此次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长安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夏春良、吴时军、杜斌、刘燕、徐志伟、栾庆民六人。本次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受让人吴昊将直接持有公司5.58%股份,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16.11%,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达到21.6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公司是国内大型聚丙烯酰胺供应商之一,是我国第二大采油专用聚丙烯酰胺制造商,致力于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及其衍生物的开发和生产。公司已掌握不同油藏地质条件的产品质量要求,并对产品进行多次大的技术改进和更新换代,为三次采油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被中石化列为一级战略供应商,与中石化形成牢固的合作关系,对中石化销售收入占比达70%以上。
公司以募集资金8409万元投资年产1万吨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项目,主要生产胜利油田三类油藏驱油剂——新型耐温抗盐聚丙烯酰胺,已于09年底投产,2011年中期实现效益1410.23万元,以9955万元投资年产1万吨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大大丰富公司阳离子产品系列,产能达到1.2万吨,预计年销售收入2.22亿元,利润总额3046万元,截至2011年中期累计投入1895.11万元,以6200万元投资1万吨/年驱油用表面活性剂项目,顺应油田客户对聚合物和表面活性剂进行配套采购的要求,预计年销售收入1.05亿元,利润总额2305万元,截至2011年中期累计投入2452.41万元。
2015年3月27日公告称,公司近日与 CAIRN INDIA LIMITED签订了《PAM供应合同》。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司向后者销售PAM粉末状部分水解聚丙烯酰胺,合同总金额为美金8113万元,约合人民币49793.54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的75%。据介绍,合同对手方是印度最大的独立油气开发商和产品供应商,为全球增长最快的能源企业之一,其股票在印度孟买证券交易所和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
2014年12月8日公告称,根据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新春采油厂“含油污水资源化处理站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公司控股公司宝莫环境为该项目中标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5日至12月7日,项目预计总投资1.5亿元。据介绍,该项目拟建设一座产水规模为5000立方米/天的含油污水资源化处理站,将春风油田稠油热采采出的含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供至招标方注汽锅炉,用于稠油注汽开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含油污水预处理设施、深度脱盐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和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三泵站附近。
2012年5月,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该合同约定在 2012 年度上半年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期间,公司向胜利油田分公司销售 11,000 吨三采用聚丙烯酰胺,合同金额为 213,400,000 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39.31%。
在三次采油市场,中石油大庆油田和中石化胜利油田是应用聚合物驱油最广泛的油田,两家每年三次采油聚合物用量占国内三次采油聚丙烯酰胺总用量的80%以上。历年来,公司向胜利油田提供高质量的三次采油聚丙烯酰胺和技术服务,销售产品总量超过10万吨,市场占有率超过50%。08年胜利油田与公司签订市场框架协议,按照同等优先原则,在质量满足要求,价格合理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公司的产品。公司主要向胜利油田供应针对复杂地质条件下采油的高端产品,在产能扩张后满足其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可较容易地进入其它油田市场。
2012年10月,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在2012年度下半年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公司向胜利油田分公司销售13,300吨三采用聚丙烯酰胺,合同金额为217,003,000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34.17%。
2013年3月,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在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公司向胜利油田分公司销售13,500吨II型聚丙烯酰胺,合同金额为221,400,000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38.09%。
2012年12月,公司计划用时18个月,以自有资金投资7,000万元人民币,在原有微生物法丙烯酰胺生产技术和产能的基础上,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级连续化生物反应和分离耦合生产新工艺,实施微生物连续化生产丙烯酰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使丙烯酰胺生产能力由4万吨/年提高至达8万吨/年。该项目实施后,将增加4万吨/年的丙烯酰胺生产能力,装置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不仅为公司自身聚丙烯酰胺的生产提供高质量原料,同时有助于扩大丙烯酰胺市场份额。经初步经济效益测算,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35,904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2,894.5万元人民币,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0.33%,投资回收期为6.5年(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2012年8月,公司拟与上海先导药业有限公司、东营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北京国新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东营力达医药有限公司。力达医药注册资本拟定为1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4,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力达医药拟定经营范围为生物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物医药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精细化工、医药原料药的生产制造等。投资参股力达医药符合公司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是一种有机合成高分子,与传统的无机絮凝剂相比,不会产生进水残留,效率高,用量少,处理能力强,后处理简单,没有二次污染等,在原水处理行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生产能力和水平都不足,需要大量进口,公司在水处理上研发不断加大,产品品质和使用效率上已完全能与进口同类产品抗衡,07年12月公司与北京首创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公司产品,并且广西,上海等地的大型污水处理厂,通过招标已采用公司产品,显示出公司水处理剂的优良性能。
公司地处黄河三角洲中心位置的山东东营市,交通运输方便,高速公路,铁路,航空四通八达,靠近连云港,岚山港化学品码头,丙烯腈运输十分便利。同时公司周边市场容量大,背靠中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和华泰股份,晨鸣纸业,太阳纸业等造纸企业,辐射环渤海经济带这一发展活力充沛的经济区,可以及时便利地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开拓市场。
公司采用的连续化细胞法是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第三代生物法技术,该生产工艺实现了连续化生产,解决了产品质量不太稳定的问题,并且生产效率大幅提高。这种技术方法是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公司三次采油用聚丙烯酰胺技术指标大大高于其他供应商,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和三次采油用表面活性剂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在国内也处领先地位。
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是符合国家能源战略,提高原油采收率的重要产品。按照国内油田对聚丙烯酰胺驱油效果的统计,每年1万吨聚丙烯酰胺可增产100万吨原油,可有效应对国际油价节节攀高,缓减国内油品紧张的局势。发改委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明确石油工业要“挖潜东部,发展西部,加快海域,开拓南方”,要求大力推广提高原油采收率技术。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行业和造纸行业。在经济转型,节能环保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水处理市场正在加速启动。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中包括公司新产品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公司控股股东长安集团和一致行动人山东康乾以及股东夏春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山东省高新投,鲁信投资,上海双建及宁波万商集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016年2月4日午间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投资设立投资公司,作为公司投融资业务发展平台。据公告,投资公司暂名北京宝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其他资本市场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设立投资公司是为推动生产经营与资本运作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加快产业升级,适应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同意子公司宝莫国际(香港)以792万加元受让Rally Canada Resources Ltd.(锐利能源)24%股权,交易完成后,宝莫股份的持股比例(通过宝莫国际香港)由51%上升到75%。公司表示,此举有利于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是公司海外收购油气资产的延续,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2023年1月31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东营力达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力达医药”)30%的股权以人民币 1,300 万元的交易价格(下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先导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先导药业”),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力达医药股权。根据公司与先导药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先导药业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首期价款人民币 390万元,在标的股权交割后且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账户支付全部剩余购买价款即第二期价款人民币 910 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公司多次发函要求先导药业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先导药业复函称因经营受疫情影响,资金筹措面临困难,请求公司允许先导药业适当延迟支付股权转让款及逾期利息。截至目前先导药业已累计向公司支付 190 万元股权转让款项,尚有首期价款 200 万元未足额支付,第二期价款 910 万元尚不具备支付条件,标的股权亦尚未交割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