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品 浙江板块 破净股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深股通 融资融券
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票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其他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范围详见《绍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染料、颜料、化工助剂(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减水剂、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染料、印染助剂和化工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染料年总产能近23.8万吨,其中分散染料产能11.8万吨,活性染料产能10万吨,其他染料产能近2万吨,染料产品销售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染料市场份额前二位。此外,公司拥有印染助剂保险粉产能5万吨,其他化工原料烧碱产能16万吨(折100%),双氧水产能9万吨,氯化苯类、硝基氯苯类等产品产能9万吨。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 年,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 572.01 亿米,同比增长 3.28%。受纺织品服装消费恢复缓慢影响,我国印染布产量增速呈现“上半年波动下滑,下半年逐步趋稳”走势。
(一)品牌优势公司的“闰土”商标、“瑞华素”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闰土”牌分散染料、活性染料为浙江名牌产品,“闰土”商号为浙江省知名商号,“闰土”品牌被评为浙江省出口名牌。公司的品牌优势提升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使公司享受到了品牌溢价带来的附加值。(二)规模化优势和市场渠道优势公司染料年总产能近23.8万吨,其中分散染料产能11.8万吨,活性染料产能10万吨,其他染料产能近2万吨,产品销售市场占有率继续稳居国内染料市场份额前二位。公司规模化的优势,降低了产品单位成本,并推进了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三)产业链完整优势目前公司染料产业体系已形成了从热电、蒸汽、氯气、烧碱,到中间体、滤饼、染料等完善的产业链。(四)科技研发优势公司在染料、中间体、生产工艺等领域都配置了优质研发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共投入研发资金133,044,644.79元,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新申请发明专利6项,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5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79项,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5项,已获得受理仍处于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55项,已获得受理仍处于审查阶段的实用新型专利8项。(五)循环经济优势在规模效应下,公司已经实现了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的资源综合互补利用。公司在染料生产过程中,循环利用中浓度废硫酸、硝化废酸、醋酸、溴等资源,一方面减少排放,另一方面变废为宝节约资源,增加经济效益。
公司以募集资金5.79亿元投资“高档分散染料项目,循环再生项目,萘系列项目,苯系列项目等四个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与染料配套的萘系列产品原料生产能力1.55万吨,苯系列产品原料生产能力3.2万吨,形成年处理30万吨高污染低浓酸(10%)及联产2.8万吨氯磺酸,3万吨盐酸,4.1万吨元明粉(硫酸钾)的生产能力。以4.2亿元投资“离子膜烧碱项目”,属于为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配套建设的大型氯碱装置项目,投产后,将新增离子膜烧碱生产能力16万吨。全部达产后,预计公司将新增销售收入17.60亿元,利润总额2.36亿元。(截止2011年末共投入募资10,500.97万元)
2012年3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278.21万元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二期东区地块内投资建设年产9万吨双氧水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是“年产16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的配套项目,建设期2年,生产期为12年,项目投产当年即形成80%生产能力,第二年达到设计能力的100%。项目预计竣工时间为2013 年12月,达产时间为2014年12月。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8,076.92万元,生产期平均利润总额2,145.51万元,净利润1,609.13万元。
2012年8月,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2012年1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阮加根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11.13元/股的平均价格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5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阮加根拟在未来6个月内(2012年12月6日起算),以自己名义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并承诺累积增持量不少于100万股(含本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阮加根及其关联自然人阮加春,阮静波,张爱娟,张云达,阮吉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等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2015年度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2015年-2017年),2016年度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