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光电子 福建板块 深股通 融资融券 央企改革 激光雷达 被动元件 超清视频 华为概念 无人驾驶 增强现实 虚拟现实 量子通信 LED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晶体元器件、精密光学元件和激光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为激光器厂商提供关键元器件,主要产品和业务处于激光产业链的上游。激光产业链上游为光学材料和光学元器件等各类核心部件,包括晶体材料、光学镜片、泵浦源、振镜、光栅、激光芯片、特种光纤、光纤合束器、隔离器等;中游为各类激光器的制造,包括固体激光器、光纤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气体激光器等;下游为激光装备和应用设备,包括激光切割、激光焊接、激光打标、激光钻孔、激光清洗、激光测量、激光熔覆、激光医疗、激光美容、增材制造等设备。激光技术广泛应用于汽车、机械、消费电子、半导体、航空航天、新能源、通信、医疗美容、玻璃、陶瓷、科学研究领域。
激光技术作为现代制造业的先进技术之一,在制造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先进制造领域的需求推动激光设备市场的持续增长,激光技术的使用场景和渗透领域得以逐步扩展和提升,激光产业整体呈现稳定发展趋势。据LaserFocusWorld数据,全球激光器销售收入从2017年的137.7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184.8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63%;另据LaserFocusWorld数据,中国激光器市场规模从2017年的69.5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129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6.72%。根据《2022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简版)数据,我国光纤激光器市场从2014年的28.6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24.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3.43%,并预计2022年将继续增长到138亿元,同比增长10.58%。
公司长期深耕主业,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被国内外知名的激光器厂商广泛采用,在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品牌“CASTECH”已在全球激光界树立了高技术、高品质和优服务的品牌形象。
在细分市场领域,公司建立了品类齐全的产品体系,涵盖了制造激光器所需的晶体、光学和激光器件等核心元器件,具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的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客户的采购效率,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公司培育了一批经验丰富的营销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和在线工程师,持续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公司自主开发了晶体生长炉,引进国际先进的高精度加工设备、镀膜设备和检测设备,具备“原料合成-晶体生长-定向-切割-粗磨-抛光-镀膜”完整的加工能力,有效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在晶体生长设备设计、原料配方、生长工艺、光学加工、镀膜、器件设计与装配等生产环节积累了成熟的工艺和技术。
公司以募集资金12713.88万元投资非线性光学晶体元器件制造,预计年增销售收入7852万元,新增非线性光学晶体元器件429万mm3/年生产能力,以8772.62万元投资激光晶体元器件制造,预计年增销售收入5121.3万元,新增激光晶体元器件378.7万mm3/年和胶合晶体87万对生产能力,以8815.55万元投资激光光学元器件制造,预计年增销售收入4200万元,新增激光光学元器件47.95万件/年生产能力。(截至2011年6月末分别累计投入金额10457.04万元,6106.10万元和6136.88万元,2011年上半年实现效益800.75万元,179.05万元,60.14万元)
公司以3900万元(占注册资本41.49%)设立万邦光电从事LED照明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青岛海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5日。截至报告期末,海泰光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73.33%,聂奕、宫海洋、王世武、张艳萍出资额分别占注册资本的11.87%、5.20%、4.87%、4.73%。海泰光电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2725563759P,法定代表人为谢发利,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77号(惠特工业城内),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光学、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及技术服务。
2012年7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未来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