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 广东板块 深股通 融资融券 统一大市场 绿色电力 快递概念 电商概念 物联网 深圳特区 节能环保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业;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投资兴办实业;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以上不含法律、政策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公司继续推进实施“双环战略”,以绿色生态环和数智产业环为核心,搭建以环保新能源循环资源利用园区和产业供应链数智化场景闭环服务平台为辐射轴的产业服务平台,多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地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不断贡献力量,为企业的长久发展不断积蓄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一)关于绿色生态环,公司立志精研固废处理技术,做创新的循环经济引领者。公司将以“服务实体经济?造福人居环境”为使命,以“大环保”的理念,除拓展夯实主业根基外,更将推进先进固废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围绕环保新能源新质生产力,推动固废处理行业的转型升级,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提供有力支撑。利用好现有管理和运营基础,将大同富乔作为“黄埔军校”,实现“技术+管理”双层管控,并进一步输出技术、运营和资本,成为循环经济的引领者,为更多的城市提供高效的城乡固废物综合解决方案,造福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梦想。(二)关于数智产业环,公司立志深耕企业服务赛道,做领先的数智产链服务商。公司秉持“诚信为基石、技术为先导、服务求精细”的经营宗旨,打造数智供应链产业服务平台,运用系统化的论述技术和管理的综合集成理论、方法和技术,通过平台化、集成化、智能化、国际化等系统能力,联动“四流”即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整合资源给予企业做价值产出服务,为实体企业产业链赋能,并不断丰富完善数智供应链解决方案,助力行业客户实施供应链重塑,持续打造数智供应链生态圈。
(一)环保新能源行业2025年上半年,环保新能源行业在政策、技术和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交织作用下,正经历着深刻变革。随着大规模基建退潮,固废处理、污水处理等传统领域增速放缓,行业整体增长面临挑战。在未来,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拓展市场,将成为环保企业在变革浪潮中把握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二)供应链管理行业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信息,2025年上半年我国物流行业呈现“稳中有进、质效双升”的发展态势。社会物流总额保持稳定增长,内需潜力加速释放,需求结构持续优化。物流供给端同步升级,细分领域协同提质,行业景气水平整体向好。展望下半年,随着政策持续发力,升级制造、绿色发展、民生消费等领域物流有望延续良好态势。全年社会物流总额增速有望保持5.5%左右。在规模稳定产业提质的背景下,物流高质量发展仍需以政策、技术、模式、营商环境等多轮驱动为抓手,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助力物流从“规模扩张”向“质效升级”加速迈进。
(一)产业链竞争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在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循城乡固废处置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实现了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环保效益的最大化、能源利用的循环化、固废处理产品的成品化、固废处置监管的集中化以及技术优化的智能化。通过这种模式,公司成功将城乡固废中蕴含的资源“吃干榨净”,实现了固废处置效益的最大化,为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社会贡献了力量。(二)综合服务平台公司凭借多年的供应链管理经验,成功构建了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的综合性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平台。这一平台不仅具备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客户需求匹配能力,还能有效积累客户和供应商资源,推动业务领域的拓展和服务链条的延伸。(三)AEO认证资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通过的海关总署《AEO 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是海关管理企业的最高荣誉。作为 AEO认证企业,上海合冠在进出口业务上将享受海关部门提供的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具体来说,这包括更低的货物查验率,通关手续的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的简化,以及在确定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等海关手续前即可先行验放等特权。(四)专业团队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团队汇聚了电力、新能源、环保、税务、财务等多个专业领域的精英人才,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背景,实现了业务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公司还培养了一支优秀的技术管理团队,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技术水平,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五)信誉与品牌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运营平台大同富乔,成功在固废领域特别是我国北方固废处置行业中,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先后荣获了住建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教育部和环保部认定的“首批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实践基地”“山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山西省碧水蓝天先进企业”以及“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单位”等 30 余项荣誉称号,充分展现了公司在环保方面的积极贡献。大同富乔的卓越成就多次受到中央新闻联播、中央新闻调查栏目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能源报等各大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2017年5月10日公告,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富乔与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新安县城乡生活垃圾焚 烧热电项目投资协议》,双方同意由大同富乔设立项目公司以BOO(建设-运营-拥有)模式投资运营“新安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投资总额3.6亿元。
2016年12月12日公告,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持有的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简称“骏马环保”)100%股权、国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国丰新能源”)55%股权和中清环保有限公司(简称“中清环保”)55%股权,本次交易对价根据标的资产评估值确定,合计为10.5亿元。
2014年11月3日分别定增预案,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及公司管理层持股公司骏马投资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1亿股,发行价格为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方案,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拟认购9300万股,认购金额为13.95亿元,公司管理层持股公司拟认购700万股,认购金额为1.05亿元。发行完成后,黄壮勉实际控制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82%,飞马投资仍处于控股地位,黄壮勉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表示,为抓住市场机会和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公司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以调整后募集资金3060.60万元(原为18786万元)投资黄江塑胶物流园一期工程续建及综合物流,预计年均利润总额6063万元,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的变化使项目建设的背景,条件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基于稳健的原则,该项目现已暂缓。以调整后8390.64万元(原为12764.1万元)投资全国物流业务网络建设,预计年均净利润4908.33万元,鉴于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公司在仓库的取得方式上目前没有采取购买的方式,而是采取租赁的方式,待市场因素明确后再根据市场的情况确定。(截至2011年6月末累计投入金额分别3060.60万元,8390.64万元,2011年上半年分别实现效益123万元,1125万元)
2013年9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投资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将充分利用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创新环境与政策优势,积极开展供应链管理模式及服务创新,提升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013年4月,公司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44200547,发证时间:2012年11月5日,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即2012年、2013年、2014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2年7月,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未来三年内,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能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及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根据年度的盈利状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以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满足长期发展需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公司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控股股东广州市飞马运输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赵自军和黄汕敏分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