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广播电视节目);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广告业务及影视基地运营等。公司影视剧业务所形成的主要产品是用于电 视台、在线视频网站等渠道播放的电视剧作品。主要盈利模式为策划并投资、拍摄、制作完成电视剧,形成可售的电视剧作 品,与电视台、在线视频网站等播放平台签订发行合同,将电视剧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版权对外转让并获取发行 收入。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将创意产业作为国家战略产业加以扶植,自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和“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的奋斗目标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获得了巨大的上升空间,并且在已经开始的“十三五”延续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公司多年专注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形成了一支在选题策划、剧本创作、发行渠道、资源整合等方面有着丰富经 验和全方位能力的团队。团队在项目选题策划时即与主流渠道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主流渠道(包括主流电视台和视频网站) 未来一段时间内剧场排播需求,并通过市场分析、政策研究和渠道反馈抓住主流价值、枪战、谍战、古装、都市情感剧等各 种市场热点的变化趋势,确保公司的立项决策始终基于对未来市场热点的预判和发行时机的把握,并针对不同电视台及受众 定位进行定制式推广,提高项目整体运作效率。
公司为专业的影视剧内容制作和提供商,并在多年的运营中形成了“电视剧选题策划—剧本创作—主创组建—拍摄制作 —宣传发行”的全流程控制整合的独家运作模式及多个项目运作的成功经验,在各个业务环节能够实现制片方主导控制,提 高各个工作环节的效率,在项目运作的全过程中能够贯彻市场化导向理念而作出快速反应。
公司拥有优秀的签约编剧团队,并且与多名优秀编剧、众多知名导演、演员形成紧密、长期的深度合作关系。公司在上 市前,就引入了多位知名的编剧、演员、导演等入股,优化股权结构,加强战略合作,进一步提升优秀人才与公司利益的一 致性,增强了公司对优质资源的聚合力。
2017年6月14日公告,公司公告,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3日(增持期间)共有2名员工累计增持股票2,800股,增持均价10.50元/股,增持总金额约为29,400元。
2017年6月6日公告,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赵锐勇提交的《关于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赵锐勇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长城影视股票,并承诺,凡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净买入长城影视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且在职,若因增持长城影视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其予以全额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2017年6月6日公告,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赵锐勇提交的《关于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赵锐勇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长城影视股票,并承诺,凡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净买入长城影视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且在职,若因增持长城影视股票产生的亏损,由其予以全额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2017年5月26日公告,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文韬基金持有的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南京四海一家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杭州春之声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安徽宝中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以及武略基金持有的南京凤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51%股权、杭州金榜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杭州世茂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莲花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河北非凡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合计股权转让价格为21,582.00万元。公司通过收购9家旅行社51%股权,每年可服务游客约140万人次,可为公司增加3000多万元净利润,同时可为公司旗下诸暨影视城输送游客20万人次以上。
2016年12月13日公告,公司拟以总计18.95亿元对价购买首映时代100%股权和德纳影业100%股权。交易对方中包括顾长卫、蒋文丽夫妇和鲍春来等明星身影。公司股票暂不复牌。
2016年6月2日公告,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下午收到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2015年7月6日—2016年5月24日期间,长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陈志平累计增持了公司8,717,161 股股份(包括直接持股及通过国投瑞银资本长影增 持一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
2015年6月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6月1日与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简称“甘肃广电”)正式签署了《关于组建甘肃长城西部电影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合作达成共识。
2015年10月,公司与甘肃广电合设西部电影集团,公司出资4306.24万元,占50%。2015年6月,公司与甘肃广电签署了《关于组建甘肃长城西部电影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甘肃广电将对兰州电影制片厂、甘肃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等资产经审计评估后作价入股,公司将按对应资金参股.西部电影集团推出一批以“中国西部类型影视剧”为主影视内容产品;推进在兰州新区建设打造影视拍摄制作基地、开展影视文化旅游业务等。双方继续共同打造甘肃卫视晚间黄金剧场。
2015年5月26日发布公告 ,公司拟以8.4亿元的价格购买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0%股权、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60%股权。东方龙辉主营业务为电视媒体广告服务,服务对象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电视媒体和各行业大型广告需求方,被授权为中央电视台2015年度广告经营代理单位,在中央电视台媒体资源深度运用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已经逐渐成长为具有自身特色的电视媒体广告综合服务公司。经双方协商,东方龙辉60%股权作价3.43亿元。交易对方承诺东方龙辉2015-1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200万元、6240万元、7488万元。诸暨长城影视拟建设规划为集影视剧制作、旅游 、娱乐产业、教育培训等一体的影视基地。经双方协商,诸暨长城影视100%股权作价3.35亿元。微距广告主营业务为社区户外媒体的网络化建设和运营,“精准的到达并完整的传递”是微距广告的终极目标。通过LED显示屏展示并通过无线电波第一时间发布物业通告、时间、气温、社会新闻、生活指南等,以现代广告设计、制作理念,为各类商家提供更为精准的全新营销推广平台。经双方协商,微距广告60%股权作价1.62亿元。交易对方承诺微距广告2015-1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00万元、3240万元、3888万元。
2013年8月,公司拟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长城集团等61位交易对方拥有的长城影视100%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由公司拟以5.55元/股长城影视全体股东发行341,409,878股,用以收购其持有的长城影视股份,其中资产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江苏宏宝资本公积。
2015年2月9日发布重组方案,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形式收购东方龙辉60%股权、诸暨长城影视100%股权及微距广告60%股权,初步交易价格合计为8.402亿元。根据方案,东方龙辉60%股权拟定交易价格为3.432亿元,主营业务为电视媒体广告服务,服务对象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电视媒体和各行业大型广告需求方。截至2014年9月30日,其净资产为4195.43万元,2014年1-9月营业收入为1.57亿元,净利润为3867.76万元。交易对方承诺,2015-17年利润分别不低于5200万元、6240万元和7488万元。诸暨长城影视100%股权拟定交易价格为3.35亿元,其拟建设规划为集影视剧制作、旅游、娱乐产业、教育培训等一体的影视基地。截至2014年9月30日,其净资产为2.03亿元。微距广告60%股权拟定交易价格为1.62亿元,主营业务为社区户外媒体的网络化建设和运营。截至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为2548.06万元,2014年1-9月营业收入为4157.44万元,净利润为737.08万元。交易对方承诺,2015-17年利润分别不低于2700万元、3240万元和3888万元。公司表示,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业务延伸至电视媒体广告服务、社区媒体广告运营、影视基地娱乐开发。
2019年1月4日公告,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与优创健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诸暨影视城100%股权以30,000万元的成交价格转让给优创健康。本次出售诸暨影视城100%股权所得的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交易完成后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运营资金,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更好的支持影视主业的发展。
2013年8月,公司拟以不低于9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555,555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用于扩充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电视剧制作及发行产能,投拍制作新的电视剧。本次收购后公司将持有长城影视100%的股权,主营业务将由五金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转变为电视剧的投资、制作与发行及其衍生业务。
2017年11月1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20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本次增持后,长城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3,657,31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86%。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7年11月1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5,254,2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10,508,5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含此次已增持的股份)。
2011年8月公司与非关联自然人龚建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蒋俊奇先生(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投资协议书,由三方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合资设立江苏宏宝光伏系统有限公司。光伏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3,000万元,乙方出资1,250万元,丙方出资750万元。光伏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江苏省张家港市,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发电;光伏电站设计、建设、销售;电力工程设计、安装、销售。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2011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今后的业绩可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2014年6月,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分别斥资不超1.4亿元、1.84亿元,收购两家广告公司的股权,以切入院线广告业务领域及电视广告代理领域,提升盈利能力,并降低电视剧制作行业的风险。据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将自筹资金不超1.4亿元收购上海胜盟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胜盟”)100%股权,同时使用自筹资金1.84亿元收购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光线”)80%股权。公告显示,上海胜盟由多位资深媒体专业人士共同组建而成,以电影院线广告代理为主营业务,并开始介入地铁广告代理运营。同时上海胜盟是华夏时报电影广告运营中心唯一全国性合作伙伴,获得万达院线的映前广告投放独家全国代理权,并与多加公司合作,建立了全国覆盖面最广的影院线下阵地广告、活动执行网络。根据业绩承诺,上海胜盟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长城影视聘请之审计师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00万元、1700万元、2100万元。而浙江光线主要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其中大部分是电视广告代理业务,也涉及少量的户外和互联网广告代理,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根据业绩承诺,浙江光线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扣除后)分别为2000万元、2600万元、3200万元。
2014年7月,公司拟每股19.35元的发行价格,向长城基金、天堂硅谷乐通、江苏聚合投资、聚网投资、硕嘉投资、响道投资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75.966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7.5亿元,全部用于“投拍精品电视剧项目”、“投拍电影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方案,其中长城基金认购1715.49万股,天堂硅谷乐通认购1033.60万股,江苏聚合投资认购300万股,聚网投资认购310.08万股,硕嘉投资、响道投资均认购258.398万股。由于长城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发行完成后,长城集团合计持股比例由36.18%增至36.74%。公告显示,长城影视拟投入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用于投拍精品电视剧项目。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拟以不超过1.5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长城影视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利于公司发展“全内容”模式,丰富产品供应链;利于布局“全产业链”,发挥协同效应;同时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其中天堂硅谷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集团,在资本运作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后续产业并购提供良好的基础。
2019年3月1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赵锐勇、赵非凡与永新华签署了《合作协议》,长城集团拟引进战略合作方永新华,对长城集团增资扩股不低于15亿元或与长城集团开展股权合作。交易旨在化解公司目前面临的资金压力,同时,长城集团也在与其他多家具备实力的合作方洽谈战略投资合作。
2018年6月2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及部分核心员工于6月22日合计增持227.09万股,增持金额1300万元。上述增持人计划自6月22日起6个月内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1亿元(含此次增持金额)。
2018年7月24日公告,公司与拉风传媒于2018年7月23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在股权投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联合拍摄影视剧、共同参与双方影视城的建设和运营、合作开发及储备优质影视IP、共享双方各类资源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度的合作,并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和专业能力,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建立面向未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拉风传媒是一家专业从事电视剧、电影、艺人经纪等影视、文化、传媒领域业务的国际化传媒企业,已出品《楼外楼》、《新济公活佛》、《最后的格格》等多部高收视率知名剧作。
2018年8月8日公告,8月7日,公司与光大证券经友好协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着全面合作、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决定在投融资业务、市值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渠道合作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度的合作,并通过整合各自领域的优势资源,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建立面向未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据公告,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公司将继续深化全内容+全产业链的战略布局,服务于主营业务发展,以包括但不限于外延并购的方式吸收优质资源,做大做强公司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资产,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进而通过有效整合公司资源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告称,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落实战略发展规划并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文化传媒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专注发展影视主业,使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得到持续稳定的提升。
2018年9月25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与绍兴优创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优创健康,转让价格暂定为不超过3亿元。
2019年6月19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先生、赵非凡先生与上海桓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桓苹医科”)签署了《合作协议》,长城集团拟引进桓苹医科开展股权合作,桓苹医科对长城集团进行不低于15亿元的增资扩股。根据协议,本着通过股权合作,打造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股权合作关系的原则,桓苹医科拟对长城集团增资扩股不低于15亿元,与长城集团开展股权合作。桓苹医科将在在本协议签署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长城集团出具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目前双方已经成立债务处置工作小组,开始与长城集团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公司表示,本次长城集团与桓苹医科通过股权合作,旨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化解公司目前面临的资金压力。如果双方签署最终股权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及缓解资金压力。
2019年1月2日公告,公司与浙江天光地影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光地影)于2019年1月2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在影视开发制作、版权经营、影视旅游项目、国际市场开拓、广告经营、品牌宣传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度的合作,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双方在影视产业链的全面布局。天光地影是一家集影视策划、拍摄、出品、制作、发行、经纪等业务于一身的产业经营一体化的专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