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 辽宁板块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微盘股 东北振兴
许可项目: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供冷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供暖服务仍是公司主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90%以上。具体来说,公司为城市居民及非居民用户提供供热服务,供热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燃煤锅炉燃烧煤炭产热对外供热,煤炭原料外部采购获得;另一种是采用热电联产方式供暖,即向电厂购进热量,再通过公司所属的管网输送对外供热。
沈阳市作为中国东北重要的工业城市和省会城市,冬季供热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基础保障。2025年上半年,沈阳供热行业在经历多年改革发展后,正处于结构优化、技术升级与服务提升的关键阶段。面对"双碳"战略目标和城市高质量发展要求,沈阳市供热行业以"冬病夏治"为抓手,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智慧供热系统建设和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智能高效方向转型。2025年上半年,沈阳市供热行业发展呈现出鲜明特点:一方面,供热企业利用夏季非供暖期加紧实施"三修"工程(修设备、修管网、修设施),为冬季供暖做准备;另一方面,行业在能源结构调整、智能化改造和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同时,面对能源价格波动,行业也面临着成本控制、技术创新等多重挑战。未来,沈阳将持续探索供暖与能源、生态、经济的深度融合,将以“碳中和”为引领,构建“多能互补、智慧高效、安全低碳”的现代供暖体系。
(一)用户资源优势:公司作为沈阳市大型专业供热上市公司,拥有着逐年增加的稳定热用户,且公司供热管网遍布沈阳市各大主城区及开发区,热负荷充足稳定;同时,公司拥有良好品牌服务形象,市场竞争中有明显优势,是热用户优选的供热服务对象,供热市场资源丰富。(二)专业技术优势:公司是沈阳市最早成立的一家专业供热公司,至今已有45年的历史。长期以来公司立足供热行业,并不断为沈阳市供热行业输送专业技术与人才。经过多年的积淀,公司在技术、设计、施工、运行、人才及服务理念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尤其在供热设计施工方面,公司拥有专业化的供热设计研究院和工程公司,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及工程总承包资质。近年来,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围绕供热技术和关键设备整合国内外先进资源,致力于供热系统优化,全面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和运行效率,努力构建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供热系统。(三)业务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公司的业务管理优势明显,在供热服务过程中,通过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建立用户档案,及时反馈维修等方式,形成了一整套可有效保证生产运营、提供优质服务的高效管理程序。同时,公司建立合理的人才引进和培养策略,建立管理干部、生产技术人员、所站长、技术工人等各层级人力资源储备和职业发展规划,持续优化完善职工薪酬体系,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促进各领域人才的技能提升,有效构筑人才梯队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四)行业政策优势:作为区域内国资背景供热公司,公司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与扶持。沈阳市已实施的“蓝天工程”、“暖房工程”、“拆小联大”等政策为公司供热负荷的快速增加提供了良好契机,通过整体接收和兼并存量市场,有效提升市场占有率。
2016年5月20日晚间公告称,由于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综合考量融资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并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同日公司发布新的定增预案,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4.55亿元,用于供热装备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此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包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用集团;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数量不超过3.35亿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同一价格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用集团认购数量不低于发行总量的10%,且限售期为36个月。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2.6亿元用于供热装备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3.01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型煤粉炉热源建设、大型环状管网建设及智能供热系统建设,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供热收入为6.60亿元,年平均利润总额1.12亿元。此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95亿元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2015年5月14日公告,公司拟4.5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75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30亿元,其中,48500万元用于收购供热相关的经营性资产;126082万元用于惠天热电供热装备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29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60200万元用于向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7885万元用于向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已申请中止)
2015年5月15日公司公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公司采取现金、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由董事会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以现金方式分红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约4.6万平方米的应急储煤场土地被收储,公司获得土地收储补偿7150万元,扣除该地块帐面净值 1140 万元,公司获得土地收储补偿收益 6010 万元。上述土地收储项目,公司获得土地收储及土地整理收益合计6258万元,2014年净利润累计影响额约4693万元。近日,公司已收到上述部分土地收储补偿款2000万元。
2011年8月,公司拟不低于6.56元/股向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不超过15000万股,募资不超过90000万元投于以下项目:沈海热网节能技改及扩建工程项目,铁西金谷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收购惠涌公司部分管网及锅炉资产项目。其中,沈海热网节能技改及扩建工程项目截至2015年6月末,项目进度19.79%。
2011年3月,以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6%(调整前为4%)股权置换公司持有的新东方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新东方公司的全部债权。沈阳水务集团是集供水、排水、污水、地下水资源日常管理为一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截止2010年3月31日,沈阳水务集团的资产总额900,672.7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75,442.2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6,540.96万元人民币,营业利润-5,135.1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823.25万元人民币。
2013年1月,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6%股权同关联方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40.43%股权进行等价置换。储运集团成立于1953年1月1日,注册资本为1,562万元人民币。储运集团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商业物流企业,主要从事商品储存、铁路运输、物流配送、装卸、流通加工,分拣包装等业务。通过此次水务集团与储运集团的股权置换,公司将剥离经营亏损资产,置入相对优良资产,可有效免除因水务集团经营亏损而产生的不利影响,确保公司资产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注册资本521万元,经营范围:供暖 ,供汽,热力供暖工程,电气安装,管道保温,公司拥有其100%股权。2015年1-6月,该公司资产总额161981万元,净资产39251万元,营业收入46322万元,净利润4639万元。
2015年半年报披露,201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税[2011]118号文件《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三北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供热企业,自2011年至2015年供暖期期间,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自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年1月31日公司对外公告,政府部门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补助等资金相关事宜”的安排,针对2022年改造的老旧小区园区内配套部分改造工程(含水电气热),按照立项批复园区内各项改造因素比例、各单位实际中标金额比例予以政府补助。由市财政下达各地区财政,由各地区财政下达到各项目建设单位(区房产局),由各建设单位分别拨付各单位。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该项管网改造补助9.9万元。根据关于2021-2022年供热期居民供热贷款贴息的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供热期(2021-2022年)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以煤炭为能源的供热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支持。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该项贷款贴息补助2,714.06万元。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