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 北京板块 低价股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深股通 预盈预增 旅游概念 京津冀 土地流转 参股银行
文化旅游项目的运营、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表演;旅游景区管理;公园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日用品、五金交电;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为一家集文旅景区开发与运营、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施工总承包、商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服务、旅游服务等多项业务为一体、具备多业态综合开发能力的上市公司。近年来,公司重点推进文化旅游项目,精做旅游生态圈,现已形成了文化旅游、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商业、酒店业、建筑业、物业服务、园林景观、旅游服务等多产业布局,继续高质量推动战略转型目标的实现与转型成果的落地。
2022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和局地暴发的影响,我国旅游行业继续承受较大压力,弹性出游需求收缩,节假日旅游出游人次同比下降;国内商品房销售规模大幅下降,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同比首次负增长。在疫情反复、行业政策限制及自身流动性风险的影响下,公司继续深耕文旅运营、探索景区盈利点,多措并举加强房地产营销,加强内部控制,努力推动公司的平稳运营。
公司坚持以文化旅游作为核心战略布局,多元并举,协同发展。公司现已拥有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古镇、芜湖新华联鸠兹古镇、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等景区;公司在一二线城市、省会城市以及重点城市布局有北京悠悠新天地、天津悦澜湾、长沙梦想城、西宁新华联国际旅游城、三亚奥林匹克花园、惠州新华联广场等二十余个房地产项目。报告期内,公司面对疫情反复对旅游行业带来的深度冲击,强化景区运营,强势营销地产项目,逆风前行,旅游配套产业全力突围;以文化旅游为核心的多元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充分整合、利用内外部资源,分散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现有景区战略定位清晰,建设内容丰富,文化内涵深厚,产品全新升级,互动体验度佳,且区位交通便利,区域消费潜力巨大,为景区运营打下良好基础。公司自有旅行社湖南海外旅游深耕湖南市场多年,拥有较为广泛的客户基础与较高的市场份额,能够有效地为景区导入客流,实现协同发展。
公司现已形成文旅和地产项目开发、景区运营、旅游服务、物业服务、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园林景观、装修装饰、商业运营、酒店管理等日趋完善的产业链结构,能够有效发挥战略协同效应,促进各业务板块之间高效协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平滑业绩波动,提高抗风险能力。
2017年10月19日公告,公司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派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你我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协议约定,新丝路文旅拟按每股1.30港币发行10.86亿股作为本次收购对价,最终以14.118亿港元(约合人民币12亿元)进行收购。
新华联控股持有10.54亿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65.98%。傅军先生持有新华联控股42.5%的股权,为新华联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军先生除新华联控股外,还分别持有北京长石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马来西亚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并通过上述三家公司控股,参股房地产,矿业,餐饮,酒业,城市管道燃气等多个行业的境内外公司。
2016年2月2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丝路文旅以57亿韩元收购郑熙泰持有的黄金海岸7.5%股权。收购完成后,将合计持有黄金海岸59%股权,为黄金海岸的控股股东。公司表示,本次收购基于公司对韩国济州岛旅游及娱乐场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助于增加黄金海岸未来发展所带来的盈利回报。公司已在韩国济州岛设有锦绣山庄项目,黄金海岸的收购将有助于完善公司在韩国济州岛的旅游布局。
2013年8月,公司拟以不低于4.20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5亿股股票,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承诺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2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1、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1.08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该项目将通过回迁楼的建设,妥善解决棚户区居民的安置问题,且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该项目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8.94亿元、净利润3.89亿元;2、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4.86亿元,拟用募集资金11亿元,预计可实现销售额35.26亿元、净利润5.48亿元。3、北京平谷区马坊镇B05-01、B05-02居住及社会停车场库项目:该项目包含有3万平方米的公租房,项目计划总投资8.49亿元,拟用募集资金4亿元,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2.64亿元、净利润2.07亿元。
2016年1月30日公告,证监会发审委于2016年1月29日审核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公司拟不低于9.43元/股定增不超过4.77亿股,募资额不超过450,000万元,在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拟用于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新华联平谷商业中心项目、韩国新华联锦绣山庄国际度假区项目和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18亿元、7亿元、10亿元、10亿元。3项目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97819万元、15383.79万元、906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80164万元))。
北京通州运河湾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岸,西临京杭大运河,北侧紧邻运河文化广场和奥体公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0.13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25.34万平方米(不含地下部分),项目容积率为2.5,绿地率为30%。
黄山纳尼亚小镇项目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总占地面积为73.3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开发面积37.8万平方米,生态保护面积约35.5万平方米。该项目规划容积率以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计算为0.516,以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计算为1.00,建筑密度为25.5%,绿地率为36.5%,停车泊位为2425个。另外,惠州大亚湾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中心北区核心地段,总占地面积39712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3.3。因项目被大亚湾15号规划路分割为东西两块,东地块面积254340平方米,西地块142780平方米。项目定位为中高档地产项目,小区住宅区部分以现代时尚风格为主,商业区部分适度揉合欧式元素,形成以现代风格为主,兼顾欧式风格的品位高档,风情多样的商住一体化小区。整个项目拟分四期开发。
2013年5月,(1)公司拟出资5 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成立北京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转型发展文化旅游地产的重要举措;(2)公司拟出资13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在香港成立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此举为公司未来开拓海外市场奠定基础;同时也是为未来对接境外房地产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机会的一次尝试。
2013年11月,公司拟以1.09亿元收购悦豪物业100%的股权,其中支付新华联控股股权转让款6540万元,支付西藏长石股权转让款4360万元。悦豪物业成立于2000年3月,主营房地长物业管理。新华控股持有其60%的股权,西藏长石持有其40%的股权。公司称收购将从三方面给公司带来益处,首先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其次将进一步延伸公司地产业务产业链,发挥业务协同和品牌协同效应;最后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兑现公司新华联控股在公司重组期间所作有关承诺。
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6019万股对价,同时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支付的股改对价均由其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如需上市流通,应当向其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其书面同意。新华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科瑞集团,泛海投资及巨人投资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2011年7月)三十六个月内,承诺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通过本次重组所获得的全部股份。该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交易或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3年1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西藏合力同创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累计投入资金51,000,000元,成交价格为5.1元/股。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一致行动人合力同创计划未来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此次增持投入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已增持额度)。在未来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2014年4月,公司公布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016年1月5日,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给予公司产业引导资金奖励共计9200万元。上述资金已分三期全部到账,计入营业外收入,将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公司期初投资32301万元持有长沙银行14908万股,持股比例5.7%,截至2015年6月末,期末账面值为86833万元。公司期初投资174万元持有哈尔滨银行232万股,持股比例0.03%,截至2016年12月末,公司持有长沙银行股权比例为9.40%。
2018年9月20日早间公告,公司与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政府、阆中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在成都签署《阆中国际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各方就共同投资、开发及运营阆中国际文化旅游项目拟成立两家合资公司。合作三方将共同出资成立新华联阆中古城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并由合资公司负责5A级景区阆中古城旅游区的开发、运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33,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17,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5%。合作三方还将共同设立另一家合资公司,负责甲方辖区内东大门-灵山区域及东山-白塔区域的相应区域的开发、运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
2018年10月17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的通知,新华联控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新华联控股本次拟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人民币3.74元/股-5.00元/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实施完毕。新华联17日午间收盘价为3.85元/股。
2018年9月19日公告,公司与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政府、阆中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在成都签署《阆中国际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各方就共同投资、开发及运营阆中国际文化旅游项目拟成立两家合资公司。合作三方将共同出资成立新华联阆中古城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并由合资公司负责5A级景区阆中古城旅游区的开发、运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33,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17,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5%。合作三方还将共同设立另一家合资公司,负责甲方辖区内东大门-灵山区域及东山-白塔区域的相应区域的开发、运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
2022年7月1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截至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3,566,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7日。截至2022年6月29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13,566,347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总股本的0.72%。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公司将做好后续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