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 航空机场 航空运输 广东板块 小盘股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深成500 中字头 低空经济 飞行汽车(eVTOL) 华为概念 航母概念 无人机 央国企改革 粤港自贸 通用航空 风能 深圳特区 军工
甲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石油服务、直升机引航、医疗救护;乙类:空中游览、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进出口业务;直升机机体、动力装置、机载设备、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改装及技术服务;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3)类【危险品名称:汽油(闪电<-18℃);煤油】;机械设备的销售;无人机技术推广、驾驶员培训和应用数据服务及无人机系统设备研制与销售;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建设、投资,民用机场经营;航空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海上油气:海上油气直升机飞行服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和核心业务。报告期公司坚持提供优质的海上油气飞行服务,推进五年期协议签署,助力国家海上油气能源增储上产。坚守市场占有率,协调优质机源完成各项飞行任务。与中海油合作完成2吨级eVTOL海上平台货运的试飞。
应急救援:坚持融入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有人机与无人机协同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全年服务于内蒙古、湖南、湖北、四川、浙江、江西等地,持续保持国内应急救援市场的领先地位。深耕“海岛快巴”业务,开通紧急医疗转运航线。编制发布《直升机海上应急救援运行要求》团体标准,提升标准化运作水平。
陆上通航:发挥综合运营优势,打造特色C端消费品牌,实现深圳—珠海短途运输航线常态化运行,在深圳新增多条空中游览航线,在浙江运营普陀山机场至舟山群岛航线。开展多项陆上通航业务,在大田机场保障11家驻场单位开展低空作业活动。完成保障第41次南极科考、第15次北极科考任务,开启第42次南极科考保障任务。保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哈尔滨亚冬会、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活动专项任务、天津马拉松赛事空中拍照飞行任务。执飞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深圳赛区火炬空中传递路线,实现全运会历史上首次空陆传递。
通航维修:公司积极践行国家战略,持续开拓国产直升机市场。进一步拓展机型承修范围,提升深度维修能力和质量体系管理能力。
港口引航:公司在天津港、黄骅港、青岛港、湛江港持续开展引航作业,作业量创历史新高。编制发布《直升机引航作业安全运行要求》团体标准,提升标准化运作水平。启用日照岚山直升机基地,提升日照港引航的服务保障能力和创新水平。
低空经济:融入地方低空经济发展,探索多样化的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推动央地合作,谋划区域布局,在珠三角、长三角、新疆、四川、湖北等多个地区打造包含运营服务、空域管理、维修保障、机场运营等业务在内的区域综合性运营服务平台。拓展多元化低空应用场景,圆满完成吨级eVTOL海油平台试飞、合肥—怀宁跨城货运测试航线首飞,初步建立eVTOL低空货运试验飞行能力及数字化塔台运营能力。启动大型无人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与江西省气象局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与新疆、云南等省区气象局人影中心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025年,是中国通用航空与低空经济产业从战略准备期全面迈向规模化商用加速期的关键一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的“三先三后”科学原则指导下,行业发展路径愈发清晰。在这一阶段,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已从单一的政策引导转向政策与市场的双轮驱动,特别是随着交通运输部系统梳理并推广覆盖低空物流、应急救援、生产作业等领域的低空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以及工信部将低空经济与新材料、航空航天等并列为重点打造的新兴支柱产业,低空经济的产业属性得到强化,应用场景从零散试点走向规模化复制,行业边界不断拓展,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新质生产力。
公司长期深耕通用航空核心领域,在海上油气、应急救援、通航维修等业务板块积累了深厚的运营经验。通过持续刷新安全飞行纪录、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公司以稳定可靠的专业服务赢得客户的长期信赖,在业内树立起技术领先、安全可靠的专业品牌形象。公司积极融入国家深海战略和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极地科考、海上搜救、重大活动保障等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践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战略,公司品牌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成为通航领域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代表。伴随海外业务稳步拓展,公司服务能力与国际标准接轨,品牌影响力逐步延伸至海外市场。
公司依托成熟稳定的安全飞行专业能力,打造完整的通用航空产业链,业务覆盖机场运营、直升机运营、通航维修等核心领域,形成上下游协同发展的一体化运营格局。公司在海上油气、应急救援、陆上通航、港口引航及通航维修五大业务板块持续发力,稳固市场份额。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边界,依托无人机应用能力向智慧城市管理领域延伸,通过参与城市巡检、交通巡查、环境监测等综合服务,探索构建空地协同的城市立体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在600米以下空域长期积累的有人机—无人机协调管制能力,推动自身业务从单一的飞行作业向空管运营服务延伸,为多机型协同运营提供坚实保障,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通航和低空综合运营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安全开展作业,累计飞行时间超50000小时,同时创造了享誉国际同行业的优秀安全记录;最早在国内通航业推行并实施安全管理体系(SMS),同时制定了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健康安全环保(HSE)方案;通过投入合作开发健康监控、远程无人塔台、飞行品质监控系统等系统及设备,全面提高飞行运行的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多次获得中国民航通用航空最高荣誉奖项“金鸥杯”,连续多年获得民航安全责任优胜单位、安全飞行先进单位称号,飞行机组大部分成员分别获得民航局认定功勋奖章、金质奖章、银质奖章及铜质奖章。
报告期内公司共运营87架直升机,机型种类丰富。目前机队运营的主要机型来自莱奥纳多公司、空客直升机公司、西科斯基公司、俄罗斯直升机公司等生产的多种型号直升机。中信海直还在湖北、江西、新疆、广东、海南等地部署无人机共9架。运营4个直升机场:深圳南头、天津塘沽、湛江坡头、海南东方;在全国多地设有基地、起降点。领先的机队规模和综合保障能力得到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456名维修人员、212名飞行员,飞行员中获得功勋奖章5名、金质奖章12名、银质奖章25名、铜质奖章29名。
2017年7月3日公告,公司收到2017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748.62万元人民币。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关于申报2017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2017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2015 年7月—2016年6月)补贴。
2015年12月2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2月18日收到与(株)大宇国际(简称“大宇国际”)签署直升机飞行服务合同,由公司为大宇国际在缅甸的油气项目提供直升机飞行服务。合同期每年大宇国际按合同支付公司固定费用约为人民币4500万元,合同有效期为5年,期限届满前,大宇国际可以选择合同期延长2年,预计2016年3月开始提供飞行服务。公司自2008年起在缅甸提供直升机飞行服务,但客户一直为中资企业。本次与大宇国际的合作实现了公司在海外取得外方客户飞行服务合同的零突破,并为公司进军国际市场积累宝贵经验,对公司竞争优势的提升、国际影响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2015年7月11日公告,公司与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愿携手促进我国通用航空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友好协商,双方就联合组建成立“中国民航通用航空学院”事项达成协议。双方将以该学院为平台,合作开展通用航空人才培养和理论技术研究。
根据2015年10月27日公告,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关于申报2015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通知的相关规定,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直通航”)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2015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7月—2014年6月)补贴。10月23日,海直通航收到2015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人民币983万元。
2013年5月,公司与西科斯基国际有限公司(Sikorsky)签订2架S-92型全新直升机销售合同,总价606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65%。公司目前用于海上石油飞行服务的直升机均为欧直系列直升机,引入西科斯基公司S-92型直升机,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机队结构配置,增强公司在市场、生产作业等方面的竞争力。根据可行性报告测算,购置2架S-92型直升机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48%,投资回报期为10.84年。
2013年5月,公司与西科斯基国际有限公司(Sikorsky)签订2架S-92型全新直升机销售合同,总价606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65%。公司目前用于海上石油飞行服务的直升机均为欧直系列直升机,引入西科斯基公司S-92型直升机,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机队结构配置,增强公司在市场、生产作业等方面的竞争力。根据可行性报告测算,购置2架S-92型直升机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48%,投资回报期为10.84年。2015年4月21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3架俄罗斯直升机集团卡莫夫制造公司生产的Ka-32A11BC型直升机,融资金额为3架直升机总价约4080万美元(不含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95%(即3876万美元),租赁期限10年,融资币种为美元,融资利率为3个月LIBOR+295BP,按季等额本息还款,手续费率1.0%,留购价为3美元,保证金为融资额的5%。
2018年6月5日公告,6月4日,公司获得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核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该证许可公司的经营项目为“航空喷洒(撒)、航空拍摄、空中拍照、表演飞行、驾驶员培训”,有效期限为长期有效。这增强了公司在无人机应用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无人机市场拓展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2018年7月20日公告,7月19日,公司收到2018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1901.06万元。上述补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将计入公司2018年度损益。
2018年7月24日公告,公司与青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成立中信海直青旅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510万元,持股51%;青旅集团以现金出资490万元,持股49%。公司同日公告,公司拟在沙特阿拉伯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信海直(沙特)有限公司,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争取更多海外长期合同。
2018年10月26日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向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2018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7月-2017年6月)补贴。10月25日,海直通航收到2018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人民币2370.96万元。
2018年11月7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在广东省珠海市与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基金)共同签署了《中信芜湖通航智慧港项目合作协议》。协议三方本次的合作项目为建设中信芜湖通航智慧港,项目选址芜湖空港经济区。本次合作以政府支持、市场主导、投资平衡方式实现,项目拟分期进行,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由华晟基金作为项目投资、建设的专业力量,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2018年11月19日公告,公司日前与深圳市南山区土地整备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共同签署了《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补偿金额合计约6亿元人民币,补偿对象包括中信海直位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果树青苗等。公告称,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的框架协议,协议涉及的补偿方式、项目及补偿标准等尚需经协议各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的补偿金额以双方确认的正式评估报告和双方签订的正式补偿协议为准。
2023年2月8日公司对外公告,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99号)相关规定,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直通航”)申请2023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21年7月—2022年6月)。近日,海直通航收到2023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3,270,000元。上述补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规定将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此次获得的补贴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以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