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88035 德邦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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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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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Darbond Technology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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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证券代码|688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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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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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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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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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解海华 |总 经 理|陈田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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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于杰 |独立董事|李明,宋红松,唐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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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35-3469988;86-535-|传 真|86-535-3469923 |
| |34677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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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darbond.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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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dbkj@darbond.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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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3-3号(C-41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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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3-3号(C-41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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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集成电路、半导体、电子|
| |组装、高效新能源、先进制造等领域的封装材料、导电材料、导|
| |热材料、电磁屏蔽材料、结构粘合材料、密封材料等新材料产品|
| |,并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应用与整体解决方案、|
| |关联设备等;经营相关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厂房租赁。(除|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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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高端电子封装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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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
| |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公司前身为烟台德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有限”),|
| |由解海华、林国成、王建斌、周海涛、王建新、陈昕共同出资成|
| |立。 |
| |2002年12月,经烟台中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中|
| |会内验字[2002]x113号)验证,截至2002年12月6日,德邦有限 |
| |已收到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款,共计38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 |2003年1月,德邦有限取得了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 |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35228042975)。 |
| |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2020年11月,德邦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以2020年6月3|
| |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基础折股10,0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
| |份有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20年12月,全体股东|
| |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 |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京永审|
| |(2020)第130007号),截至2020年6月30日,德邦有限经审计 |
| |后的净资产为344,109,365.51元。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61480号),|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德邦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3,983.03万元|
| |。 |
| |2020年12月,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 |告》(京永验字(2020)第210044号),对本次整体变更后的股|
| |本总额10,000.00万元予以确认。 |
| |同月,德邦科技在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整体变更的工商登|
| |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46569|
| |906J)。 |
| |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
| | (一)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及清理情况 |
| | 1、德邦有限层面,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及清理情况 |
| | (1)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原因 |
|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9月发布的《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 |
| |区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规定,烟台留学|
| |人员创业园区对于由留学人员开办的企业给予科技三项经费优先|
| |安排、税收返还等政策扶持。 |
| |2003年1月,德邦有限成立时,为响应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号 |
| |召并争取政策扶持,解海华委托留学归国人员周海涛代为持股,|
| |其中解海华自行持有德邦有限10.50%股权,委托周海涛代为持有|
| |20.00%股权,合计实际持有公司30.50%股权。 |
| | (2)股权代持关系的清理情况 |
| |2009年3月,周海涛与解海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周海涛同 |
| |意将其代为持有的德邦有限20.00%股权转让予解海华,本次股权|
| |转让系周海涛与解海华股权代持关系的解除,不涉及转让对价的|
| |支付。同时,德邦有限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前述股权|
| |转让事宜。 |
| |2009年4月,德邦有限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周海涛不再持有德邦有限股权,周海涛与|
| |实际出资人解海华就德邦有限股权的代持关系已全部解除。 |
| | (3)相关方关于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的确认 |
| |经访谈周海涛并出具书面确认函,周海涛与解海华就德邦有限股|
| |权的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及解除真实有效,上述股权代持已彻底|
| |清理并还原至真实股权所有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争议、纠纷或|
| |潜在的争议、纠纷。 |
| | 2、持股平台层面,股权代持的形成及清理情况 |
| | (1)持股平台的演变过程 |
| |2011年,为激励公司创业合伙人、核心员工及进一步吸引人才,|
| |以大力发展高端电子封装材料业务,并考虑激励范围及人数规模|
| |,实际控制人解海华出资设立康汇有限、德瑞有限两个有限公司|
| |持股平台,预留股权用于未来公司员工股权激励。 |
| |2016年,公司决定实施首次员工股权激励,考虑到合伙企业相比|
| |于有限公司在管理上的便利性,遂成立了两个合伙企业康汇投资|
| |、德瑞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承接康汇有限、德瑞有限所持公|
| |司全部股权。 |
| |(2)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层面,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演变及清 |
| |理情况 |
| | ①股权代持关系的形成原因 |
| |康汇有限、德瑞有限两个持股平台成立时,由于解海华实际拥有|
| |的持股平台股权在未来激励对象确定后将最终授予给各激励对象|
| |,同时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五十九条的|
| |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解|
| |海华亦无法一人同时设立两个有限公司平台,解海华遂委托公司|
| |其他员工暂时代为持有平台股权,并计划后续直接转让给激励对|
| |象。其中,解海华委托公司员工蔡霞、许愿等代为持有康汇有限|
| |股权,委托公司员工陈丽、许秀红代为持有德瑞有限股权。 |
| |②有限公司持股平台的股权变动及股权代持关系的演变过程 |
| |康汇有限已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
| |东一致同意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并履行了相关工商变更程序。 |
| |德瑞有限成立以来,其股权结构及股权代持情况未发生变更。 |
| | ③股权代持关系的清理情况 |
| |2016年5月,康汇有限与康汇投资、德瑞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 |
| |议》,康汇有限同意将其持有的德邦有限4.37%股权转让予康汇 |
| |投资、将其持有的德邦有限6.99%股权转让予德瑞投资;德瑞有 |
| |限与德瑞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德瑞有限同意将其持有的|
| |德邦有限4.25%股权转让予德瑞投资。同时,德邦有限召开董事 |
| |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 |
| |2016年6月,德邦有限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康汇有限、德瑞有限不再持有德邦有限股|
| |权,至此,蔡霞、许愿、陈丽、许秀红等代持员工与实际股东解|
| |海华就通过康汇有限、德瑞有限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代持关系已|
| |全部清理。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康汇有限、德瑞有限已完成注销。 |
| | ④相关方关于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的确认 |
| |经访谈相关代持员工并出具承诺函,蔡霞、许愿、陈丽、许秀红|
| |等代持员工与解海华就持有有限公司持股平台股权、并间接持有|
| |公司股权的代持关系的形成及解除真实有效,上述股权代持已经|
| |彻底清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 |(3)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层面,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演变及清 |
| |理情况 |
| |2016年,公司决定实施首次员工股权激励,为管理便利性考虑,|
| |持股平台由有限公司平台康汇有限、德瑞有限切换至合伙企业持|
| |股平台。由于首批激励员工共计86名,超过了有限合伙企业50位|
| |合伙人的限制,遂成立康汇投资、德瑞投资两个合伙企业作为员|
| |工持股平台。两个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层面,份额代持关系的|
| |形成、演变及清理情况具体如下: |
| | ①康汇投资 |
| |A.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原因康汇投资设立时,各合伙人所持|
| |份额均为其实际拥有,不存在任何代持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
| |自成立以来,康汇投资曾存在部分员工离职退伙的情形,经公司|
| |实际控制人解海华指定,相关离职员工所持份额由当时的执行事|
| |务合伙人于杰暂时代为持有,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实质上系于|
| |杰代解海华持有;此外,2018年,公司以于杰名下代为持有的离|
| |职员工回购份额,对部分员工实施了新一轮股权激励,但考虑到|
| |合伙人后续仍有潜在变动的可能性,拟定上市申报前一次性进行|
| |工商变更登记,期间仍暂由于杰代为持有。上述两个原因形成于|
| |杰代实际控制人解海华、部分员工持有康汇投资份额的情形。 |
| |B.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清理情况2021年6月,康汇投资合伙人签 |
| |署《烟台康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烟台康汇|
|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烟台康汇投资中心(有|
| |限合伙)合伙人出资确认书》等,于杰将其代解海华等相关方持|
| |有的康汇投资合伙份额全部变更为相关方自行持有,并履行了相|
| |关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
| |本次份额变更完成后,各合伙人所持份额均为其实际拥有,康汇|
| |投资层面的份额代持情况已经彻底清理。 |
| |C.相关方关于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的确认经访谈康汇投资合伙|
| |人并出具确认函,康汇投资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及解除真实|
| |有效,上述份额代持已经彻底清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争议、纠|
| |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
| | ②德瑞投资 |
| |A.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原因2016年5月,德瑞投资成立时, |
| |由于部分份额尚未激励完毕,暂由陈丽、许秀红暂时代为持有,|
| |拟用于后续员工激励,实际系代解海华持有。 |
| |自成立以来,德瑞投资曾存在部分员工离职退伙的情形,经公司|
| |实际控制人解海华指定,相关离职员工所持份额由当时的执行事|
| |务合伙人陈丽暂时代为持有,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实质上系陈|
| |丽待解海华持有;此外,2018年,公司实施了新一轮股权激励,|
| |但考虑到合伙人仍有潜在变动的可能性,拟定上市申报前一次性|
| |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仍暂由陈丽代为持有。上述两个原因形|
| |成陈丽、许秀红代实际控制人解海华、部分员工持有德瑞投资合|
| |伙份额的情形。 |
| |B.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清理情况2021年6月,德瑞投资合伙人签 |
| |署《烟台德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烟台德瑞|
|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烟台德瑞投资中心(有|
| |限合伙)合伙人出资确认书》等,陈丽、许秀红将其代解海华等|
| |相关方持有的德瑞投资合伙份额全部变更为相关方自行持有,并|
| |履行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本次份额变更完成后,各合伙人|
| |所持份额均为其实际拥有,德瑞投资层面的份额代持情况已经彻|
| |底清理。 |
| |C.相关方关于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的确认经访谈德瑞投资合伙|
| |人并出具确认函,德瑞投资合伙份额代持关系的形成及解除真实|
| |有效,上述份额代持已经彻底清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争议、纠|
| |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
| |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以及上层持股平台的历史股权|
| |/份额代持情况已经全部彻底清理,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 |
| |形。 |
| |鉴于前述代持情况已经清理,经核查相关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 |、说明确认函、承诺函、访谈记录以及相关资金流水凭证,保荐|
| |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前述股权代持并不影响发行人股权的清|
| |晰稳定,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
| | 4、发行人股东关于所持股权之承诺函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已出具承诺|
| |:“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德邦科技股份系本人/本企业真实持有,|
| |不存在代为持有、接受委托持有、委托他人持有、信托持有等不|
| |真实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结构化或分级等特殊的利益安排;截|
| |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德邦科技的股权不存 |
| |在质押、冻结、查封、拍卖或财产保全等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 |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本人/本企业 |
| |所持有的德邦科技的股权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在德邦科技IPO |
| |期间及发行上市后的股份锁定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保持所持有 |
| |的德邦科技股权的权属清晰、真实、有效,不会设定任何形式的|
| |权利限制,亦不会导致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
| |。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已出具|
| |承诺:“本人所持有的康汇投资\德瑞投资的财产份额系本人真 |
| |实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
| |的情形;本人所持康汇投资\德瑞投资份额不存在质押、抵押、 |
| |担保、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该|
| |部分份额之上设定担保或其他足以影响本人充分行使基于该部分|
| |份额所产生之权益的限制;不存在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人持有的|
| |康汇投资\德瑞投资份额提出任何异议、主张权利或诉讼、仲裁 |
| |等;亦不存在其他导致权属纠纷和潜在纠纷的情形。本人基于该|
| |等份额依法行使合伙人权利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
| | 2022年7月1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
|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 |监许可[2022]1527号)文件,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股)3,556万股,每股面值1元。2022年9月19日,公司在上海|
|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88035。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
| |更为14,22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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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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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2-09-07|上市日期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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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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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3556.0000 |每股发行价(元) |4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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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15254.4000|发行总市值(万元) |16400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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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48748.32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71.60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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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75.85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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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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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103.4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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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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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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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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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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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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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达半导体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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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昆山)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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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国际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德邦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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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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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德邦界面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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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京东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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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苏州泰吉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0.31|
├──────────────────┼────────┼─────┤
|东莞德邦翌骅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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