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1121 宝地矿业 更新日期:2025-11-0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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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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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Xinjiang Baodi Mining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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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证券代码|60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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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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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钢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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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3-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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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高伟 |总 经 理|赵颀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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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王江朋 |独立董事|王庆明,宋岩,潘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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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991-4850667;86-991-|传 真|86-991-4856288;86-991-|
| |4856288 | |4850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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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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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touzizhe@bdky.com.cn;xjbdky@outlook.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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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 |
| |圳城大厦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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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 |
| |圳城大厦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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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岩石矿物测试;矿产开发及加工;房屋租赁;矿业投资;矿产品|
| |、钢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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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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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 | (一)设立方式 |
| |本公司前身为宝地有限,成立于2001年11月14日。发行人是由宝|
| |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2013年11月30日,宝地有限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全体|
| |股东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将宝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折股后的股本总额60,000.0|
| |0万元;宝地有限原有股东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其中宝 |
| |地投资持有28,2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7.00%,金源矿冶持有1|
| |3,8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3.00%,润华投资持有12,000.00万 |
| |股,持股比例为20.00%,海益投资持有6,000.00万股,持股比例|
| |为10.00%。本次整体变更以201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以经大华 |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3]005606号《新疆宝地矿业有|
| |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148,648.49万元为基础,按|
| |1:0.4036的比例折成股本6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 |
| |余88,648.4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3年11月12日,中联资产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3]第0831|
| |号《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
| |评估报告》。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以201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 |
| |准日,宝地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为212,125.60万元。上述资产评估|
| |报告经新疆财政厅《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表》(新财资监管备|
| |[2013]14号)备案。 |
| |2013年11月26日,新疆财政厅作出新财资管[2013]307号《关于 |
| |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方案及国有股|
| |权管理方案的复函》,同意宝地有限整体变更为宝地矿业的方案|
| |;同意宝地有限以2013年7月31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账 |
| |面净资产值为基准,折为60,000.00万股发起人股份,剩余88,64|
| |8.4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此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3年12月3日,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起人协议》。 |
| |2013年12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验字[2013]00036|
| |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12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
| |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0,000.00万元, |
| |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
| |2013年12月13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
| |2013年12月18日,公司在新疆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
| |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50000030002517,注册资本为60,00|
| |0.00万元,实收资本为60,000.00万元。 |
| | (二)发起人 |
| |根据新疆财政厅作出的新财资管[2013]307号《关于新疆宝地矿 |
| |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 |的复函》及宝地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于2013年12月3日共同 |
| |签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本公司共有|
| |4名发起人。 |
| | 二、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
| |本公司系由宝地有限于2013年12月18日整体变更设立。宝地有限|
| |成立于2001年11月14日,自宝地有限成立以来,公司股本演变情|
| |况如下: |
| | 1、2001年11月,宝地有限设立 |
| | (1)名称预先核准 |
| |2001年6月12日,新疆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 |,同意预先核准“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 |
| | (2)股东会决议 |
| |2001年6月6日,宝地有限召开股东会,各股东一致同意共同出资|
| |设立宝地有限,注册资本金5,800.00万元人民币,金源矿冶出资|
| |4,06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473.13万元,实物资产出资2,58|
| |6.87万元,出资比例为70.00%;宝地投资出资1,508.00万元,全|
| |部为货币出资,出资比例为26.00%;地质调查院出资232.00万元|
| |,全部为货币出资,出资比例为4.00%。 |
| | (3)主管部门的批复 |
| |2001年10月26日,新疆地矿局作出新地发[2001]170号《关于同 |
| |意设立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由金源矿冶、|
| |宝地投资和地质调查院共同发起设立“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
| |司”;宝地有限注册资本为5,800.00万元,由实物资产和货币出|
| |资组成,其中实物资产2,586.8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4.60%。 |
| | (4)评估报告 |
| |2001年8月14日,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华评评报 |
| |字[2001]031号《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 |
| |告书》,就金源矿冶拟向宝地有限出资的部分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0年12|
| |月31日,评估范围内金源矿冶部分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净资产账|
| |面值为22,618,609.77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5,868,794.98元。 |
| |2001年9月29日,新疆财政厅作出新财企[2001]112号《关于吐鲁|
| |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
| |核意见的批复》,审核同意了上述资产评估项目。2014年7月11 |
| |日,新疆财政厅作出新财资管[2014]99号《关于确认新疆宝地矿|
| |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相关情况的复函》,确认宝地有限已于2001|
| |年履行了设立审批、资产评估等程序;宝地有限产权清晰,设立|
| |合法有效,不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
| | (5)签署公司章程 |
| |2001年10月15日,宝地有限各股东签署《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
| |公司章程》。 |
| | (6)验资 |
| |2001年11月1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出具五洲 |
| |会字[2001]8-45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1年11月1日|
| |,宝地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伍仟捌佰|
|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3,213.13万元,净资产出资2,586.87万|
| |元。截至2001年11月1日,金源矿冶投入的净资产2,586.87万元 |
| |,与其相关的资产、负债尚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但金源矿冶与|
| |宝地有限(筹)已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半年内办妥财|
| |产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 |在验资报告日后的财产过户办理中,由于部分厂房、地坪、道路|
| |、高压线路、深井、车辆等实物资产(总价值为3,729,873.30元|
| |)产权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宝地有限于2004年5月12日召开2004 |
| |年第一次股东会临时会议,同意金源矿冶对该部分无法办理过户|
| |手续的实物资产以现金进行置换。2004年5月13日,宝地有限收 |
| |到金源矿冶用货币置换实物资产出资的3,729,873.30元,缴存于|
| |宝地有限的中国银行乌鲁木齐解放路支行人民币账户3660026187|
| |08091001中。除此之外,金源矿冶其他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已全|
| |部移交给宝地有限。 |
| |2021年6月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核字[2021]009190号|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对五洲联合会计|
| |师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出具的五洲会字[2001]8-450号验资报告 |
| |及上述现金补足出资事项进行了复核,确认出资与验资报告一致|
| |且金源矿冶已足额完成现金补足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等情形。|
| | (7)办理工商登记 |
| |2001年11月14日,公司取得新疆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 |照》(注册号:6500001001151)。 |
| | 2、2007年8月,宝地有限第一次增资 |
| | (1)股东会决议 |
| |2007年4月14日,宝地有限召开2007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决定 |
| |将宝地有限的注册资本由5,8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 |
| |增资额为4,200.00万元,其中以法定盈余公积增资1,000.00万元|
| |,以任意盈余公积增资3,2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宝地有|
| |限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 |
| | (2)修订公司章程 |
| |2007年4月16日,金源矿冶、宝地投资和地质调查院签署《新疆 |
| |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07年4月16日修正稿)。 |
| | (3)验资 |
| |2007年7月7日,新疆华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阳会字[2|
| |007]10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6月30日,宝地有|
| |限已将盈余公积4,200.00万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1,000.00万元|
| |)转增实收资本。 |
| | (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 |2007年8月24日,宝地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
| |领取了新疆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 |号:6500001001151)。 |
| | 3、2011年12月,宝地有限第二次增资 |
| | (1)主管部门的批复 |
| |2011年6月1日,新疆财政厅作出新财资管[2011]118号《关于对 |
| |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上市报告的批复》,批复同意宝|
| |地有限引入投资者并增资。 |
| | (2)评估报告 |
| |2011年9月2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威正|
| |信评报字(2011)第108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评估报|
| |告,以201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宝地有限的净资产账面价 |
| |值为96,852.10万元,评估价值为186,958.19万元。上述资产评 |
| |估报告经新疆财政厅《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备案表》(新|
| |财资监管备[2011]30号)备案。 |
| |2011年11月16日,新疆财政厅作出新财资管[2011]311号《关于 |
| |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确认中威正|
| |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11)第|
| |1088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并批准宝地有限以利润|
| |分配后的评估值119,853.41万元为基础,持股70.00%,引进投资|
| |者,募集资金51,365.75万元,实施增资的方案。 |
| | (3)股东会决议 |
| |2011年11月18日,宝地有限召开2011年第六次股东会(临时)会|
| |议,决定将宝地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14,286.|
| |00万元,增资额4,286.00万元由新股东润华投资、海益投资认缴|
| |,其中:润华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857.00万元,海益投资认|
| |缴新增注册资本1,429.00万元。 |
| | (4)签署协议 |
| |2011年11月30日,宝地有限、金源矿冶、宝地投资、地质调查院|
| |、润华投资及海益投资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根据该|
| |合同,以原宝地有限利润分配后的评估值119,853.41万元为基础|
| |,宝地有限向润华投资及海益投资募集资金51,365.75万元,实 |
| |施增资扩股,其中:润华投资出资34,243.83万元,持有宝地有 |
| |限20.00%股权;海益投资出资17,121.92万元,持有宝地有限10.|
| |00%股权。增资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1.98元。 |
| | (5)修订公司章程 |
| |2011年12月28日,金源矿冶、宝地投资、地质调查院、润华投资|
| |、海益投资签署《公司章程修订案》。 |
| | (6)验资 |
| |2011年12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华验字[201|
| |1]34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12月28日止,宝地有限 |
| |已收到润华投资、海益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
| |286.0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
| | (7)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 |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新疆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 |照》(注册号:650000030002517)。 |
| | 4、2012年12月,宝地有限第三次增资 |
| | (1)主管部门的批复 |
| |2011年6月1日,新疆财政厅作出新财资管[2011]118号《关于对 |
| |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上市报告的批复》,同意宝地有|
| |限进行资产重组。 |
| |2012年9月28日,新疆财政厅出具新财资管[2012]298号《关于新|
| |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同意宝地有限|
| |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优化其股东结构,使宝地投资成为宝地有限的|
| |控股单位。 |
| | (2)评估报告 |
| |2012年9月24日,中联资产评估出具中联评报字[2012]第619号《|
| |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
| |据该资产评估报告,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宝地有限|
|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9,239.52万元,评估值为163,742.74万元 |
| |。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经新疆财政厅《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表》|
| |(新财资监管备[2012-19]号)备案。 |
| | (3)股东会决议 |
| |2012年10月9日,宝地有限召开2012年第四次股东会(临时)会 |
| |议,决定将宝地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4,286.00万元增加至19,591.|
| |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宝地投资、润华投资和海益投资认缴,|
| |其中:宝地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714.00万元,润华投资认缴|
| |新增注册资本1,061.00万元,海益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30.00|
| |万元。 |
| | (4)修订公司章程 |
| |2012年10月9日,宝地有限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章程修订案》 |
| |。 |
| | (5)签署协议 |
| |2012年11月8日,宝地有限、金源矿冶、宝地投资、地质调查院 |
| |、润华投资及海益投资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
| |议,宝地投资、润华投资及海益投资以现金向宝地有限增资6.08|
| |亿元,共计增加注册资本5,305.00万元,其中:宝地投资出资42|
| |,56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714.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 |
| |公积;润华投资出资12,16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61.0|
| |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海益投资出资6,080.00万元,认缴 |
| |新增注册资本530.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每元|
| |注册资本11.46元。 |
| | (6)验资 |
| |2012年11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华验字[201|
| |2]354号《验资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 |
| |进行了验证,确认上述5,30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 | (7)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 |2012年12月11日,公司取得新疆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 |照》(注册号:650000030002517)。 |
| | 5、2012年12月,宝地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 | (1)股东会决议 |
| |2012年12月5日,宝地有限召开2012年第五次股东会(临时)会 |
| |议,同意金源矿冶将其持有的宝地有限2,494.00万元股权(占注|
| |册资本12.73%)转让给宝地投资;同意地质调查院将其持有的宝|
| |地有限40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2.04%)转让给宝地投资 |
| |。本次转让完成后,地质调查院不再持有宝地有限的股权。 |
| | (2)签署协议 |
| |2012年11月8日,宝地有限、金源矿冶、宝地投资、地质调查院 |
| |、润华投资及海益投资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
| |议,以中联评报字[2012]第619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 |
| |基础,金源矿冶将其持有的宝地有限12.73%的股权转让给宝地投|
| |资,转让价款为28,581.24万元;地质调查院将其持有的宝地有 |
| |限2.04%的股权转让给宝地投资,转让价款为4,584.00万元。 |
| |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 |2012年12月25日,宝地有限办理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 |登记。 |
| | 6、2013年12月,宝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 | (1)主管部门的批复 |
| |2013年11月26日,新疆财政厅出具新财资管[2013]307号《关于 |
| |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及国|
| |有股权管理方案的复函》: |
| |①同意新疆地矿局上报的《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 |为股份有限公司(筹)方案》、《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
| |②同意宝地有限以2013年7月31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 |
| |华审字[2013]005606号《审计报告》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1,486,|
| |484,854.29元为基准,折为60,000.00万股发起人股份,剩余886|
| |,484,854.29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
| |③整体变更后,宝地矿业总股本为60,000.00万股,其中宝地投 |
| |资持有28,2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47.00%,股东性质为国有股 |
| |东;金源矿冶持有13,8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3.00%,股东性 |
| |质为国有股东。 |
| | (2)签署发起人协议 |
| |根据宝地矿业全体股东于2013年12月3日签署的《新疆宝地矿业 |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及宝地有限于2013年11月30日召开|
| |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同意以经|
| |大华审字[2013]005606号《审计报告》审计后的净资产为基础,|
| |将宝地有限的净资产148,648.49万元中的60,000.00万元折为股 |
| |份公司股本(计6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余额88,64|
| |8.49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
| | (3)审计、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情况 |
| |2013年9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审字[2013]005606 |
| |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7月31日,宝地 |
| |有限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48,648.49万元。 |
| |2013年11月12日,中联资产评估出具中联评报字[2013]第0831号|
| |《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以2013年7月31日为 |
| |评估基准日,宝地有限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48,648.49万元,评|
| |估价值为212,125.60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经新疆财政厅《国|
| |有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表》(新财资监管备[2013]14号)备案。 |
| | (4)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2013年12月13日,宝地矿业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
|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并选举产生第一|
| |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
| | (5)验资 |
| |2013年12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13]000363 |
|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
| |程规定完成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60,000.00万元 |
| |,注册资本实收到位。 |
| | (6)工商变更登记 |
| |2013年12月18日,宝地矿业完成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工|
| |商登记手续,领取了新疆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注册号:650000030002517)。 |
| | 7、2021年2月,宝地矿业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21年2月8日、2021年4月28日,转让方股东润华投资与受让方 |
| |徐思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润华投资将其持有的|
| |宝地矿业3.67%股权共2,200.00万股,以7,480.00万元转让给徐 |
| |思涵,参照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盛华评报字(2021|
| |)第1134号《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
| |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按照每股3.40元作为转让价格,股|
| |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
| | 8、2021年4月,宝地矿业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21年4月27日,转让方股东润华投资与受让方润石投资签订股 |
| |权转让协议,约定润华投资将其持有的宝地矿业1.67%股权共1,0|
| |00.00万股,以3,600.00万元转让给润石投资,转让价格为每股3|
| |.60元,由双方协商确定,主要参考宝地矿业的净资产价值因素 |
| |,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
| |2021年4月27日,转让方股东润华投资与受让方中健博仁签订股 |
| |权转让协议,约定润华投资将其持有的宝地矿业1.67%股权共1,0|
| |00.00万股,以3,600.00万元转让给中健博仁,转让价格为每股3|
| |.60元,由双方协商确定,主要参考宝地矿业的净资产价值因素 |
| |,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
| |由于润华投资与中健博仁、润石投资属于关联方,所以未参照20|
| |21年4月《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 |
| |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评估的资产价格进行定价。 |
| | 9、2021年6月,宝地矿业第三次股权转让 |
| | (1)主管部门批复 |
| |2021年6月22日,新疆国资委作出新国资产权[2021]176号《关于|
| |对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受让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事宜的批复》,同|
| |意凯迪投资、金投资管受让宝地矿业3.92%、0.98%股份。 |
| | (2)评估报告 |
| |2021年4月26日,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盛华评报字(2|
| |021)第1134号《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金投资产管 |
| |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
|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
| |1月31日,宝地矿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5,021.43万元,评估 |
| |价值为204,495.97万元,每股净资产为3.40元。上述资产评估报|
| |告经新疆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备案表》(新国资|
| |产权备[2021]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备案表》( |
| |新国资产权备[2021]9号)备案。 |
| |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2021年6月23日,转让方股东润华投资分别与受让方金投资管、 |
| |凯迪投资、国有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润华投资分别将其|
| |持有的宝地矿业0.98%股权共5,882,353.00股、3.92%股权共23,5|
| |29,412.00股、2.45%股权共14,705,883.00股,以2,000.00万、8|
| |,000.00万元、5,000.00万元分别转让给金投资管、凯迪投资、 |
| |国有基金,根据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盛华评报字(|
| |2021)第1134号《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金投资产管|
| |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项目涉及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
|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按照每股3.40元作为转让价格|
| |,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
| | 10、2021年6月,宝地矿业第四次股权转让 |
| | (1)主管部门批复 |
| |2021年6月4日,新疆国资委作出新国资企改[2021]134号《关于 |
| |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员工持股事宜的意见》,认为|
| |宝地矿业“本次申请开展员工持股是通过受让现有民营股东新疆|
| |润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2.28%的股权……不适用《国有控 |
| |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
| |6]133号)……由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审核批准”。 |
| | (2)持股平台设立 |
| |2021年6月23日,发行人及其合营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员工分别 |
| |设立嘉兴宝地、嘉兴宝润、嘉兴宝益、嘉兴甄铭以投资宝地矿业|
| |。 |
| |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2021年6月26日,转让方润华投资分别与受让方嘉兴宝地、嘉兴 |
| |宝润、嘉兴宝益、嘉兴甄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润华投资分|
| |别将其持有的宝地矿业0.21%股权共123.20万股、0.45%股权共26|
| |9.10万股、0.44%股权共263.00万股、0.04%股权共22.00万股, |
| |以418.88万元、914.94万元、894.20万元、74.80万元分别转让 |
| |给嘉兴宝地、嘉兴宝润、嘉兴宝益、嘉兴甄铭,参照中盛华资产|
|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盛华评报字(2021)第1134号《新疆凯迪|
|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 |项目涉及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
| |告》,按照每股3.40元作为转让价格,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 |。 |
| |根据嘉兴宝地、嘉兴宝润、嘉兴宝益、嘉兴甄铭的《受让非国有|
| |股东股份参与股权投资计划管理办法》:锁定期内,合伙人离职|
| |后,除管理委员会批准保留外,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合伙人参|
| |与本股权投资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股权投资计划权益收|
| |回,转让给具备参与股权投资计划资格且自愿参与的受让人,按|
| |照认购份额的成本与持有份额期间参考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
| |可得利息的总和返还给原合伙人,资金由受让人支付;锁定期后|
| |,合伙人离职后,该合伙人已经实现的权益归该合伙人所有。待|
| |退出人持有股票卖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退出人支付投资款和|
| |应分配权益。 |
| | 11、2021年7月,宝地矿业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21年7月8日,转让方润华投资分别与受让方宁波涌峰、姚学林|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润华投资分别将其持有的宝地矿业1.40|
| |%股权共840.00万股、0.50%股权共300.00万股,以2,856.00万元|
| |、1,020.00万元分别转让给宁波涌峰、姚学林,参照中盛华资产|
|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盛华评报字(2021)第1134号《新疆凯迪|
|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 |项目涉及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
| |告》,按照每股3.40元作为转让价格,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 |。 |
| | 12、2021年7月,宝地矿业股东代持解除 |
| |2021年2月8日,李直杰与徐思涵签订《代持协议》;2021年4月2|
| |9日,签订《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李直杰委托徐思涵代 |
| |其持有宝地矿业95.59万股股份,占宝地矿业股份总数的0.16%。|
| |2021年7月31日,李直杰与徐思涵签订《代持协议》、《代持协 |
| |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为确保宝地矿业的股权清晰性|
| |,协商一致解除《代持协议》和《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登|
| |记在徐思涵名下的宝地矿业95.59万股股份还原至李直杰。 |
| |2021年2月8日,赵秋香与徐思涵签订《代持协议》;2021年4月2|
| |9日,签订《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赵秋香委托徐思涵代 |
| |其持有宝地矿业31.76万股股份,占宝地矿业股份总数的0.05%。|
| |2021年7月31日,赵秋香与徐思涵签订《代持协议》、《代持协 |
| |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为确保宝地矿业的股权清晰性|
| |,协商一致解除《代持协议》和《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将登|
| |记在徐思涵名下的宝地矿业31.76万股股份还原至赵秋香。 |
| |李直杰于2021年2月8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其受让宝地矿业股|
| |权资金325.00万元全额支付给徐思涵;赵秋香于2021年2月8日通|
| |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其受让宝地矿业股权资金108.00万元全额支|
| |付给徐思涵。徐思涵于2021年2月9日将李直杰与赵秋香向其支付|
| |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433.0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全额支付给|
| |润华投资。 |
| |李直杰、赵秋香与徐思涵于2021年7月31日签订的《代持协议》 |
| |、《代持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生效后,前述代持关系已|
| |解除,宝地矿业的股东名册中已将李直杰和赵秋香登记为宝地矿|
| |业股东,李直杰、赵秋香还原为宝地矿业的股东,分别持有宝地|
| |矿业0.16%股份、0.05%股份,代持股份已经清理完毕。截至本招|
| |股意向书签署日,徐思涵与李直杰、赵秋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代|
| |持关系解除后,该等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
| |他可能导致持有宝地矿业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
| |。李直杰、赵秋香与徐思涵的代持关系解除真实。 |
| |徐思涵与李直杰、赵秋香之间的代持关系真实。李直杰、赵秋香|
|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属于公务员或离职的国家公|
| |务员,不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李直杰、赵秋香|
| |受让润华投资持有的宝地矿业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货币资金|
| |,不存在借款,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综上所述,|
| |李直杰、赵秋香与徐思涵代持关系真实,不存在通过伪造代持关|
| |系规避监管的情况。 |
| |上述代持股权已经清理完毕,经股权变动各方确认,本次宝地矿|
| |业股东代持解除为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各方未因此产生诉讼等|
| |争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代持解除后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
| |、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0007|
| |31825217N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80,000.00万元,注册地址和|
| |总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 |
| |城大厦15楼。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3-02-27|上市日期 |2023-03-10|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0000.0000|每股发行价(元) |4.38 |
├──────────┼─────┼──────────┼─────┤
|发行费用(万元) |6155.19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8760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81444.81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26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6.31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10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7.51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新疆中亚华宝矿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9.00|
├──────────────────┼────────┼─────┤
|新疆华金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9.10|
├──────────────────┼────────┼─────┤
|新疆和田广汇锌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9.23|
├──────────────────┼────────┼─────┤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0.00|
├──────────────────┼────────┼─────┤
|新疆宝顺新兴供应链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新疆怡盛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19.00|
├──────────────────┼────────┼─────┤
|新疆荣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43.00|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3.00|
├──────────────────┼────────┼─────┤
|新疆金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6.10|
├──────────────────┼────────┼─────┤
|新疆金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30.00|
├──────────────────┼────────┼─────┤
|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0.00|
├──────────────────┼────────┼─────┤
|鄯善昌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20.00|
├──────────────────┼────────┼─────┤
|鄯善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0.00|
├──────────────────┼────────┼─────┤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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