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008 宏昌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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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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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Zhejiang Hongchang Electrical Technology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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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证券代码|30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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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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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家用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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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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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陆宝宏 |总 经 理|陆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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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佘砚 |独立董事|刘伟,刘斌红,吕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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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79-84896101 |传 真|86-579-82271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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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hongcha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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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hckj@hongchan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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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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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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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
| |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
| |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
| |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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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流体电磁阀、传感器及其他电器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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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1996年5月3日,自然人李建明、陆宝宏、周治龙出资50万元设立|
| |宏昌有限,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其中:李建明出资人民币30|
|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陆宝宏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注册资 |
| |本的20%;周治龙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1996年|
| |5月3日,金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
| |资报告》。 |
| |1996年5月3日,宏昌有限在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
| |局登记设立。 |
| | 2、宏昌有限股权代持情况 |
| |1996年5月宏昌有限设立时,李建明及周治龙所持股权实际为陆 |
| |宝宏所有。 |
| |陆宝宏原籍为兰溪市,后于1996年到金华创办宏昌有限,因当时|
| |有效之《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两个以上股东出资设立|
| |,为方便办理工商登记,陆宝宏委托户籍在金华的李建明及周治|
| |龙代持部分股权。 |
| |2000年2月1日,宏昌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资100万 |
| |元,由陆宝宏认缴80万元、李建明认缴10万元、周治龙认缴10万|
| |元。宏昌有限本次新增的100万元注册资本实际均由陆宝宏缴纳 |
| |,李建明及周治龙增资对应的股权均系为陆宝宏代持。 |
| |为解除前述股权代持事项,2003年6月,李建明将为陆宝宏代持 |
| |的股权转让给周慧明,周治龙将代持股权转让给陆灿。本次股权|
| |转让完成后,陆宝宏与李建明、周治龙之间的股权代持事项清理|
| |完毕。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份代持情形已经彻底清理|
| |,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
| |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股份代持情形已|
| |经彻底清理,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
| |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3、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宏昌科技系由宏昌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
| |体发起人宏昌控股、陆宝宏、周慧明、陆灿、浙创投、金华宏盛|
| |、金华宏合、陆宝明、许旭红、陆英、查健梅、吴挺松、吴星、|
| |宋恩萍、戴璇、吴晓康以经天健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19年1月31 |
| |日止的净资产250,581,417.02元,折合股本5,000万股,每股面 |
| |值1元,股本为5,000万元,折股溢价200,581,417.02元计入资本|
| |公积。 |
| |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
| |2019年4月5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
| |出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19]第2014号”|
| |《资产评估报告书》。 |
| |2019年5月2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 |
| |健验〔2019〕16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 |
| |况进行了审验。 |
|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取得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 |
|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01254999838P。 |
| | 4、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1)2018年11月,宏昌有限增资至1,475.25万元 |
| |2018年11月24日,宏昌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
| |加至1,475.25万元。由新增股东宏昌控股以货币方式出资825.25|
| |万元,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足额缴纳。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
| |权。增资后宏昌控股持有825.25万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5.9|
| |397%。 |
| |2019年12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
| |健验[2019]53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1月28 |
| |日止,宏昌有限已收到宏昌控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人民币825.25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
| |2018年11月26日,宏昌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
| | (2)2018年12月,宏昌有限增资至1,750.00万元 |
| |2018年12月13日,宏昌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
| |加至1,750.00万元。由新增股东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 |货币方式出资113.75万元(实际出资3,000万元,其余2,886.25 |
| |万元计入资本溢价,每股出资26.37元)、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 |
|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出资59.50万元(实际出资765万|
| |元,其余705.50万元计入资本溢价,每股出资12.86元)、金华 |
| |宏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出资45.50万元 |
| |(实际出资585万元,其余539.50万元计入资本溢价,每股出资1|
| |2.86元)、陆宝明以货币方式出资25.2875万元(实际出资666.8|
| |675万元,其余641.574万元计入资本溢价,每股出资26.37元) |
| |、许旭红以货币方式出资15.8375万元(实际出资417.6575万元 |
| |,其余401.82万元计入资本溢价,每股出资26.37元)、陆英以 |
| |货币方式出资6.2125万元(实际出资163.8325万元,其余157.62|
| |万元计入资本溢价,每股出资26.37元)、查健梅以货币方式出 |
| |资2.1875万元(实际出资57.6875万元,其余55.50万元计入资本|
| |溢价,每股出资26.37元)、吴挺松以货币方式出资1.75万元( |
| |实际出资46.15万元,其余44.40万元计入资本溢价,每股出资26|
| |.37元)、吴星以货币方式出资1.40万元(实际出资36.92万元,|
| |其余35.52万元计入资本溢价,每股出资26.37元)、宋恩萍以货|
| |币方式出资1.1375万元(实际29.9975万元,其余28.86万元计入|
| |资本溢价,每股出资26.37元)、戴璇以货币方式出资1.1375万 |
| |元(实际29.9975万元,其余28.86万元计入资本溢价,每股出资|
| |26.37元)、吴晓康以货币方式出资1.05万元(实际出资27.69万|
| |元,其余26.64万元计入资本溢价,每股出资26.37元),在2019|
| |年1月31日之前足额缴纳。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权。增资后, |
| |上述新增股东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6.5%、3.4%、2.6%、|
| |1.445%、0.905%、0.355%、0.125%、0.1%、0.08%、0.065%、0.0|
| |65%、0.06%。 |
| |2019年12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
| |健验[2019]53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2月27 |
| |日止,宏昌有限已收到新增股东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金华宏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宏合企业管理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陆宝明、许旭红、陆英、查健梅、吴挺松|
| |、吴星、戴璇、宋恩萍、吴晓康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5,826.80万|
|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274.75万元,计入资|
| |本公积(资本溢价)5,552.05万元。 |
| |2018年12月26日,宏昌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
| | (3)2019年5月,股份公司设立 |
| |2019年3月11日,宏昌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宏昌有限以2019年1|
| |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
| |2019年4月8日,宏昌有限股东会决议,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日出具的“天健审[2019]2156号”|
| |《审计报告》,宏昌有限2019年1月31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0,581|
| |,417.02元,并将该净资产中5,000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折合股份|
|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每股面值1元,计5,000万股,折股溢价200,|
| |581,417.02元计入资本公积。确认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
| |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5日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9]第2014号《|
| |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1月31日,宏昌有限经评估的净资 |
| |产为29,169.70万元。 |
| |2019年5月2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 |
| |健验[2019]16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5月17日|
| |止,宏昌科技(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9年1月3|
| |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250,581,417.02元,折合股本5,000万股,|
| |其余净资产200,581,417.02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取得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 |
|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01254999838P。 |
| | (4)2020年5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 |
| |2020年5月19日,宏昌科技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认2019年6|
| |月25日吴晓康与周慧明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吴|
| |晓康将持有宏昌科技3万元股份以27.74万元转让给周慧明,该协|
| |议附有生效条件,在宏昌科技成立满一年之次日(即2020年5月1|
| |7日)起生效的。股份转让款周慧明已于2019年6月25日支付,因|
| |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保证该股权的交割,吴晓康将该3万元 |
| |股权于2019年6月27日质押给了周慧明,同日,金华市市场监督 |
| |管理局出具了(金市监)股质登记设字[2019]第0424号《股权出|
| |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
| | ①吴晓康股份转让的背景 |
| |吴晓康系金华市中心医院某科室副主任,于2018年12月以增资方|
| |式入股。 |
| |吴晓康虽然不属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但为响应金华|
| |当地及医院内部的政策,自愿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 |2019年6月25日,吴晓康与周慧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
| |吴晓康将所持发行人3万股股份以27.7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慧明|
| |。因吴晓康系发行人的发起人,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设立|
|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此双方约定,转让协议自发行人设立|
| |满一年之次日起生效。 |
| |②吴晓康股份转让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 |
| |吴晓康入股时的价格为27.69万元,鉴于吴晓康持股时间较短, |
| |经双方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按照吴晓康持股成本并酌情溢|
| |价确定。 |
| |周慧明受让吴晓康所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
| |本次股份转让已经完成,转让款已经结清,转让双方不存在委托|
| |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③《股份转让协议》及所附生效条件的主要内容 |
| |2019年6月25日,吴晓康(协议中的“甲方”)与周慧明(协议 |
| |中的“乙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A、标的股份为甲方所持发行人3万股股份。 |
| |B、转让价格为27.74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成立之日起3日内将 |
| |全部股权 |
| | 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C、协议生效后5日内,甲方须配合发行人及乙方办理完成本次股|
| |份转让的 |
|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甲方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标的股份,以|
| |及甲方在本协议成立后变更完成前因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未分|
| |配利润转增等原因获得的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 |
| |D、过渡期内(指本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工商变 |
| |更登记之日), |
| |甲方在发行人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提名权、表决|
| |权、收益权、知情权等全部股东权利)及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 |,甲方不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或承担股东义务。 |
| |E、过渡期内,甲方因发行人分红、资本公积转增、未分配利润 |
| |转增等任何 |
| | 原因获得的现金收益或发行人的股份均归乙方所有。 |
| |F、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发行人整体变更满一年之 |
| |次日(即2020 |
| | 年5月17日)起生效。 |
| | ④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 |
| |吴晓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赌协议或|
| |类似安排。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周慧明受让吴晓康的股份|
| |,定价公允,资金来源合法,收购行为合法合规;吴晓康与发行|
|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 |
| |2020年5月,吴挺松与周慧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吴挺松将 |
| |持有宏昌科技5万元股份以49.55万转让给周慧明,股份转让款周|
| |慧明已于2020年5月22日支付。 |
| |2020年5月28日,宏昌科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 |
| |登记。 |
| |公司现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
| |330701254999838P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11,634,322.00元,股|
| |份总数130,963,234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
| |通股份A股15,12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15,843,23|
| |4股。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差额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部分尚未 |
| |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所致。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11日在深圳证 |
|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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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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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1-05-28|上市日期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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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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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1666.6667 |每股发行价(元) |3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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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8079.24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62666.6679|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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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4587.43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79.00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72.67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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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01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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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35.20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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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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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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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宏耘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兰溪协成磁控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合肥弘盛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宏昌电器(无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0.00|
├──────────────────┼────────┼─────┤
|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杭州宏质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0.00|
├──────────────────┼────────┼─────┤
|杭州良质关节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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