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1205 盛航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Nanjing Shenghang Shipping Co.,Ltd. |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证券代码|001205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交通运输 |
├────┼───────────┬────┬───────────┤
|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21-05-13 |
├────┼───────────┼────┼───────────┤
|法人代表|晏振永 |总 经 理|李广红 |
├────┼───────────┼────┼───────────┤
|公司董秘|王天红 |独立董事|陈华,薛文成,乔久华 |
├────┼───────────┼────┼───────────┤
|联系电话|86-25-85668787 |传 真|86-25-85668989 |
├────┼───────────┴────┴───────────┤
|公司网址|www.njshsh.com |
├────┼────────────────────────────┤
|电子信箱|njshhy@njshshipping.com |
├────┼────────────────────────────┤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 |12号7幢 |
├────┼────────────────────────────┤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 |12号7幢 |
├────┼────────────────────────────┤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际|
| |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内船舶管理;船舶租赁;信|
| |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路|
| |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
| |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 |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国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
| |水上运输业务。 |
├────┼────────────────────────────┤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
| |发行人系由盛航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盛|
| |航有限将截至2014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有限公 |
| |司注册资本5,008万元,股本总额5,008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 |
| |净资产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出资比例享有折合股|
| |本后的股份。 |
| |2014年11月4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
| |号为32012300001013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8万元。|
| | (二)发起人 |
| | 公司的发起人为李桃元、南京炼油厂、如意投资。 |
| |(三)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 |从事的主要业务 |
| |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李桃元、南京炼油厂、如意投资。 |
|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李桃元拥有的主要资产为盛航有限的股权,|
| |主要在盛航有限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南京炼油厂拥有的主要资产|
| |为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主要从事石油制品生|
| |产、销售业务;如意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主要|
| |从事实业投资业务。 |
| |发行人改制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李桃元、南京炼油厂、如意投资|
| |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如意|
| |投资和南京炼油厂分别于2017年3月、2019年1月将其所持发行人|
| |股份转让,转让后不再是发行人股东。 |
| |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 |发行人系由盛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继承了盛航有限的全部资产|
| |和业务。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国内沿海、|
| |长江中下游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
| |重大变化。 |
|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
| |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
| |发行人系由盛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没有变|
| |化。 |
|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 |系及演变情况 |
| |公司成立以来,独立经营,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主要发起人|
| |的情形。 |
|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发行人系由盛航|
| |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依法继承了盛航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
| |务,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
| |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
| | 1、有限公司阶段 |
| | (1)1994年11月,公司前身盛航有限设立 |
| |1994年8月26日,南京盛航实业公司、南京市粮油储运贸易公司 |
| |、南京金谷大厦、南京面粉厂、南京金象粮油实业公司、南京市|
| |粮油汽车运输公司、南京金江实业公司、南京粮油食品厂、南京|
| |天盈实业公司、南京润泰实业贸易公司、南京金冠房地产开发公|
| |司、南京市粮油贸易公司共12名股东签署《南京盛航海运有限责|
| |任公司章程》。 |
| |1994年9月13日,南京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宁审所验字94/229号 |
| |《企业注册资本验资报告书》验证,盛航有限已收到股东南京盛|
| |航实业公司等12名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708万元,均为实物 |
| |出资。 |
| |1994年11月7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盛航有限核发了注册 |
| |号为13498587-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盛航有限住所为南京|
| |市下关区龙江路131号;法定代表人为赵新建;注册资本为708万|
| |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经营范围为沿海货|
| |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销售粮油;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
| |原料;五金交电。经营期限为自199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7日|
| |止。 |
| |因盛航有限本次设立时708.00万元的实物出资未经评估,盛航有|
| |限于2014年7月1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对公司1994|
| |年设立时的实物出资进行再出资的议案》,一致同意各股东以货|
| |币资金出资的方式对上述未经评估的实物出资进行再出资。其中|
| |股东李桃元交付212.40万元,股东南京炼油厂交付212.40万元,|
| |股东如意投资交付283.20万元,合计708.00万元,盛航有限收款|
| |后将上述款项计入资本公积。同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对|
| |公司股东的到期债务与公司股东对公司交付再出资货币资金的到|
| |期债务进行抵销的议案》,一致同意盛航有限以对李桃元到期债|
| |务中的212.40万元与李桃元应交付的再出资货币资金212.40万元|
| |进行债务抵销;以对南京炼油厂到期债务中的212.40万元与南京|
| |炼油厂应交付的再出资货币资金212.40万元进行债务抵销;以对|
| |如意投资到期债务中的283.20万元与如意投资应交付的再出资货|
| |币资金283.20万元进行债务抵销。 |
| |2014年7月1日,盛航有限、李桃元、南京炼油厂、如意投资及江|
| |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债务抵销协议》,确认截至2014|
| |年6月30日,盛航有限因向南京炼油厂借入款项形成的债务总计4|
| |,040.40万元;因向李桃元借入款项形成的债务总计513.22万元 |
| |;因向江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借入款项形成的债务总计1,03|
| |3.96万元,上述债务均为到期债务。各方约定,南京炼油厂对盛|
| |航有限应交付的212.40万元再出资货币资金与盛航有限对南京炼|
| |油厂到期债务4,040.40万元中的212.40万元进行债务抵销;江苏|
| |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对盛航有限到期债权中的283.20万元转|
| |让给如意投资,转让后如意投资对盛航有限应交付的283.20万元|
| |再出资货币资金与盛航有限对如意投资到期债务283.20万元进行|
| |债务抵销;李桃元对盛航有限应交付的212.40万元再出资货币资|
| |金与盛航有限对李桃元到期债务513.22万元中的212.40万元进行|
| |债务抵销。 |
| |2017年7月28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专字(2017)01463|
| |号《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出资验资报告再出资复|
| |核报告》,确认盛航海运已于2014年7月1日用货币资金对于1994|
| |年9月13日宁审所验字94/229号验资报告中未经评估的实物出资 |
| |部分进行了再出资。 |
| | (2)2003年3月,盛航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2年10月25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所有股东一|
| |致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盛航有限股权全部转让,并均放弃优先受让|
| |权,股权转让事宜全部委托南京盛航实业公司办理。本次股权转|
| |让已经主管部门南京市粮食局同意。 |
| |2002年10月30日,江苏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信会评|
| |字[2002]第048号《南京盛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产评估报 |
| |告书》。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02年4月30日, |
| |盛航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70.73万元。 |
| |2002年11月8日,南京市国资管理部门下属的南京产权交易中心 |
| |发布盛航有限产权公开转让的公告。 |
| |2002年12月3日,上述股权转让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经南京市粮 |
| |食局同意,并在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备案,取|
| |得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 |2002年12月25日,经南京产权交易中心鉴证,南京盛航实业公司|
| |与南京通达船务有限公司、武天寿、张玉琴、南京永盛船舶管理|
| |有限公司签署《产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标的为经江苏天信会计|
| |师事务所评估确认的盛航有限整体产权。 |
| |其中,南京通达船务有限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买断盛航有限40%的|
| |股权,武天寿以1.50万元的价格买断盛航有限30%的股权,张玉 |
| |琴以0.50万元的价格买断盛航有限10%的股权,南京永盛船舶管 |
| |理有限公司以1万元的价格买断盛航有限20%的股权。 |
| |2003年1月23日,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就本次整体产权转让开具了 |
| |产权转让发票,确认受让方南京通达船务有限公司等已全部支付|
| |转让价款5万元。 |
| |根据2002年10月25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全部委|
| |托南京盛航实业公司办理。2003年3月10日,南京盛航实业公司 |
| |自身以及代南京金谷大厦等其余11名股东与上述受让方分别签署|
| |《出资转让协议书》。 |
| |2003年3月11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南京通达船 |
| |务有限公司持有盛航有限40%的股权,南京永盛船舶管理有限公 |
| |司持有盛航有限20%的股权,武天寿持有盛航有限30%的股权,张|
| |玉琴持有盛航有限10%的股权;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
| |2003年3月17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1007853)。 |
| | 1)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合理性 |
| |根据《关于贯彻市政府94号文做好产权制度改革中财政国资管理|
| |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宁国资企[2000]63号)规定:“国有企|
| |业产权转让应通过南京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价格以评估为基|
| |幢。 |
| |经核查,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为江苏天信会计师事务所|
| |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信会评字[2002]第048号《南京盛航海运有限 |
| |责任公司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
| |基准日盛航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70.73万元。上述资产评|
| |估结果已经主管部门南京市粮食局同意,并在南京市国有资产管|
| |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备案。 |
| | 2)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背景情况如下: |
| |①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意|
| |见》(宁政 |
| |发[2000]94号)规定,“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基|
| |本淘汰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企业;80%的国有股权从国有中小型 |
| |企业中退出,彻底放开搞活”。 |
| |根据盛航有限2002年2月26日董事会会议纪要载明,“面对竞争 |
| |日趋激烈的海运市场,像盛航海运这样规模的小公司已很难适应|
| |竞争需要;国有资产必须从一般竞争性行业尽快退出…”。 |
| |②根据江苏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苏|
| |信会审字 |
| |[2002]第280号),截至2002年4月30日,盛航有限未分配利润为|
| |-867.37万元;2001年1-12月净利润为-81.38万元;2002年1-4月|
| |净利润为-38.11万元。同时,盛航有限存在其他应付款168.25万|
| |元及长期借款300万元。 |
| |③根据对盛航有限曾任总经理马建平的访谈:“公司1994年设立|
| |时的主要经 |
| |营业务是以粮食运输为主的货物运输…从1994年设立到2002年期|
| |间,航运业大环境一直不太景气,而且这个行业也是充分竞争的|
| |行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高于资|
| |产评估结果,符合《关于贯彻市政府94号文做好产权制度改革中|
| |财政国资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宁国资企[2000]63号)的|
| |相关规定,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 |
| | 3)本次股权转让的合规性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身盛航有限2003|
| |年股权转让已经主管部门南京市粮食局同意,并进行资产评估,|
| |且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南京市粮食局同意及在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
| |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备案,并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完成转让,转让|
| |价格高于经评估的价格,符合当时适用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
| |法》、《江苏省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及《关于国有企业|
| |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产权交易操作规程》(宁产字[2000]24号)等|
|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
| |2018年1月31日,就盛航有限2003年3月的国有股权转让,南京市|
| |粮食局确认:“公司产权转让时的资产评估程序和评估结果、转|
| |让价格的确定、以及相关股权转让等行为,符合国家、省有关国|
| |有产权的相关法规、政策及文件精神,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 |获得相关管理部门在其各自权限范围以内的批准,且上述股权转|
| |让价款、已按有关批准文件付清,本次产权转让合法有效,不涉|
| |及国有资产流失、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020年4月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确认:“盛航有限国有股权转让|
| |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 |政策规定”。 |
| |2020年8月1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作出《省政府办公厅关 |
| |于确认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有关事项合规性的|
| |函》(苏政办函[2020]87号)确认:“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
| |司历史沿革等有关事项基本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
|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或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盛航有限2003年3月国有 |
| |股权转让已经有权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充分、履行的程序合法,|
| |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 (3)2005年6月,盛航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5年4月15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南 |
| |京通达船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30%的股权 |
| |以212.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全达,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
| |资本10%的股权以70.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立生;南京永盛船舶|
| |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20%的股权以141.6|
| |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立生;张玉琴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 |
| |资本10%的股权以70.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立生。相关交易各方|
| |均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
| |2005年6月3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2303389)。 |
| | 本次转让时的转让价格又增加至1元/出资额的原因为: |
| |1)根据盛航有限工商年检资料,截至2004年12月31日,盛航有 |
| |限固定资产合计1,036.24万元,净资产为760.38万元; |
| |2)2004年,盛航有限新取得交通部成品油运输经营资格,除普 |
| |通货船运输外,新增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成品油船运|
| |输。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盛航有限2005年转让时转|
| |让价格又增加至1元/出资额具有合理性。 |
| | (4)2005年9月,盛航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05年7月28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武 |
| |天寿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30%的股权以212.40万元的 |
| |价格转让给李桃元;徐全达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30% |
| |的股权以212.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樊伟;陈立生将其持有的占盛|
| |航有限注册资本21%的股权以148.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桃元, |
| |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19%的股权以134.52万元的价格 |
| |转让给樊伟。相关交易各方均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
| |2005年9月6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2303389)。 |
| |根据对通达船务的访谈及徐全达、永盛船舶出具的声明书以及查|
| |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查查/天眼查,并取得公司的 |
| |说明,通达船务、永盛船舶当时为徐全达控制的公司,2005年6 |
| |月股权转让的原因为: |
| |1)取得股权后持续经营资金投入较大,但市场竞争激烈,一直 |
| |处于亏损状态; |
| |2)2004年,公司新取得交通部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 |
| |成品油船经营资格,需要继续扩大资金投入,一致同意引入新股|
| |东。 |
| |根据对陈立生、武天寿的访谈,2005年9月股权转让的原因为由 |
| |于陈立生不想再向公司投入资金,公司其他股东亦无意再继续经|
| |营公司,一致同意将公司出售。 |
| |根据对李桃元的访谈,其在进入公司前,主要从事油品贸易生意|
| |,设立了高邮市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由|
| |于长期从事油品贸易,经常接触油品运输企业并对该行业有一定|
| |了解,准备涉足油品运输业务,同时盛航有限原股东不想再经营|
| |,经协商后与樊伟通过受让股权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原股东全部|
| |退出公司。 |
| |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 |
| |1)查阅了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档案、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 |
| |2)对通达船务、李桃元、武天寿、陈立生、樊伟等进行了访谈 |
| |,并取得了永盛船舶、徐全达出具的声明书,其均已确认持有的|
| |盛航有限股权为合法拥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 |也不存在权属纠纷,与受让方或其他第三方之间不存在股权代持|
| |行为或其他利益安排。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2005年6月、9月的股|
| |权转让不存在代持的情况。 |
| | (5)2007年11月,盛航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07年11月20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樊|
| |伟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49%的股权以346.92万元的价 |
| |格转让给李桃元。同日,樊伟与李桃元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 |》。 |
| |2007年11月23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六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
|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2303389)。 |
| | (6)2007年12月,盛航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07年11月30日,李桃元作出《南京盛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 |东决定》,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51%的股权转让给南 |
| |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日,李桃元与南 |
| |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让|
| |价格为282.23万元。 |
| |2007年12月6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六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 |
|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1002184)。 |
| |根据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桃元的访谈,2007年7月,交通部批复 |
| |同意盛航有限增加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化学品船舶运输经营资|
| |格,盛航有限需要持续投入资金;同时李桃元十分看好与南京炼|
| |油厂合作后的未来发展前景,因此积极推动引进南京炼油厂下属|
| |企业南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开展合作。但由于经评估|
| |后公司净资产价值低于注册资本,当时的股东樊伟一直未同意按|
| |照评估值进行转让,为不影响合作进度,李桃元按照出资价格收|
| |购了樊伟持有的盛航有限全部股权,随后再向南京南炼华雄液化|
| |石油气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 |
| |根据对樊伟的访谈,其已确认2007年11月的股权转让系真实转让|
| |,与受让方李桃元或其他第三方之间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
| |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 |
| |1)查阅了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 |
| |议、转让价款支付凭证以及苏天会评报字(2007)36号《南京盛|
| |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
| | 2)查阅了南炼华雄、南京炼油厂工商档案; |
| |3)对南京炼油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桃元、自然人樊伟进行 |
| |了访谈。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2007年11月、12月,李桃|
| |元先行受让盛航有限49%的股权,后又将51%的股权出让,且受让|
| |价格高于出让价格具有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时,南京南炼华雄|
| |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为南京炼油厂下属企业,李桃元与南京炼油|
| |厂及南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 | (7)2008年4月,盛航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
| |2008年2月22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南 |
| |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
| |51%的股权转让给南京炼油厂。同日,南京南炼华雄液化石油气 |
| |有限公司与南京炼油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价格为|
| |282.23万元。 |
| |2008年4月17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 |
| |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000010135)。 |
| | (8)2009年3月,盛航有限第一次增资 |
| |2009年2月1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公司|
| |注册资本由708万元增至2,008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300万 |
| |元由股东李桃元以货币形式出资637万元,股东南京炼油厂以货 |
| |币形式出资663万元。2009年2月6日,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 |
| |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出具众天信会验字(2009)6号《验资 |
| |报告》。 |
| |2009年3月10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 |
| |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000010135)。 |
| | (9)2012年11月,盛航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10月24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南|
| |京炼油厂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21%的股权转让给如意 |
| |投资,李桃元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19%的股权转让给 |
| |如意投资。 |
| |2012年11月1日,李桃元与如意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李 |
| |桃元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19%的股权以876.09万元的 |
| |价格转让给如意投资;同日,南京炼油厂与如意投资签署《股权|
| |转让协议》,南京炼油厂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21%的 |
| |股权以968.3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如意投资。 |
| |2012年11月6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 |
| |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000010135)。 |
| | (10)2012年12月,盛航有限第二次增资 |
| |2012年11月14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公|
| |司注册资本由2,008万元增至5,008万元,其中新增3,000万元注 |
| |册资本由如意投资以货币形式出资1,200万元;南京炼油厂以货 |
| |币形式出资900万元;李桃元以货币形式出资900万元。2012年11|
| |月15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增资事项出具天衡验字(2012|
| |)00088号《验资报告》。 |
| |2012年12月12日,盛航有限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
| |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3000010135)。 |
| | (11)2014年8月,盛航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 |
| |2014年8月22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如 |
| |意投资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21%的股权转让给李桃元 |
|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日,如意投资与李桃元签署《股权|
| |转让协议》,如意投资将其持有的占盛航有限注册资本21%的股 |
| |权以1,582.4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桃元。 |
| |2014年8月22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作出《公司备 |
| |案通知书》,同意盛航有限章程备案。 |
| | 2、股份公司阶段 |
| | (1)2014年11月,盛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4年8月31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盛航 |
|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4年8月31日为审计及评 |
| |估基准日。 |
| |2014年9月25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审字(2014)01293|
| |号《南京盛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31日净资产审计报告 |
| |》,确认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盛航有限账面净资产值为8,985|
| |.52万元。 |
| |2014年9月30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天兴评报 |
| |字(2014)第0972号《南京盛航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为|
| |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盛 |
| |航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0,134.16万元。 |
| |2014年9月30日,盛航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 |
| |致同意将盛航有限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
| |司名称变更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现有3名股东作为 |
| |发起人,将截至2014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有限 |
| |公司注册资本5,008万元,股本总额5,008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 |
| |,净资产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出资比例享有折合|
| |股本后的股份。自基准日起至股份公司注册成立之日止,盛航有|
| |限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由全体发起人按照股份比例共同|
| |享有或承担。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
| |2014年10月27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8|
| |1号《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
| |014年10月27日,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
| |08万元。各股东以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扣除专项储备后的经审 |
| |计的净资产8,985.52万元出资,按1.7942:1比例折合股本5,008|
| |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3,977.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4年10月28日,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14年第一次临|
|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工作|
| |报告》、《关于成立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南|
|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 |
| |2014年11月4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
| |号为32012300001013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8万元,|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月16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 |
| |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 |同意对公司截止2014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账务处理调整并将 |
| |调整后增加的公司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的议案》。 |
| |2015年1月17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南京盛航海运有 |
| |限公司2014年8月31日净资产审计差异的说明》:经调整后,盛 |
| |航有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比原来净资产增加了51.13万|
| |元,调整后盛航有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的净资产为9,036.65万 |
| |元,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折合股本5,008.00万股,其余4,02|
| |8.6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经济事项的调整并不影响天衡会计|
| |师事务所于2014年10月27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4)00081号 |
| |”验资报告中对发行人截至2014年10月27日止设立登记的注册资|
| |本实收情况的验证。 |
| | (2)2015年6月,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
|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相关事宜的|
| |议案》等议案,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 |公开转让。2015年1月16日,发行人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
|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
| |2015年6月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
| |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 |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2494号),同意发行人股|
|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 |,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发行人股票于2015年6月26日起在 |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盛航海|
| |运,证券代码:832659。 |
| | (3)2016年1月,发行人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 |
| |2015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
| |案,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 |270万股,发行价格为7.50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2|
| |5万元(含发行费用)。 |
| |2015年10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2015年10月22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5)0208|
| |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0月21日止,发行人向新增 |
| |投资者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投资者净募集资金2,025万元|
| |,其中270万元计入股本,余额1,75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5年11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
|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
| |转系统函[2015]8176号),本次股票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
| |2016年1月11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 |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8587X7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
| |注册资本变更为5,278万元。 |
| | (4)2016年1月,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 |
| |2015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
| |过《关于变更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股票转|
| |让方式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
| |2015年10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发行人股票转|
| |让方式自2016年1月5日起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 | (5)2017年2月,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 |
| |2017年1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
| |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
| |协议转让方式。 |
| |2017年1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2017年2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 |《关于同意股票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
| |919号),同意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自2017年2月20日起由做市转|
| |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
| | (6)2017年6月,发行人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 |
| |2017年1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票发行方|
| |案,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501.50万股(含1,501.50|
| |万股),发行价格为7.50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26|
| |1.25万元(含11,261.25万元)。 |
| |2017年2月6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过上述议案。 |
| |2017年3月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7)00018 |
|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2月14日止,发行人向一带一 |
| |路基金等6名新增投资者净募集资金11,261.25万元,其中1,501.|
| |50万元计入股本,余额9,759.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7年4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 |
|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
| |转系统函[2017]2020号),本次股票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
| |2017年6月9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
| |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8587X7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册|
| |资本变更为6,779.50万元。 |
| | (7)2017年11月,发行人第三次定向发行股票 |
| |2017年8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
| |据股票发行方案,发行人拟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员工|
| |及外部投资者定向发行不超过720.50万股(含720.50万股)股票|
| |,发行价格为8元/股,预计募集金额不超过5,764万元(含5,764|
| |万元)。 |
| |2017年8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2017年9月18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7)00121|
|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9月15日止,发行人向史有林 |
| |等32名新增投资者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64万元,其中增加股 |
| |本720.5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5,043.50万元。 |
| |2017年10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
|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
| |转系统函[2017]5978号),本次股票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备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
| |2017年11月15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8587X7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
| |册资本变更为7,500万元。 |
| |(8)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重要协议转 |
| |让情况 |
| |2017年2月28日、3月3日、3月8日和3月14日,如意投资通过全国|
|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8|
| |4.20万股、263.90万股、263.90万股和239.52万股转让给李桃元|
| |,转让价格均为7.50元/股。 |
| |2017年11月10日,南方骥元-新三板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南方|
| |骥元新三板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
| |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81.50万股、70.00万股|
| |转让给风正泰华,转让价格均为8.07元/股。 |
| |(9)2018年10月,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
| |牌 |
| |2018年7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 |》等议案,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20|
| |18年8月6日,发行人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过了上述议案。 |
| |2018年10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
| |《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
|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452号),同意发|
| |行人股票自2018年10月19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挂牌。 |
| | (10)2018年11月,发行人股权转让 |
| |2018年9月12日,发行人股东石海薇与自然人宋江涛签署《股份 |
| |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75万股股份以30.00万元的价 |
| |格转让给宋江涛。 |
| |2018年9月13日,发行人股东汪奎与自然人宋江涛签署《股份转 |
| |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4.70万股股份以37.60万元的价格 |
| |转让给宋江涛。 |
| |2018年9月17日,发行人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宋 |
| |江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50万股股份以|
| |29.5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宋江涛。 |
| | (11)2018年12月,发行人增资 |
| |2018年11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发行人增资扩|
| |股,注册资本增加766.67万元。其中,由新增股东钟鼎五号基金|
| |以9元/股的价格货币出资5,484.08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609.34万|
| |股股份;由新增股东钟鼎湛蓝基金以9元/股的价格货币出资515.|
| |92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57.32万股股份;由新增股东信达远海以9|
| |元/股的价格货币出资900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100万股股份。增 |
| |资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由7,500万股增加至8,266.67万股。 |
| |2018年12月4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2018年12月26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8)0011|
| |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12月25日止,发行人向钟鼎 |
| |五号基金等3名新增投资者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00.00万元, |
| |其中增加股本766.67万元,增加资本公积6,133.33万元。 |
| |2018年12月25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8587X7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
| |册资本变更为8,266.67万元。 |
| | (12)2019年1月,发行人股权转让 |
| |2018年12月8日,发行人股东戴明辉与戴兴萌(戴明辉系戴兴萌 |
| |父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戴明辉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40 |
| |万股股份以25.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兴萌。 |
| |2018年12月12日,发行人股东南京炼油厂与毅达汇晟基金签署《|
| |股份转让协议》,南京炼油厂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502.40万股股|
| |份以12,770.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毅达汇晟基金。后发行人股东 |
| |南京炼油厂与毅达汇晟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由于发行人净利润增加,毅达汇晟基金向南京炼油厂支付股权转|
| |让价款补偿金额980万元。 |
| | (13)2019年5月,发行人股权转让 |
| |2019年5月5日,发行人股东王贵龙、项江豪、朱春红、王小红、|
| |杨春钢分别与自然人陈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各自持有的|
| |发行人1,000股股份以8,500元的价格转让给陈盛。 |
| | (14)2019年9月,发行人增资 |
| |2019年9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发行人增资扩股|
| |,注册资本增加753.33万元。其中,由股东一带一路基金以11元|
| |/股的价格货币出资3,630.00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330.00万股股 |
| |份;由股东钟鼎五号基金以11元/股的价格货币出资3,653.00万 |
| |元认购本次增加的332.09万股股份;由股东钟鼎湛蓝基金以11元|
| |/股的价格货币出资343.66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31.24万股股份;|
| |由新增自然人股东宋红霞以11元/股的价格货币出资660.00万元 |
| |认购本次增加的60.00万股股份。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由8,266.67万股增加至9,020万股 |
| |。 |
| |2019年9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上述议案。 |
| |2019年10月1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0|
| |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10月12日止,发行人已收到 |
| |一带一路基金等4名投资者缴纳的资金8,286.67万元,其中增加 |
| |股本753.33万元,增加资本公积7,533.33万元。 |
| |2019年9月26日,发行人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 |
|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8587X7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注|
| |册资本变更为9,020万元。 |
| | (15)2020年1月,发行人股权转让 |
| |2020年1月15日,发行人股东王强与自然人沈凤鸣签署《股份转 |
| |让协议》,王强将其持有的发行人4万股股份以40万元的价格转 |
| |让给沈凤鸣。 |
| |3、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转让的背景,相关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其公 |
| |允性,相近 |
| |的转让或增资之间价格差异的合理性,出资来源及合法性,股权|
| |变动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代持、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 |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
| |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 |
| |(1)查阅了发行人工商登记档案、历次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 |
| |款支付凭证、历次出资缴纳凭证、验资报告、相关评估报告; |
| |(2)查阅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公开披露文件 |
| |; |
| |(3)访谈相关历史股东并查阅其出具的确认函/声明书等文件;|
| |(4)访谈发行人现有主要股东,查阅其出具的持股承诺书及非 |
| |自然人股东调查函。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 |
| |股份转让作价依据公允,相近的转让或增资之间价格差异具有合|
| |理性,出资来源合法,股权变动程序合规;发行人历次股权/股 |
| |份变动不存在代持、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
| |在争议。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20,266,667.00元,股本 |
| |为120,266,667.00元。 |
| |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条件|
| |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168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 |
| |已于2022年3月23日完成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20,266,667股|
| |增加至121,906,66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266,667万元|
| |增加至121,906,667元。 |
|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
| |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8,106,66|
| |7股。自2021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公司总股本因 |
| |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由120,266,|
| |667股增加至121,906,667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
| |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21,906,667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
|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2年4月18日实施完毕,公 |
| |司总股本由121,906,667股增加至170,669,333股,公司注册资本|
| |由人民币121,906,667元增170,669,333元。 |
|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 |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39.2万股限制性|
| |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登记工作, |
| |公司总股本由170,669,333股增加至171,061,333股,公司注册资|
| |本由人民币170,669,333元增加至171,061,333元。2022年9月22 |
|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
| |00127号验资报告。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8,003,136股,拥|
| |有股本188,003,136.00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4-28|上市日期 |2021-05-13|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006.6667 |每股发行价(元) |16.52 |
├──────────┼─────┼──────────┼─────┤
|发行费用(万元) |5372.23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49670.1338|
| | | |84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4297.91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9.82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3.79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7.7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盛航恩典航运(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盛航浩源(深圳)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8.33|
├──────────────────┼────────┼─────┤
|盛航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盛航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盛航玛丽亚(香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盛航萨拉(香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8.55|
├──────────────────┼────────┼─────┤
|江苏盛邦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浩源安吉尔(香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78.33|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