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920592 华信永道 更新日期:2025-12-16◇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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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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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Hi-Think Yondervision(Beijing)Tech.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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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证券代码|92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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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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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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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 |上市日期|2023-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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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刘景郁 |总 经 理|王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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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李佳慧 |独立董事|冯晓波,王玉荣,许茂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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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10-84933266 |传 真|86-10-84933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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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yondervision.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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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lijiahui@yondervision.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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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36号2层1-14-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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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2号院建工发展大厦1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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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
|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 |;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
| |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
| |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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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提供政务、民生、金融领域数字化解决方案与科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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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华信永道有限时期。 |
| |(1)2007年7月,中联亿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华信永道|
|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前身系中联亿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中联亿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由王华、刘耸及张淑琴共同出|
| |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2007年7月6日, |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11010801032382|
| |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上述出资事项经由北京中瑞泰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验资报告》(中瑞验字(2007)第260号)验证,截至2007年7|
| |月6日止,中联亿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筹)已经收到全体 |
|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
| |(2)2007年8月,中联亿达股权转让并变更名称2007年9月12日 |
| |,中联亿达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王华将其持有的公司50%股权 |
| |转让给刘景郁,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亿达永道(北京)科技有限|
| |公司。 |
| |2007年9月12日,王华1与刘景郁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 |王华将其持有的公司5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50万元)转让给刘|
| |景郁。 |
| |2007年9月24日,中联亿达完成了本次变更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
| |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
| |为亿达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 (3)2007年10月,亿达永道增资。 |
| |2007年10月16日,亿达永道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300万 |
| |元增加到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刘景郁以知识产权150万元,|
| |刘耸以知识产权60万元,张淑琴以知识产权90万元进行出资。 |
| |2007年10月16日,北京中诚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
| |评估报告书》(中诚铭评报字(2007)第01-058号),以2007年|
| |7月16日为基准日,以收益现值法评估“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管理 |
| |信息系统技术”价值人民币316万元。 |
| |2007年10月16日,刘景郁、刘耸、张淑琴签署了《非专利技术分|
| |割协议书》,确认就拟用于出资的“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
| |系统技术”所有权比例进行分割。经各方确认,刘景郁拥有该技|
| |术的50%(158万元),刘耸拥有该技术的20%(63.2万元),张 |
| |淑琴拥有该技术的30%(94.8万元)。同日,前述三名股东分别 |
| |同亿达永道签署了《财产转移协议》。 |
| |2007年10月19日,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
| |计报告》(中诚恒平审字[2007]第02-042号),对亿达永道截至2|
| |007年10月16日实收资本中的非专利技术——“新一代住房公积 |
| |金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进行了专项审计。 |
| |经审验,截至2007年10月16日,“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
| |统技术”已完成转移手续并计入企业会计账目。 |
| |2007年10月19日,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
| |资报告》(中诚恒平[2007]验字第0135号),经审验,截至2007|
| |年10月16日,亿达永道已收到刘景郁、刘耸、张淑琴缴纳的新增|
|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万元。 |
| |2007年11月11日,亿达永道完成了本次变更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 |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注资资|
| |本变更为600万元。 |
| | (4)2008年4月,亿达永道股权转让。 |
| |2008年4月17日,亿达永道召开股东会,同意刘景郁将所其所持 |
| |有的公司30%的股权(其中货币出资90万元,知识产权出资90万 |
| |元)以人民币2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连华信中间件及嵌入式软 |
| |件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2008年4月18日,刘景郁与大连华信中间件及嵌入式软件市工程 |
|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刘景郁所持|
| |亿达永道有限30%股权以人民币2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连华信中|
| |间件及嵌入式软件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2008年5月7日,亿达永道完成了本次变更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5)2008年6月,亿达永道增资并变更名称。 |
| |2008年6月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亿达永道变更名称为华信|
| |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刘耸将其持有的公司3.8%的股|
| |权转让给刘景郁,同意刘耸将其持有的公司13.3%的股权转让给 |
| |王弋,同意刘耸将其持有公司2.9%的股权转让给韩占远,同意张|
| |淑琴将其持有的公司13.3%的股权转让给姚航,同意张淑琴将其 |
| |持有的公司7.3%股权转让给李宏伟,同意张淑琴将其持有的公司|
| |7.3%股权转让给张杰,同意张淑琴将其持有的公司0.1%的股权转|
| |让给韩占远,同意张淑琴将其持有的公司2%的股权转让给刘春刚|
|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650万元,其中大连华信|
| |中间件及嵌入式软件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增加15万元,刘景|
| |郁增加11.9万元,王弋增加6.65万元,姚航增加6.65万元,李宏|
| |伟增加3.65万元,张杰增加3.65万元,韩占远增加1.5万元,刘 |
| |春刚增加1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
| |同时,张杰、刘春刚签署的《增资协议书》中约定,自本次增资|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年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张杰、刘|
| |春刚因其他任何原因离开公司的,其持有的公司全部出资(包括|
| |通过受让及增资方式)将无偿转让给届时公司的董事长,并放弃|
| |在公司的一切权益。 |
| |2008年6月6日,刘耸分别与刘景郁、王弋及韩占远签署了《股权|
| |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3.8%的股权以人民币22.8万元|
| |的价格转让给刘景郁,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13.3%的股权以人民 |
| |币79.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弋,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9%的股权|
| |以人民币17.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韩占远。 |
| |2008年6月6日,张淑琴分别与姚航、李宏伟、张杰、韩占远及刘|
| |春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13.3%的股 |
| |权以人民币79.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姚航,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7.|
| |3%的股权以人民币43.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宏伟,同意将其持有|
| |的公司7.3%的股权以人民币43.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杰,同意将|
| |其持有的公司0.1%的股权以人民币0.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韩占远 |
| |,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的股权以人民币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韩|
| |占远。 |
| |2008年6月12日,北京伯仲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 |
| |为京仲变验字[2008]0612Z-K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6月12日|
| |,公司已收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刘春刚出资1万元 |
| |,张杰出资3.65万元,刘景郁出资11.9万元,韩占远出资1.5万 |
| |元,姚航出资6.65万元,李宏伟出资3.65万元,王弋出资6.65万|
| |元,大连华信中间件及嵌入式软件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出资|
| |15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
| |2008年7月11日,亿达永道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 |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华信永道|
|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 (6)2008年8月,华信永道有限股权转让。 |
| |200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大连华信中间件及嵌入 |
| |式软件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0%的股权转让 |
|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2008年8月28日,大连华信中间件及嵌入式软件市工程研究中心 |
| |有限公司与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
| |议》,约定大连华信中间件及嵌入式软件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
| |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0%的股权以人民币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连|
| |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2008年10月16日,华信永道有限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7)2010年3月,华信永道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
| |2010年3月10日,华信永道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张杰将其持有 |
| |的公司25.55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刘景郁,同意张杰将其持有的2|
| |1.9万元知识产权转让给刘景郁。同时,公司将修改章程:刘景 |
| |郁因张杰转让股权而持有公司7.3%的股权(47.45万元出资,其 |
| |中,货币25.55万元、知识产权21.9万元)不为刘景郁享有;刘 |
| |景郁不享有该股权的表决权;该股权刘景郁应在所涉“股权转让|
| |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经股东会决|
| |议后转让给公司非股东的其他骨干成员;如未能转让,则按届时|
| |公司全部股东持股比例无偿转让给届时公司全部股东;该股权在|
| |上述期间产生的全部(含滚存)收益归公司所有。 |
| |据此,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刘景郁代持公司47.45万股股权, |
| |该代持股权拟用于未来对公司骨干成员的股权激励。 |
| |2010年3月11日,华信永道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
| |由650万元增加至1300万元,由公司股东大连华信以人民币1000 |
| |万元全额认购,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2010年3月11日,张杰与刘景郁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 |
| |将其持有的公司7.3%的股权以无偿方式转让给刘景郁。 |
| |2010年4月7日,北京森和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
| |号为森会验字[2010]第115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4月6日, |
| |公司已收到大连华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50万元,均以货币出 |
| |资。 |
| |2010年4月16日,华信永道有限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
| |为1300万元。 |
| | (8)2010年12月,华信永道有限股权转让。 |
| |2010年12月1日,华信永道有限召开股东会,依据《公司章程》 |
| |的规定,向公司非股东骨干成员转让股权,同意刘景郁将其持有|
| |的公司0.3846%的股权转让给吴文,同意刘景郁将其持有的公司0|
| |.3846%的股权转让给李凯,同意刘春刚将其持有的公司1%的股权|
| |转让给刘景郁。 |
| |2010年6月6日,刘景郁与刘春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刘春|
| |刚将其持有的公司1%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了刘景郁。 |
| |2010年12月30日,刘景郁与吴文、刘凯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 |议》,刘景郁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将上述股权分别转让给了吴文、|
| |刘凯。 |
| |2011年1月19日,华信永道有限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本次股权转让中,刘景郁转让给吴文、李凯的股权系华信永道有|
| |限对该两名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部分|
| |股权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2010年12月1日,华信永道有限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将公司章程 |
| |第23条修订为: |
| |根据股东会决议,刘景郁将因张杰转让股权而持有的公司3.65% |
| |的股权(47.45万元出资,其中,货币出资25.55万元、非专利技|
| |术出资21.9万元)中的0.3846%的股权(5万元出资,其中,货币|
| |出资2.69万元、非专利技术出资2.31万元)转让给吴文,0.3846|
| |%的股权(5万元出资,其中,货币出资2.69万元、非专利技术出|
| |资2.31万元)转让给李凯后,还未转让的2.8808%(37.45万元出|
| |资,其中,货币出资20.17万元、非专利技术出资17.28万元)公|
| |司股权,刘景郁不享有该股权的表决权。且刘景郁应于2013年3 |
| |月31日(含31日)之前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经股东会决议|
| |后转让给公司非股东的其他骨干成员;如未能转让,则届时公司|
| |按全部股东持股比例无偿转让给公司全部股东;该股权在上述期|
| |间内产生的全部(含滚存)收益归公司所有。 |
| |刘景郁受让的刘春刚1.0000%的股权(13万元出资,其中,货币 |
| |出资7万元、非专利技术出资6万元),刘景郁不享有该股权的表|
| |决权。该股权刘景郁应在2013年6月8日(含8日)前根据公司的 |
| |实际经营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后转让给公司非股东的其他骨干成|
| |员;如未能转让,则届时公司按全部股东持股比例无偿转让给公|
| |司全部股东;该股权在上述期间产生的全部(含滚存)收益归公|
| |司所有。 |
| |据此,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刘景郁仍代持公司3.8808%的股权 |
| |(出资额50.45万元),该部分股权拟用于对公司骨干成员进行 |
| |股权激励。 |
| | (9)2014年9月,华信永道有限增资。 |
| |201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300万元|
| |增加至4,000万元,其中大连华信增加出资1,755万元,众邦融鑫|
| |增加出资945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同意刘景郁将其持有的公司1|
| |.1154%股权转让给吴文,同意刘景郁将其持有的公司1.1154%股 |
| |权转让给李凯。 |
| |2014年9月12日,刘景郁与吴文、李凯,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 |
| |协议》,刘景郁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将上述股权分别转让给吴文、|
| |刘凯。 |
| |2014年12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 |
| |号为大华验字[2014]000516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9月25日 |
| |,公司收到了大连华信和众邦融鑫新增注册资本2700万元,均以|
| |货币出资。 |
| |2014年9月22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 |
|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 |
| |万元。 |
| |本次刘景郁向吴文、李凯转让股权,实为对公司骨干员工的股权|
| |激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刘景郁仍代持出资21.45万元。 |
| |2014年9月2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将刘景郁代 |
| |持的公司21.45万元的出资赠与刘景郁个人,至此,公司股权代 |
| |持已全部解除。 |
| |2、股东刘景郁对公司的捐赠2007年10月16日,亿达永道召开股 |
| |东会,决议由刘景郁、刘耸及张淑琴以其共同持有的“新一代住|
| |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对公司进行增资,该非专利技术经|
| |评估价值为316万,评估方法为收益现值法。 |
| |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诚铭评报字[2007]第01-058号),|
| |该非专利技术投入公司后1-5年将给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带来一定 |
| |增长,但公司实际经营收入及利润状况与评估报告中的预测中存|
| |在较大差异,该非专利技术未达到预期预测标准,为避免由此给|
| |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召开董事会,决议由刘 |
| |景郁针对该项非专利技术出资进行补足。 |
| |公司2013年已启动住房公积金软件移动客户端研发工作,以期实|
| |现住房公积金软件在手机APP、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新媒体上的应 |
| |用。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公司亟需建立一个集成式的移动应用开|
| |发平台,而“XH移动应用转换器软件”,正满足了公司这一需求|
| |。结合公司该等实际需求,刘景郁自行出资购买“XH移动应用转|
| |换器软件”技术,并无偿赠送于公司,以对上述非专利技术出资|
| |进行补足。 |
| |2014年8月5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长春市旭海|
| |科技有限公司拟了解其委托评估的“XH移动应用转换器软件”的|
| |现行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谊评报字[2014]第11060 |
| |号),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长春市旭海科技有限公司持 |
| |有的“XH移动应用转换器软件”以成本法评估价值为305万元。 |
| |2014年8月6日,刘景郁同长春市旭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技术转|
| |让(技术秘密)合同》,刘景郁以305万元的价格取得“XH移动 |
| |应用转换器软件”项目的技术秘密的所有相关权利。 |
| |2014年9月16日,刘景郁同华信永道有限签署《技术转让(技术 |
| |秘密)合同》,刘景郁将其持有的“XH移动应用转换器软件”赠|
| |送于华信永道有限。 |
| |至此,因“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技术”采用收益现值|
| |法评估而出现的风险已通过刘景郁以“XH移动应用转换器软件”|
| |进行补足而消除。 |
| | 3、华信永道股份时期。 |
| | (1)2014年12月,华信永道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华信永道有限于2014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通过|
| |了如下决议: |
| |公司拟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公|
| |司整体变更之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根据辽宁元 |
| |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评报字[2014]第171号《资产评 |
| |估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4,474.14万元。 |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4]|
| |006371《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 |
| |净资产为4,310.95万元。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根据《公司法》等法|
|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折合股份|
| |公司股本总额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的3,|
| |109,452.72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名称拟由“华信永道(北京)|
| |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有限责任公司的|
| |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相应地成为|
| |股份公司的员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 |
| |2014年11月10日,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 |
| |日经审计净资产中的4,000万元折合4,000万股作为股份公司股本|
| |,剩余部分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
| |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华信永道(|
|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案的议案》、《华信永道(北京|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
| |2014年12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 |
| |号为大华验字[2014]00051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
| |年12月3日,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根据 |
| |《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9 |
| |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共折合股份40,000,000股,每股1 |
|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40,000,000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3,|
| |109,452.72元转为资本公积,并于2014年12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 |
| |登记。 |
| | 4、由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时期。 |
| | (1)公司类型变更。 |
| |2015年7月1日,原华信永道股份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类型由“|
|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由华信永道(北|
|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
| |2015年7月17日,华信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新的营 |
| |业执照,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
| | (2)2015年9月股权转让(第八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9月23日,华信永道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大连华信 |
| |将其持有的13,050,000元出资以1.7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刘景郁 |
| |,同意股东大连华信将其持有的7,350,000元出资以1.75元/股的|
| |价格转让给王弋。 |
| |2015年9月23日,大连华信与刘景郁、王弋分别签署《出资转让 |
| |协议书》,大连华信将其持有的13,050,000元出资以1.75元/股 |
| |的价格转让给刘景郁,股东大连华信将其持有的7,350,000元出 |
| |资以1.75元/股转让给王弋。 |
| |2015年9月24日,华信永道有限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3)2015年10月股权转让(第九次股权转让)。 |
| |2015年10月8日,华信永道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刘景郁将 |
| |其持有的500万出资以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房基金(大连) |
| |有限合伙企业,同意股东刘景郁将其持有的200万出资以3.3元/ |
| |股的价格转让嘉兴云石水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股|
| |东刘景郁将其持有的30万出资以3.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刘忠贤,|
| |同意股东王弋将其持有的100万出资以2.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 |
| |房基金(大连)有限合伙企业,同意股东王弋将其持有的200万 |
| |出资以3.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芜湖海厚泰柒号投资管理中心(有|
| |限合伙)。 |
| |2015年10月8日,刘景郁分别与中房基金(大连)有限合伙企业 |
| |、嘉兴云石水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忠贤签署《出资|
| |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公司500万出资、200万出资、30万出|
| |资分别转让给上述三方。 |
| |2015年10月8日,王弋分别与中房基金(大连)有限合伙企业、 |
| |芜湖海厚泰柒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出资转让协议|
| |书》,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出资、200万出资分别转让给上述两|
| |方。 |
| | 5、第二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华信永道有限于2015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通过|
| |了如下决议: |
| |公司拟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公|
| |司整体变更之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根据辽宁元|
| |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元正评报字[2015]第236号《资产评 |
| |估报告》,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5,448.62万元。|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5]|
| |00660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账|
| |面净资产为52,863,900.93元。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根据《公司法 |
|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折|
| |合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大于股|
| |本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名称拟由“华信永道(北京)科技有限公|
| |司”变更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015年11月13日,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0月31|
| |日经审计净资产中的4,000万元折合4,000万股作为股份公司股本|
| |,剩余部分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
| |201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华信永道(|
|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案的议案》、《华信永道(北京|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
| |2015年12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 |
| |号为大华验字大华验字[2015]00117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 |截至2015年12月3日,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 |
| |)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有限公司截至|
| |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共折合股份40,000,000股|
| |,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40,000,000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 |
| |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并于2015年12月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 2018年,公司向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增7,500,000股|
| |股票,并于2018年12月17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了《关于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8年12月26日 |
| |收到该增资款,2018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780号验资报告,因此截止2018年1|
| |2月31日注册资本52,500,000,股本45,000,000,注册资本与股本 |
| |不一致。2019年3月15日公司已经收到了股转系统函[2019]839号|
| |“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的函”, |
| |公司已经完成了股份登记。 |
| | 2019年3月26日,公司向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增7,50|
| |0,000股的股票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 |
| |让,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股东,占股比例为14.285|
| |7%。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2,500,000股。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6,2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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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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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3-06-26|上市日期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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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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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1265.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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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1612.25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3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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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1518.45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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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2.8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48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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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17.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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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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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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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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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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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谦(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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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道兴政数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济南华信永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金政数字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长春华信永道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长春黑格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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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兴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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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北京)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华信永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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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私享家(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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