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道☆ ◇900906 *ST中纺B 更新日期:2014-08-06◇
【2011-08-19】
SST中纺(600610)中期营业利润下降150%
SST中纺(600610)今日发布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8.16万
元,同比增长18.85%;实现营业利润-234.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35.8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50.5%和64.87%。SST中纺指出,公司主营业务仍然亏损
,实现盈利主要系母公司减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投资收益所产生。
当前,纺织行业面临着全球经济复苏减速、国内加息和存款准备金率提高等紧
缩货币政策、原材料价格和各种成本不断上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等复杂
的经济环境,受此影响,SST中纺主营业务纺织机械制造实现营业收入3712.51万元
,同比增长19.67%,但营业利润率仅为-11.48%,营业利润由上一年度的464.21万
元降为-234.42万元,同比下降150.50%。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10-10-08】
SST中纺(600610)获1400万债务重组收益
9月29日,SST中纺(600610)决定与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就相关债务达成诉
讼和解。和解内容包括全部偿债额争取在150万美元以内;上述偿还额涵盖汇理银
行与公司有关的一切争议及全部权利要求。债务和解协议履行后,所产生的一次性
债务重组收益扣除有关费用后,预计增加SST中纺2010年度利润约1400万元。
同时,SST中纺拟与上海汇匠堂投资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上海
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公司厂区内的房屋出租给汇匠堂投资,租赁期共10年;年租
金约为1002.79万元,每满3年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7%。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建业
【2010-01-19】
重组预期"撺掇" SST中纺(600610)连上五涨停
昨日,SST中纺股价以完美的"五连涨板"报收,收盘价定格在17.57元。
其实,自股份关系理顺后,SST中纺"一"字涨停就已经开始。SST中纺1月11日
公告称,大股东太平洋集团近日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显示,南大高
科将所持10355.6546万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过户到太平洋集团名下。
随后,好消息再度传来:在1月12日举行的上海国资国企2010年工作会议上,
上海国资委主任杨国雄指出,2010年将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努力解决长期业绩差
、缺乏融资能力的上市公司,特别是ST上市公司的问题。而SST中纺正是上海国资
控股上市公司之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为上海国资委旗下上海电气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
此外,太平洋机电本来拥有*ST二纺和SST中纺两家上市公司,但*ST二纺已于2
009年公布重组预案,太平洋机电将放弃这一壳资源,由闸北区国资委旗下上海市
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借壳,由此SST中纺成为集团旗下唯一的上市公
司,市场存在资产注入或资产置换预期。
但SST中纺于1月13日晚间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称,除已披露事项外,未来两周内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关于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只是这并未能使SST中纺停下涨停
脚步。
从公开信息来看,一些游资聚集的证券部现身龙虎榜。其中,中信金通证券义
乌化工路营业部位于买入榜第三位,耗资159.11万元,而华泰证券无锡解放北路营
业部、浙商证券嘉兴梅湾街营业部、东莞证券东莞莞太路营业部等则累计卖出金额
达191.16万元、151.87万元、131.32万元,居卖出榜的前五位。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10-01-12】
SST中纺(600610)股权纷争理清 太平洋机电纺企整合清障
SST中纺(600610)持续三年之久的股权转让纠纷在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
决后,终有定论。1月11日,SST中纺公告,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撤销江苏省高
院和南京市中院的判决,并驳回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起诉。
11日,SST中纺一位内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终审判决意味着大
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太平洋机电)与二股东江苏南大高科
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大高科)之间的股权纠纷终于得以理清,接下
来, 太平洋机电将会考虑股改和旗下纺企的整合。
最高院裁决三年股权纠纷
“由于股权纠纷,1.04亿股权至今仍然处于冻结状态。”11日,SST中纺董秘
办章小姐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SST中纺股权转让纠纷始于2006年6月28日的一纸协议,根椐协议,SST中纺原
第二大股东太平洋机电拟受让原第一大股东南大高科、原第三大股东广州赛德清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赛德清)分别持有的SST中纺1.04亿股(占总股本29%
)和3214万股(占总股本的9%)股份。
但是没过多久,上述股权转让即出现纠纷。双方分别起诉至上海和江苏两地法
院,结果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上海、江苏两地中院和高院作出了针锋相对的判决
。2007年10月1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南大高科将SST中纺股权过户过
太平洋机电;11月19日,南京中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12月11日,
上海市高院认定当事人应执行相关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机电;2008年1月3日
,江苏省高院作出判决,认定南大高科不能转让所持SST中纺股权。针对上海、江
苏两地法院的不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介入,裁决撤销江苏省高院和南京市中
院的判决,并驳回南京进出口的起诉。
上述SST中纺人士表示:“待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后,南大高科持有的SST中纺
1.04亿股将全部过户到太平洋机电名下,太平洋机电的持股将达到52.9%。”
太平洋机电纺企整合提上日程
SST中纺董秘办章小姐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等股权过户全部完成后,
股改有望重新启动。据悉,2008年6月,SST中纺股改对价问题已获上海市国资委批
准。
除了股改,太平洋机电旗下纺企的整合也将很快提上日程。从目前情况来看,
SST中纺将成为太平洋机电整合纺织机械类资产的平台。此前,太平洋机电旗下的
另一家纺织类上市公司ST二纺(600604,收盘价7.00元)于2009年9月发布重组方
案。太平洋机电将放弃*ST二纺这一壳资源,无偿划转给区国资委控制下的市北集
团。
按*ST二纺内部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说法,置出的纺织机械类资产
,市北集团将会划拨回太平洋机电,太平洋机电后续将会考虑纺织机械类资产的重
组计划。
作为上海国资委控制下的国企,太平洋机电旗下有多家纺织机械企业。“结合
上海国资重组的大势,重组应该在所难免。”一位接近上海国资委的业内人士认为
,太平洋机电旗下的多家纺机企业有可能打包注入,进行大纺织机械产业布局。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作者】
【2010-01-11】
SST中纺(600610)股权纷争结案 太平洋集团坐稳大股东
困扰着SST中纺多年的大股东太平洋集团与二股东南大高科之间的股权纷争终
于尘埃落定。公司今日公告称,第一大股东近日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
决太平洋集团与南大高科之间《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继续履行,待监会豁免要约
收购后,南大高科将其持有的公司10355.6546万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过户到太平洋集
团名下。
此前,根据SST中纺2006年6月30日披露的公告显示,当时为SST中纺第二大股
东的太平洋集团与第一大股东南大高科、第3大股东广州赛德清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书》,拟受让南大高科、赛德清分别持有的SST中纺29%、9%股权。太平洋集团将
由仅持有SST中纺14.91%股权的二股东跃升为控股SST中纺52.91%的"掌门人"。
但在2007年7月初,上述股权转让陷入困境,太平洋集团起诉南大高科及赛德
清在转让股权过程中违约,并要求对南大高科和赛德清持有的SST中纺股权进行冻
结。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07年10月作出判决,要求南大高科与赛德清履行
股权转让协议,将各自持有SST中纺29%、9%股权全部过户至太平洋集团。但南大高
科不服上海市高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今日披露的判决表示,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基本正确。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09-11-15】
SST中纺(60061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600610、900906)“SST中纺、ST中纺B”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经征询公司管理层、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确认除公司已披
露的重大事项外,在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其他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及其他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有关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出处】【作者】
【2009-06-30】
最高院提审SST中纺(600610)股权纷争 或为300亩土地
一家营收和利润出现巨幅下滑的上市公司,一场持续3年的争斗,围绕SST中纺
的股权纠纷已经博弈了好几个回合。不过分析人士表示,争斗双方的利益焦点或许
不在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上,而是瞄准了它在上海市区的300亩土地。
SST中纺 (600610,SH)“大当家”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平
洋集团)与“二当家”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南大高科)之间的
争斗已经势成水火。太平洋集团25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已经收到最高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针对此前两家公司对相关股权转让的纠纷,最高人民法
院裁定提审并中止此前判决的执行。而这已是一场持续3年的争斗。
3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太平洋集团正在采取措施,争取获得余下7200万股权。”SST中纺董秘程雪
莲表示。
本次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或许是SST中纺望见曙光前的最后一段迷茫期。“我
们是在6月中旬接到的最高院通知。”太平洋集团提供的最高院(2007)民二监字
第237-2号《民事裁定书》显示,南大高科此次为再审申请人,其不服上海市高级
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作出的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这一切始于太平洋集团、南大高科与赛德清之间一纸3方协议。
根据SST中纺2006年6月30日披露的股东持股变动提示性公告显示,当时为SST
中纺第2大股东的太平洋集团与第一大股东——南大高科、第3大股东——广州市赛
德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赛德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受让南大高科
、赛德清分别持有的SST中纺29%、9%股权。按照协议,太平洋集团仅需分别向南大
高科和赛德清支付2595万元、805万元,即可接手SST中纺38%股份,由此前仅持有S
ST中纺14.91%股权的“2当家”身份跃升为控股SST中纺52.91%的“掌门人”。
两地4家法院介入股权纠纷
但在2007年7月初,上述股权转让陷入困境,太平洋集团起诉南大高科及赛德
清在转让股权过程中违约,并要求对南大高科和赛德清持有的SST中纺股权进行冻
结。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07年10月作出判决,要求南大高科与赛德清履行
股权转让协议,将各自持有SST中纺29%、9%股权全部过户至太平洋集团。对此,南
大高科及赛德清皆上诉,上海市高院在2007年12月11日维持原判。
本月25日,南大高科控股股东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南京口岸)一不愿具
名的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南大高科是“受胁迫”而与太平洋
集团签订协议,“并非南大高科真实意思表示,我们要求判定协议无效。”
据南京口岸方面提供的法律文件显示,南京口岸诉南大高科转让所持SST中纺2
9%股权涉及侵权,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在2007年11月19日判决解除南大高
科与太平洋集团于2006年签订的SST中纺股权转让协议。
上海市高院维持要求南大高科将SST中纺29%股权过户至太平洋集团后一月不到
,2008年1月3日,江苏省高院作出判决,认定南大高科转让所持SST中纺29%股权属
于侵权行为,因此不能转让。
最高院表示将提审该案
SST中纺证券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太平洋集团与南大高科之
间的股权争夺纠纷出现两种不同结果的判决,“我们也不好判断股权纠纷的走势,
唯一希望的就是尽早解决这个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太平洋集团的SST中纺“大当家”之位或因此面临变数。南大
高科人士指出,太平洋集团如今的SST中纺大股东之位实际就是靠法院强制执行而
来的。据介绍,在上海市高院维持支持29%股权过户的判决后,太平洋集团就递交
了《强制执行申请书》,“除余下的被冻结股份外,南大高科持有的SST中纺1亿股
被划转至太平洋集团名下。”
SST中纺披露显示,南大高科持有SST中纺股权由此降至20.16%,交出了大股东
之位;而太平洋集团在接受南大高科及赛德清的股份后,持股SST中纺29.24%股权
。太平洋集团同时并未放弃尚未划转的股权,称将采取措施“尽快完成司法划转”
。
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彭天源律师表示,此次最高院
在《民事裁定书》中已表示将提审,同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首先肯定保住了
南大高科所持SST中纺余下股权的安全,如果最高院最终作出有利于南大高科的判
决,那么太平洋集团通过强制执行获得的SST中纺股权肯定要被追溯退回。”
不过,胜利女神似乎更青睐太平洋集团。在江苏省高院判决后,太平洋集团曾
申请再审,最高院则表示江苏省高院“原判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目前
也正在提审过程中。
角力双方幕后均有大背景
赛德清在撤回上诉后,其所持SST中纺所有股权已被划至太平洋集团名下。南
大高科面临的形势已十分危急。根据SST中纺2008年年报,太平洋集团持有SST中纺
32.74%股权,南大高科则保留SST中纺20.16%股权。有报道指出,一旦南大高科最
终落败,“南大高科持有SST中纺的20.16%股权最终也将流向太平洋集团。”
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背后,更潜藏着“大腕”。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上海市国资委控股93.35%的上海电气集团100%控股太平洋
集团;而南京口岸控股南大高科90%股份,而南京口岸的背后就是南京斯威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南京斯威特持股南京口岸30%股份,西安通
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称通邮科技)持股南京口岸22%股份,通邮科技同时还是控
股南京斯威特94%的控股股东。
严晓群则为南大高科最终实际控制人,其持有通邮科技80%股权。
严晓群在资本市场一贯行事低调、出言谨慎,其掌控的南京斯威特也被称为“
中国股市八大神秘操盘机构”之一,在短短5年时间里,严晓群出手收购ST沪科(6
00608,SH)、SST中纺、小天鹅A(000418,SZ)、S*ST长岭(000561,SZ)等,
构建声名显赫的“斯威特系”。
转让是否真实意愿存争议
尽管严晓群凭借 “斯威特系”的攻城略地登上2004年、2005年 《福布斯》中
国内地富豪榜,但他却在2005年遭遇滑铁卢。当年ST沪科曝出被“斯威特系”占用
3.82亿元资金,各债权银行纷纷采取资产保全行为,“南京斯威特资金链紧张、面
临断裂”的声音也逐渐传开。
此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一纸公开谴责还披露另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南京口岸
和江苏金捷国际货运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总共拖欠ST沪科资金超过3.67亿元,而这两
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为严晓群。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严晓群才忍痛打算放弃SST中纺,并试图将SST中纺的
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旗下的太平洋集团。不过,当最危急的时刻过去后,他又
后悔了。毕竟2500多万卖了SST中纺控股权,这谁都会后悔。”知情人士向《每日
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有报道指出,南大高科方面的代理律师称,南大高科与太平洋集团签署的《股
权转让协议》,表面上看是双方自愿达成,但事实上严晓群当时是被动签署协议的
。该代理律师曾在庭审中转述称,包括前董事长王成明在内的多位上海电气集团领
导人,在因涉及上海社保串案事发之前,仍控制上海电气集团及旗下公司,他们曾
对严晓群及SST中纺董事会等施加压力,“签订了这个不公平、不公正、有失公允
的股权转让协议。”
太平洋集团则否认了胁迫之说,它在向江苏高院上诉的材料中陈述,“事实上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SST中纺实际控制人严晓群自始至终参与决策,代表了股权
转让的出让方”。
对于该项问题,SST中纺则表现出谨慎,董秘程雪莲称,“这个要经过法院审
理,我们不能评价。”
新闻链接
6轮司法混战意在上海300亩土地?
SST中纺2008年年报显示,其2008年营业收入同比骤降39.67%至8317.4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仅为60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则为
巨亏5324.9万元。
由于纺织行业遭遇寒冬,SST中纺的主营业务织机及配件业务出现巨幅下滑,2
008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3.66%,营业利润率则为-27.27%。
“除开壳资源,太平洋集团和严晓群实际上对SST中纺的织机主业是不感兴趣
的,真正在意的可能是SST中纺在上海拥有的工厂用地。”知情人士介绍。目前,S
ST中纺相较严晓群此前入主时早已身价倍增,这主要是因为公司有块厂区位于上海
杨浦区黄金地段,面积达300多亩。随着上海房地产价格的不断走强,SST中纺上海
工厂的土地价值也是水涨船高。
前述SST中纺证券部人士表示,SST中纺方面对于前2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斗争不
便表态,但唯一希望的就是尽早解决上述遗留问题,“SST中纺肯定需要一个更稳
定的内部结构。”
在太平洋集团拿下 “大当家”位置后不久,SST中纺就于2008年4月17日免去
钱建忠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职务,转由太平洋集团总裁李培忠担任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除钱建忠之外,“斯威特系”的雷小华目前也仍保留在SST中纺的董事职务,
而受南大高科与太平洋集团股权争斗的影响,钱建忠与雷小华并不配合太平洋集团
的步调。SST中纺披露的资料显示,从2006年起至今,钱建忠与雷小华经常会对SST
中纺的决议表示弃权或反对。
华东政法大学公司法研究所秘书长邢延灰表示,SST中纺7200万股权被轮候冻
结,而太平洋集团与南大高科的股权斗争司法纠纷又陷入混战,“问题看上去是比
较复杂,解决这一问题可能需要一定时间,但毕竟已经走到了最高院提审的这一步
,判决最终下来后,7200万股也可以随之解冻,若上海电气集团最终胜诉,估计受
让南大高科所持SST中纺全部29%股权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董事会换届后,SST中
纺董事会的不协调情况可能会随之改观。”他表示。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作者】
【2009-06-18】
苏沪分歧 最高法院将再审SST中纺(600610)股权案
SST中纺股权转让纠纷三年还没有定论。今天,SST中纺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将
再审此案。
公告称,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因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
年12月11日作出的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本案
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SST中纺股权转让纠纷旷日持久。2006年6月28日,SST中纺原第二大股东太平
洋机电与前第一大股东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南大高科)和原第三大
股东广州赛清德签订协议,太平洋机电分别受让南大高科和广州赛清德所持SST中
纺10355.6546万股(占总股本29%)和3213.8237万股(占总股本的9%)。
不久,股权转让引起争议。针对这一股权转让争议问题,上海、江苏两地法院
曾作出不同的判决。2007年10月1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南
大高科将持有的SST中纺的法人股过户到太平洋机电名下。11月23日,南京中院判
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关于SST中纺股权转让的协议。2007年12月11日,上海市高级
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应执行相关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机电。2008年1月3日,
江苏省高院作出判决,认定南大高科转让所持SST中纺29%股权属于侵权行为,从
而不能转让。
2008年1月,依据上海法院裁定,南大高科和广州赛清德所持各3156万股和196
4万股SST中纺被转至太平洋机电名下。目前,太平洋机电暂居第一大股东地位。但
是,由于前三大股东股权纠纷,南大高科所持7200万股SST中纺,仍被冻结。
针对上海、江苏两地法院不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介入。去年10月,最高
人民法院曾认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有误。最高人民法院将提审此案
,在提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业内人士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去年的裁定,针对的是江苏法院的判决,今天公
告的裁定,针对的是上海法院的判决。相比之下,对江苏的判决,直接用“有误”
字眼,但上海的判决,则未评判。
2006年7月31日,SST中纺曾通过股权分置方案,由太平洋机电支付股改对价。
但是,后来的股权转让纠纷,使股改一直未能实施。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09-02-24】
"小女人"王紫军动用67个账户操纵SST中纺股价
王紫军如果晚生一个月,就是名副其实的“80后”了。令包括办案人员在内的
很多人难以相信的是,这个出生于1979年12月的年轻女子,竟然在2006年春夏之交
的51个交易日内,把中国纺机(现SST中纺)股票折腾得天翻地覆——调查显示,
王紫军在2006年4月18日至2006年7月20日期间,利用其控制的67个证券账户,累计
买入中国纺机股票4233.46万股,卖出4152.47万股,违法所得高达598.25万元。
根据其间中国纺机算术均价5.42元计算,51个交易日内,王紫军累计资金进出
高达4.55亿元,平均每日891万元,操盘手段极为强悍。
“小女人”的“大手笔”
调查显示,从2006年4月18日至2006年7月20日,王紫军控制的67个证券账户交
易了“中国纺机”,并且存在连续交易和对敲等行为。
2006年4月19日,王紫军开始买入中国纺机,至2006年5月18日持有中国纺机最
高达437.5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7%,占总股本比例为1.85%。截至2006年7月20日
,持股89万股。
虽然王紫军并未透露选择中国纺机进行炒作的原因,但是从该股票流通股占总
股本比例较低这个特征,也可以部分揣测出其选股的思路——中国纺机流通股仅有
2574万股,总股本却高达3.57亿股,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仅为7.2%,大大低于30
%的平均水平。因此,王紫军虽然实现了对流通股17%的控盘比例,但占总股本的
比例却不到2%,既实现了对流通股一定程度的控盘,又规避了因相对总股本持股
比例过高触发要约收购等方面的监管限制,也不可谓不妙了。
2006年5月25日,王紫军一天内对中国纺机的交易,竟然占当天该股总交易量
的63.67%!与选股的手段相比,王紫军的拉抬行为更加“强悍”:从2006年4月18
日至2006年7月20日的51个交易日中,有39个交易日王紫军存在交易“中国纺机”
股票的行为,其中17个交易日交易比例占市场交易量的30%以上,占交易天数的33.
33%,13个交易日交易比例占市场交易量的40%以上,占交易天数的25.49%,11个交
易日交易比例占市场交易量的50%以上,占交易天数的21.57%。
王紫军累计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数额为2896万余股。凡有操纵
,几乎必有对敲,王紫军显然对这种拉抬手法谙熟于心。51个交易日中的21个交易
日,王均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行为,占交易天数的41.18%,特
别是,其中13个交易日,王紫军的对敲交易量占中国纺机总成交的30%以上。2006
年5月18日,王紫军一天的对敲交易就占到中国纺机总成交的50.48%。
王紫军在中国纺机上的所作所为,显著影响了该股股价走势,从2006年5月16
日至2006年6月2日,中国纺机收盘价从5月15日的4.57元,最高涨到5月29日的6.45
元,涨幅为41.14%,同期大盘下跌0.93%;从2006年7月12日至7月18日,中国纺机
收盘股价从7月11日的6.79元,最高涨到7月18日的8.72元,涨幅为28.42%,同期大
盘下跌3.53%。
之后,由于担心中国纺机进入股改程序停牌,王紫军出掉绝大部分股票,结束
了对该股的疯狂炒作。
具有市场操纵的典型特征
王紫军案是一起以吸筹——控盘——拉抬——卖出为主要特征的典型的市场操
纵案件。
一般认为,我国证券市场有案可稽的早期典型操纵案,是发生在1994年的界龙
实业操纵案。在大户马晓的“指挥”下,界龙实业股票连涨32天,从12元一直上涨
至33元,而同期上证指数却从年初的800点下跌到7月末的333点。界龙模式在较长
时间内成为庄家操纵市场的“典范”,其后的“德隆系”、亿安科技、中科创业等
操纵案,无不遵循着类似的“操作规律”,严重干扰了证券市场运行秩序,践踏了
“三公”原则,伤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市场操纵是最为投资者和市场各方
深恶痛绝的行为。
监管部门对操纵行为一直进行着严密监控和严厉打击,王紫军案的查处,也正
显示出“三点一线”联动监管机制的巨大作用。应该说,近年来这种“高举高打”
的操纵案绝对数量已经有明显下降的趋势,但王紫军案的发生说明,尽管证券市场
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发生了很大程度的演变与“发展”,但在巨大的物质利益诱惑下
,传统的、典型的市场操纵行为并未终结。
违法行为和所得认定有突破
王紫军案虽然案情较为老套,但对于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工作而言,却有新的
意义。
熟悉证券违法行为者均清楚,正确界定正常买卖和市场操纵行为,是坐实违法
事实,将案件办成铁案的前提。尽管王紫军控制的67个证券账户从2006年4月18日
至2006年7月20日存在交易中国纺机的行为,但其中哪些交易行为与其非法得利存
在事实上和逻辑上的清晰联系呢?从处罚决定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其操纵行为的
认定集中于2006年5月16日至6月2日及2006年7月12日至18日两个时间段内。这是因
为,在两个时间段共19个交易日中,王紫军均交易过中国纺机和进行对敲,交易比
例和对敲比例均存在高于30%的纪录,并直接导致同期股价出现显著区别于大盘表
现的结果。
对于王紫军操纵行为非法获利的认定,也参照了同样的口径,从而使得违法行
为、违法效果和制裁一一对应。2007年10月,中国证监会认定王紫军违反了《证券
法》第77条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598.25万元,并处
罚款598.25万元。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面对高达1200万元的罚没款额
,王紫军既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09-01-16】
SST中纺(600610)预计全年盈利将进行股改
SST中纺今日表示,公司接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转发的《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
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批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同意了公司的股
改方案。
公司披露,根据SST中纺A股相关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31日通过的股权分置方
案,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同意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向
公司流通A股股东按每10股获付3.8股股票支付共978.12万股对价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
公司同时披露了2008年业绩预告。公司表示,经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预
计2008年度将实现盈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表示
,2008年,受人民币升值和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国内纺织品出口贸易受到抑制,
销售量大幅萎缩,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随之下降,主业仍为亏损;年内公司出售了所
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及部分资产而获得有关收益。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应尤佳
【2009-01-08】
SST中纺(600610)第一大股东持股被续冻
本报讯 SST中纺(600610)今日公告,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
公司的控股关联方上海电气资产管理责任公司诉太平洋机电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近日上海一中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太平洋机电所持有的公司104423535股股份(其中:国
家股53228752股、社会法人股51194783股)及孳息实施继续冻结,续冻期限为2009年
1月11日-2011年1月10日。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
【2008-11-24】
SST中纺(600610)法院驳回南京口岸上诉
本报讯SST中纺(600610)接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太平
洋公司近日收到江苏高院《民事裁定书》,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南大的控股股东南
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起诉南大公司和太平洋公司侵害股东权纠纷一案,不服江
苏省南京中院(2008)宁民二初字第38号民事裁定,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经江苏高
院审查认为,原审裁定驳回其起诉并无不当,口岸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11月
14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向 南)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08-10-10】
SST中纺(600610)股权之争:太平洋机电或完胜
最高法院认定江苏方面判决有误
SST中纺持续两年多的股权之争将尘埃落定。继之前与原第三大股东广州市赛
清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之争画上句号之后,SST中纺今日公告,最高人民法
院认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有误,这意味着,SST中纺现第一大股东
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有望战胜原第一大股东,获得被冻结的7200万股股权
。
2006年6月28日,太平洋机电与SST中纺股东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南大高科”)和广州赛清德签订协议,太平洋机电分别受让南大高科和广
州赛清德所持SST中纺10355.6546万股(占总股本29%)和3213.8237万股(占总股
本的9%)。不久,股权转让引起争议。其间,因南大高科与南京唯特投资公司有借
款纠纷,1.03亿股中的7200万股被司法冻结。
针对这一股权转让争议问题,上海、江苏两地的两级法院曾作出不同的判决。
2007年10月1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南大高科将持有的SST
中纺的法人股过户到太平洋机电名下。11月23日,南京中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
关于SST中纺股权转让的协议。2007年12月1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
应执行相关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太平洋机电。2008年1月3日,江苏省高院作出终审
判决,认定南大高科转让所持SST中纺29%股权属于侵权行为,从而不能转让。
最后,这场官司闹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SST中纺今日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
太平洋机电与南大高科及其控股股东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股东权纠
纷一案,原判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将提审此案,在提审期
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由于与广州赛清德的官司以胜利告终,若太平洋机电再次赢得官司,SST中纺
将能够启动久拖未决的股权分置改革。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阮晓琴
【2008-10-06】
SST中纺(600610):太平洋机电坐稳头把交椅
第三大股东撤回有关股权再审申请
SST中纺股东股权之争又解开了一个结:对于原第三大股东广州市赛清德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赛清德”)于9月18日向法院递交的撤回再审申请,上
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广州赛清德撤回再审申请。这意味着第一大股东
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机电”)稳坐第一大股东位置。
2006年6月,SST中纺原第二大股东太平洋机电与原第一大股东江苏南大高科技
风险投资公司(下称“南大风投”)和原第三大股东广州赛清德签订协议,太平洋
机电分别受让南大风投和广州赛清德所持SST中纺10355.6546万股(占总股本29%)
和3213.8237万股(占总股本9%)。本次股权转让前,太平洋机电持有SST中纺5322
万股,占14.91%,为第二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持有1.89亿股,占总股
本52.9%。
上海电气集团持太平洋机电100%,实际控制人是上海市国资委。若上述股权转
让顺利完成,SST中纺将从南京威斯特集团怀抱中挣脱出来,纳入上海市国资体系
。但是,此次股权转让受到重重阻挠,太平洋机电与南大风投和广州赛清德一次次
在法庭上交锋,背后是南京斯威特集团和上海电气集团强强对抗。最终,形势还是
向有利于太平洋机电的方向偏转。
今年1月7日,南大风投所持有的SST中纺1.03亿股股份中的3156万股和广州赛
清德所持有的SST中纺3214万股中的1964万股划转至太平洋机电。1月18日,广州赛
清德持有的SST中纺余下的1250万股划转至太平洋机电名下。至此,太平洋机电持
有SST中纺1.169亿股股份(占总股本32.7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由于与南大风投股权之争未决,目前,南大风投仍持有SST中纺7200万股(占
总股本20.16%)。
在股权之争的重重阻力下,SST中纺仍继续推动股改。上海市国资委批复,原
则同意太平洋机电在增持SST中纺1.358亿股后(其中包括应向南大风投继续完成收
购的7200万股),按SST中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702万股对价方案。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阮晓琴
【2008-09-05】
SST中纺(600610)股权之争 太平洋机电赢面加大
争夺SST中纺 太平洋机电赢面加大
南京口岸诉求未获南京中院支持
SST中纺股权之争令人眼花缭乱,除了两大股东太平洋机电和南大高科之间的
你争我夺外,上海、江苏两地的两级法院也曾作出不同的判决。
但SST中纺昨日披露了更具戏剧性的一幕,这一次,南京中院并未支持南京口
岸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而是建议其“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据公告,SST中纺接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司第二
大股东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口岸诉南大高科和太平洋
机电侵害股东权纠纷一案,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南京口岸提起
本案诉讼,实质为对上海两级法院的判决提出异议;但若对生效判决不服,应按审
判监督程序处理,而非提起新的诉讼。
南京中院认为,本案非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南京口岸的起诉不能成立。
2008年8月20日,南京中院驳回了原告南京口岸的起诉。
针对SST中纺29%股权转让的问题,当事双方分别曾在上海、江苏两地提起诉讼
,两地法院也开始了一段“自说自话”的经历。2007年10月1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南大高科将持有的SST中纺的法人股过户到太平洋机电名
下。紧接着的11月23日,南京中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关于SST中纺股权转让的
协议。2007年12月1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应执行相关协议,将股权
转让给太平洋机电。 2008年1月3日,江苏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南大高科转
让所持SST中纺29%股权属于侵权行为,从而不能转让。
虽然江苏方面与上海针锋相对,但依然未能阻止太平洋机电连续受让南京方面
所持的股份,目前太平洋机电持有SST中纺11692.35万股,占总股本的32.74%,成
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夺回SST中纺控制权后,太平洋机电旋即罢免了公司董事长钱建忠,并选举现
任太平洋机电总裁李培忠为SST中纺董事长,从而全面掌控了SST中纺。
分析人士认为,既然江苏高院方面都曾作出裁决,SST中纺昨日披露的诉讼,
应该是由南京口岸重新提出。然而,在上海方面明显占据优势的情况下,南京方面
可能已是回天乏力。
据了解,今年1月,南京方面已向最高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请求撤销上海高
院的判决,裁定再审。这一“审判监督程序”结局如何,至今尚不得而知。但要改
变既成事实,似乎并不容易。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彭友
【2008-09-04】
SST中纺(600610)南京口岸诉求股权未获支持
沉寂已有数月之久的SST中纺股权之争今日再曝进展。令人惊讶的是,南京中
院并未支持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而是建议其“按审判监督程序处
理”。
SST中纺今日披露,接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司第
二大股东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口岸进出口有限公司诉
南大高科和太平洋机电侵害股东权纠纷一案,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
为,南京口岸提起本案诉讼,实质为对上海两级法院的判决提出异议;但若对生效
判决不服,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而非提起新的诉讼。
为此,南京中院认为,本案非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南京口岸的起诉不能
成立。2008年8月20日,南京中院驳回了原告南京口岸的起诉。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彭友
【2008-09-02】
SST中纺(600610)内部矛盾激化 两股东幕后控制人角力
在经历了原董事长离奇被罢免一事之后,SST中纺(600610,SH)高层之争曾一
度偃旗息鼓。
但是,自从8月28日SST中纺发出公告称,董事钱建忠和雷小华对公司的两项决
策采取了一弃权、一反对的态度后,SST中纺的内部矛盾再次被激化起来。
SST中纺的股权争夺由来以久,两大股东太平洋(601099)机电(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太平洋集团)和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南大风
投)一直在明里暗里角力。
9月1日,本报记者连通了SST中纺证券部门的电话,工作人员有些无奈地表示
:“我们也希望公司的内部能够稳定,但是,都两年多了还是没什么进展,我们也
没有办法。”
董事投弃权票 两大股东幕后控制人角力
今年8月,SST中纺上半年报告在提交给董事会审议时,遭到两名董事的弃权。
这两名董事,还对SST中纺《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投了反对票,弃权和反对SST中纺两项议案的董事是钱建忠、雷小华。
而有关资料表明,钱建忠和雷小华代表的是江苏南大。而在SST中华的股权结
构中,江苏南大是第二大股东,第一大股东是太平洋机电。
据SST中纺证券部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公司股东之间的问题都存在两年多了,
但是,一直都没有解决,而且,钱建忠与雷小华两位董事对于公司的一些决议经常
会投弃权票或反对票。
事实上,早在2006年7月的时候,钱建忠就不再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后
,SST中纺董事之间的内部矛盾就曾不断地被激化。资料显示,从2006年起到现在
,钱建忠与雷小华两位董事常常会对公司的决议表示弃权或反对,甚至于经常性地
不参加董事会会议,甚至连有关SST中纺摘星事宜的董事会会议都未出席。
对于两位董事的做法,SST中纺证券部工作人员很无奈地表示,即使这两位董
事投了反对票也没有说明原因,所以公司也毫无办法。
面对两位董事的不合作态度,其主要根源则来自于南京斯威特集团和上海电气
集团两大强者的对抗。在两大强者的对决中,太平洋集团作为上海电气集团的先锋
官频频动作,虽然,太平洋集团一直想要夺得南大风投持有的SST中纺的股权,但
是在南大风投的实际控制者南京斯威特集团的阻挠下仍无进展。
2008年1月9日,SST中纺公告,太平洋集团经司法划转增持SST中纺51,194,7
83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太平洋集团成为SST中纺第一大股东。此后,3月27日,
SST中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七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免去钱建忠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李培忠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从《证券日报》今年4月份报道的“S*ST中纺第一大股东之争悬念:董事长被
免可能无效”一文中可知,SST中纺的股权归属问题一直是两大集团的争夺焦点,
并且在太平洋集团一月份确立了自己的第一大股东身份后,仅仅历时两个多月,便
撤换SST中纺的董事长,以求达到巩固自己控股地位的目的。
经过四个月的沉默期后,太平洋集团再次重拳出击,越过南大风投直指它的控
制者南京斯威特集团,提出要调查南京斯威特集团占用SST中纺资金一事。虽然遭
到钱建忠与雷小华两位董事的强烈反对,但终究寡不敌众,决议最后通过。
业内人士分析,南京斯威特集团虽然还在打股权官司,但目前的形势已经越来
越不妙了,特别是占用SST中纺资金一事是它的软肋,虽然有协议:以股权转让的
方式让太平洋集团来偿还,但因南京斯威特集团的变卦使得两者的股权问题至今仍
没有解决,让问题变得复杂化,但面对太平洋集团连续使出的强硬手段,在10位董
事中只占有两个席位的南京斯威特集团明显正处于下风,正逐渐失去了话语权。
董事会调查资金占用 斯威特榜上有名
SST中纺8月28日公告,董事会以8 票同意,2票反对(董事钱建忠、雷小华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报
告》(简称:《资金占用报告》)。
《资金占用报告》中显示,其中所列资金占用条款都与南京斯威特集团有着直
接或间接的关系。业界人士分析,这是继前任董事长钱建忠免职后,再次打击南京
斯威特集团的一种手段。
如《资金占用报告》中所提,南京斯威特集团不仅欠SST中纺1600万元,还尚
欠SST中纺子公司上海东浩环保装备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东浩)30.62万元。
此外,南京斯威特集团控股公司南大风投的关联方南京苏夏科技有限公司还占
用SST中纺孙公司南京东浩胶粉有限公司(简称:东浩胶粉)和南京东浩橡塑制品
有限公司(简称:东浩橡塑)资金2900万元。
虽然,太平洋集团愿意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替南京斯威特集团偿还欠债,却因为
股权转让受阻,致使欠款拖欠至今还没有还清。
SST中纺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太平洋集团已将1600万元的欠款偿还给公
司,但因南京斯威特集团的突然变卦,使得股权转让无法完成清算。因此,太平洋
集团的还款只能算在往来款项里。目前,公司只能将这些欠款计提坏账准备。
从《资金占用报告》中可知,其中涉及到多家公司相互之间的资金往来及股权
转让事宜,并且,因清算不明使得SST中纺资金使用情况越加复杂,公司业绩也出
现大幅下滑迹象。
SST中纺2008年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SST中纺实现净利润775.34万元,比
去年同期下降了91.64%。此外,虽然SST中纺每股净资产为0.60元,但是,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却为-0.06元,净资产收益率仅有3.61%。
业内人士评论,SST中纺虽然摘星,但公司的业绩并不理想,这也与公司股权
不清,资金占用情况严重有关。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SST中纺复杂的资金占用情况对报表确实产生一些影响,
不过,如果太平洋集团与南京斯威特集团的股权能完成清算的话,那些欠款就可以
冲销坏账准备记入利润了。
据调查,除这些欠款计提坏账之外,还有两家公司因故并未算入SST中纺的报
表之中。从《资金占用报告》中可知,2007年因SST中纺股东之间股权争议导致SST
中纺的两个孙公司东浩胶粉和东浩橡塑不接受上海东浩的管理,而未纳入SST中纺
的合并报表范围。
但是,据调查,SST中纺并不太在意这两家孙公司是否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这两家公司的规模很小,收益也很少,甚至是亏损的,所以这两家公司不接受管
理对我们公司来说没有影响。”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江苏南大所持股权解冻 便是SST中纺纷争结束之日
自从太平洋集团成为SST中纺第一大股东后,SST中纺内部仍是纷争不断,董事
长换人在先,资金占用调查于后。就目前结果来看,两大集团的对抗出现了明显的
偏移,面对上海电气集团控股的太平洋集团的种种出击,南京斯威特集团似乎已无
力招架。
据SST中纺内部人士透漏,目前,最大的难题是将第二大股东江苏南大持有的2
1.16%的SST中纺股权转让给太平洋集团,才能结束两集团的股权之争,但由于这部
分社会法人股一直被冻结,使得太平洋集团无法进行股权转让。
今年6月,南京斯威特集团所控股的SST中纺第二大股东——南大风投所持有的
SST中纺72,000,000股社会法人股被继续轮候冻结。
由于南大风投持有的21.16%的SST中纺股份冻结在前,按照法律程序,在解冻
之前,太平洋集团不能行使股权转让的权利。因此,SST中纺内部两大股东的股权
争夺进入了困局。
据知情人士透露,南大风投持有的SST中纺的股份之所以被冻结,主要原因是
受到南京斯威特集团的操纵,是为了不让太平洋集团得到这部分SST中纺股份才自
己冻结自己的行为。
对此,SST中纺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两个股东的矛盾,上市公司也没有
办法解决。看来,除非南京斯威特集团能解冻已被冻结的SST中纺的股份,否则,
太平洋集团也拿它没有办法。
据SST中纺证券部工作人员透露,南京斯威特集团不仅欠公司的钱,它的外债
也很多。
业界人士分析,如果太平洋集团能在股权转让的价格上做出让步,也许会解决
两家的争端。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矫月
【2008-08-28】
SST中纺(600610)半年报遭两董事弃权
SST中纺2008年上半年报告在提交给董事会审议时,遭到两名董事的弃权票。
这两名董事,还对SST中纺《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投了反对票。
弃权和反对SST中纺两项议案的董事是钱建忠、雷小华。今年上半年,SST中纺
实现净利润775.3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1.64%。此外,SST中纺每股净资产为0.
6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6元,净资产收益率3.61%。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陈建军
【2008-05-29】
S*ST中纺(600610)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本报讯 S*ST中纺(600610)今日公告,经上交所审核批准,撤销对中国纺织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自2008年5月30日起,公司A、B股股票简
称将变更为“SST中纺”、“ST中纺B”,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
【2008-04-09】
S*ST中纺(600610)董事长被免另有隐情
本报昨日报道的S*ST中纺董事长离奇被免一事又有新情况。S*ST中纺内部人士
向记者透露,钱建忠其实自2006年8月起就已不再履行董事长职务。
S*ST中纺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7月31日,公司临时董事会就审议通
过了钱建忠不再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和授权副董事长李培忠在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之
前行使董事长职权两项议案,因此钱建忠只是挂名董事长。
至于董事会今年3月27日为何再次审议董事长变更的议案,S*ST中纺有关人士
解释,这是为了正式确认李培忠为公司董事长,与此前他代行董事长职权并不矛盾
。另外,由于此前,太平洋机电没有取得控股权,所以钱建忠不再履行公司董事长
职务的议案并没有落到实处。
S*ST中纺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3月27日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相关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曾与钱建忠有过多次沟通,就变更董事长一事当时也取得了一些共识,并
不像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给太平洋机电集团声明函中所称的“现任董
事长钱建忠也只是今日听闻此事(指董事长变更一事)”。
既然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已经审议了董事长变更一事,为何4月17日将要召开
的董事会又要再次审议呢?对此S*ST中纺有关人士称,“这是为了避免激化两大股
东的矛盾”。该人士向记者确认,公司同时收到了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
司抄送的声明函,正是考虑到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一些要求,使程
序更加完善,才有了再次审议的决定。
S*ST中纺内部人士坦言,两大股东近年来的争斗使公司正常发展受到了相当大
的影响,如今通过司法强制执行,太平洋机电已经成为第一大股东,正着手公司治
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业务的拓展,更换董事长也是为了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对于最为敏感的上海、江苏两地高级法院对股权转让的不同判决,S*ST中纺内
部人士称,这是法院以及股东之间的事,上市公司并不清楚最新进展,但公司相信
最高人民法院会对此作出一个公正的结论,公司也会第一时间向投资者披露。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