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382 海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3◇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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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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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Haiyang Technology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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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证券代码|603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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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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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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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5-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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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陆信才 |总 经 理|陈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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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王伟 |独立董事|张博明,林秉风,汪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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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23-86559771 |传 真|86-523-86558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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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pa6.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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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haiyang_pa6@pa6.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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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阳西路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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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阳西路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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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有机化学品、化纤原辅材料(已内酰胺切片、 |
| |丝、线)、锦纶帘子布、涤纶帘子布、塑料制品(以上产品均不含|
| |危险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
|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
|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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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尼龙6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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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海阳科技最早可追溯至泰州市合成纤维厂,后更名为泰州市帘子|
| |布厂。1993年5月,经泰州市人民政府和南化集团公司批复同意 |
| |,泰州市帘子布厂整体并入南化集团,并更名为南化集团泰州化|
| |纤公司,并于2006年进行了改制。 |
| | 1、改制的主要情况 |
| |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改制相关批复 |
| |2005年3月1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中国石油化 |
| |工集团公司下发《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 |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第三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资分配[2005]35|
| |5号),批复如下: |
| |1、同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按照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八 |
| |部委联合发布的《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 |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
| |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的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第三批实施方案; |
| | 2、同意将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列入第三批改制范围。 |
| | (2)改制分流实施方案的批复 |
| |2005年8月24日,南化集团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炼化企业经 |
| |营管理部递交《关于上报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初步方|
| |案的请示》(南化司资管[2005]16号)。 |
| |2005年9月7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炼化企业经营管理部向南|
| |化集团下发《关于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
| |初步方案的批复》(中国石化炼改[2005]33号),批复同意南化|
| |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初步方案。 |
| |2006年4月26日,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八届七次职工、工会会 |
| |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实施方|
| |案》。 |
| |2006年4月27日,南化集团向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
| |司递交《南化公司关于上报<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实 |
| |施方案>的请示》(南化司企[2006]15号)。 |
| |2006年6月16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向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 |
| |司下发《关于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
| |分流实施方案的批复》(中国石化资[2006]308号),批复同意 |
| |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实施方案。 |
| | (3)改制分流实施方案 |
| |根据南化集团2006年4月27日上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 |
| |限公司的《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实施方案》,改制实|
| |施方案主要如下: |
| | a.企业名称改制企业拟定名称“江苏海阳化纤有限公司”。|
| |b.股本情况拟登记注册资本5,278.88万元,参加改制员工1,252 |
| |人,其中全民职工3人,集体职工1,249人。 |
| |c.经营者岗位激励股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后享受经营者岗位激励股|
| |的人员4人,具体待实施方案经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
| |公司批复后确定;d.职工出资注册登记方式改制职工以优惠后的|
| |补偿补助金置换的净资产,采取自然人出资形式。 |
| |e.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制企业根据《公司法》建立股东会、|
| |董事会、监事会。由参加改制的全体股东推选49名股东代表,成|
| |立股东会。董事会由7人组成,监事会由5人组成。 |
| |f.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土地处置情况:泰州化纤公司原|
| |占有土地41,219.6平方米为国有划拨土地。 |
| |根据南化集团与泰州市政府签订的《泰州市帘子布厂并入南京化|
| |学工业(集团)公司关于土地问题的协议书》,在中国石化集团|
| |批复同意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实施方案并完成改制时,泰|
| |州市政府将收回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土地使用权,同时继续将|
| |该土地划拨给新公司使用,并与新公司另行签订国有划拨土地使|
| |用协议书,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泰州化纤公司原在生产|
| |经营过程中购置的2,360.60平方米的土地,经评估后已作为改制|
| |资产注入。 |
| |房产处置情况:泰州化纤公司原使用的房产55,527.09平方米, |
| |经评估后已作为改制资产注入;g.审计评估所认定的资产损失明|
| |细情况2005年6月30日,经江苏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
| |、评估所认定的资产减值2,811.52万元;h.核销不良资产及债转|
| |资情况根据《关于核销南化公司所属泰州化纤公司不良资产的批|
| |复》(中国石化财产[2006]102号)文件精神,同意泰州化纤公 |
| |司核销坏账准备3,670.77万元,处理应收账款损失1,156.08万元|
| |,长期投资损失113.88万元,此次核销的损失由南化集团收回,|
| |做账销案存处理。根据《集团总部对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精神|
| |,对泰州化纤公司在对外担保业务中应承担的260万元损失,由 |
| |南化公司在泰州化纤公司改制时作债转资处理,作为国有债务直|
| |接冲减其国有权益。 |
| |i.人员分流安置情况泰州化纤公司现有职工1,252人,全部列入 |
| |改制,其中在岗职工1,120人,内部退养职工132人。 |
|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改制分流支付和预留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石化财产[2005]174号),另有离退休职工等需预留费 |
| |用的人员359人,南化集团采取预留费用方式进行安置,预留费 |
| |用1,457.05万元。 |
| | (4)改制方案涉及的审计及资产评估 |
| |2005年12月21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
| |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审计报告》(苏天会验[2005]80号),确认|
| |截至2005年6月30日,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资产总额272,708,4|
| |33.57元,负债179,626,585.87元,所有者权益93,081,847.70元|
| |。 |
| |2005年12月28日,江苏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京化|
| |学工业有限公司(泰州化纤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
| |报字【2005】第5024号),确认截至2005年6月30日,泰州化纤 |
| |公司净资产评估值6,496.69万元。 |
| |2006年2月20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
| |管理委员会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编号:20|
| |060118)。 |
| | (5)改制方案的调整 |
| |泰州化纤公司改制事宜于2005年3月10日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
| |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泰州化纤公司实际于2006年7月20日完成改 |
| |制。根据南化集团出具的说明,鉴于前述期间间隔较长,参加改|
| |制的人数及补偿补助金总额均发生变化,导致改制方案发生了变|
| |化。 |
| |2006年7月8日,南化集团向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出具《关于明|
| |确改制分流资产范围的通知》,鉴于改制分流职工人数发生变化|
| |,原评估净资产6,496.70万元支付参加改制人员补助补偿金置换|
| |净资产后富余1,680.75万元,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关|
| |于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初步方案的批复|
| |》(中国石化炼改[2005]33号)的批复要求,富余资产由母体企|
| |业收回。 |
| |2006年7月10日,江苏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江苏海 |
| |阳化纤有限公司报告(筹)验资报告》(苏华验字[2006]第4014|
| |号),截至2006年7月10日,南化集团确认以泰州化纤公司的净 |
| |资产4,815.95万元作为改制资产,全体股东以职工补偿补助金4,|
| |690.29万元、经营者岗位激励股125.66万元置换南化集团泰州化|
| |纤公司的净资产4,815.95万元。 |
| |2006年7月20日,南化集团出具说明文件,在泰州化纤公司正式 |
| |实施改制过程中,由于参加改制的人数及补偿补助金总额发生变|
| |化,参加改制职工以补偿补助额置换股权4,690.29万元,设置经|
| |营者岗位激励股125.66万元,总额为4,815.95万元。 |
| | (6)改制实施结果的备案 |
| |2006年8月31日,南化集团就调整后的改制方案编制了《中国石 |
| |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改制分流实施结果表》。 |
| |2008年4月16日,南化集团向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
| |司呈交《南化公司关于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冲减国有|
| |权益的请示》(南化司企[2008]5号)。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 |
| |管理有限公司批复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实施方案为:|
| |改制分流用总资产24,459.32万元,总负债19,180.44万元,净资|
| |产5,278.88万元。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最终实施结果为:改制|
| |分流用总资产22,778.58万元,总负债17,962.63万元,净资产4,|
| |815.95万元。实施差异为463万元,差异原因为因参加改制分流 |
| |人数净减少131人等原因调减净资产,因而减少资产上交现金463|
| |万元。鉴于此,南化集团应冲减国有权益8,678.96万元,其中:|
| | 1、用于经济补偿补助4,815.95万元; |
| | 2、评估减值2,811.49万元; |
| | 3、由主体企业支付协解人员现金补偿91.23万元; |
| |4、预留内退职工及工伤病患人员费用960.29万元。综上,申请 |
| |冲减国有权益8,678.96万元。 |
| |2009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下发《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
| |团公司所属中原油田总医院等216户单位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资产 |
| |处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资产处置方案。 |
| | (7)职工安置方案及批复 |
| |2006年4月26日,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八届七次职工、工会会 |
| |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分流实施方案。 |
| |2007年1月8日,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南化集团下发《关于|
| |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和南化集团无锡地毯厂改制调整职工劳动|
| |关系提留费用的复函》(苏劳社劳薪函[2007]1号),审核通过 |
| |南化集团制定的《关于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南化集团无锡地|
| |毯厂实施主辅分离改制调整职工劳动关系提留费用的请示》(南|
| |化司企12006136号),提留相关费用合计970.42万元(其中计算|
| |经济补偿金截止时间2006年7月31日;计算内退人员相关费用起 |
| |始时间为2006年8月1日)。 |
| |2007年6月15日,江苏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国石 |
| |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改制单位(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
| |及南化集团无锡地毯厂)预留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苏华审字[2|
| |007]第4144号),认为南化集团《改制分流项目预留费用情况统|
| |计表》是根据《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
| |员资产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9号)等有关规|
| |定进行的,计算过程正确。经审计复核,提留费用合计9602949.|
| |40元,其中内退人员提留费用1,927,183.14元,工伤病患人员提|
| |留费用7,675,766.26元。1 |
| | (8)经营者岗位激励股及设置 |
| |根据改制分流实施方案,首届经营者由南化公司考核推荐,由首|
| |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聘任。“经营者岗位激励股”考核办|
| |法如下: |
| |(1)经营者任期届满时,经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外部审计师审计 |
| |,母体企业确认,其任期内的平均资本保值增值率超过银行同期|
| |贷款利率时,“经营者岗位激励股”的完整所有权归经营者所有|
| |。 |
| |(2)如在经营者岗位激励股的完整所有权未按合同约定归经营 |
| |者之前,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之一的,经营|
| |者所持有的“经营者岗位激励股”的完整所有权由母体企业决定|
| |。 |
| |2010年1月13日,南化集团向海阳有限下发《关于同意兑现江苏 |
| |海阳化纤有限公司经营者岗位激励股的函》(南化司函【2010】|
| |1号),鉴于海阳有限经营者任期内的经营业绩符合经营者岗位 |
| |激励股的兑换条件,南化集团同意原设定的经营者岗位激励股归|
| |陆信才、张志刚、陈建新、沈家广。 |
| | 2、海阳有限的设立 |
| |根据前述改制方案,参加改制的1121名职工以4,815.95万元净资|
| |产出资设立海阳有限。海阳有限成立时,受限于《公司法》关于|
|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规定,由工商登|
| |记的48名股东代表代持其他实际股东的股权,1073名实际出资人|
| |委托陆信才等48人代其持有海阳有限股权并于2006年7月5日签订|
| |《江苏海阳化纤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合同》,此阶段显名股东和隐|
| |名股东一一对应。 |
| |2006年7月10日,江苏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江苏海 |
| |阳化纤有限公司报告(筹)验资报告》(苏华验字[2006]第4014|
| |号)。经审验,截至2006年7月10日,全体股东以职工补偿补助 |
| |金4,690.29万元、经营者岗位激励股125.66万元置换南化集团泰|
| |州化纤公司的净资产4,815.95万元,作为对海阳有限的出资。 |
| |2006年7月20日,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海陵分局核发《企业法人 |
| |营业执照》(注册号:321202000022589)。 |
| | 3、改制合法合规性的确认 |
| | (1)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确认 |
| |针对海阳科技之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规情况,2022年11月4日, |
|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海阳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有关事项的确认函》,确认:江苏海阳化纤|
| |有限公司改制经过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及确认,依法履行了清产核|
| |资、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结果备案及改制实施结果|
| |备案等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 | (2)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
| |2023年12月19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关|
| |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有关事项的确认函》,确认|
| |“2006年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化纤公司改制为江|
| |苏海阳化纤有限公司,系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
|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改制行为合法有效,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 |
| | (3)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确认 |
| |2023年4月17日,泰州市海陵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 |
| |》:“1、该公司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南京 |
| |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分流实施方案的批|
| |复》(中国石化资[2006]308号),于2006年由南京化学工业( |
| |集团)公司泰州化纤公司改制为海阳有限,并于2020年1月由海 |
| |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海阳科技,期间因国企改制形成员工股权|
| |代持且实际股东超过200人(包括后续实际股东股权转让及增资 |
| |),该等情形于2018年末依法整改完毕。我局认为,该公司以上|
| |行为不属于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行为,亦不属于对外非法集资、|
| |吸收存款等扰乱社会金融秩序的行为。 |
| |2、截至本证明出具日,该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我 |
| |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
| |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2019年12月11日,海阳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海阳|
| |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将海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248.8468万元人民币 |
| |,除注册资本外的净资产余额220,662,448.76元列入股份有限公|
| |司的资本公积金。 |
| |2019年12月11日,中汇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
| |9]5183号)。经审验,海阳有限截止2019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为|
| |333,150,956.76元。 |
| |2019年12月11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苏海|
| |阳化纤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其净资产资产评|
| |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9)第10518号)。经评估,海阳有 |
| |限截止2019年10月31日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0,812.81万元。 |
| |2019年12月11日,海阳有限的88名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发起人|
| |协议》,约定以海阳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将海阳|
|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中汇会计师审计的截止2019年|
| |10月31日的净资产值333,150,956.76元人民币,按2.9616:1的比|
| |例,折合股份公司的股本11,248.8468万股,发起人按其对有限 |
| |公司的出资比例享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
| |2019年12月2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 |通过了《关于设立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并选|
| |举产生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 |事。 |
| |2019年12月26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
| |9]5228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12月11日,公司各股东以经审|
| |计的海阳有限净资产按2.9616:1的比例折为公司股本,股本总额|
| |为11,248.8468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额为11,248.8468万 |
| |股,均为普通股,未折股的部分净资产220,662,488.76元计入资|
| |本公积。 |
| |2020年1月1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 |》。 |
| |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
| |(1)同意新增股东景浩、杨明占、王路芳、楼文英、玲珑有限 |
| |; |
| |(2)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1,248.8468万元增加至13,593.8468 |
| |万元,增资价格为6元/股,其中新股东玲珑有限以货币方式新增|
| |出资8,400万元,其中1,4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000万元 |
| |计入资本公积;股东景浩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3,000万元,其中5|
| |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东杨明 |
| |占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1,800万元,其中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 |其余1,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东王路芳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7|
| |20万元,其中1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6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股东楼文英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150万元,其中25万元计入注 |
| |册资本,其余1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21年10月12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
| |1]7429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9月29日,公司已收到新增注 |
| |册资本140,7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3,450,000元,资 |
| |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17,250,000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 |
| |资。 |
| |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
| |(1)同意新增股东景浩、杨明占、王路芳、楼文英、玲珑有限 |
| |; |
| |(2)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1,248.8468万元增加至13,593.8468 |
| |万元,增资价格为6元/股,其中新股东玲珑有限以货币方式新增|
| |出资8,400万元,其中1,4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000万元 |
| |计入资本公积;股东景浩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3,000万元,其中5|
| |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东杨明 |
| |占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1,800万元,其中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 |其余1,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东王路芳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7|
| |20万元,其中1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6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股东楼文英以货币方式新增出资150万元,其中25万元计入注 |
| |册资本,其余1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21年10月12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
| |1]7429号)。 |
| |经审验,截至2021年9月29日,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140,700|
| |,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3,45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
| |价)人民币117,250,000元。 |
| | 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
| |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7号),公司 |
|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531.29万股,并于2025年|
| |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
| |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81,251,368.00元,总股本为181,251,368 |
| |股,2025年7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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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5-06-03|上市日期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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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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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4531.2900 |每股发行价(元) |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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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6042.6182 |发行总市值(万元) |52109.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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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6067.2168|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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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55.97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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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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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12.6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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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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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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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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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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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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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同欣化纤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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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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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浩辉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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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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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化纤(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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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江苏)研究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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