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310 巍华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04◇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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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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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Zhejiang Weihua New Materi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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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证券代码|60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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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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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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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4-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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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吴江伟 |总 经 理|夏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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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任安立 |独立董事|刘翰林,张增英,邓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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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75-82972858 |传 真|86-575-82972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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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weihua-newmateria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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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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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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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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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
| |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
|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
| |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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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研发、生产氯甲苯类和三氟甲基苯类系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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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
| |巍华新材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
|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
| | 1、2013年10月,巍华新材设立及首期出资 |
| |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同意设立 |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
| |根据设立时《公司章程》,巍华新材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
| |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总股本|
| |为12,000.00万股。其中巍华化工认购8,160.00万股,占持股总 |
| |数68.00%;闰土股份认购3,000.00万股,占持股总数25.00%;阮|
| |云成认购480.00万股,占持股总数4.00%;王志明认购360.00万 |
| |股,占持股总数3.00%。 |
| |截至2013年10月10日,公司已收到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
| |和王志明首期出资合计3,0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
| |13年10月1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
|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338号《验资|
| |报告》。 |
| |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00000172625)。 |
| | 2、2014年12月,巍华新材股东二期出资 |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合|
| |计3,0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5年4月30日,上虞 |
| |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 |出具了虞同会验(2015)字第02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 |
| |已收到巍华化工出资金额2,040.00万元、闰土股份出资金额750.|
| |00万元、阮云成出资金额120.00万元、王志明出资金额90.00万 |
| |元。 |
| | 3、2015年9月,巍华新材股东三期出资 |
|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三期出资合 |
| |计6,000.00万元;其中巍华化工以货币出资2,280.00万元,以知|
| |识产权(专利权)出资1,800.00万元,闰土股份以货币出资1,50|
| |0.00万元,阮云成以货币出资240.00万元,王志明以货币出资18|
| |0.00万元。2016年3月22日,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虞同会验(2016)字第|
| |003号《验资报告》。 |
| |巍华化工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为其持有的发明专利“一种光氯化|
| |生产氯苄的方法”(专利号:ZL200610025732.1),该知识产权|
|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15年6月8日出具了《|
| |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一种光氯化生产氯苄的方法|
| |”发明专利出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 |616号)。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
| |日,该专利技术市场价值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为2,000.00万|
| |元。巍华化工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因评估的未来收入预测及选|
| |取的评估参数有误,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及本次出资存在瑕疵,|
| |不符合当时有效之《公司法》的规定。为了规范本次出资瑕疵,|
| |巍华化工已于2020年12月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货币形式补|
| |充足额出资,未损害债权人及其他股东权益,不属于抽逃出资或|
| |虚假出资,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无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 |立信会计师对上述补充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 |字[2022]第ZF10272号”验资复核报告。 |
| |巍华新材设立时存在代持情形,阮云成、王志明作为名义股东实|
| |际代闰土控股持有巍华新材股份,巍华新材设立时闰土控股实际|
| |持有公司7.00%股份。 |
| | 4、发起人联合设立发行人的原因和背景 |
| |巍华化工原于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从事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
| |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当地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相对较少,产业|
| |协同及基础设施配套能力较差;巍华化工生产经营所在地不是化|
| |工园区,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在扩产方面存在限制,无法|
| |满足巍华化工持续发展需求。巍华化工筹划拟在配套设施完备、|
| |具有产业协同的成熟化工园区新建氯甲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生|
| |产线。 |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名“浙江上虞精细化工园区”“杭|
| |州湾精细化工园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2013年升格为国|
| |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其地理位置优越,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化|
| |工企业集聚,产业链齐全,产业协同效应明显。与此同时,闰土|
| |股份作为该园区的上市化工企业,具有丰富的项目落地、合作经|
| |验,拟投资新产品,多元化发展,且其下属公司可提供生产氯甲|
| |苯及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的必要原料及能源;闰土控股拟通过投资|
| |获得收益,其各方均看好含氟精细化工产品市场发展前景。 |
| |经阮国涛接洽介绍,巍华化工与闰土股份、闰土控股进行合作磋|
| |商。2013年8月10日,巍华化工、闰土股份与闰土控股之委托持 |
| |股人王志明、阮云成签署《合作协议书》,约定利用各方优势,|
| |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资设立发行人开展氯甲苯及三氟|
| |甲苯系列产品生产;闰土控股经其股东会决议,委托阮云成、王|
| |志明代持发行人股份,仅作财务投资。2013年10月12日,发行人|
| |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
| |综上,发行人设立背景及原因系巍华化工存在扩大生产的持续发|
| |展需求,闰土股份、闰土控股看好相关细分行业发展前景并具有|
| |项目落地及资源整合协同优势,经各方协商一致并实施。 |
| |5、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
| |及演变情况 |
| |发行人设立后,前期主要是开展氯甲苯及甲苯氟化物系列产品项|
| |目可行性论证及相关准备工作。巍华新材2013年设立后生产建设|
| |进度不及预期,直至2018年才开始投产。一是由于巍华新材主要|
| |技术来源于巍华化工,但由于公司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面临更新|
| |换代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建立先进的生产管理|
| |体系,巍华新材在建设前进行了大量考察,公司在工艺技术上相|
| |比原控股股东巍华化工掌握的技术和生产工艺做了优化调整,车|
| |间设计也更加合理;二是由于公司在土地手续办理及新建项目相|
| |关手续审批进度上均不及预期,2015年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
| |项目用地。2016年发行人开始正式实施项目建设,2018年下半年|
| |公司氯甲苯车间建成并投入试生产。2019年巍华化工开始逐步停|
| |止氟化工生产经营活动,并逐步向巍华新材、江西巍华转移与氟|
| |化工相关专利技术。 |
| |2020年巍华化工全面停止氟化工相关的经营活动,并于2020年将|
| |剩余的专利、产成品存货及江西巍华100.00%股权转让给巍华新 |
| |材。 |
| |巍华新材设立的背景是由于巍华化工所在地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
| |相对较少,产业协同及基础设施配套能力较差,同时巍华化工生|
| |产经营所在地不是化工园区,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在扩产|
| |方面存在限制,无法满足巍华化工持续发展需求,因此巍华化工|
| |选址交通便利且各项配套条件良好的上虞化工园区,与上市公司|
| |闰土股份合资发起设立巍华新材专门从事甲苯氯化物及甲苯氟化|
| |物业务。随着巍华新材建设项目陆续投产并稳定运行,巍华化工|
| |基于自身经营战略调整及合作协议约定,于2019年底逐步停止含|
| |氟精细化工相关业务。鉴于巍华化工已停止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
| |业务,其关于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专利不再使用,公司于相关产|
| |品投产过程中与巍华化工完成含氟精细化学品相关专利的转让,|
| |并按评估作价购买其剩余部分产成品存货。 |
| |本次购买仅涉及巍华化工所拥有的专利及部分产成品存货。本次|
| |购买不涉及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的转让,巍华化工原有氟化工|
| |产线设备均已拆除并报废处理,原有厂房土地转做他用;本次购|
| |买不涉及人员转移的约定,巍华新材基于双向选择原则,在人员|
| |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招聘条件,以及相应人员愿意加入|
| |公司的基础上,聘用了部分巍华化工人员;本次购买不涉及客户|
| |、供应商转移的约定,巍华化工原有客户、供应商履行完毕已签|
| |订合同后由巍华新材独立与上下游签署合同,并不存在原有合同|
| |转移至巍华新材的情况。 |
| |发行人项目建成投产后,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能够有效|
| |分开,拥有从事主营业务所需完整、独立的原材料采购体系、生|
| |产体系、销售体系和技术研发体系,能够保持业务独立运营。 |
| | |
| | (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发生了4次增资、3次股权转让及1次控股股 |
| |东分立。 |
| | 1、2020年初,巍华新材的股权情况 |
| | 2、2020年8月,巍华新材股权转让 |
| |2020年8月25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 |
| |转让议案》。 |
| |同日,巍华化工分别与吴顺华、吴江伟、金茶仙签订《股份转让|
| |协议》,巍华化工将持有的公司1,650.00万股权按1.75元/股的 |
| |价格分别转让给吴顺华、吴江伟和金茶仙,其中700.00万股转让|
| |给吴顺华,650.00万股转让给吴江伟,300.00万股转让给金茶仙|
| |。 |
| | 3、2020年10月,巍华新材增资 |
| |2020年10月8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巍华化工 |
| |以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公司进行增资,并审议通过新 |
| |的《公司章程》。 |
| |2020年10月8日,巍华新材与公司全体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
| |协议约定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巍华新材 |
| |增资。本次增资作价参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巍华新材及江西巍 |
| |华100.00%股权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根据天津中联资产 |
|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
| |020]D-007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巍华新材股 |
| |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8,000.00万元。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
| |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
| |007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江西巍华股东全部 |
| |权益评估值为54,000.00万元。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巍华化工以 |
| |其持有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发行人增资,认购发行人新增股 |
| |份6,300.00万股。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600.00万元增 |
| |至18,900.00万元。 |
| |2022年3月30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
|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4号《验资报告》。 |
| |2020年10月19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 |。 |
| | 4、2020年11月,巍华新材增资 |
| |2020年11月6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新 |
| |增注册资本2,300.00万元,并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
| |2020年11月6日,巍华新材与绍兴巍辰、绍兴巍锦、绍兴巍屹3名|
| |机构股东以及吴江伟、潘强彪等22位自然人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 |》,协议约定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3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股|
| |2.35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18,900.00万元增加至21,200.00|
| |万元。对于该部分增资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部分,发行人已确认|
| |为股份支付。 |
| |2022年3月30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
|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5号《验资报告》。 |
| |2020年11月24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 |。 |
| | 5、2020年11月,巍华新材股权转让 |
| |2020年11月30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
| |转让议案》,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日,阮云成、王志明|
| |分别与阮静波、阮国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股东阮|
| |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股东王志明|
| |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转让给阮静波,转让完毕后阮静|
| |波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股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
| |252.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股东王志明将其持的巍华新材189.00|
| |万股让给阮国涛,转让完毕后阮国涛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
| |。协议约定上述股份均以每股6.00元的价格转让。 |
| | 6、2020年12月,巍华新材增资 |
| |2020年12月22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
| |关于闰土股份及个人股东向公司增资的议案》,并通过新的《公|
| |司章程》。同日,巍华新材与闰土股份及阮国涛签订《增资协议|
| |》,协议约定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2,500.00万元,闰土股份及|
| |阮国涛以货币方式共增加投资11,900.00万元,溢价9,400.00万 |
| |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其中闰土股份向巍华新材|
| |增加投资10,353.00万元、阮国涛向巍华新材增加投资1,547.00 |
|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由21,200.00万元增加至23,700.00万|
| |元。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4.76元,本次增资定价考虑到了巍华化|
| |工以江西巍华股权增资换股、发行人内部员工激励等一揽子交易|
| |情况,经各方协商后确定。对于增资股东超过原持股比例而获得|
| |的新增股份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部分,发行人已确认为股份支付|
| |。 |
| |2022年3月30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
|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276号《验资报告》。 |
| |2020年12月28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 |。 |
| | 7、2021年3月,巍华新材股权转让 |
| |2021年3月31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 |
| |让议案》,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巍华新材股东吴江|
| |伟与谢四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吴江伟将持有公司|
| |30.00万股的股份以每股2.35元的价格转让给谢四维。对于该部 |
| |分增资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部分,发行人已确认为股份支付。 |
| | 8、2021年4月,巍华新材增资 |
| |2021年4月26日,巍华新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11 |
| |名外部投资者增资认购公司股份,并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 |。同日,巍华新材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等11位新增股东以及巍华化工等32位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 |,协议约定新增股东向巍华新材认购2,200.00万股的股份,增资|
| |价格为每股8.45元,认购总金额为18,590.00万元,其中2,200.0|
| |0万元作为新增股本,16,9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
| |公司股本由23,700.00万元增加至25,900.00万元。 |
| |2021年7月6日,立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 |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99号《验资报告》。 |
| |2021年4月30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
| |。 |
| | 9、2021年12月,巍华新材控股股东分立 |
| |2021年11月11日,巍华化工股东会作出决议,巍华化工以存续方|
| |式分立为巍华化工和瀛华控股。 |
| |本次分立前,巍华化工注册资本1,680.00万元,吴江伟出资1,42|
| |8.00万元,吴顺华出资176.40万元,金茶仙出资75.60万元。 |
| |本次分立后,巍华化工注册资本为1,480.00万元,吴江伟出资1,|
| |258.00万元,吴顺华出资155.40万元,金茶仙出资66.60万元; |
| |瀛华控股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吴江伟出资170.00万元,吴顺|
| |华出资21.00万元,金茶仙出资9.00万元。 |
| |本次分立前巍华化工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巍华化工和瀛华控股|
| |共同承继。本次分立后,原巍华化工持有的巍华新材股权由瀛华|
| |控股继续持有。 |
| |巍华化工分立后,瀛华控股成为巍华新材的控股股东。2021年12|
| |月28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瀛华控股的《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7F1N1P2Y)。 |
| |巍华化工以存续方式分立主要系实际控制人家庭内部财产安排及|
| |巍华化工业务重新规划和战略调整,巍华化工为使整体股权架构|
| |的搭建更为合理,存续分立为巍华化工(存续公司)和瀛华控股|
| |(新设公司)两个主体。本次分立系巍华化工深化整体产业布局|
| |的合理调整,巍华化工经过多年发展,在含氟精细化工领域的布|
| |局逐渐深化,随着经营战略和市场条件的变化,巍华新材在含氟|
| |精细化工领域发展强劲、内在价值突出,为了使资源配置更加合|
| |理,促进巍华新材业务板块更好发展,巍华化工根据业务类型进|
| |行调整,采取分立方式,将巍华新材从事的含氟精细化工业务板|
| |块单独布局,巍华化工新设分立出瀛华控股管理巍华新材股权,|
| |便于巍华新材的进一步资本运作和管理,从而进一步提升巍华新|
| |材市场价值。 |
| |根据分立方案,分立前巍华化工持有的全部巍华新材股权由分立|
| |后瀛华控股持有。本次分立时参照分立前巍华化工持有的巍华新|
| |材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巍华化工总资产的比例,对巍华化工|
| |原注册资本1,680.00万元进行了分配,分立后巍华化工注册资本|
| |1,480.00万元,瀛华控股注册资本200.00万元。因此分立后注册|
| |资本较少的瀛华控股持有较多巍华新材股权具有合理性。 |
| |(三)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定价依据、程序合规|
| |性及价款支付情 |
| | 况 |
| |1、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和背景、定价依据及所履行程序 |
| |综上,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背景和原因具有合理性|
| |,均经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价格确定|
| |依据具备合理性,相关增资、转让价款已支付,资金来源合法。|
| | 2、同次或相近的增资、转让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
| |综上,发行人存在部分相近增资、转让价格差异情形,系股东基|
| |于发行人经营情况结合股权出资、股权激励、相关人员历史贡献|
| |、持股方式变更等因素协商确定,业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虽存在差异,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四)发行人委托持股情况 |
| |发行人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情况,历史|
| |上巍华新材和子公司江西巍华设立时存在委托持股情况。 |
| | 1、巍华新材股权代持及解除 |
| | (1)巍华新材历史上股权代持情况 |
| |公司系由巍华化工、闰土股份、阮云成和王志明共同发起设立的|
| |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发行人设立时阮云成和王志明系代闰土控股|
| |共持有发行人7.00%股份。 |
| |根据阮云成、王志明及闰土控股确认,阮云成和王志明在发行人|
| |设立时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闰土控股。闰土控股为便于灵活、高|
| |效决策,发起设立巍华新材时,经其股东一致同意,委托阮云成|
| |、王志明代为持有巍华新材股份。 |
| |为补充公司经营资金,2016年9月10日,巍华新材召开2016年临 |
| |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增资事项,同意公司股东巍华化工、闰土股|
| |份、阮云成、王志明以货币方式对公司增资,其中阮云成、王志|
| |明合计对公司增加投资700.00万元,占公司本次增资的比例为7.|
| |00%。根据阮云成、王志明及闰土控股确认,本次增资同样系由 |
| |闰土控股实际出资。2017年3月,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新 |
| |的《营业执照》。 |
| | (2)巍华新材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
| |2020年11月,为解除上述股权代持且闰土控股出于自身经营战略|
| |考虑减少对化工行业投资,且阮静波、阮国涛看好巍华新材的发|
| |展前景。因此经各方协商,闰土控股通过股权转让方式,由阮云|
| |成、王志明分别将所持发行人股权直接转让给阮静波、阮国涛。|
| |2020年11月30日,巍华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股权|
| |转让议案》,阮云成、王志明分别与阮静波、阮国涛签订《股权|
| |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股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
| |股转让给阮静波,股东王志明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转|
| |让给阮静波,转让完毕后阮静波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股|
| |东阮云成将其持有的巍华新材252.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股东王|
| |志明将其持的巍华新材189.00万股转让给阮国涛,转让完毕后阮|
| |国涛持有公司441.00万股的股份。协议约定上述股份转让均以每|
| |股6.00元的价格转让。阮静波、阮国涛已将股权转让款项支付给|
| |阮云成、王志明,阮云成、王志明已将取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
| |股份转让款归还给闰土控股。 |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阮云成、王志明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 |且其为闰土控股代持发行人股份事项已彻底解除,代持双方已确|
| |认不存在股份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
| |阮静波、阮国涛具备出资能力,受让发行人股权的资金均源于投|
| |资收益、个人储蓄等自有资金,未为他人代持发行人股权;阮云|
| |成、王志明转让代持股权经实际出资人闰土控股同意并授权,并|
| |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不存在潜在纠纷。 |
| |阮国涛与阮静波不存在亲属关系,除共同投资发行人外,尚共同|
| |投资闰土控股;阮国涛目前控制之企业长征化工多年前曾为闰土|
| |股份前身控股之企业,已变更股权多年,现已不存在关联关系。|
| |阮国涛与阮静波、闰土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
| | 2、江西巍华股权代持及解除 |
| | (1)江西巍华历史上股权代持情况 |
| |江西巍华系由吴顺华、金茶仙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公司,设立时|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根据设立时出资凭证,吴顺华|
| |、金茶仙的出资款均实际由巍华化工直接汇款至江西巍华,巍华|
| |化工当时为吴顺华、金茶仙夫妻持股100.00%的企业,江西巍华 |
| |设立时实际出资人为巍华化工,实际持有江西巍华100.00%股权 |
| |。 |
| | (2)江西巍华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
| |2007年江西巍华对其股权架构中存在的代持情形进行了还原。20|
| |07年3月,吴顺华将其所持江西巍华出资额中的800.00万元股权 |
| |转让给巍华化工,同时金茶仙将其所持江西巍华全部出资额600.|
| |00万元股权转让给巍华化工。2007年12月吴顺华继续将其剩余所|
| |持江西巍华全部出资额6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巍华化工。 |
| |2007年12月18日,弋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江西巍华工商变更|
| |,该次核准变更后巍华化工对江西巍华出资2,000.00万元,持有|
| |江西巍华100.00%的股权,设立时股权代持情形已全部还原。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西巍华股权代持已经解除,不存在|
| |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三、公司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
| |2020年10月,巍华新材与公司全体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协议|
| |中约定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巍华新材增 |
| |资。 |
| | (二)本次收购履行的程序 |
| |2020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决议 |
| |,同意巍华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发行人进行 |
| |增资。 |
| |2020年10月8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巍华 |
| |化工以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 |
| |2020年10月8日,为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并保证资产完 |
| |整性,发行人与公司股东签订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各方同|
| |意巍华化工将其持有的江西巍华100.00%股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 |
| |。 |
| |本次增资作价参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巍华新材及江西巍华100.0|
| |0%股权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
| |责任公司出具的[2020]D0078号《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东拟股权出资涉及的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 |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 |
| |日,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8,00|
| |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
| |020]D0077号《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出资涉及的江 |
| |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股东 |
| |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4,000.00万元人民币。参考上述评估报告结 |
| |果,巍华化工以其持有江西巍华100.00%股权向发行人增资,认 |
| |购发行人新增股份6,300.00万股。 |
| |本次收购事项巍华新材、江西巍华均已完成工商登记。2020年10|
| |月19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巍华新材新的《营业执照》|
| |。2020年10月26日,弋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江西巍华新的《|
| |营业执照》。 |
| |(三)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
| |收购江西巍华前后,发行人的经营业务、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及实|
| |际控制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资产重组有利于公司整合含氟|
| |精细化工产品业务板块,聚焦主业,解决同业竞争,同时增强公|
| |司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业务、经营业绩未因本次资产重组受到|
| |重大不利影响。 |
| |经多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行 |
| |股本总数34,534万股,注册资本为34,534万元。其中东阳市瀛华|
| |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3,2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3%; |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3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 |.56%;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90|
| |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7%;吴江伟、吴顺华、金茶仙、阮 |
| |国涛等其他股东认缴出资6,45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94%。|
| |上述资本均已实际出资。公司注册地和总部地址为浙江省杭州湾|
| |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4-08-05|上市日期 |2024-08-14|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8634.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7.39 |
├──────────┼─────┼──────────┼─────┤
|发行费用(万元) |8988.4531 |发行总市值(万元) |150145.26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41156.806|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23.30 |
| |9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3.59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6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2.26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江西巍华化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浙江巍兰制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5.00|
├──────────────────┼────────┼─────┤
|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9.00|
├──────────────────┼────────┼─────┤
|绍兴巍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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